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文學常識 簡歷 公文文書 文學名著 實用文 人生哲理 作文 熱點話題作文
當前位置:文萃咖 > 體裁作文 > 讀後感

讀《熱愛生命》有感12篇

欄目: 讀後感 / 發佈於: / 人氣:2.03W

品味完一本名著後,相信大家都積累了屬於自己的讀書感悟,不妨坐下來好好寫寫讀後感吧。那要怎麼寫好讀後感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讀《熱愛生命》有感,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讀《熱愛生命》有感1

美國著名作家傑克.倫敦在《熱愛生命》這本書中描寫了一個淘金者在返回美國的途中跨越一條小河時扭傷了腳腕,他在夥伴比爾無情地拋棄他,獨自在荒原上尋找出路。腳傷讓他的身體非常困難,更可怕的是難以忍受的飢餓。就在他的身體非常虛弱的時候,他遇到了一隻生病的狼。他發現這隻病狼跟在他的身後,舔着他的血跡尾隨着他。就這樣兩個瀕臨死亡的生靈拖着垂死的身軀,在荒原上互相獵取對方。為了活着回去,他戰勝了這隻令他作嘔的病狼,咬死它並喝掉它的血。最終,他獲救了。讀完這本書,我被書中的淘金人在自然困境中所展示的頑強的生存意志和驚人的生命力所感動。

淘金人活下來了,到底是什麼讓他活下來的呢?是他對生的渴望和對生命的不放棄。讓我感受到生命的偉大。人生路上有鮮花和掌聲,也有荊棘和挫折。你能勇敢的面對就能戰勝一切困難了。我是一個小學生,我在學習上常常被一些難題所嚇倒。碰到難題時,我自己不動腦筋往往是去問爸爸媽媽,也經常遭到爸爸媽媽的批評。我現在想想學習成績上不去的原因是缺乏對困難意志力。讀了《熱愛生命》後,淘金人頑強的毅立激勵着我,我以後遇到任何困難都要勇敢面對,決不放棄克服一切困難,成為勝利者。

讓我們擁抱生命,熱愛生命吧!

讀《熱愛生命》有感2

暑假裏,我讀了一本書,叫做《熱愛生命》,作者是美國著名作家——傑克倫敦。這本書中收錄了《熱愛生命》、《雪虎》、《一塊牛排》、《墨西哥人》等許多傑克倫敦表現生命在極限狀態下不屈抗爭的作品,讀後令人感慨萬千。

傑克倫敦的作品多以歌頌生命為主題,《熱愛生命》就是他的著名短篇小説之一。這篇文章講述的是一位淘金者在美國經歷的幾天艱苦生活。他一路上風餐露宿,飢不擇食,寒不擇衣,還與野狼和棕熊進行了激烈的搏鬥,最終憑着頑強的毅力存活了下來。在《一塊牛排》一文中,逐漸衰老的拳擊手湯姆金在面對年輕氣盛的桑德爾時,並沒有屈服,而是利用戰術,不斷消耗他的體力,幾次將他打倒,卻因為體力不支而惜敗。《雪虎》一文中,一隻名叫“雪虎”的被馴化的狼來到人類世界,先後被不同的人撫養。然而這些人對待它的方式卻各不相同,有的對它很體貼,有的對它很冷酷。經歷過殘酷的現實後,它最終被一户人家收留,過上了安定的生活……

這本書中的人物有着不屈不撓的精神,從淘金者到湯姆金、從雪虎到利威拉,個個都是典型的不向命運低頭的“硬漢”。他們在死亡壓力下的生存意志和在自然困境中的頑強掙扎,是我們每個人都無法比擬的。而這本書也告訴我們要時時刻刻保持樂觀向上的精神,做一個生活的強者。

讀《熱愛生命》有感3

一個星期天,爸爸從書店給我買回一本叫做《熱愛行命》的書。我一下子被書中人物的坎坷經歷吸引住了,一口氣讀完了這本書。

書中描寫一位淘金者在美國北部的生活遭遇和頑強拼搏的生命歷程。淘金者為了躲避即將到來的嚴冬,孤苦一人向東南方趕去。他沒有食物充飢,就在途中挖野菜、抓小魚來維持行命。天黑了,他倒在地上度過寒冷的長夜。一路上他與棕熊、野狼等野獸搏鬥。最後,由於體力不支而不得不用四肢艱難爬行。就這樣,他憑着求生的本能和頑強的毅力活了下來。

讀完這本書後,我對他產生了深深的敬佩之情。他是那麼堅強執著,那麼熱愛生命。為了生活,他進行了拼死的抗爭,沒有倒下去。

想到這裏,我想到了自己。有一次,我去玩攀巖,攀到一半的時候失去了爬到頂端的信心,總是擔心自己會摔下來。我越想越害怕,手腳直哆嗦。爸爸站在峭壁前,一直大喊着:加油,別鬆勁!我終於鼓足勇氣,堅持着爬到了頂端。

這本書讓我明白了一個道理:只有在困難和挫折面前不氣餒,堅持下去,最後就能戰勝困難,取得成功。

讀《熱愛生命》有感4

在我們人生的道路上,有時我們會覺得行路難。但是,我們不能被眼前的困難嚇倒。我們只有直視目標才能心中有路,那些兇險的景象才不致讓我們止步不前,再窄的橋也能從容走過。人生當中遭遇的困難不是上帝為譴責我們的缺陷而給我們佈下的陷阱,相反,這正是為激勵我們而設置的加油站。不管遇到多大的困難,要想成功地闖過去,就得確定好日標,永不言棄。這一切努力的動力就是熱愛生命。

這就是我從傑克·倫敦的《熱愛生命》這本書中悟出的道理。在那危險的世界裏,不管是動物還是人,生存的艱難和鬥爭的殘酷是常人無法想象的。為了生存和不被擊敗,為了繼續前進和延續生命,必須做出巨大的努力,進行拼死的鬥爭。這本書就描寫了一位淘金者在美國北部的一段生活遭遇和頑強拼搏的歷程。

這位淘金者為了躲避即將到來的嚴冬,孤身一人,風餐露宿,在漫無邊際的荒原_匕匆匆而又艱難地向東南方趕去。他身上沒有食物,就在途中挖野草、抓小魚生吃來維持生命,天黑後他就躺在地面或巖石上度過寒冷的長夜。一路上,他與大棕熊、野狼等野獸進行周旋和搏鬥。他先是跳細而行,後來由於體力不支而不得不川四肢在地上爬行。最後,他只能是下意識地用身子在地上蠕動着向前。他與極度的飢餓、疲勞展開了常人難以想象的鬥爭。憑着求生的本能和頑強的毅力,還有膝朧的希望,他最後終幹活了下來,在北部荒原上奏響了一曲熱愛生命的凱歌。(讀後感)

這本書令我非常震撼。我想這本書能寫到這種程度,應該是融人了作者早年的生活經歷,滲透着作者切身的生活體驗和感受。讀着書中那位淘金者的種種遭遇,尤其是他在與飢餓、病痛進行鬥爭的時候,讓我感覺很心酸很感動。朋友拋棄了他,他獨自一人,拖着皮開肉綻的腳,忍受着撕心裂肺般的巨痛前行。飢餓帶來的疼痛則更加劇烈,痛得他神智迷亂。是什麼使他這麼堅強地堅持下去的呢?我想是因為他有一顆熱愛生命的心。他總是給自己希望,總是讓自己鼓起勇氣,總是想着要把生命繼續下去。這樣,任何微弱的力量都會變得無堅不摧,任何不幸的故事都會變得温馨圓滿,任何弱小的生命都會變得生機勃勃!那些困難算得了什麼呢?

人生難免有傷痛,但真正的勇士會在傷痛的刺激下變得更加清醒;人生難免有苦難,但真正的勇士會在苦難的磨鍊下變得更加堅強。生命的力量正在我們的血液中翻騰。熱愛自己的生命吧,千萬不要輕言放棄!

讀《熱愛生命》有感5

《熱愛生命》製造了一個絕境,在這樣的絕境中主人公通過自己的行動,在他尋找求生之路的過程中,我們也抽絲剝繭地看到了生命的原意。不是對財富的迷戀,不是對飛黃騰達的嚮往,僅僅是為了活着。是的,就是為了活着,雖然聽起來是那麼簡單,但它卻是一直支撐着主人公的支柱,對生命本身的渴求,使他的咆哮能嚇退一隻熊並在最後咬死了病狼。讀到這裏,我突然想到我們常常也會為平庸中的一點升遷或佔有而趾高氣揚吧,也會為貧窮時的一點不公或失去而氣急敗壞吧,難道這就是生命的意義或生活的全部?

生活中越來越多的慾望只會讓人更加頭腦發熱,更加迷茫。對一些得失、榮辱,我們之所以有的時候無法看得開,恰恰在於我們把它們放到了放大鏡下面,於是它們成了我們眼中的一切。我們總會因為“為什麼別人有而我沒有”焦慮過,因為“為什麼該我有而我沒有”氣憤過,也許這些想法本身並沒有對錯,但在這一切都無法實現或在短時間內無法實現的時候,我們又何妨把它們統統放入生命的本意這個前提下,把它們和活着的幸福比較,把它們和人生的漫漫旅途比較?可能這會讓我們更心安理得一些吧。

當然,我更欽佩的是主人公即使在這樣無助的關頭依然能維持一個人的尊嚴——他沒有為了活下去而去啃食同伴的屍骨。在他的生命受到如此嚴重威脅的時候,當飢餓在不斷榨乾他的生命的時候,他能有這樣的舉動實在令人感佩,我想假如他在這時去吮了同伴的.骨頭,那麼這個故事便不會如此深刻地打動人心,甚至有些讓人厭惡。正是因為在這樣生死存亡的關頭,主人公所表現出的人性,讓我感動於生命的偉大。

讀《熱愛生命》有感6

週末閒暇時,路過一家咖啡店,店的裝修風格是我喜歡的樣子。暖黃色的燈光、潔白的牆面、濃醇的咖啡香味、書架上擺放整齊的書籍,還有一匹一坐下就把人的背部整個包裹的沙發……

時間彷彿就在這裏停止。

偶然間瞥見書架上的《熱愛生命》一書,內心竊喜,正好是我最近在讀的書。拿起,靜靜品讀。

《熱愛生命》講述的是一個淘金者經歷了在深山老林中被同伴拋棄、彈盡糧絕、一直盯着他的病狼等威脅,最後靠着頑強的求生欲終於獲救的故事。

讀完此書,我感觸頗深。

在生存面前,人性有時顯得微不足道。一如書中的比爾,面對主人公的求助,並沒有回頭,始終沒有回頭。

但面對生命,人們有時卻堅強得超出想象。絕境中的主人公,摒除怯意,拖着傷腿,艱難地向依稀的"出路"走去。

哪怕嚴重缺乏食物,哪怕環境惡劣得難以承受,哪怕遇到隨時伺機吃掉自己的病狼……

是活下去的信念,是對生命的熱愛,是對"小樹枝國度"和迪斯河畔地窖的眷戀。

主人公裹了又裹傷腿,找尋一切可以裹腹的東西,與那條病狼鬥智鬥勇並吸取了它的血液,最後甚至像一條巨型蟲子在地上蠕動着前進,終於獲得救助。

讀書就要帶着疑問一頁一頁尋找答案,就像帶着相機記錄一幀一幀真相,更好似這書中的主人公一步一步負重前行。

書中有幾句話令人印象深刻。

"生命就是這樣嗎?白白流失,然後轉瞬即逝。生,才會覺得苦。死,卻沒有任何痛。死亡就是睡眠,它意味着結束和安息。"

文中的淘金者很現實。他們來自文明世界,懷揣發財夢來到蠻荒之地。為了利益,他們相互利用、爾虞我詐,甚至為了利益,出賣同甘共苦的夥伴,兄弟情誼變得一文不值。

可就是這樣的肉體和靈魂,在險惡的現實面前,主人公也還有正視嚴酷現實的勇氣、戰勝逆境的堅強意志以及成為強者超人的英維氣概,並最終在同荒原、傷痛、飢寒、死亡的鬥爭中,贏得生存的權利,成為自然的強者。

這部小説給了我深刻的啟示:為了達到一個人生目標,就要同人生道路上的一切艱難險阻做殊死的搏鬥。

這篇小説中的主人公在重重艱難險阻面前,想要放棄生命,選擇死亡是再容易不過的事情,但他卻沒有甘心就死,選擇了抗爭。

作為一名醫務工作者,我見過很多的痛哭流涕、生離死別。但我相信,只要信念和希望不曾破滅,就該勇於面對失敗、病痛。縱使軀體痛苦,只要有勇氣面對孤獨、面對厄運,不拋棄不放棄,終將全身而退。

人,要有頑強的精神力量。

這樣的力量會讓我們勇敢地戰勝困難,努力向前,最終走向成功。

讀《熱愛生命》有感7

這個故事講的是:一個美國西部的淘金者在返途中越過一條河時不小心扭傷了腳腕,他的夥伴一比爾無情地拋棄了他,他獨自在荒原上找尋出路。腳傷讓他走路非常困難,更為可怕的是飢餓。在無奈中,他將自己淘來的沙全平均分成兩份,將其中一份藏好,自己帶着另外一份繼續前行。令他喜出望外的是,他在途中發現了一隻受傷的松雞,他忍着劇烈地腳痛拼命地去追趕那隻松雞,結果迷路了。此時的他消耗掉了太多的體力,因而他選擇把剩下的沙分成了兩份,然而這一次他把其中的一份直接撒在了地上。沒過多久,他就把所有的金沙全都扔掉了。就在他非常虛弱時,他遇到了一隻病狼。他發現這隻狼跟在他的身後,舔着他的血跡尾隨着他。就這樣,兩個瀕臨死亡的生物在荒原上互相獵取對方。為了活着回去,最終戰鬥中獲得了勝利,他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終他獲救了。

讀完這篇文章之後,讓我更加深刻認識到了生命的珍貴,文章主人公對生命的熱愛也同樣使我感觸頗深。

法國文學家羅曼羅蘭曾經説過:“世界上只有一種英雄主義,那就是了解生命而且熱愛生命的人。 ”

那麼,那些放棄自己生命的人呢?因為一些小事,就輕言放棄生命的人呢?他們實在是太可笑了。世界上最珍貴的東西莫過於是生命了。有了生命,就才有可能擁有一切。

現在的年輕人養成了吸煙、酗酒、、吸毒陋習,摧殘自己的生命,使自己生命千瘡百孔、腐爛不堪。在我們的語文書上有這樣一句話:“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人的一生應當這樣度過:當他回首往事時,不會因虛度年華而悔恨,也不會因碌碌無為而愧疚。這樣,在臨死的時候,他就能夠説我把自己的整個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獻給了世界上最壯麗的事業——為人類解放而奮鬥。”

不放棄自己,就是熱愛生命。

讀《熱愛生命》有感8

生命是美好的,縱然有苦有累,也是七彩生活。故事的主人公經歷了生活的困苦顛連,能做到這種地步也就是勝利,儘管他們輸掉了本錢,這次的本錢。

一切,總算剩下了這一點。生命的價值快樂和幸福,同時,生命也因為酸甜苦辣的配合而更有價值。生活中的挫折與困難不是不幸,是調味品。人生就像做菜,放了調味品才有滋有味,也許放的全部是辣醬、酸醋、苦瓜,但是,不同的菜適合不同的人。即使再愚笨,再蠢,活着也有希望,即使再貧窮,努力也會使生活好起來;即使你是盲人,有一絲光芒也要牢牢抓住。即使,你什麼也做不了,愚笨要樂觀,貧困要堅強,失明也要快樂,推開心中那道阻礙,你就是勝利者。現在,住在這裏的我們多麼快樂多麼幸福!

貧困山區的孩子想讀書還沒得讀,我們卻不努力,他們睡什麼,枕什麼,坐什麼,讀什麼?生活在天堂,自己又怎麼想呢?生活在世上是一件多麼快樂的事!他吃的是生魚,穿的是破布,睡得是泥地;真的沒有,什麼都沒有,他有的僅僅是那條衰弱的命,常的是無盡苦。他這樣,勝利了。

讀《熱愛生命》有感9

可以説,《熱愛生命》描述的是一個淘金者的故事。主人公獨行於茫茫曠野上,他的同伴離他遠去了,他陷入了困頓中。他該何去何從?

那時,他擁有的東西不多。一個疲憊不堪的身軀,不知道還能撐多久;一個沉重的包袱,那似乎是他身上最貴重的東西——黃金,此時於他無益,甚至是足以致命的東西,這是個太大的累贅;一支獵打動物的槍,這是他防身的武器,卻找不出一根子彈;還有那豐富的幻想力,他曾設想比爾會在前方等着他並與他一起南下,結果比爾早死於狼口。飢餓的他也曾設想美美地吃上一頓鹿肉,卻可望不可及。嚴峻的事實使他更感飢餓。豐富的幻想力在嚴酷的現實面前一次又一次受重創;他唯一可以感愛到的實在的依靠是那67根火柴,它曾温暖那顆失落無助的心,並給他以前行的些許勇氣,所以他視如珍寶般地小心包裹。文中有一個細節,他將那67根火柴數了4、5次仍意猶未盡地想再數數,這有點卑瑣的舉動也許看起來會很可笑,可是火,對於處在那樣未知的、恐怖的自然界裏,是多麼重要的工具和能源。他珍惜火柴,因為他珍惜他的生命。

那時,威脅他生命的因素很多。首先是孤獨,孤獨意味着無助。無助地行走在危機四伏的曠野中,孤獨一次又一次企圖吞噬這個單薄的生命。其次是飢餓,飢餓是無法用言語形容的,他只能靠槳果之類充飢度日,而這些東西又是稀少的,他只有在飢餓的死亡線上掙扎着,以致在獲救後,他歇斯底里地囤積食物的行為也能讓人感受到當初的飢餓是怎樣脅迫着他的生命。最後是狼羣的威脅;狼羣在他周圍頻頻出現,他也曾看到狼羣捕食時那撕咬的血腥。當他面對同伴的屍骨時,那種感覺就更深切了,因為那昭示了他的命運。他與那頭病狼之間存在一種競爭關係,他們為生存權利而戰,誰倒下來就意味着對方的勝利。環境逼迫主人公回到那個茹毛飲血的原始時代,因為適者生存。

文中沒有言説的是對生活的渴望,主人公用行動證實了一切。

在生存信念的感召下,他無所不能。因為有信念,即使過着風餐露宿,食不裹腹的日子,他仍堅持着;因為有信念,取捨就有了原則。再耀眼的黃金的光輝此時也顯得暗淡了。因為有信念,無懼路途的艱險,無畏敵手的兇猛。

《熱愛生命》製造了一個絕境,在這樣的絕境中主人公通過自己的行動,在他尋找求生之路的過程中,我們也抽絲剝繭地看到了生命的原意。不是對財富的迷戀,不是對飛黃騰達的嚮往,僅僅是為了活着。是的,就是為了活着,雖然聽起來是那麼簡單,但它卻是一直支撐着主人公的支柱,對生命本身的渴求,使他的咆哮能嚇退一隻熊並在最後咬死了病狼。讀到這裏,我突然想到我們常常也會為平庸中的一點升遷或佔有而趾高氣揚吧,也會為貧窮時的一點不公或失去而氣急敗壞吧,難道這就是生命的意義或生活的全部?生活中越來越多的慾望只會讓人更加頭腦發熱,更加迷茫。對一些得失、榮辱,我們之所以有的時候無法看得開,恰恰在於我們把它們放到了放大鏡下面,於是它們成了我們眼中的一切。我們總會因為為什麼別人有而我沒有焦慮過,因為為什麼該我有而我沒有氣憤過,也許這些想法本身並沒有對錯,但在這一切都無法實現或在短時間內無法實現的時候,我們又何妨把它們統統放入生命的本意這個前提下,把它們和活着的幸福比較,把它們和人生的漫漫旅途比較?可能這會讓我們更心安理得一些吧。

當然,我更欽佩的是主人公即使在這樣無助的關頭依然能維持一個人的尊嚴——他沒有為了活下去而去啃食同伴的屍骨。在他的生命受到如此嚴重威脅的時候,當飢餓在不斷榨乾他的生命的時候,他能有這樣的舉動實在令人感佩,我想假如他在這時去吮了同伴的骨頭,那麼這個故事便不會如此深刻地打動人心,甚至有些讓人厭惡。正是因為在這樣生死存亡的關頭,主人公所表現出的人性而不是野性,讓我感動於生命的偉大。

讀《熱愛生命》有感10

冰心説:“我不敢説生命是什麼,我只能説生命像什麼”,她覺得生命是一江春水,經歷過巉巖險阻、平原細沙,勇敢快樂、苦痛而又美麗。

以前總喜歡故作成熟,總結一些很有道理卻又自相矛盾的話。如果説生命的歷程是一溪清水,無法預知何時止盡,只顧勇往直前。生命可能是籌碼,時間是賭住。有些人揮霍了生命不住的尋求終點,卻忘了從起點開始,哪兒都是終點。

生命可能是單行道上的列車,從起點站開始,沒有人知道下一站會是哪裏。你可以好奇沿途的風景,你可以選擇中途下車,帶着對陌生事物的憧憬,下車了,再上車,卻再也不是原來的那列撤了。人永遠是一羣被內心的遺憾和憧憬所奴役的生物,夾在生命的單行道上,永遠也回不去。

在中國古代,人們都認為生命可以輪迴,只要喝下一碗“孟婆牌涼茶”便可以重新開始。如果真是這樣生命便是兜圈子,遺憾復遺憾,憧憬復憧憬。呵,誰又知道呢。

我惋惜那些輕易放棄生命的人,覺得他們不配擁有生命,我鄙視那些苟活的人,他們為了生命丟棄了道義,出賣了靈魂;我敬佩那些在逆境中存活的人。生命有時會與很多東西背相馳道。如果左手握着生命,左手就會擺放着什麼?我們又會選擇什麼?“所欲有甚於生者,所惡有甚於死者”。生命的價值意義怎會只停留於“活着”呢?

生命本身就是矛盾的,你可以看到生命在自然災害中的無能為力和脆弱,也可以看到亂石中小草所呈現的生命的頑強。

生命真是難以敍盡,關於對它的種種理解和感悟卻真的是一江春水——滔滔不絕。作文

讀《熱愛生命》有感11

寒假中,我讀了一本書,書名是《熱愛生命》。

《熱愛生命》這本書是傑克。倫敦的一篇著名的短篇小説,作品描寫了一位淘金者,在美國北部的一段生活遭遇和頑強拼搏歷程。這個人為了躲避即將到來的嚴冬,孤苦一人,風餐露宿,在漫無邊際的荒原上,艱難而緩慢地向東南方趕去。他身邊沒有食物,就在途中挖野草,抓小魚生吃來維持生命。天黑之後,他就倒在地面或巖石上度過寒冷的長夜。一路上,他與大棕熊,野狼等野獸進行了艱苦的周旋和搏鬥。他先是蹣跚而行,後來由於體力的減弱而不得不用四隻在地上爬行,最後只能是下意識的用身子在地上蠕動着向前。他與飢餓,疲勞展開了難以想象的鬥爭。憑着求生的本能和頑強的毅力,還有朦朧的希望,他最後終於活了下來,在北部荒原上奏響了一曲熱愛生命的凱歌。

這本書的主人公有一種蓬勃向上,樂觀不疑的美國精神,是堅持的人,是不到最後不服輸的人。就像《士兵突擊》裏鋼七連連長所説的那六個字:不拋棄,不放棄一樣,不拋棄聲明,不放棄生命,和自然搏鬥,只要有一線的希望,就要去拼一拼,這樣才會贏!

讀《熱愛生命》有感12

《熱愛生命》是我讀過的一本書,這本書給我介紹了達爾文的一生。 理斯、達爾文是19世紀英國的一位著名的博物學家,他寫過好多書,比如《物種的起源》啊,《人類的起源》啊,《攀援植物》等等,都是在他筆下誕生的,一聽這書名就可以知道達爾文很喜愛大自然。

他在劍橋大學學習的經歷使他獲得了遊歷各大州的機會。經過5年的遊歷考察,遇到的困難和挫折使他成為一位成熟的植物學家。 達爾文從兒童到成人,從成人到中年,從中年到老年,直到死,奮鬥了一生,一生都在研究大自然中的生物,探索大自然的奧祕,他死後,人們為了紀念他,還將他葬在伊薩殼牛頓的旁邊呢!他一生都堅持着他自己的興趣,永不改變,聽清楚,是一生呢!在想想我們,一會兒喜歡這個了,就對這個感興趣,一會覺得這個興趣不好了,又換另一個。

我們和達爾文比起來,可真是有着天壤之別啊! 我從這本《熱愛生命》中體會到了什麼才是真正的堅持不懈,什麼是真正的堅忍不拔,什麼是真正的破釜成舟。達爾文是一位了不起的人! 讀書一定要認真讀,才能真正讀懂,才能長知識,不然就是竹籃打水-一場空!

Tags:生命 有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