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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鋪對外租賃合同模板(精選7篇)

欄目: 租賃合同 / 發佈於: / 人氣:2.95W

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係,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商鋪對外租賃合同模板(精選7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商鋪對外租賃合同模板(精選7篇)

商鋪對外租賃合同1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方與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雙方在自願、平等、等價有償的原則下經過充分協商,特定立本合同。

一、租賃期限

1.甲方現自願將x號門面經營權租賃給乙方,租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期 個月。

2.甲租賃給乙方的房屋建築面積為x平方米,使用面積為x平方米。甲方同意乙方所租房屋作為經營用,其範圍以乙方營業執照為準。

3.雙方議定每年租金萬仟佰拾元整,總計租金萬仟佰拾元整,在籤本協議時乙方應予一次性付清。

二、雙方應盡的義務與所得的權利

1.租貸期間,乙方應負責按時繳交一切税收、經營費用(包括:税務、治安、衞生、市場物業管理費和水電費等),逾期不繳交造成的一切罰款和其他損失,由乙方自己承擔。

2.租貸期間,甲方應為乙方辦理營業執照提供有效的房產證明及相關手續。

3.租貸期間,商鋪經營權屬於乙方所有,甲方不得以任何藉口加以干涉或者有中途轉讓、轉租、終止協議等違約行為,否則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

4.租貸期間,因不可抗拒的因素(自然災害)引起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時,不視為違約。甲方應將乙方已預交的租金退還給乙方。

5.租貸期間,因甲方原因使乙方未能正常營業,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責任並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6.租貸期間,乙方對所租賃的房屋裝修或改造時的方案甲方應進行監督和審查並及時提出意見

4.租貸期間,乙方不得私自將商鋪轉租,若要轉租必須先與甲方商量妥當,方能轉租。並向第三承租方交代清楚交納税收費用情況,以免引起第三承租方與甲方的糾紛。

三、其他事項

1.甲方將商鋪租給乙方經營,商鋪內所有所有設施(包括:滅火器、電器開關插座等)和有關證照、繳費簿等,乙方應妥善保管,若有遺失或損壞,乙方應予補辦或賠償(乙方自設除外)。

2.乙方承租商鋪,只能按市場規定經營範圍經營,不得利用商鋪搞詐騙和其他非法活動,否則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3.乙方應做好安全防火工作,若由乙方引起災害,其責任全部由乙方承擔賠償。

4.租貸期間,乙方欠下的債權、債務與甲方和商鋪無關。

5.同等條件下,乙方擁有下一年的優先租貸權。

四、本協議一式二份,每份共3頁,甲、乙方各持一份,作為依據,本協議在乙方付款雙方簽字後即時生效,雙方不得違約,任何一方違約,都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處理。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商鋪對外租賃合同2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與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租賃商鋪概況

1、乙方向甲方租賃路號,底層開間商鋪,建築面積為平方米,場地平方米(詳見建築平面圖所示)。原商鋪內的附屬設施及其他設備見所附設備和設施清單。

2、乙方向甲方租賃的商鋪經查看,設備和設施等物品均完好無損,滿足乙方正常使用的要求。

3、乙方租賃的商鋪共計間,甲方提供照明電源0.7Kw間,計Kw照明電源。乙方如私自擴大裝接容量,所引起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4、乙方租賃的商鋪內,有間衞生間(衞生間內設施見設施清單)、只水錶,乙方有責任加以保管,如有損壞,則乙方必須加以維修和更換。

5、乙方租賃的商鋪內,有隻電錶、只煤氣表,所有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6、乙方必須自行安裝電錶和水錶,並每月向總表貼水、電的差額度。水錶、電錶安裝後,乙方不再支付水、電錶押金,但仍須支付電費押金。

7、《建築平面圖》和《建築內部附屬設施和設備清單》是本合同的二個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條商鋪用途

乙方向甲方租賃的商鋪用途作商業經營用。主要經營。乙方應自行辦理營業執照,並做好有關三廢處理。

第三條租賃期限

1、租賃期共 年,甲方從 年 月 日起將交付乙方使用,乙方至 年 月 日撤離商鋪,由甲方收回。

2、當租賃結束後,乙方如欲續租的,應以書面方式在租期結束前兩個月提出續租申請。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租賃權。乙方未按本條規定提出續租申請的,視為放棄續租和優先租賃權。雙方未在本合同到期一個月前達成續租合同的,視為乙方放棄續租。

第四條租金和租金的交納期限

(一)租金按每間為單位計算

1、第一週年的租金按每間每月 元計租,合計年租金為人民幣 萬元(大寫)。

2、第二週年的租金按每間每月 元計租,合計年租金為人民幣 萬元(大寫)。

3、第三週年的租金按每間每月 元計租,合計年租金為人民幣 萬元(大寫)。

4、每年分兩次付款,每次付六個月的房租。年月日前為第一次付款,第五個月中旬以前為第二次付款。下一年度付款日期同上一年度。

(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租賃保證金,金額為個月的租金,於本合同簽訂之日支付。本合同終止時,保證金除用以抵充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違約金外,餘額退還乙方。

第五條租賃期間,租賃財產的維修和保養

1、甲方在商鋪出租期間,應保證乙方在正常使用情況下商鋪不漏不滲。甲方提供的用電、用水、用煤氣、衞生設施能正常使用(除供電公司、自來水公司、煤氣公司原因,停電、停水、停氣和外線的突然事故以外)。

2、甲方在計劃對出租的商鋪進行修理時,乙方應予以配合不得阻撓。如乙方阻撓,甲方不承擔商鋪和設施不能正常使用的責任,如造成甲方損失,則應賠償甲方所受到的損失。

3、乙方應愛護商鋪及其設備、附屬設施,不得擅自改變和拆除。如乙方在經營活動中,須擴大用電量、用水量、用氣量或在租賃範圍內添置設備及裝修時,須事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供方案和裝修圖。在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後,並經有關部門同意方可實行(政府部門審批手續由乙方自行辦理)。提供的申請書、方案圖、裝修圖、及甲方的書面同意作為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同時作為甲方收回商鋪時,乙方應向甲方交還商鋪的質量的驗收標準。

4、如由於一個使用不當而導致商鋪損壞,乙方有責任按甲方提供使用時的標準在三日內進行修復。乙方自行無法修復或三日內不予修復的,則甲方自行修理,費用由乙方承擔。

5、合同終止(包括甲方按規定提前收回商鋪)乙方撤離時隔牆、捲簾門不得拆除,乙方擴容的設施、裝潢可搬移並不影響使用價值的,歸乙方所有,乙方應在三日內搬移。超過三日的,歸甲方所有。

6、乙方承租後,門面後牆不得擅自開後門,如需開門,需經甲方當地公安及有關部門同意方可(審批手續由乙方辦理),否則甲方有權隨時終止合同,房租不退,乙方損失自負。

7、租賃期所發生的環境衞生費、治安費等等各種費用全部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租賃關係的變更

1、乙方不得將所承租的商鋪挪作他用或轉租他人。乙方如違反本條款,甲方有權隨時終止本合同並收回商鋪;乙方還應支付給甲方違約金人民幣(租期為1年的為10個月的租金、租期為2年的為20個月的租金、租期為3年的為30個月的租金,依此類推)。如確有特殊原因,必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方可轉租。

如遇以下情況則本合同解除,乙方必須無條件的在甲方指定的時間內撤離,甲方有權隨時收回商鋪。

1)乙方不依前述約定的方法和用途正常使用本建築;

2)擅自將本建築轉租的;

3)逾期十天不足額交納租金、水、電、煤氣費的;

4)乙方在租賃的建築內從事政府法律、法令、政策不允許的活動或損害公共利益的;

由於政府的原因或甲方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如動遷,包括房地產項目開發),導致甲方無法繼續履行本合同,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乙方必須無條件在甲方指定的時間內撤離。

第七條違約責任

1、乙方如中途終止合同,則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雙方商定:如有乙方推薦續租之第三方,乙方向甲方償付違約金為一個月的商鋪租金;如無續租之第三方,乙方向甲方償付所剩商鋪租期的全部租金。

2、乙方逾期不歸還(包括合同正常到期,甲方按規定提前收回商鋪)租賃商鋪的,除補交佔有期間的租金外,還應當向甲方償付違約金,雙方商定違約金標準為:到期如不歸還租賃的商鋪,第一個月(不到一個月的按一個月計算)為二個月的商鋪租金,如逾期第二月(不到二個月的按二個月計算),沒有歸還,則償付違約金為四個月的商鋪租金,如逾期至第三個月的(不到三個月按三個月計算),則償付違約金為六個月的商鋪租金,依此類推。

3、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1)、3)、4)款的,甲方有權隨時終止合同並收回商鋪,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金額為所剩商鋪租期的全部租金,但不低於貳萬元)。

4、乙方由於使用保管或維修保管不當,造成財產損壞,丟失的,乙方應在三日內負責修復,並賠償甲方損失。

5、乙方擅自拆改商鋪結構、設備等財產,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貳萬元,並在三日內恢復原狀,同時負責賠償甲方由此而造成的損失。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如協商不成時,雙方均可向商鋪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出租方(全稱):

承租方(全稱):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商鋪對外租賃合同3

出租方(簡稱甲方):

承租方(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根據我國《合同法》及其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有關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租賃範圍及用途:

甲方同意將位於興國縣將軍大道南外村委會西側2號樓D2110商鋪(該商鋪具體地址以房產證中標示為準),在良好及可租賃的狀態下租給乙方作為商業經營使用,出租商鋪的建築面積為61.03㎡。

第二條 租賃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租金、保證金:

1、租金為30元/平米/月。每月租金為人民幣1830.00元(大寫:壹仟捌佰叁拾元整);租金每月一次性付清,乙方在簽訂本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第一個月房租,以後每月租金均在當月 日前一次性付清。甲方在收到租金後應當給乙方收費憑證。

2、為確保出租房屋設施完好以及租期內相關費用如期結算,乙方在簽訂本合同之日交納人民幣(大寫)叁仟元整(3000.00元)作為房屋使用保證金。待合同期滿後乙方付清本應交納的所有費用後,甲方應將保證金全額退還給乙方(保證金不計算利息)。

第四條 設施及費用承擔:

1、房屋租賃期間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房屋租賃税)由乙方負責。

2、如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條 甲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保證出租商鋪產權清楚,若有糾紛,由甲方負責處理。

2、甲方在簽訂合同之時將房屋交給乙方使用。

第六條 乙方責任和義務:

1、乙方應按合同的規定,按時支付租金及其它各項費用,且合法使用房屋,不得從事違法亂紀活動。

2、未經甲方和有關部門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房屋的結構作任何改動,乙方對該房屋的裝飾應以不損壞該房產整體結構和設施為原則,並徵得甲方同意。

3、在租賃期間,乙方對於出租房屋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轉租、轉讓、轉借、抵押、聯營或其他有損甲方利益的行為。

4、承租期內,由被盜、火災等事故造成損失,和乙方人為造成事故,損害甲方房屋的,由乙方負責。

5、乙方在未違反租約的前提下,有權優先續租該房屋。如要求續租,在本合同期滿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申請,再由雙方另行商議續租事宜。

第七條 合同的解除

本合同除發生下列情形外,合同期內完全有效,不得單方解除。

1、租賃期屆滿。

2、因乙方過錯嚴重造成房屋毀損的。

3、出現不可抗力造成房屋毀損達不到使用目的的。

4、政府強制徵收或拆除該房屋的。

5、乙方遲延交付房租超過10天的。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因違約造成終止合同的應向對方賠償合同總值的10%違約金,並賠償其他的一切損失和費用。

第九條 補充約定:

承租期內,若因國家政策變動或不可抗力的因素需要提前終止本合同,甲方應提前半個月通知乙方,乙方必須按通知要求辦理終止合同手續,按時退出所租用房屋,甲方不承擔由此造成的任何損失,但甲方必須負責退還乙方已交房租但未使用完時間的租金。

第十條甲方應提供產權證(或具有出租權有效證明)、身份證明(營業執照)等文件,乙方應提供身份證明文件。雙方驗證後可複印對方文件備存。所有複印件僅供本次租賃合同使用。

第十一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商鋪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與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即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電話:電話:

地址: 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商鋪對外租賃合同4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公司名稱:公司名稱:

公司地址: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方與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雙方在自願、平等、等價有償的原則下經過充分協商,特定立本合同。

第一條租賃內容

一、甲方將位於市區號門面租賃給乙方。甲方對所出租的商鋪具有合法產權。

二、甲租賃給乙方的商鋪建築面積為平方米,使用面積為平方米。甲方同意乙方所租商鋪作為經營用,其範圍以乙方營業執照為準。

四、甲方為乙方提供的房間內有:消防設施及供配電等設備。上述設備的運行及維修費用,包含在租金之內,乙方不再另行付費。

第二條租賃期限

五、租賃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租金及其它費用

6、合同有效年度租金共計為 元(人民幣)。

七、每一個租賃年度按月計算。

八、電費按日常實際使用數(計量)收費,每月10日前交上月電費(甲方出示供電局收費發票)其它費用,雙方協商補充於本條款內。

第四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九、甲方

(一)甲方應保證所出租的商鋪及設施完好並能夠正常使用,並負責年檢及日常維護保養、維修;凡遇到政府部門要求需對有關設施進行改造時,所有費用由甲方負責。

(二)對乙方所租賃的商鋪裝修或改造時的方案進行監督和審查並及時提出意見。

(三)負責協調本地區各有關部門的關係,併為乙方辦理營業執照提供有效的房產證明及相

關手續。

(四)甲方保證室內原有的電線、電纜滿足乙方正常營業使用,並經常檢查其完好性(乙方自設除外),發現問題應及時向乙方通報。由於供電線路問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甲方應給予乙方全額賠償。

(五)在合同期內,甲方不得再次引進同類(飾品)商户。如違約應向乙方賠償人民幣經濟損失費,並清除該商户。

(六)甲方應保證出租商鋪的消防設施符合行業規定,並向乙方提供管轄區防火部門出具的電、火檢合格證書複印件。

(七)上述設備、設施出現問題甲方應及時修復或更換,如甲方不能及時實施,乙方有權代為修復或更換,費用(以發票為準)由房租扣除。

十、乙方

(一)在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允許的範圍內進行經營及辦公。

同內容交納租金及其它費用。

第五條付款方式及時間

十一、乙方在簽訂合同時付給甲方人民幣為定金,在正式入住後五日內將第一月的租金 元人民幣付給甲方。

十二、乙方從第二次付款開始,每次在本月前5天交付。

十三、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各項費用可採用銀行轉帳、支票、匯票或現金等方式。

第六條商鋪裝修或改造

十四、乙方如需要對所租賃商鋪進行裝修或改造時,必須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改造的費用由乙方自負。在合同終止、解除租賃關係時,乙方裝修或改造與商鋪有關的設施全部歸甲方所有(可移動設施除外)。

第七條續租

十五、在本合同期滿後,乙方有優先續租權。

十六、乙方如需續租,應在租期屆滿前二個月向甲方提出,並簽訂新租賃合同。

第八條其它

十七、甲方和乙方中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變更、企業遷址、合併,不影響本合同繼續履行。變更、合併後的一方即成為本合同當然執行人,並承擔本合同的內容之權利和義務。

十八、本合同的某項條款需要變更時,必須用書面方式進行確定,雙方訂立補充協議,接到函件方在十天內書面答覆對方,在十天內得不到答覆視同同意,最後達成補充協議。

十九、雙方各自辦理財產保險,互不承擔任何形式之風險責任。

二十、乙方營業時間根據顧客需要可適當調整。

第九條違約

二十一、甲、乙雙方簽訂的'商鋪租賃合同。乙方已交納定金後,甲方未能按期完好如數向乙方移交出租商鋪及設備,屬於甲方違約。甲方每天按年租金的1%向乙方支付延期違約金,同時乙方有權向甲方索回延誤期的定金,直至全部收回終止合同。

二十二、在合同有效期內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單方面提高租金,乙方有權拒絕支付超額租金。

二十三、任何一方單方面取消、中斷合同,應提前二個月通知對方。

二十四、乙方未按時向甲方支付所有應付款項屬於乙方違約,每逾期一天,除付清所欠款項外,每天向甲方支付所欠款1%的違約金。超過60日甲方有權採取措施,收回商鋪。

二十五、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引起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時,不視為違約。甲方應將乙方已預交的租金退還給乙方。

二十六、因甲方原因使乙方未能正常營業,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責任並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第十條合同生效、糾紛解決

二十七、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單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後,乙方交付定金後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

二十八、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若發生糾紛,由雙方友好協商,如協商不成時,可訴請商鋪所

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二十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並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其補充協議與本合(二)合同有效期內,對所租賃的商鋪及設施擁有合法使用權。

(三)按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十一、甲、乙雙方需提供的文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三十二、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第十一條其他

三十三、本合同正文共五頁,隨本合同共六個附件:

甲方:乙方:

法人:法人:

註冊地址:註冊地址: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商鋪對外租賃合同5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同意達成如下條款,特訂立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1、甲方願將自有門面租賃給乙方使用,乙方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2、甲方門面裝修固定財產卷閘門、室內外設施齊全。

3、租賃經營時間

租賃時間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賃期限為 年。

4、租金

(1)門面月租金雙方協商為 元,乙方在合同簽訂時次性向甲方交清當年門面租金。每年租金遞增,不準拖欠和以各種理由拒交。

(2)甲方提供:水電錶設施齊全,供乙方使用。水電費由乙方負責,乙方按月向供水電部門或者向甲方交清水電費、不得拖欠、拒交,否則發生的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水錶底表噸位,電錶底數度數。

5、租賃責任

(1)乙方對甲方的門面所屬建築物和裝修的固定財產不得隨意該拆,如乙方需裝修改造門面內外,乙方自行處理好各種關係方可裝修。乙方施工不得危及房屋門面安全。

(2)甲方的門面室內外所有的固定財產及不固定的財產和配套設施若有損失或遺失,均由乙方賠償和維修改造好,費用由乙方負責。

(3)合同期滿,乙方所增設和改換的固定設施不得拆除和損壞,一切設施如有損壞,乙方照價賠償或修復,經甲方驗收合格後方可。

6、違約責任

乙方不得將甲方門面單方面和因其他理由為由轉租給他人經營和使用,否則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收回門面,終止乙方合同。乙方若有特殊情況,需轉讓門面必須經得甲方先同意,門面租金由甲方決定,對乙方無權作主,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糾紛和刑事責任一切都由乙方負責。

7、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份,雙方簽字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商鋪對外租賃合同6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甲方年月日將坐落在店鋪出租給乙方,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關係,特訂立合同如下:

1、租賃期限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期 年。

2、租賃金額及付款方式

乙方以月租人民幣 元,經營甲方店鋪,付款辦法:年租金總額人民幣 元,在合同簽訂時交清。

3、租賃期間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在簽訂合同時須向甲方繳交店鋪設施抵押金人民幣 元,押金不計息。

(2)乙方擁有店鋪經營、管理和使用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涉和侵犯。店鋪的所有權和水電房籍及主水管至水錶處理。

(3)乙方經營店鋪的一切費用(包括投資成本、水電費、店鋪裝修、税費及一切債務等)除店鋪租賃税外概由乙方負責。

(4)乙方應愛護店鋪設施,如有或損壞,乙方應按市場價賠償或負責修復。乙方如需對門店進行改裝,須經甲方同意同意後方可訊息工期,基費用由乙方負責。

(5)乙方必須遵守交通和公共秩序,保持店鋪門前暢通和落實門前“三包”,如有違反,所造成的一切損失概由乙方負責。

(6)乙方不得在租賃範圍堆放帶腐蝕性或危險性物品,否則造成一切後果均由乙方負責。

(7)乙方應在國家法律政策允許的內經營,遵紀守法,服從有關部門的監督管理,不得搞非法經營,否則造成後果由乙方負責。

(8)乙方如需轉包他人,應事先以書面報告甲方,甲方在接到報告後十五天內作出答覆,並簽訂變更協議,轉包他人仍按本合同條款執行。未經同意甲方擅自轉包他人,按違約處理。

(9)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變動而變更。

(10)如因乙方人為或第三人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在租賃期內店鋪如在租賃期內遇風災地震自然災害而造成重大損失,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4、期滿規定

(1)乙方應在期滿前兩天內搬遷完畢,近期將租賃範圍交還甲方。

(2)租賃屆滿,店鋪的用水電設施無償歸甲方。

(3)乙方在租賃期間裝修的固定設施無償歸甲方,可動設施乙方必須在期滿前五天內處理完畢,乙方應負責修復或按價賠償。

(4)乙方繳交甲方的押金,待雙方交接清楚後由甲方付還乙方。

5、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雙方必須共同遵照執行,任何一方不得違約或廢止合同。如有違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對方人民幣元並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商場大型商鋪租賃合同8

出租人(甲方):承租人(乙方):

證件編號:證件編號:

聯繫地址:聯繫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甲方雙方經平等協商,就租賃事宜簽訂本合同。

1、房屋坐落地址

出租方出租的商鋪坐落地址:路,建築面積平方米。

2、租賃期限

租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租金和押金

(1)每年租金為人民幣 元整( 元),經雙方平等協商,預交半年租金為人民幣 元整( 元)。

(2)必須按照約定向出租方繳納租金。不得無故拖欠租。

4、各項費用的繳納

(1)電費:由承租方自行繳納電錶底數為度,此度數以後的費用由承租方承擔,合同期滿後承租方不再負責繳納。

(2)使用該房屋進行商業活動產生的其它各項費用均由承租方繳納,其中包括承租方自已申請安裝電話、寬帶、有線電視等設備的費用。

5、違約金和違約責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給他人,視為出租方違約,負責賠償違約金 元。

(2)若承租方在出租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視為承租方違約,承租方負責賠償違約金 元。

6、續租

(1)出租方若要求在租賃期滿後停止租賃該處商鋪的,應當在租賃期滿前日書面通知承租方,如出租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當重新訂立租賃合同。

(2)租賃期滿承租方如無違約行為的,則享有同等條件下對商鋪的優先租賃權。

7、合同終止

(1)本合同期限屆滿,雙方不再續簽合同的。

(2)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4)在委託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6)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8、免責條件

若租賃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損毀或造成承租人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租賃期間,若承租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不能使用租賃房屋,承租方需立即書面通知出租方。

9、爭議處理方式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10、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閲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11、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份,雙方各執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簽字):承租方(簽字):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商鋪對外租賃合同7

甲方(租賃方):

乙方(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就商鋪租賃事宜,協商一致,締結本合同,以資信守。

第一條 租賃物業及用途

1.1 甲方將 (以下簡稱“該商鋪”)出租給乙方。

1.2 該商鋪建築面積合計為 8.57㎡,該面積為計算租金面積,若該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1.3 乙方確認甲方已告知該商鋪情況,且在本合同簽署時已對該商鋪狀況進行詳細瞭解,同意按本合同約定條件按現狀承租商鋪。

1.4 該商鋪為商業用途,乙方承租用於經營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變更經營項目。

第二條 租賃期限

2.1 該商鋪租賃期限共 年,自 年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交付

3.1 雙方簽署本合同並且乙方按約定支付保證金後,甲方於 年 月 日前將該商鋪交付乙方使用,乙方未履行相關義務,甲方有權順延交付時間,但租賃期限不順延。

3.2 該商鋪交付使用時,雙方應依該商鋪及相關配套設施進行交接,並對其核對後簽字確認。

3.3 乙方應於約定的該商鋪交付日到甲方處辦理交接手續,逾期前來辦理的視為該商鋪已交付乙方。

第四條 租金及相關費用

租金按照該商鋪的建築面積計算,具體如下: 租金合計為人民幣 (大 寫) 元整 ( ¥: 元)。 以上租金不含税,甲方收到乙方款項後向乙方開具收據。乙方使用該商鋪所產生的水電費、水、電、網絡報裝及用電增容,政府税收規費等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五條 租賃保證金

5.1 保證金,雙方簽訂本合同當日,乙方須以轉賬或現金的形式支付總額合計人民幣(大寫): 元整(¥: )給甲方作為租賃保證金。

5.2在合同終止時,若乙方未發生違約責任且向甲方交清合同約定各項費用及按合同約定歸還該商鋪後,保證金在三十日內無息返還乙方。在乙方違約的情況下,甲方有權沒收保證金。

第六條 物業管理

6.1 乙方接受該商鋪所屬之物業管理公司的管理,並按規定或約定交納費用與履行其他義務。

6.2該商鋪原有設施設備(含與其他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管護由乙方負責,乙方應進行日常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通知甲方及物業管理公司,然後劃分責任進行維修維護與保養。

6.4 乙方裝修及自行安裝的設施設備的管護與維修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該商鋪的安全防火責任由乙方負責。

第七條 裝修和改建

7.1 乙方可根據實際需要對該商鋪進行裝潢裝飾、修葺改造、及安裝必要設施設備等(以下統稱裝修),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7.3 乙方及乙方聘請之裝修人員應服從物業公司管理。乙方裝修,需向甲方提交裝修方案,並經甲方同意,同時取得政府有關部門許可(如有法律要求)後方可進行,費用由乙方承擔。

7.4乙方對裝修方案的合法性合理性及後續任何事宜負責,並承擔相應責任;甲方同意乙方裝修方案,並不代表其同意對該裝修方案產生的任何糾紛、損害及損失等負責或承擔責任,因乙方裝修產生的糾紛或責任乙方獨立承擔。

7.5乙方的裝修作業不得影響該商鋪整體建築的框架結構,不得影響其安全性。否則由乙方負責賠償所引致的一切損失,並由其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

7.6裝修作業應儘量封閉作業,裝修過程中不得產生較大的噪聲,粉塵、激性氣味,不得在該商鋪外的共用部分堆放裝修材料及作業產生的廢物等。裝修期間不能干擾或影響鄰近物業的使用。

7.7 乙方裝修、改造及設施設備的安裝使用等,不得影響其他相關聯物業的使用,或功能,否則回覆原狀,並承擔相應責任。

7.8 乙方裝修作業需進行環保、衞生、消防等驗收的,應自行負責該等工作,並取得許可或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第八條 轉租、分租或出借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租、分租或出借該商鋪的全部或部分。經甲方書面同意的轉租,不影響乙方履行本合同義務(包括但不限於交納租金),乙方對轉租承租人行為負責。

第九條 雙方權利義務

甲方權利義務 甲方有權按本合同收取乙方的租賃租金及相關費用。 合同期滿前三個月甲方可帶其他有意承租者進入該商鋪視察。甲方須提供有關部門核准的水、電設施。 甲方保證乙方在承租期間可以正常合理使用該商鋪。若乙方在經營中需要甲方提供該商鋪的資料和辦事中需甲方支持配合的,甲方可以予以協助。

9.2.1 乙方權利義務 乙方有權按本合同約定使用該商鋪,依法經營;不得在該商鋪內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或從事違法活動。

9.2.2 乙方經營應自行取得與之相適應的各種行政許可及批准(包括但不限於:營業執照、税務登記證、消防及環保合格證)。

9.2.3 乙方自行承擔經營過程中產生的一切債權、債務、勞動糾紛及其他經濟或法律責任。

9.2.4因乙方使用不當或其他非甲方或第三方原因造成該商鋪及其附屬設施遭受損壞或造成甲方或第三方遭受其他損失的,乙方應負責賠償,乙方必須及時予以維修,因延誤維修而造成甲方或第三方遭受損失的,亦由乙方負責賠償。

9.2.5乙方對甲方正常的房屋安全檢查和維修應給予協助,因維修原因須臨時搬遷的,要與甲方配合。阻延甲方維修而使甲方或第三方遭受損失的,乙方負責賠償。

第十條 合同終止與續期

10.1本合同終止日,乙方應搬離該商鋪可移動的物品,裝修及固定添附物(包括但不限於:鋪設的管線、固定或鑲嵌於牆體地面的設施物件等)歸甲方所有。如乙方逾期搬離(包括因甲方行使留臵權乙方無法搬離的情形),應每日按月租金10%標準向甲方支付佔用費,逾期超過10日的,甲方有權自行處理,而不予乙方任何賠償或補償。

10.2 若乙方欲於合同期滿後續租,應提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10.3本合同終止,乙方應於終止日前結清租金水電費等各種費用,乙方搬離前有拖欠租金、水電費、物業管理費或有未盡其他義務的,甲方有權留臵乙方於該商鋪內的任何物品。

10.4 一方可以提前30日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解除方按本合同違約解除本合同條款,承擔提前解除合同的責任。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1.1乙方逾期交納租金、水電氣等能源費用及本合同約定的其它費用,每日按逾期總額的1%,向甲方給付滯納金,逾期超過5日甲方另可停止該商鋪的水電供應和控制該商鋪的物品,逾期超過15日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沒收乙方租賃保證金,追收逾期租金及滯納金(滯納金計算至實際給付日)。

11.2 甲方違約解除本合同,或甲方違約乙方解除本合同,甲方雙倍返還乙方租賃保證金,乙方的裝修損失甲方按使用時間折價補償。

11.3 乙方違約解除本合同,或乙方違約甲方解除本合同,乙方租賃保證金抵做違約金,甲方不予返還,乙方裝修等無償歸甲方所有。

11.4 乙方違約,經甲方要求改正後,未能在甲方要求期限內改正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按本條第10。3款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管轄法院

12.1 本合同產生的爭議由該商鋪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裁決。

第十三條 其它

13.1 本合同條款劃分為方便書寫、閲讀與理解所設,並非完全獨立,條款間相輔相成,作為整體予以適用與解釋。

13.2 本合同一式貳份,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生效,雙方各執 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身份證號碼:

電話:

乙方:

身份證號碼:

電話: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