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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選房屋買賣合同彙總7篇

欄目: 買賣合同 / 發佈於: / 人氣:1.19W

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合同對我們的幫助越來越大,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麼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麼問題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房屋買賣合同7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精選房屋買賣合同彙總7篇

房屋買賣合同 篇1

賣方: (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買方: (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等相關規定,經友好協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就該存量房買賣的有關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1、甲方將坐落在 的房地產(產權證書號為:)出售給乙方,該房屋建築面積 平方米,儲藏室(或車庫) 平方米。乙方已對甲方所出售的房地產做了充分了解,願意購買該房地產。

2、甲乙雙方約定上述房地產的成交價格為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 元,付款方式:。

3、甲乙雙方於 年月日前向房屋登記機構申請辦理轉移登記。

4、甲方定於 年 月日前將上述房地產交付給乙方。

5、甲乙雙方約定上述房地產轉移登記中產生的費用由 方承擔。

6、本合同一式 份,經雙方簽字後即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約定後簽訂補充協議。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房屋買賣合同 篇2

出賣人(姓名或名稱): 聯繫電話:

住所或註冊地址: 郵政編碼:

個人身分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單位法人資格證書:

或營業執照: 證件號碼:

法定代表人: 職務: 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人(姓名): 聯繫電話:

住所或註冊地址: 郵政編碼:

個人身份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買受人(姓名或名稱): 聯繫電話:

住所或註冊地址: 郵政編碼:

個人身份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單位法人資格證書

或 營 業 執 照: 證件號碼:

法定代表人: 職務: 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人(姓名): 聯繫電話:

住所或註冊地址: 郵政編碼:

個人身份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的規定,房屋出賣人(以下條款中稱賣方)與買受人(以下條款中稱買方)雙方本着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房屋買賣事宜簽訂本合同,

瀋陽房屋買賣合同。

一、賣方自願將座落於瀋陽市 區 路(街) 巷 號 單元 層 間號,建築面積 平方米的房屋出售給買方。買方對賣方所要出售的房屋基本情況進行了現場勘驗確認,同意購買該房。

二、出售房屋的基本情況

1.房屋所有權證號碼:

2.房屋共有權證號碼:

3.土地使用權證號碼:

4.房屋用途:

5.房屋歸屬:

(1)個人所有 □

(2)夫妻共同所有 □

(3)共有人共有 □

(4)其他 □

6.房屋產權來源:

7.土地使用權來源: 劃撥 □ 出讓 □

三、買賣雙方簽訂本合同應遵守下列事項:

1.賣方出售的房屋權屬清楚,證件齊全,無產權糾紛,若發生與賣方有關的產權糾紛,由賣方承擔相應的發事責任,因此給買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賣方負責賠償。

2.賣方負責支付完畢房屋交接前的採暖費、煤氣費、電費、水費、物業費等費用。若由欠費所引發的與賣方有關的債務糾紛,由賣方負責清償,並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因此給買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賣方負責賠償。

3.賣方出售的房屋,屬於夫妻共同所有的,已徵得配偶同意。

4.賣方出售的房屋,屬於共有產權的,已徵得共有人同意並提交其他共有人書面

意書。

5.賣方出售的房屋,設有抵押權的,已徵得抵押權人同意,並提交抵押人書面同意書。

6.賣方出售已購公有住房,已徵得共同居住成年人的同意。

7.買賣雙方在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後90日內持房地產權屬證書、房屋買賣合同和其隊有關證件到房產部門的交易機構、登記發證機構辦理轉讓及權屬轉移登記手續。如果有一方不履行合同,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由此給另一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

四、買賣雙方申報房屋成交總價款為 幣(大寫) 元整,(小寫) 元整。

五、買方先期已交付定金的,定金在購房款中衝抵。如買賣合同中止,由違約方依照有關法律規定承擔相應的`責任。

六、付款及房屋交接方式,按下列第 種方式辦理:

1.本合同簽訂後,買方付給賣方部分購房款(或定金) 幣(大寫): 元整。賣方配合買方到房產部門的交易機構辦理轉讓登記手續,併到房產登記發證機構領取《房屋所有權證》後,買方付清其餘部分購房款或通過購房抵押貸款付清其餘購房款,賣方將出售的房屋交給買方。

2.本合同簽訂後,買方一次性全額付款。賣方配合買方到房產部門的交易機構辦理轉讓登記手續,同時將出售的房屋交給買方。

3.雙方簽訂合同並遞交到房產部門的交易機構後,買方持交易機構出具的憑證,將購房款交到指定銀行。轉讓登記手續辦理完畢,併到房產登記發證機構領取《房屋所有權證》後,賣方將出售的房屋交給買方,賣方憑房產交易機構出具的憑證去銀行提取售房款。

4.

七、買賣雙方應按規定,各自承擔應繳納的轉讓登記税費。

八、買賣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

2.

3.

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簽訂補充協議,其內容與本合同文本中所列條款約定的內容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合同共 頁,一式 份,出賣人 份,買受人 份, 份, 份。

十二、本合同自買賣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出賣人(簽章): 買受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負責人(簽章): 負責人(簽章):

委託代理人(簽章): 委託代理人(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籤於 籤於

房屋買賣合同 篇3

賣方: (以下簡稱甲方),身份證號: 買方: (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私有房屋,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自願將其房屋出售給乙方,該房屋具體狀況如下:

甲方自願將坐落在 市 鎮 村 社(自建住宅)的房屋,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含地皮以及房屋),出售給乙方。

第二條 甲、乙雙方議定的上述房屋成交價格為(大寫)共 萬 仟 佰元人民幣(小寫 元),乙方在 年 月 日前,一次付給甲方。

第三條 特別約定:

1、甲方保證在房子交付時,甲方在該房屋上不設有他項權,如抵押權等。2、甲方保證上述房屋產權清楚,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

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3、因乙方所購房屋為農村集體土地上建築。該房屋買賣過程中所發生的交易或過户需要本村村民委員會同意或有關部門審批的手續問題,甲方應當積極全力配合乙方一起解決妥善。若因此引發相應糾紛的,由甲方負責處理。 4、如乙方所購房屋以後可以辦理房屋土地使用證時,甲方應予以積極配合,但相關費用由乙方自行負擔。

第四條 甲方負責協助乙方通水通電。

第五條 如國家徵地,土地賠償歸乙方所有,住房面積賠償歸乙方所有。本合同簽定時甲乙雙方都不具備過户條件。等過户條件成熟時,甲方須無條件協助乙方辦理房屋產權過户手續,辦理過户手續發生的契税、土地出讓金由乙方負擔。

第六條 本合同簽訂之後,房價漲落,買賣雙方不得反悔。

第七條 本合同簽訂後,甲方對的房屋使用、收益、出租、擔保、抵押、買賣、佔有等權利一併轉讓給乙方,今後如乙方就此房屋出賣時,需要甲方簽字時,甲方無條件給予配合。

第八條 本合同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如因重大客觀原因導致本合同的解除,甲方應按照下述兩種算法取高值返還乙方:1、本房屋合同轉讓金額本金及利息,利息按年息20%計算,計息期自合同簽訂日起算;2、解除合同時本房屋市場評估價,並賠償乙方的房屋裝修費用,搬遷等損失。 3、如因規劃部門、設計部門的原因影響房屋質量和使用功能的,甲方應當通知乙方,如有補償款發放,甲方應當全額退還乙方。

第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二份。

甲方(簽章): 甲方家屬(簽章)

甲方住址:

聯繫電話:

乙方(簽章): 乙方家屬(簽章)

聯繫電話:

見證人(簽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房屋買賣合同 篇4

甲方(賣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買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就宅基地及房屋買賣事宜,經協商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自願將坐落在 的宅基地及房屋出售給乙方。

二、雙方議定的上述宅基地及房屋成交總價為人民幣 元。

三、甲方陳述:該宅基地及房屋的所有權完全歸甲方個人,該宅基地及房屋沒有任何的債權債務糾紛,其轉讓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如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損失,甲方願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四、雙方簽署本合同以後,乙方即向甲方支付 元定金;甲乙雙方約定在___________前向乙方交付房屋,並於__________前辦理土地使用證及房產證手續。

如因甲方原因,該房屋未在約定時間內交付給乙方,甲方雙倍返還定金給乙方;如乙方因自身原因不願買受該房,甲方定金不予返還。

五、在約定期限內不能辦好土地使用證及房產證手續,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乙方可向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請求,甲方接到請求後應向乙方返還所有已收房款。

六、土地税由甲方承擔,契税由乙方承擔;其他税務由國家指定各自承擔。

七、土地使用證及房產證手續完善後,甲方將房屋及相關原件交付給乙方,乙方即向甲方付清最後一筆房款。

八、甲方確保房屋建築質量達到國家標準,該房屋發生的任何質量問題均由甲方承擔。

九、自本合同簽訂生效起,該宅基地及房屋的所有權、處置權、以及因國家動拆遷安置政策帶來的所有權益均與甲方無關。

十、土地使用證及房產證等其他證件未能辦理前,以本合同為準。

一、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由此達成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二、按《合同法》履行,合同履行地點為乙方户籍所在地。

三、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聯繫地址: 聯繫地址:

電話: 電話:___XXXX___日___XXXX___月

房屋買賣合同 篇5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共有人: 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繫電話: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第一條 房屋的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坐落於 ,房屋結構為_ _,房產證登記面積___ _平方米,面積 平方,房屋權屬證書號為 。

第二條 價格:

以房產證登記面積為依據,該房屋售價總金額為 萬元整,大寫:

第三條 付款方式:乙方於本合同簽訂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元整,大寫: , 日內交付餘款 元(大寫 )。

第四條 房屋交付期限:甲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將該房屋交付乙方。

第五條 關於產權過户登記的約定:甲方雙方協商暫時無需過户,如有過户時甲方協助辦理過户手續。

第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

第七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房屋買賣合同 篇6

賣房人(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買房人(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屋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 甲方在徵得共有人(配偶)同意下,自願將坐落在 的房屋有償作價轉讓給乙方。乙方對甲方所出售的房屋已充分了解,願意購買上述房屋。

第二條 雙方約定上述房屋轉讓總價款為:人民幣 元整(大寫: 元整)。 第三條 付款時間與方式:乙方已於 年 月 日轉賬支付定金人民幣 元整(大寫: 元整),剩餘房款人民幣 元整(大寫: 元整),由乙方於簽訂本合同後,當日轉賬支付給甲方。

第四條 税費承擔:乙方需承擔公證等手續辦理過程中雙方應繳納的一切可能產生的税、費。 第五條 甲方保證簽訂本《房屋買賣合同》之日前,上述房屋權屬清楚,沒有附着户口、租約、設定抵押也未被查封,甲方對該房屋享有完全的處分權,日後如果房價上漲或涉及拆遷,均不得向乙方要求補償;乙方保證簽訂本《房屋買賣合同》之日起,如果房價下跌,不得向甲方要求補償。

第六條 甲方應於收到乙方全額房款之日起 天內將房屋鑰匙交付給乙方,乙方對該房屋

第七條 雙方約定水、電、有線電視等費用,以甲、乙雙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之日為結算日。水、電度數分別為:水 、電(住宅) 、電(商鋪) 。

第八條 甲方需積極配合乙方辦理水、電、有線電視更名或過户手續以及《房屋買賣合同》公證等手續,能提供的材料需積極提供。

第九條 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約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約定履行合同的一方當事人應當及時告知另一方當事人,並自不可抗力事件結束之日起3日內向另一方當事人提供證明。上述房屋風險責任自該房屋驗收交接完成之日起轉移給乙方。

第十條 違約責任: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導致另一方損失的,違約方需以該房屋轉讓總價款為基數,自約定的期限屆滿次日起至實際完結日止,按日萬分之 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一條 雙方如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申請仲裁或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甲方: 乙方:

附屬設施、電器設備、裝飾裝修等具體情況進行驗收並完成交接。自乙方完成驗收並接收該房屋之日起,該房屋內的用水用電安全、房屋質量等一切風險責任均轉移給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買賣合同 篇7

一、約定解除

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在房屋買賣合同中約定,當一定的情形出現時,房屋買賣合同解除。只要該約定不違反法律法規的強行性規定,不具有欺詐脅迫或者顯示公平的情形,那麼,在約定的條件具備時,合同解除。如延期交房約定,付款約定,房產證辦理約定等等。約定解除條件具備時,權利人應當及時行使權力。根據法律規定,開發商遲延交付房屋,經催告後在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交房的,購房人有權解除合同。當然,購房人遲延支付購房款,經催告後在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付款的,開發商也有權解除合同,對方當事人沒有催告的,解除權應當在解除權發生之日起一年內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權消滅,當事人不得再單方面解除合同。

二、法定解除

法定解除的情況很多,主要有以下情形:

1、開發商隱瞞房屋真實情況構成欺詐的

開發商故意隱瞞沒有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事實或者提供虛假的預售許可證明的,或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抵押的事實的,或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出賣給第三人或者為拆遷補償安置房屋的事實的,買房人有權解除合同。並有權利要求賠償損失。

2、開發商將已售房屋私自抵押

根據《擔保法》及《物權法》等規定,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後,開發商私下將該房屋抵押給第三人導致購房人購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買房人有權退房並解除合同,並要求出賣人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賠償損失,並可以請求出賣人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

3、一房二賣或者為拆遷補償安置房屋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9條第3項之規定,出賣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時,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出賣給第三人或者為拆遷補償安置房屋的事實,買受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

4、房屋不符合質量要求或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的

因房屋主體質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交付使用後,房屋主體質量經檢驗確屬不合格;房屋的主體結構、防水等存在嚴重影響正常居住的;賣方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內建築面積或者建築面積與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面積不符,合同沒有約定處理方式或約定的處理方式不明確的,若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請求返還購房款及利息,並要求賠償損失。

5、開發商遲延履行主要義務,無法辦理產權證

開發商在交房期滿後,經購房人催告在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的,買房人有權解除合同;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或者《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33條規定的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期限(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之日起90日;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訂立之日起90日)屆滿後超過一年,導致買房人無法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買房人有權解除合同。

6、擔保貸款合同不能訂立;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3條之規定:“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買受人以擔保貸款方式付款、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並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

7、開發商虛假宣傳或者隱瞞重要事實,構成根本違約,致使購房人在購房時期望的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8、不可抗力

根據《合同法》第94條第1項之規定,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購房合同目的的,當事人有權解除合同。

9、不屬於不可抗力的事由,但是出現在在簽訂額合同時無法預料的情形,繼續履行合同無必要,或者也無法履行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