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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上半年工作總結參考範文

欄目: 年度總結 / 發佈於: / 人氣:2.08W

20xx年以來,我縣司法行政工作在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和市司法局的精心指導下,圍繞縣委、縣政府中心工作和各項目標任務,立足本職,積極進取,履職盡責,不斷強化司法行政隊伍建設,充分發揮法制宣傳、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務的職能作用,為全縣經濟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營造了良好的法治環境,為建設平安開江、幸福開江做出了積極貢獻。現將20xx年上半年司法行政工作總結如下:

司法行政上半年工作總結參考範文

一、深入推進普法依法治理

(一)夯實基礎、注重實效,大力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活動

1. 強抓法制宣傳陣地建設。目前,全縣開辦電視普法欄目1個;開設機關入門網站普法專欄1個;建成村(社區)法制宣傳專欄122個;設立公共場所固定法制宣傳欄7個,户外法制宣傳電視牆3處;建成法制公園1個、法制廣場3處、法制長廊1個,高速公路大型户外廣告牌2處;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2個、警示教育基地1個。

2.狠抓法制宣傳隊伍建設。目前,全縣組建了1個師資力量31人的普法講師團;建成了1個法律人才庫,現有成員46名;培養"法律明白人"1486人;成立了22支法制宣傳(法律服務)小分隊,現有成員98名;招募法制宣傳志願者265人;聘請法制副校長(輔導員)109人。

3.主抓法制宣傳活動開展。目前,全縣共開展法制講座69場次,開展法制宣傳80場次;法制宣傳(法律服務)小分隊開展法制宣傳活動104場;分片組織村(社區)兩委幹部、"法律明白人"集中學法8場次,參學人員640餘人;組織村(社區)居民旁聽調解案件27次;簽訂各類法律顧問871家;為企事業單位進行法律體檢40家;開展親情幫教大走訪60餘次。

(二)求真務實,突出重點,不斷深化"法律七進"活動

1.堅持領導帶頭,積極開展"法律進機關"。建立完善縣委常委會、縣政府常務會會前學法制度和鄉鎮(部門)"中心組"學法制度以及公務員學法制度;進一步完善領導幹部學法用法檔案管理制度;深入推進擬提任幹部任前法律知識資格考試制度;完善機關普遍建立法律顧問制度;重點加強對司法人員、行政執法人員和國家公職人員的普法教育工作。

2.堅持多措並舉,積極開展"法律進學校"。大力推進了學校法制宣傳教育陣地化建設;加大了依法治校工作力度,今年以來,我局組織縣法制講師團分兩期對全縣54所中小學的法制副校長、法制輔導員進行專門業務強化培訓;組織律師、法律服務工作者深入20所學校開展"關愛明天,普法先行"主題法制講座,受教育師生達1萬餘人次。

3.堅持普治並重,積極開展"法律進鄉村"。深入開展"法律進鄉村"、"院壩法制宣講"、創建"民主法制示範村"等專項活動,活動開展以來,我局共發放各類普法宣傳資料2萬餘份,發放法律書籍3000餘冊,解答羣眾法律諮詢200餘人次,開展社區、農村院壩法制宣講20次,舉辦人民調解員、"法律明白人"、法律骨幹專題培訓班6期,參加培訓人數達720人次。

4.堅持以人為本,積極開展"法律進社區"。普遍做到了"六個一":在社區設置一個法制宣傳欄(櫥窗);建立一個法律圖書角;建立一套居民學法制度;每季度開展一次義務法制宣傳活動;每季度上一堂法制課;建立一支專兼相結合的法制宣傳教育志願者隊伍。

5.堅持圍繞重點,積極開展"法律進寺廟"。我局利用金山寺改建為契機,聯繫縣民宗局將寺廟法制宣傳陣地納入了改建規劃中,擬在金山寺建立20塊固定法制宣傳欄。同時深入金山寺、城區教堂大力宣講法律法規。今年以來共開展各類形式的法制宣傳教育活動3次,受教育僧侶達66人次,受教教羣眾達300人次。

6.堅持逐步推進,積極開展"法律進企業"。今年以來,我局組織普法講師團深入到普安工業園區舉辦企業法律知識專題講座3次;組織律師、法律服務工作者對40家企業進行了法律體檢。

7.堅持合力共建,積極開展"法律進單位"。我局分別在開江火車站、客運站、寶石水庫碼頭利用電子屏幕、廣播、宣傳刊物等媒體,通過打造公益法律宣傳廣告、張貼宣傳標語、設立固定法制宣傳欄等形式,向過往羣眾和廣大職工宣傳與其生活生產息息相關的法律法規知識。

二、充分發揮人民調解職能

(一)加強人民調解工作,發揮調委會核心職能作用

人民調解把大量的民間糾紛化解在基層,解決在萌芽狀態,有效地防止和減少因民間糾紛而引起的自殺、民轉刑、羣體性械鬥、羣體性上訪等重大惡性案件的發生,為維護社會穩定起到了"第一道防線"的作用。上半年,全縣共調解民間糾紛1717件,調解成功1695件,成功率98.7%。

(二)狠抓人民調解體系建設,努力夯實人民調解基礎工程。

一是機構網絡化。完善人民調解組織體系建設,進一步強化調解小組建設力度,增配人民調解員,每個村民小組有1名以上人民調解員,充實人民調解員專家庫;進一步加強糾紛易發、多發、頻發領域調委會建設,推進行業調委會的建立,增強人民調解的社會覆蓋率。二是工作制度化。積極探索建立健全"三大機制",構築以人民調解為基礎的社會矛盾糾紛"大調解"格局。建立定期排查、集中排查、重點排查相結合的矛盾糾紛預警制度;堅持"整合手段、優勢互補",創新多元化調解機制;完善人民調解與司法調解、行政調解的對接機制,依法調處各類矛盾糾紛。三是管理規範化。將人民調解工作納入全縣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目標考核體系,制定對司法所和調委會的目標管理措施和量化考核標準。

(三)狠抓人民調解隊伍建設,增強人民調解員業務素質。

半年來,我局每月定期組織司法所工作人員進行集中業務培訓,學習人民調解法、調解技巧及與羣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與相關部門協調,將人民調解工作納入黨校村(社區)幹部培訓和科級幹部法制培訓內容,不斷提高業務水平,提升調解工作技能,努力培養調解能手,着力打造名牌調解員。我局還通過舉辦"人民調解員巡迴培訓班",與紀委、民政等相關部門聯合辦班,各鄉鎮採取以會代訓等形式,組織了人民調解員進行業務培訓。採取走出去、請進來、典型引路的教學方式,將律師、調研、調解人員交流學習列為重點,在全縣範圍內開展培訓15場次,半年共培訓人員調解員1256次,培訓率達60%,有力提高了調解員隊伍的整體素質和業務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