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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買賣合同模板合集10篇

欄目: 買賣合同 / 發佈於: / 人氣:2.9W

隨着法律知識的普及,關於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係。那麼常見的合同書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房屋買賣合同10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房屋買賣合同模板合集10篇

房屋買賣合同 篇1

甲方: (賣方)

乙方: (買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甲方同意將自有房屋一處出售給乙方,乙方已對甲方所要出售的房屋做了充分的瞭解,願意購買該房,特制訂本合同如下:

一、此房坐落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產權所有人____________,產權證號_____________,房屋建築面積____________㎡,使用性質:_______________。

二、該房價為____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先交付______________元定金,其餘房款在房屋交易公證時結清,公證時應再付剩餘房款________________萬元,同時甲方交鑰匙交房,現場交接,房款兩清。

三、甲方保證在交接前對該房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如簽約或交接後,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並承擔民事訴訟責任,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均由甲方負責賠償。

四、室內外設施以看房時為準,不得轉移,更換或更改,交接驗收時也應該按合同驗收,簽署房屋交接單,並需驗看水錶、電錶、煤氣表是否有損壞,如有損壞甲方負責維修。

五、甲方需結清交易之日前所欠的一切費用,如:房費、暖氣費、煤氣費、水費、電費、物業管理費、有線電視費等。

六、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辦理房產過户事宜的相關手續,辦理過户手續所需費用由______方承擔,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生效,不得違約,如違約造成的經濟損失,由違約方負責,乙方違約定金不退,甲方違約雙倍賠款

甲 方: 乙 方: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房屋買賣合同 篇2

 甲方(賣方):xx

乙方(買方):xxx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甲方自願將坐落在xx市xx區xx路x小區x號樓 x單元x室(建築面積xx平方米,儲藏室x平方米,產權證號xxxxxxxx)房地產出賣給乙方,並將與所出賣該房產的相關的土地使用權同時出賣給乙方(附房產證複印件及該房產位置圖)。

二、雙方議定上述房地產及附屬建築物總價款為人民幣大寫壹佰萬零二千元整;即人民幣小寫100XX元。

三、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支付定金三十萬元整,即小寫300000元。

四、乙方支付定金之日起2個月內,向甲方支付首付款(定金從中扣除),首付款之外的款項通過銀行住房按揭方式交付(有關期限和程序按照所在按揭銀行規定辦理)。

五、甲方保證該房產合法、權屬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權(已交納土地出讓金)。

六、辦理房產證手續所產生的有關税費由甲方承擔。

七、乙方支付首付款後,甲方即積極配合乙方辦理有關房產過户手續,待房產過户到乙方名下之時,乙方應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餘額。

八、甲方應在1個月前將該房產交付乙方;屆時該房產應無任何擔保、抵押、房產瑕疵,無人租住、使用;無欠賬,如電話費、水電費、物業管理費、取暖費、入網費、有線電視費等。

九、本合同簽訂後,如一方違反本合同條款,該方應向對方支付五十萬元的違約金;一方如不能按規定交付房產或按規定支付房款,每逾期一日,應向對方支付五十元罰金,逾期30日視為毀約;如因政府及銀行規定,本合同涉及房產手續客觀上不能辦理過户或銀行不能辦理按揭導致合同解除,不適用本條款。

十、交付該房產,甲方不得損壞該房產的結構、地面和牆壁及不適移動的物件,並將抽風機一台(型號:1005648485),空調兩台(型號:0152468549),熱水器(型號:1095874554),浴霸(型號:1025456985),飲水機(型號:1084759264),音響兩台(型號:258695),涼衣架,房內燈具,前後門窗窗簾、電腦桌一張,櫥衞設施,等讓與乙方(含在房屋價值內)。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

十二、附加條款:

1、轉讓過後,甲方不的以任何藉口干涉乙方對房屋的修改。

甲方(賣方):xx(印) 身份證號:

住址: 電話:

20xx年0xx月 x日

乙方(買方):xxx(印)身份證號:

住址: 電話:

房屋買賣合同 篇3

【案例分析】張某與李某、吳某於20xx年5月簽訂《拆遷安置房屋買賣合同》,約定李某、吳某自願將坐落上海市浦東新區某路某弄某號某室拆遷安置房屋轉讓給原告,建築面積90平方米,價格為100萬元;張某按約通過銀行轉賬支付李某、吳某房款,李某、吳某出具收條並捺印,同時將《上海市徵用集體所有土地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物業管理費發票、維修基金、有線電視初裝費、燃氣設施安裝費等材料交給原告。同時,雙方簽署房屋交接書,張某入住係爭房屋。後20xx年年底張某聯繫辦理房地產權證時,李某、吳某卻稱當初是向張某借款100萬元,拆遷安置房屋買賣合同也是被逼籤的,只是作為擔保,因為房屋尚未辦理房產證,便向他們提供動拆遷協議、電費、燃氣費、水費等各種交費證明原件。而其他被安置的三個人表示拆遷分得多套房屋,該套只是同小區其中一套,又稱拆遷事宜一直系李某、吳某辦理,出售的事情沒有經過他們的同意。現張某主張協助辦理過户義務,而李某等人起訴張某要求法院確認購房合同無效,返回房屋。

【法院判決】法院認為拆遷安置房屋買賣合同依法有效,支持張某訴求,判決協助辦理過户手續,駁回了李某等人的訴求。

【律師分析】拆遷安置房屋買賣時,因為尚未領取房產證,無法及時辦理產權過户手續,這就為日後糾紛產生留下隱患,而加上房價飛漲,不斷出現賣房人變卦,買房人起訴的情況。對此,上海資深房地產律師楊東表示,本案也是比較典型的拆遷安置房屋買賣糾紛。就本案而言,爭議焦點主要有以下幾點:

一、拆遷安置房屋買賣合同是否有效?

本案中張某與李某、吳某簽訂的拆遷安置房屋買賣合同系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並不違法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應當認定為合法有效。認定合同效力應按照《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的規定,而上海動遷安置房在取得房地產權證、被允許上市交易之前的3年內不得轉讓、抵押的政策不屬於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另外,即使未辦理登記手續,但這不影響合同的效力。

二、因借款被逼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作為擔保是否有效?

本案中借款事宜沒有證據證明,且也沒有被脅迫的證據。()對其主張的事實,無法提供證據證明,應承擔不利的後果。而與之相反張某卻有簽訂拆遷安置房屋買賣合同,支付房款銀行轉賬記錄,又有出具收據,並實際交付佔有使用,持有拆遷安置房的原始材料,這一系列的證據形成完整的證據鏈,足以説明拆遷安置房買賣的事實。

三、未經其他安置對象同意出售是否有效?

如果明知拆遷安置房出售後二年內不提起異議,那麼應該視為已經默認同意。況且作為拆遷安置的重大事項,作為家庭成員應該有商有量,應該對自己的切身利益盡心對待義務。其他安置對象長時間的不實地查看,不聞不問,放任不管分得的拆遷安置房屋,另外其他安置對象分得同小區房屋已經實際入住,不可能不關注到係爭房屋已經出售的事情。而直到張某主張過户義務時,才主張不知情,顯然也不符合常理。由此推斷其是知情且同意出售的。

【律師提醒】最後,楊東律師提醒廣大購房者,拆遷安置房比起其他房屋雖然有價格優勢,但買賣過程中存在諸多風險,一天不過户就是一天的隱患。所以涉及房產買賣系重大財產的處分行為,尤其是動遷房買賣,涉及法律方面的問題及各種限制更多,還是建議委託專業房產律師為提供陪購法律服務。

房屋買賣合同 篇4

甲方(出售方):

乙方(購買方): 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則下經友好協商就乙方購買甲方房屋一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自願將其座落於新樂市新華路以南,公園以西,第二排從東數第户,東西米,南北米,土地面積平方米,東至西至南至北至,建築面積平方米,結構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設備出售給乙方。

二、甲方將所購房屋的(集體土地使用證)等交給乙方。

三、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晰,無爭議;未被判決、裁定限制出售,也未設置抵押,不在建設拆遷範圍內;已取得財產共有人書面同意。若在本合同簽定前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並承擔民事責任,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在本合同簽定後再發生於房屋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乙方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四、以後,乙方辦理過户手續,甲方應予以積極協助。該房屋在辦理過户手續過程中所需繳納的税費由乙方承擔。

五、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電話: 電話:

財產共有人簽字:

見證人:

年 月日

房屋買賣合同 篇5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房屋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乙方購買甲方坐落於___住宅一處,建築面積為___平方米 。

第二條此房屋實際售價元 整(¥___元)。此售價包含公共維修基金及土地證和房產證兩證辦理費用。

第三條甲方應在簽署本合同時,向乙方提供以下證件及複印件:身份證;房屋所有權證和其他有關證件。

第四條甲方應保證欲出售的房屋不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無合法證件的房屋(包括違法建設的房屋);有產權爭議的房屋。

第六條上述房屋在甲方實際交付乙方之日前所發生的費用由甲方負責。

第七條本合同連同附件共三頁,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況如下: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見證人執一份。

第八條此合同與出售委託合同、承購委託合同及房屋買賣合同同時起法律效力。

第九條本合同自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條附帶傢俱(見傢俱清單)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房屋買賣合同 篇6

賣方:(甲方),姓名: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

買房:(乙方),姓名: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私有住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自願將其房屋出售給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該房屋具體狀況,並自願買受該房屋。該房屋具體狀況如下:

1、 甲方所售房屋位於 房屋佔地面積約為 平方米,院子佔地面積約為 平方米,房屋為正房四間、東西偏方各一間。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

第二條 房屋價格及其他費用: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總金額為人民幣 萬 千元整(¥ );

第三條 付款方式: 簽訂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

第四條 特別約定:

1、因乙方所購房屋為農村集體土地上建築。該房屋買賣過程中所發生的交易或過户需要本村村民委員會同意或有關部門審批的手續問題,甲方應當積極全力配合乙方一起解決妥善。若因此引發相應糾紛的,由甲方負責處理。

2、如乙方所購房屋以後過户辦理房產證和土地使用證時,甲方應予以積極配合,但相關費用由乙方自行負擔。

第五條 今後如房屋重建,甲方應承認乙方的住房面積。如國家徵地,土地賠償及住房面積賠償均歸乙方所有,甲方負責積極配合;

第六條 本合同簽訂之後,房價漲落,買賣雙方不得反悔;

第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買賣合同 篇7

(一)轉讓方、受讓方為自然人:提交有效的身份證明。如委託他人辦理,還須提供經公證機構證明的授權委託書。

(二)轉讓方、受讓方為中國內地法人:

1、公司的營業執照;

2、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證;

3、如法定代表人授權他人辦理,須提供授權委託書及受託人身份證。

(三)轉讓方、受讓方為境外法人:

1、轉讓方、受讓方為香港公司,所提交的材料(商業登記證或註冊證書、董事會決議、授權委託書等)需經中國司法部委託的香港律師(公證人)辦理公證,並經中國法律服務(香港)有限公司辦理轉遞;轉讓方、受讓方為澳門公司,其材料經中國法律服務(澳門)公司辦理公證;轉讓方、受讓方為台灣公司,經台灣地區公證人辦理公證並經由台灣海基會寄送。

2、轉讓方、受讓方為外國公司,所提交的材料(商業登記證或註冊證書、董事會決議、授權委託書等)需經當地國家公證人公證,並經中國駐該國大使館或領事館辦理認證。

(四)房地產權證書。

(五)房產信息單。

(六)房地產買賣合同。

(七)承辦公證員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要求當事人提供的其他證明資料。

房屋買賣合同 篇8

出賣人(甲方):身份證號碼:

買受人(乙方):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房產等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願將其位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產及其土地使用權(一層車庫一處,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車庫門前附屬場地____ _____平方米及附屬卷閘門、防盜窗等設施,上述內容以下簡稱“本房屋”)以人民幣_______拾_______萬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整(¥______ __ 元)的.價款出售給乙方。

二、乙方支付甲方合同保證定金 萬元,如甲方反悔本合同,雙倍賠償;如乙方反悔本合同,定金不退。

三、本合同簽定時,甲乙雙方都不具備過户條件。等過户條件成熟時,甲方須無條件協助乙方辦理房屋產權過户手續,辦理過户手續發生的契税、土地出讓金由乙方負擔。甲方承擔本合同轉讓的房屋及土地税費。乙方在甲方交付房屋後一次性將房款交付甲方。(交易後甲方給乙方寫好收據)

四、本合同簽訂後,甲方對的房屋使用、收益、出租、擔保、抵押、買賣、佔有等權利一併轉讓給乙方。

五、本合同簽訂後,甲方保證乙方享有同甲方相同的居住權利,乙方保證按期繳納購房後應付的各項物業費用。本合同簽訂後,甲方不得以本房屋為關聯與他人訂立任何合同。

六、違約責任

1、甲方應當於 年 月 日交付乙方房屋,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價總額千分之三計算違約金支付給乙方。逾期超過30天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解約時,甲方除將已收的房價款全部退還乙方外,並應賠償乙方經濟損失人民幣 元。

2、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的。其逾期部分乙方應加付按日千分之三計算的違約金給甲方。逾期超過30天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解約時,乙方已付定金不退。

3、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質量問題影響到乙方居住權利的行使,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並應賠償乙方的損失。

4、本合同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如因重大客觀原因導致本合同的解除,甲方應按照下述兩種算法取高值返還乙方:1)、本房屋合同轉讓金額本金及利息,利息按年息20%計算,計息期自合同簽訂日起算;2)、解除合同時本房屋市場評估價,並賠償乙方的房屋裝修費用,搬遷等損失。

5、如因規劃部門、設計部門的原因影響房屋質量和使用功能的,甲方應當通知乙方;如有補償款發放,甲方應當全額退還乙方。

七、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方式解決: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九、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方各執一份。

甲方:年 月 日

乙方:年 月 日

見證人: 年 月 日

房屋買賣合同 篇9

原告:XXX,男,19XX年X月XX日生,漢族,身份證號碼XXXXXXXXXXXXXXXXXX,職業XX,工作單位白銀市XX局,住白銀區長安路XX號,聯繫電話XXXXXXXXXXX。

被告:張明生,男,19XX年XX月XX日生,漢族,身份證號碼XXXXXXXXXXXXXXXXXXX,職業,工作單位白銀市XX局白銀分局,住白銀區西山路XX號樓2單元XXX室,聯繫電話15309xxxxx996。

訴訟請求:

1.撤銷原、被告之間購房合同;

2.判令被告承擔違約責任,向原告雙倍返還定金人民幣20000元;

3.由被告承擔本案所有訴訟費用。

事實和理由:

20xx年8月初,原告經同事介紹,意向購買被告位於白銀西區蘋果家園22號樓4單元401室的房產一套,看房過程中,被告介紹,該房產實際所有人為其朋友仙雲輝,仙雲輝將該房產全權委託給被告,由被告代理出售,房產面積106.77平方米,建造年代為20xx年。當原告及家人問及該房屋日後裝修能否砸掉非承重牆改造房屋格局時,被告滿口

答應可以砸牆,基於建築常識,原告認為該房屋為框架建築結構(實際為磚混結構),被告對此持默認態度,沒有對房屋建築結構這一關鍵性問題履行其如實告知的義務。

原、被告雙方於20xx年8月11日就購房一事再次進行坐談,期間原告多次問及被告,購買此房產除購房款、過户費、税費外是否還需原告承擔其他費用,被告稱再無其他費用,雙方於當日晚達成口頭購房協議,約定房屋總價為41萬元人民幣,為表購房誠意,原告當即付給被告購房定金1萬元,由被告開具標註有“定金”字樣的1萬元借條一張留存於原告處。

20xx年8月13日,原告籌備房款之餘在蘋果家園物業管理處詢問蘋果家園22號樓4單元401室房產情況,物業管理處工作人員告知原告,該房產為磚混式建築結構,絕不能砸牆改變原房屋格局,否則將直接影響到整棟樓的住户安全,除此以外還拖欠物業費用6000多元。原告立即給被告打電話進行交涉,但被告堅持自己隱瞞房屋建築結構及物業費用的行為沒有過錯,極力主張讓原告忽略房屋結構問題並由原告承擔6000多元物業費用,交涉無果。後原告多方聯繫被告,提議協商解決爭端以繼續履行合同,但被告寸步不讓,堅持由原告單方面承擔全部責任。20xx年8月27日晚,原告再次電話聯繫被告,被告明確表示已將此房產在白銀區某房產中介登記出售,即將與他人簽訂購房合同,無意向原告出售此房產,並拒絕退還原告支付的定金,此事實有當晚電話錄音材料為證。

綜上,原告認為,原、被告之間雖未簽訂書面房屋買賣合同,但被告出具給原告的借條及20xx年8月27日晚電話錄音材料,可證實交易雙方、交易標的和交易價格,已經形成合法有效的房屋買賣合同關係。被告在房屋交易過程中違背誠信,不履行其如實告知房屋情況的義務,刻意隱瞞房屋建築結構、拖欠的物業費用等關鍵性問題,產生分歧後,被告推卸己方責任,以定金為要挾,迫使原告接受其無理條件,為合同進一步履行製造障礙,合同目的落空;另一方面被告在未撤銷與原告已形成的購房合同情況下,又將房屋登記出售給第三人,事實上已購成“一房多賣”。 被告的這些行為不僅浪費了原告巨大的精力和時間,同時也嚴重損害了原告的利益。為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訴至貴院,請貴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

此致

白銀市白銀區人民法院

起訴人:XXX

20xx年9月28日

房屋買賣合同 篇10

賣方 (以下簡稱甲方):

姓名: 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 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 (以下簡稱乙方):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私有住房,達成如下協議:

( 甲方: 乙方:)

第一條 房屋的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坐落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位於第______層______户,房屋結構為___________,房產證登記面積_______平方米,房屋所有權證編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價格:

1、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總金額為人民幣 元(大寫拾 萬仟佰元整),(含附屬設施費用);

2、 甲、乙雙方達成一致意見,雙方交易税費由乙方負擔。

第三條 付款方式:

乙方於本合同簽訂當日內向甲方支付交首付款_______________萬元(大寫拾 萬仟佰元整),餘款_______________元(大寫拾 萬仟佰元整)在房屋過户手續辦理完畢之日支付。

第四條 房屋交付期限:

除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外,甲方應於乙方交付完首付款當日內,將該房屋交付乙方用於自行裝修整頓。乙方完全付清餘款當日內,甲方將房屋所有權交付給乙方。

( 甲方: 乙方:)

第五條 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時間付款,每逾期一天,按照購房總價的3‰支付違約金,逾期達一個月以上的,即視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總房價20%的違約金。

第六條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違約責任:

除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期限將該房屋及時交給乙方使用,每逾期一天,按照購房總價的3‰支付違約金,逾期達一個月以上的,視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由甲方向乙方支付總房價20%的違約金。

注:1、甲方如無故終止合同,甲方應向乙方退還首付款、及支付總房款20%的違約金。

2、乙方如無故終止合同,甲方應向乙方退還首付款同時,乙方支付總房款20%的違約金。裝修費用甲方不再退還。

第七條 關於產權過户登記的約定:

甲方應協助乙方在房屋產權登記機關規定的期限內向房屋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過户登記手續。甲、乙雙方在房屋買賣合同簽訂後七日內備齊所有辦理過户的資料,向房屋交易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辦理房屋買賣權屬過户登記相關手續,將房屋所有權證辦理至乙方名下。由於甲方原因導致乙方逾期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乙方有權追究甲方違約責任,每逾期一日,甲方應按總房款的3‰向買方支付滯納金,逾期超過三十日,乙方有權解除合同或依據本合同請求法院強制履行過户手續。若因此導致乙方解除合同,甲方應向乙方退還首付款、裝修費用及支付總房款20%的違約金。

( 甲方: 乙方:)

第八條 簽訂合同之後,所售房屋室內設施不再變更。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質量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符合房屋出售的法定條件。房屋交付使用之前的有關費用包括水、電、氣、物業、有線等費用有甲方承擔。由此引發的糾紛有甲方自行處理,於乙方無關。

第九條 甲方保證在辦理完過户手續之日起______日內,將户口遷出,逾期超過______日,乙方每日按已付款的_____%收取違約金。

第十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可依法向該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名或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