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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學生私自離校出走應急預案範文(精選3篇)

欄目: 講話致辭 / 發佈於: / 人氣:1.45W

在學習、工作乃至生活中,難免會有事故發生,為了降低事故後果,通常會被要求事先編制應急預案。應急預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學生私自離校出走應急預案範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2020學生私自離校出走應急預案範文(精選3篇)

學生私自離校出走應急預案1

一、預防措施

1、加強課堂管理,有學生缺席時,科任教師應及時(3分鐘以內)通過科代表報告班主任老師。

2、加強校園巡邏,對遊散的學生進行登記、詢問,督促學生及時回到班級,並通知班主任老師。

3、加強門衞管理,學生上課期間離開學校,必須是兩種情形:

(1)因事假或病假須持有班主任老師、級部主任親自簽名的請假條;

(2)因發生意外傷害時必須立即送往醫院搶救的學生。否則,門衞禁止放行。

4、班主任每天必須把學生的安全作為頭等大事來抓,抓勤、抓細、抓實。做到天天提醒、時時提醒,切實把不安全的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之中。

5、各級部要建立問題學生台賬,指導班主任對思想偏激、心理壓力大,有出走苗頭的學生,採取多種形式進行細緻、耐心地思想開導,以減輕學生心理壓力,解開學生心結,確保學生安心學習,防止出走事件的發生。

二、應急程序及處理辦法

1、科任教師一旦發現學生不請假離開教學場地(包括體育場、實驗室、藝術教室等功能室)時,應按下列程序進行報告和處理:立即通知班主任或者級部主任,同時通知門衞進行阻攔;門衞接到通知後立即進行阻攔;責令學生在門衞室等待,通知班主任老師前來處理;門衞要查看當天的出門假條,並向相關分管領導彙報。

2、班主任老師一旦發現本班學生已經不請假離開學校時,應按下列程序進行報告和處理:

(1)立即與該生家長取得聯繫,並告知家長“孩子已經不請假離校”,詢問學生是否回家。

①若孩子在家,要求家長了解孩子回家的原因,陪同孩子回校與班主任老師溝通、交流;

②若孩子沒有回家,班主任老師提醒家長到孩子可能停留的地方尋找;若孩子在正常時間內回家,立即告知班主任老師;若孩子在正常回家時間內沒有回家,提醒家長向附近的派出所報案。

(2)立即在學生中展開調查工作,及時將有關信息通報給家長。

(3)若與家長聯繫時孩子沒有回家,立即報告級部主任和政教處(包括出走學生的基本信息和具體時間等情況)。

(4)接到家長報告後將“孩子已經回家”或“家長已經向派出所報案”的消息及時報告政教處備案。

(5)作好詳細情況記錄(從發現本班學生已經不請假離開學校開始,班主任所做的與之相關的所有工作)備查。

3、級部、政教處一旦確認學生已經不請假離開學校時,應按下列程序進行處理和報告:

(1)立即與班主任老師取得聯繫,瞭解該生的基本情況;

(2)若30分鐘內沒有出走學生回家(校)或者在由家長(警方)提供的某一具體地點的消息時,立即向分管副校長報告,分管副校長向校長彙報情況,校長安排有關人員向教育主管部門報告。

(3)若45分鐘內沒有出走學生回家(校)或者在由家長(警方)提供的某一具體地點的消息時,學校立即向學校駐地派出所和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報告。

(4)作好詳細情況記錄備查。

4、學校分管副校長接到報告時,應按下列程序進行處理和報告:

(1)立即協調學校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的各項工作,積極展開尋找出走學生的各項工作。

(2)若45分鐘內沒有出走學生回家(校)或者在由家長(警方)提供的某一具體地點的消息時,書面向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報告。

5、事件的補報

根據事件的變化情況,由領導小組及時向上級部門進行補報。

6、事件的調查處理

查明學生離校出走的具體原因,根據具體情況給予恰當的處理。

三、工作要求

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及工作人員必須認真負責,積極開展預防工作。對學生思想狀況不瞭解或掌握不深入,出現學生出走現象的,班主任要負相應責任,並嚮應急領導小組説明原因。在搜尋出走學生過程中,疏乎大意、工作不力、方法不當,應承擔直接責任。

學生私自離校出走應急預案2

掌握學生思想狀況,加強思想教育,強化工作措施,積極預防學生非正常出走,堅決維護學生的人身安全,採取正確有力的處理措施,切實做好師生員工及家長的思想工作,確保校園穩定,特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為預防在校學生離校出走,及時、迅速、高效、有序地做好應急處理工作,將在校學生離校出走事件對人員、財產和學校造成的損失和影響降至最低程度,最大限度地保護離校出走學生的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家庭、學校和社會的穩定。

二、適用範圍

一旦出現學生上課期間私自離校,立即啟動本預案。

三、組織機構及職責

1、領導小組:

組長:校長

副組長:政教主任,教務主任

成員:各班主任

主要職責:

①加強對在校學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強化校園巡視工作,規範學生請假外出手續,完善門衞管理制度。

②各班主任做好本班所有在校學生的基本信息收集工作,政教處收集整理全校學生的基本信息。

③制定並宣傳《預防學生非正常出走的安全應急預案》,做好突發事件的應急準備。

④突發事件時,領導小組要在最短的時間做出決策,採取相應措施。

⑤突發事件後,及時向上級部門彙報並做好各項善後處理工作。

2、具體分工

小組成員將分別擔任應急預案中各工作組負責人或成員,上一級行政因外出公幹等特殊情況無法到達現場或不能履行職責,經授權由下一級行政代為履行職責。

王玉槐——應急總指揮;

徐曉亮——應急副總指揮;

宿銀良——主要負責書寫事故材料,並上報蓬萊教體局安全管理辦公室;

李帥——主要負責處理體育課(包括藝體特長學生訓練期間、運動會期間)離校出走的學生的調查、處理工作;

張變芳——主要負責門衞處的調查取證工作;

韓俊明——主要負責向領導小組組長報告事件的進展情況;

各班主任——負責收集本班全體學生的基本信息,定期核實,負責本班學生在校期間離校出走的應急處理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預防措施

1、加強課堂管理,有學生缺席時,科任教師應及時通過科代表報告班主任老師。

2、加強校園巡邏,對遊散的學生進行登記、詢問,督促學生及時回到班級指定位臵,並通知班主任老師。

3、加強門衞管理,學生上課期間離開學校,必須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1)學校教師陪同;

(2)學生家長(監護人)陪同;

(3)持有班主任老師、級部主任親自簽名的請假條或者加蓋了各處室公章的請假條。

(4)發生意外傷害時必須立即送往醫院搶救的學生;

(5)執法機關按正常程序需要帶離學校的學生。

4、學校利用校會、班會、安全講座、看安全教育錄像、開展安全月等一系列安全教育活動,提高學生安全意識,警示學生高度重視自身的安全,珍愛生命。

5、班主任每天必須把學生的安全作為頭等大事來抓,抓勤、抓細、抓實。做到天天提醒、時時提醒,切實把不安全的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之中。

6、班主任對思想偏激、心理壓力大,有出走苗頭的學生,採取多種形式進行細緻、耐心地思想開導,以減輕學生心理壓力,解開學生心結,確保學生安心學習,防止出走事件的發生。

(二)應急程序及處理辦法

1、科任教師一旦發現學生不請假離開教學場地(包括體育場、實驗室、藝術教室等功能室)時,應按下列程序進行報告和處理:

(1)立即通知門衞進行阻攔;

①立即進行阻攔;

②責令學生在門衞室等待班主任老師前來處理;

③通知班主任老師到門衞室領取學生;

④查看當天的出門條,並向相關老師和部門回覆;

⑤作好情況記錄備查。

(2)並派學生幹部報告班主任老師。

①應立即在校園內尋找學生;

②前往門衞室查看學生是否離校;

③將門衞室阻攔下來的學生領回辦公室瞭解情況,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批評教育;

④作好情況記錄備查。

2、班主任老師一旦發現本班學生已經不請假離開學校時,應按下列程序進行報告和處理:

(1)立即與該生家長取得聯繫,並告知家長“孩子已經不請假離校”,詢問學生是否回家。

①若孩子在家,要求家長了解孩子回家的原因,陪同孩子回校與班主任老師溝通、交流;

②若孩子沒有回家,班主任老師提醒家長到孩子可能停留的地方尋找;若孩子在正常時間內回家,立即告知班主任老師;若孩子在正常回家時間內沒有回家,提醒家長向附近的派出所報案。

(2)立即在學生中展開調查工作,及時將有關信息通報給家長。

(3)若與家長聯繫時孩子沒有回家,立即報告學校政教處(包括出走學生的基本信息和具體時間等情況)。

(4)接到家長報告後將“孩子已經回家”或“家長已經向派出所報案”的消息及時報告學校政教處備案。

(5)作好詳細情況記錄(從發現本班學生已經不請假離開學校開始,班主任所做的與之相關的所有工作)備查。

3、學校政教處一旦確認學生已經不請假離開學校時,應按下列程序進行處理和報告:

(1)立即與班主任老師取得聯繫,瞭解該生的基本情況;

(2)若半天內沒有出走學生回家(校)或者在由家長(警方)提供的某一具體地點的.消息時,立即向學校應急總(副)指揮報告。

(3)若一天內沒有出走學生回家(校)或者在由家長(警方)提供的某一具體地點的消息時,請示學校應急總(副)指揮後向學校駐地派出所和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報告。

(4)作好詳細情況記錄備查。

4、學校應急總(副)指揮接到報告時,應按下列程序進行處理和報告:

(1)立即協調學校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的各項工作,積極展開尋找出走學生的各項工作。

(2)若一天內沒有出走學生回家(校)或者在由家長(警方)提供的某一具體地點的消息時,書面向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報告。

5、事件的補報

根據事件的變化情況,由領導小組及時向上級部門進行補報。

6、事件的調查處理

查明學生離校出走的具體原因,根據具體情況給予恰當的處理。

五、工作要求

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及工作人員必須認真負責,積極開展預防工作。對學生思想狀況不瞭解或掌握不深入,出現學生出走現象的,班主任要負相應責任,並嚮應急領導小組説明原因。在搜導出走學生過程中,疏乎大意、工作不力、方法不當,應承擔直接責任。

六、本預案自公佈之日起實施。

學生私自離校出走應急預案3

少數學生由於厭學、上網成癮、打架鬥毆等原因,私自離校出走,存在着很大的安全隱患。為了及時尋找挽救這類學生,防止可能出現的安全事故,根據《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及本校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領導小組:

組長:田洪波

副組長:王曉玲

成員:全體教職工

應急指揮中心:德育處

二、處理程序:

1、任課教師發現學生未上課,應在本節課上課後5分鐘內告訴班主任;宿舍管理員和當天值周教師、寢室管理老師如發現學生未歸寢,5分鐘內告知班主任,班主任立即向值日領導、德育主任、校長報告。值日領導、德育主任、校長立即通知車輛追尋組成員追尋。班主任隨即分別派出兩名學生搜尋廁所,兩名學生搜尋教學樓,兩名學生搜尋運動場,兩名學生搜尋學生公寓後面,兩名學生搜尋教師週轉房,兩名學生搜尋教師住宿樓,兩名學生搜尋教師辦公樓,兩名學生搜尋學生寢室,兩名學生搜尋學生食堂。班主任同時和家長取得聯繫,如學生確已私自離校出走,必須在15分鐘內通知當週值周教師、值日領導、學校校長。

2、得知學生確實私自離校出走後,學校校長、副校長、德育主任決定啟動本預案,由值周教師發出廣播通知:xx班學生xx男(女)已私自離校,請全體教師按照《鐵爐鄉中心小學關於處理學生私自離校出走的應急預案》立即實施搜救行動。

3、值日領導發送搜救信息:“我校xx班學生xx男(女)幾點幾分離校,立即按應急預案搜救”。收到搜救信息的老師,立即回覆:是。未回覆信息的老師,值日領導要立即電話通知。

三、人員分工:

指揮中心:

車輛追尋及電話搜尋攔截組:

徒步搜尋組:

學生管理組:

四、責任劃分:

任課老師、班主任、宿舍管理員、門衞、值周教師、值日領導等有關人員,應認真履行職責,必須在上述規定的時段內完成規定的程序,如因未按規定程序操作的,輕者按工作失誤論處,重者依法論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