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教師法》、《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範》、《教師職業道德行為準則》的規定,更好地履行教師職業道德,塑造良好的教師形象,做一名受學生尊敬、讓家長滿意、獲社會好評的.人民教師,我承諾如下:
一、模範遵守憲法和法律法規,依法執教。
二、熱愛黨的教育事業。以修身、默默奉獻、甘為人梯;愛崗敬業、盡職盡責、教書育人。
三、貫徹以人為本理念。熱愛學生,關心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人格,平等、公正對待學生。
四、嚴謹教學。以成為名師為自身進取目標,勤奮刻苦,積極探索,善於實踐;牢固樹立終身學習觀念,嚴謹治學,勇於創新,不斷進取,與時俱進,不斷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和業務素質。
五、嚴於律己、廉潔從教。
六、為人師表、儀表端正、舉止文明,以身作則,不做與教師身份不相符的相關活動。
承諾人(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