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責任人:
按照公司項目責任管理制,本人接受公司安排,承擔 項目管理的全部責任,並向公司承諾如下:
一、嚴格履行公司與總包方的合同內容,項目責任人承諾書。
二、在公司受權範圍內,處理施工現場的一切事務。
三、對本工程的質量、安全和進度全面責任,承諾書《項目責任人承諾書》。
四、與民工簽訂勞動合同。
五、接受公司對資金使用的.監管,確保民工工資及時到位。
六、自願承擔設備、輔助材料及週轉材料。
七、如本項目需要保證金的,由本人承擔,並願意在退回保證金時不影響民工工資發放,如有影響,公司有權用於發放工資。
八、服從公司的有關規定,並按公司要求制定項目管理制度。
九、按項目總造價向公司上繳:管理費、利潤、税金 ,並承擔項目管理部人員的工資。
十、承擔本項目的一切經濟責任,自負盈虧。
十一、本承諾書與項目承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其它
項目承諾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