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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技術轉讓合同9篇

欄目: 技術轉讓合同 / 發佈於: / 人氣:3.02W

隨着人們對法律的瞭解日益加深,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合同能平衡雙方當事人的平等地位。那麼正式、規範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技術轉讓合同9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有關技術轉讓合同9篇

技術轉讓合同 篇1

項 目 名 稱: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 定 代 表 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轉讓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 定 代 表 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技術轉讓合同填寫説明

第一條、“合同登記編號”的填寫方式:

合同登記編號為14位,左起第1、2位為公曆年代號,第3、4位為省、自治區、直轄市編碼,第5、6位為地、市編碼,第7、8位為合同登記點編號,第9-14位為合同登記序號,以上編號不足位的補零。各地區編碼按GB2260-84規定填寫。

第二條、技術轉讓合同是指當事人就專利轉讓、專利申請權轉讓,專利實施許可、非專利技術和所訂立的合同。本合同書適用於非專利技術轉讓合同,專利權轉讓合同、專利申請權轉讓合同、專利實施許可合同,採用專利技術合同書文本簽訂。

第三條、計劃內項目填寫國務院部委、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地、市(縣)級計劃,不屬於上述計劃的項目此欄劃(/)表示。

第四條、技術祕密的範圍和保密期限,是指各方承擔技術保密義務的內容,保密的地域和保密的起止時間、泄漏技術祕密應承擔的責任。

第五條、使用非專利技術的範圍,是指使用非專利技術的地域範圍和具體方式。

第六條、其他:

合同如果是通過中介機構介紹簽訂的,應將中介合同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如雙方當事人約定定金、財產抵押及擔保的,應將給付定金、財產抵押及擔保手續的複印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七條、委託代理人簽訂本合同書時,應出具委託證書。

第八條、本合同書中,凡是當事人約定無需填寫的條款,在該條款填寫的空白處劃(/)表示。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合同雙方就__________________

轉讓(該項目屬____計劃),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非專利技術的內容、要求和工業化開發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技術情報和資料及其提交期限、地點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天內,在________(地點),以____方式,向甲方提供下列技術資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項目技術祕密的範圍和保密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使用非專利技術的範圍:

________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驗收標準和方法:

甲方使用該項技術,試生產________後,達到了本合同第一條所列技術指標,按____ 標準,採用________方式驗收,由____方出具技術項目驗收證明。

(六)、經費及其支付方式:

1、成交總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其中技術交易額(技術使用費):____ 元。

2、支付方式:(採用以下第 種方式):

A.一次總總付:________________元,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分期支付:________________元,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元,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C.按利潤________ %提成,期限:__

受讓方(甲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

法 定 代 表 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轉讓方(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

法 定 代 表 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技術轉讓合同 篇2

項目名稱:_________

轉讓單位(甲方):_________

受讓單位(乙方):_________

為了保障技術商品合理轉讓,有償付諸應用,促使新產品早日試製並投放市場,提高經濟效益,甲乙雙方根據自願互利的原則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_________技術轉讓給乙方,乙方使用該項技術生產_________產品。

二、甲方轉讓技術應達到的主要技術經濟指標和經濟效益。

1.該項技術的參數,所生產產品的數量、質量指標,最低或正常的生產能力,單項規格、公差等_________。

2.經濟效益_________。

三、國內外運用該項技術的情況和經濟效益

_________。

四、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將_________技術的資料和設備、配件等(可用表格列出)交付乙方。

2.甲方負責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派出技術人員_________名到乙方單位,指導乙方安裝設備和產品試製工作,並派員參與產品的鑑定工作。

3.甲方在合同執行期間對轉讓給乙方的技術如有後續改進,應及時轉讓給乙方(雙方協商互不相告技術後續改進內容者除外)。

4.甲方轉讓給乙方的技術,應對第三方保密,不得擴散或轉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另行轉讓者除外)。

五、乙方的義務

1.雙方協商議定,技術轉讓費按下列第_________項辦法支付:

(1)乙方向甲方交付技術轉讓費共_________元,一次總算支付。

(2)乙方向甲方支付技術轉讓費,按甲方轉讓技術實施後新增銷售額或利潤的_________%提成。

(3)雙方按商定的其它辦法計算和支付技術轉讓費用。(如雙方商定有預交定金條款,應專條規定定金的金額和交付時間。)

2.在設備安裝和產品試製過程中,乙方應服從甲方技術人員的指導。乙方應為甲方派出的技術人員提供工作和生活方便。

3.乙方對甲方轉讓的_________技術不得向第三方擴散和轉讓(雙方商定同意乙方轉讓者除外)。乙方對甲方轉讓的技術如有後續改進,應告之甲方改進內容(雙方協商互不相告者除外)。(如雙方商定乙方向甲方支付一定入門費,則應在合同中立專條規定入門費的金額,交付時間等。)

六、轉讓技術的驗收標準與驗收方式

1.驗收標準_________。

2.驗收方式_________。

七、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數量及質量向乙方交付技術資料、設備和配件,應向乙方償付相當於技術轉讓費_________%的違約金。如甲方遲延交付技術資料、設備及配件,致使乙方接受甲方轉讓的_________技術已成為不必要時,乙方可以提出解除合同。

2.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數量及規格派出技術員,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3.甲方如擅自將向乙方轉讓的技術又擴散,轉讓給第三方,應按技術轉讓費的_________%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4.甲方轉讓給乙方的技術如有紕漏,應及時更正和完善;如仍達不到合同規定的經濟技術指標,應按技術轉讓費的_________%向乙方償付違約金,並應賠償乙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八、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數量向甲方支付技術轉讓費,應按銀行關於延期付款的規定向甲方償付違約金。

2.乙方如擅自將甲方轉讓的技術擴散或轉讓給第三方,應按技術轉讓費的_________%向甲方償付違約金。

3.乙方如果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未將甲方轉讓的技術付諸生產,除應向甲方支付轉讓費外,不得干預甲方另將技術轉讓給第三方。

九、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經有關部門證實後,不以違約論,但必須及時告知對方有關情況。

十、其它

1.本合同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合同期為_________年零_________個月。甲乙雙方在合同期間不得隨意更改或廢除合同。

2.在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雙方屬於同一系統的,由上級主管部門解決,不屬同一系統的,或經主管部門調解不成的,任一方當事人可以提請合同仲裁機關仲裁或法院審理。

4.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付本一式_________份,交_________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5.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技術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技術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詳細地址:_________ 詳細地址: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技術轉讓合同 篇3

一、合同名稱

_________專有技術轉讓許可證合同

二、簽約時間與地點

本許可證合同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中國_________簽訂。

三、合同當事人及法定地址

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受方)為一方,_________國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供方)為另一方,同意就下列條款簽訂本合同(以下稱本合同)。

四、鑑於條款

鑑於供方擁有設計、製造、安裝_________產品的專有技術,供方是該項技術的合法所有者,願將該技術轉讓給受方。

五、合同所涉及的關鍵名詞的定義

技術祕密(know-how)係指為製造_________產品所需的,為供方所掌握的一切知識、經驗和技能,包括技術資料和不能形成文字的各種經驗和技能。

技術資料係指上述專有技術的全部文字資料(或扼要指明資料的範圍)。

合同產品系指受方根據本合同使用供方所轉讓的專有技術製造和銷售的產品。

淨銷售價係指銷售合同產品的發票金額扣除產品税、交易折扣以及因退貨、拒收所引起的退款剩餘的價款。

合同期限係指本合同生效日起算至第十年為止的期限。

六、合同範圍與內容

1.供方同意受方在中國設計、製造、使用和銷售合同產品的專用技術(或專利技術)。在該地區受方享有利用該技術獨佔性製造產品和銷售產品的權利(或這是一項非獨佔的許可證)。

2.供方負責向受方提供_________技術的研究報告、設計、計算、產品圖紙、製造工藝、質量控制、試驗、安裝、調試、運行、維修等一切技術數據、資料(詳見附件_________)和經驗,以便受方能實施製造產品(產品的型號、規格、技術參數詳見附件_________)。

3.供方負責自費派遣技術人員赴受方進行技術指導和參加_________的性能考核(詳見附件_________)。

4.供方負責接受受方有關人員自費赴供方進行培訓,使受方人員能掌握合同規定的上述技術(詳見附件_________)。

5.在合同有效期限內,受方在合同產品上有權使用屬於供方所有的_________商標(或牌號)。

6.供方有責任(或同意)以最優惠的價格向受方提供為製造合同產品所必需的設備、測試儀器、原材料及零部件(或供方有責任幫助受方為實施製造合同產品 所需的配套件,從第三方取得有關技術許可證,或者與第三方進行合作生產)。

七、價格或許可證使用費

1.根據本合同規定,供方向受方提供的技術和技術服務等,受方應向供方支付的合同總價為_________元,其中:技術使用費_________元;資料費_________ 元;技術服務費_________元。上述價格為固定價格。

2.受方有義務對根據許可證轉讓的技術支付下列費用;

(1)入門費_________美元。

(2)受方在合同有效期內應向供方支付常年提成費,其提成率為合同產品淨銷售價的3%。

八、技術資料的交付

1.供方應按本合同附件_________的規定向受方提供技術資料。

2.供方用空運把技術資料送達中國_________機場。該機場在收到技術資料而在空運提單上加蓋的印戳日期為技術資料的實際交付日期。受方將帶有到達印戳日期的空運提單影印本一份寄送供方。

3.在技術資料發運後的24小時(或48小時)內,供方應將合同號、空運提單號與日期、資料項號、件數、重量、航班號用電報或電傳通知受方,並將空運提單正本一份、副本兩份和技術資料裝箱清單三份航空郵寄給受方。

4.如受方收到技術資料後發現不符本合同附件_________的規定,包括在空運中丟失或損壞,應在30天內通知供方,説明所缺或損壞的資料,供方應在收到通知後立即(或30天內)免費補寄或重寄給受方。如果受方在收到技術資料後60天內沒有提出資料不足或損壞的書面通知,即視為受方對技術資料驗收。

5.技術資料使用文字為英文(或其它文字),計量單位為米制,技術資料所適用的標準為_________工業標準。

6.技術資料的包裝要適應長途運輸與搬運、防雨、防潮,每箱上應以英文標明下述內容:合同號(許可證合同編號lis85001)、收貨人(中國技術進出口公司_________分公司),目的地(中國_________市機場)、毛重(_________公斤)、箱號(或件號)以及運輸標誌等。

九、交換改進技術及對技術資料的修改

1.供方在合同有效期內改進和發展的技術資料,應免費提供受方。受方改進和發展的技術也應按對等原則提供給供方,但改進和發展的技術所有權屬於受方, 對方不得去申請專利或轉讓給第三方。雙方交換技術資料,均不附加任何限制。

2.供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如有不適合於受方生產條件的,供方有責任協助受方修改技術資料,並加以確認。

十、性能考核和驗收

1.在合同產品首批生產後,由雙方根據本合同附件_________的規定,共同進行產品性能考核。

2.經考核合同產品的性能符合本合同技術文件規定的技術指標,即通過驗收,雙方簽署合同產品性能考核合格證明書一式四份。每方各執二份。

3.如經考核,合同產品性能不符本合同技術文件規定的技術指標時,雙方應共同研究,分析原因,澄清責任。如責任在供方,供方應自負費用,採取措施,消除缺陷,缺陷消除後進行第二次考核。如第二次考核後仍不合格,供方應繼續採取措施,消除缺陷,並進行第三次試驗。如第三次考核有不合格時,受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如果考核不合格責任在於受方,受方在供方協助下,採取措施,消除缺陷,並進行第二次或第三次試驗。如第三次考核仍不合格時,則由雙方協商如何再執行 合同的問題。供方協助受方消除缺陷派遣技術人員的`交通和食宿費用由受方負擔。

十一、保證與索賠

1.供方保證按本合同附件_________的規定提供給受方的技術資料是供方掌握的最新資料,並保證向受方及時提供任何發展和改進的技術資料。

2.供方保證所提供的資料是正確的、完整的、清晰的和可靠的,與供方生產使用的技術資料完全一樣。

3.供方應按本合同規定日期交付技術資料,如果未按時交付資料,按下述比例向受方支付罰款。

(1)拖延一至四周,每週為本合同總價格(或技術使用費)的0.5%;

(2)拖延五至八週,為本合同總價格(或技術使用費)的1%;

(3)拖延八週以上,為本合同總價格(或技術使用費)的1.5%。

4.供方向受方支付罰款並不解除供方繼續交付技術資料的義務。

5.如果供方遲交技術資料超過六個月,受方有權終止本合同,此時供方應將受方已支付的金額,並按年利_________%的利息,一併退還給受方。

6.如果合同產品考核驗收三次仍不合格時,受方除有權終止本合同外,受方還有權收回已付給供方的全部金額,並加年利_________%的利息。如果產品只有部分性能指標達不到合同的規定時,受方減少支付合同總價的_________%。

7.供方保證合同轉讓中的一切權利,包括製造、使用、銷售以及其它有關技術的合法性,並保證不受第三方的指控。如發生第三方指控侵權,供方應負責與第三方交涉,並承擔法律上和經濟上的一切責任。

十二、税收

1.凡因執行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税款,在受方國內的由受方負擔。在受方以外的則均由供方負擔。

2.供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在中國境內取得的許可證使用費的收入,必須按中國税法(或按_________國與_________國的税收協定)納税。

十三、仲裁

1.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應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仍不能解決時,應提交仲裁解決。

2.仲裁地點在_________,由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根據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3.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4.仲裁費用,除仲裁另有規定外,由敗訴方負擔。

5.在仲裁過程中,除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應繼續執行。

十四、不可抗力

1.本合同的任何一方,由於戰爭、嚴重水災、水災、颱風以及地震等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本合同不能執行時,可延遲履行本合同,延遲的期限相當於事故影響的期限。

2.發生不可抗力事故後,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在十五天內以航空掛號信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文件提交給另一方確認。

3.如不可抗力事故持續一百二十天以上,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繼續執行本合同的問題。

十五、合同的生效、期限、終止及其它

1.本合同由雙方代表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市簽字。簽字後由各方分別向本國政府有關當局申請批准,爭取在六十天內獲得批准,以最後批准的日期為合同生效日期。如簽字後六個月仍得不到批准,雙方有權撤銷本合同。

2.本合同從生效日起_________年內有效,有效期滿後合同自動失效。如合同期滿前三個月內,經一方提出,另一方同意後可延長_________年。

3.本合同期滿時,債務人對債權人未了債務應繼續予以支付。

4.本合同條款的任何修改、補充,須經雙方協商同意後授權代表簽署書面文件,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5.本合同附件一至附件_________,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6.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_文兩種文字寫成,正本四份,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各執一式兩份。

受方(簽章):_________ 供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技術轉讓合同 篇4

概念

國際技術轉讓是指轉讓方將自己所有的技術跨越國界地轉移給受讓方的法律行為。這種技術轉讓具有國際性。各國的法律對什麼是國際技術轉讓持有各種不同的解釋。

將跨越國界的技術轉讓稱之為國際技術轉讓,是比較切合實際的,也是國際上一致的看法。中國立法也是以技術轉讓是否跨越國界作為標準,衡量是屬於國際技術轉讓還是屬於國內技術轉讓。

內容

聯合國《國際技術轉讓行動守則草案》對技術轉讓的內容列明如下:

(一)各種形式的工業產權的轉讓、和授予許可,但是不包括單純的商標、服務標記和商號名稱這三種工業產權的轉讓和使用許可;

(二)以可行性研究、計劃、圖表、模型、説明、手冊、公式、基本或者詳細的工程設計、培訓方案和設備、技術諮詢和管理人員服務,以及人員培訓等方式,而提供專有技術和技術知識;

(三)提供工廠和設備的安裝、操作和運用以及交鑰匙項目所需的技術知識;

(四)對於將要或已經購買、租賃或依其他方式獲得的機器、設備、中間產品或原材料,提供取得、安裝和使用所需的技術知識;

(五)提供工業和技術合作安排的技術內容。

但各國關於國際技術轉讓內容範圍的規定各不相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技術引進合同管理條例》及其《施行細則》的規定,技術轉讓包括以下內容:

(一)工業產權的轉讓或許可,即發明專利權、適用新型專利權、外觀設計專利權以及商標權的轉讓或使用許可(僅涉及商標權的轉讓除外);

(二)專有技術的許可,即以圖紙、技術資料、技術規範等形式提供或者傳授未公開過、未取得工業產權法律保護的製造某種產品或者應用某項工藝以及產品設計、工藝流程、配方、質量控制和管理等方面專有技術的許可;

(三)各種形式的技術服務、技術諮詢;

(四)含有工業產權的轉讓或許可、專有技術許可或者技術服務任何一項內容的合作生產和合作設計;

(五)提供含有工業產權的轉讓或許可、專有技術許可或者技術服務任何一項內容的成套設備、生產線和關鍵設備。

技術轉讓合同 篇5

合同類型:專利權轉讓合同 合同編號: 科技合字(19 )第 號

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技術受讓方: (公章)

(甲方)

技術轉讓方: (公章)

(乙方)

中 介 方: (公章)

合同登記機關: (公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

履行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 研製單位(個人) │ │

├──────────┼──────┬─────────┬─────┤

│研製完成時間 │ 年 月 日│ 主要研製人員 │ │

├──────────┼──────┼─────────┼─────┤

│專利申請號 │ │ 專利批准號 │ │

├──────────┼──────┼─────────┼─────┤

│專利申請時間 │ 年 月 日│ 專利批准時間 │年 月 日│

├──────────┼──────┴─────────┴─────┤

│專利權的有效期限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

一、發明創造名稱和內容: 二、專利實施和實施許可的情況: 三、專利權轉讓方、受讓方的義務: 四、技術情報和資料的清單: 五、履行合同的計劃、進度、期限、地點和方式: 六、驗收的標準和方法: 七、成交金額與付款時間、付款方式: 一次總付:

分次支付:

按利潤或銷售額提成 % 時間: 其它方式: 八、中介方的義務和責任及收取中介服務費比例和支付方式: 九、違約責任: 十、爭議的解決辦法: 十一、名詞和術語的解釋: 十二、其它有關事項: ┌─┬──────────┬───────┬────────────┐

│ │ │ 地 址 │ │

│技│ (公章) ├───────┼────────────┤

│術│ │ 電 話 │ │

│受│ ├───────┼────────────┤

│讓│法定代表人: │ 帳 號 │ │

│方│ ├───────┼────────────┤

│ │ │ 開户銀行 │ │

├─┼──────────┼───────┼────────────┤

│ │ │ 地 址 │ │

│技│ (公章) ├───────┼────────────┤

│術│ │ 電 話 │ │

│轉│ ├───────┼────────────┤

│讓│法定代表人: │ 帳 號 │ │

│方│ ├───────┼────────────┤

│ │ │ 開户銀行 │ │

├─┼──────────┼───────┼────────────┤

│ │ │ 地 址 │ │

│中│ (公章) ├───────┼────────────┤

│ │ │ 電 話 │ │

│介│ ├───────┼────────────┤

│ │法定代表人: │ 帳 號 │ │

│方│ ├───────┼────────────┤

│ │ │ 開户銀行 │ │

├─┼──────────┴───────┴────────────┤

│鑑│ 意見: │

│證│ 經辦人: │

│單│ (公章) │

│位│ 年 月 日 │

├─┼───────────────────────────────┤

│公│ 意見: │

│證│ 經辦人: │

│機│ (公章) │

│關│ 年 月 日 │

└─┴───────────────────────────────┘

〔説明〕

1.當事人可以約定專利申請文件和有關技術背景材料為合同附件,屬於合同的組成部分。

2.在“合同類型”一項註明專利權轉讓合同。根據專利法的規定,一切單位和個人轉讓專利權應經專利局登記並公告。其中,全民所有制單位轉讓專利權必須事先經過上級主管機關批准。因此,在“合同類型”一項中,應註明批准日期、登記號和公告日期。

3.有些專利權轉讓合同是在轉讓方已經實施專利,或者已經與第三方訂立專利實施許可合同以後轉讓專利權的。在這種情況下,當事人應當在“專利實施許可情況”一項中明確轉讓方是否繼續實施,或者已訂立的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的債權債務關係如何轉移。在專利權轉讓合同成立後,轉讓方如果需要繼續實施專利,可以約定轉讓方在已經實施或者已經準備實施的規模上繼續實施專利並免交專利使用費,也可以約定轉讓方繼續實施專利應向受讓方即新的專利權人支付使用費。至於在專利權轉讓合同應立之日前已經訂立的並正在履行的專利實施許可合同,轉讓方與第三方之間就該專利實施許可合同所發生的權利與義務關係應由受讓方承擔。這種權利義務的轉移宜告知第三方。

技術轉讓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學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

1、乙方擁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專有技術(下簡稱“專有技術”)。

2、乙方擬向甲方轉讓上述專有技術,並甲方擬受讓該專有技術。故此,雙方通過友好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同意從乙方受讓,乙方同意向甲方轉讓專有技術。

2、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供相應技術資料。

3、如甲方需要,乙方負責派遣技術人員赴甲方進行技術服務。

4、如甲方需要,乙方有義務以最優惠的價格向甲方提供合同產品的零部件和材料等。

5、在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在合同規定範圍內的任何改進和發展都相互免費將改進、發展的技術資料提交給對方。

6、改進和開發的技術,所有權屬改進、開發的一方,對方不得申請專利或轉讓給第三方。

7、甲方應按專有技術產品的年銷售總額,向乙方交納4%的專有技術服務費。

二、轉讓價格

1、甲方向乙方支付購買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專有技術的總價格為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2、上述合同總價為固定價格。包括資料在交付前的一切費用。

三、支付和支付條件

1、本合同下的一切費用,均以人民幣____________方式支付。

2、付款日期。

3、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款項後__________日內,向甲方全部轉讓____________專有技術。

四、保證和索賠

1、乙方保證向甲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是其__________產品的專有技術資料。

2、乙方保證所提供的技術資料是完整的、正確的、清晰的並保證及時交付。

3、如果乙方所提供的技術資料不符和規定時,乙方必須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後三十日內將所欠缺的專有技術資料交給甲方。

4、如甲方未能按合同規定給付專有技術款項,遲交一日則交納合同總價的__________%為滯納金。

5、如乙方未能按合同規定向甲方轉讓專有技術,遲交一日則交納合同總價的__________%為滯納金。

五、侵權和保密

1、乙方保證是本合同規定提供的一切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合法所有者並有權向甲方轉讓。如果發生第三方指控侵權,由乙方負責與第三方交涉並承擔法律上和經濟上的全部責任。

2、甲方同意在合同有效期內,對乙方提供給甲方的專有技術予以保密。如果上述專有技術一部分或全部被乙方或第三方公佈,則甲方不再承擔保密義務。

六、不可抗力

1、簽約雙方中的任何一方,由於戰爭、嚴重水災、火災、颱風和地震而影響合同執行時,則延長履行合同的期限,相當於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2、責任方應儘快將發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電話或電報通知雙方,並於二週內以掛號信將證明文件提交給另一方確認。

3、如不可抗力事故延續到一百二十天以上時,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儘快解決執行合同的問題。

七、仲裁

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均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則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____仲裁委員會並按該會屆時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除了在仲裁過程中進行仲裁的部分外,合同應繼續執行。

八、合同生效、終止及其他

1、本合同有效期從合同生效日算起共__________年,有效期滿後本合同自動失效,債務人應對債權人繼續償付未了債務。

2、本合同期滿時,雙方發生的未了債權和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債務人應對債權人繼續償付未了債務。

3、對本合同條款的任何變更、修改或增減,須經雙方協商同意後授權代表簽署書面文件,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九、文本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簽字蓋章後生效,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大學(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技術轉讓合同 篇7

一、技術轉讓合同的概念和特徵

技術轉讓合同,指一方當事人將技術成果的所有權或使用權轉讓給另一方,另一方支付約定的價款的合同。

技術轉讓合同具有以下特徵:

1.合同標的物是一個相對完整的技術方案。不同於在技術諮詢和技術服務合同中當事人一方向對方提供的一定的技術意見、技術知識。

2.合同標的物是現有的技術方案。不同於開發合同中技術成果在合同訂立時尚不存在或尚未形成。

3.合同標的物必須是已經權利化的技術成果。所謂權利化,包括取得專利權、專利申請權、專利實施權及技術祕密成果權等權利。

技術轉讓合同由下列四種具體合同構成:(1)專利權轉讓合同;(2)專利申請權轉讓合同;(3)專利實施許可合同;(4)技術祕密轉讓合同。

二、技術轉讓合同當事人權利義務

(一)專利權轉讓合同中當事人的義務

讓與人的主要義務:(1)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將專利權移交給受讓人。當然,專利權中的人身權並不因專利權的轉讓而轉讓。(2)保證自己是轉讓專利權的合法擁有者,並保證專利權的真實、有效。(3)按合同約定交付與轉讓的專利權有關的技術資料,並向受讓人提供必要的技術指導。(4)保密義務。

受讓人的主要義務:向讓與人支付合同約定的價款;按合同的約定承擔保密義務。

(二)專利申請權轉讓合同中當事人的義務

讓與人的主要義務為:(1)將合同約定的專利申請權移交受讓人,並提供申請專利和實施發明創造所需要的技術情報和資料。(2)保證作為申請權標的的發明創造為讓與人自己或自己與他人合作通過創造性勞動合法獲得,或者通過委託開發合同獲得,即保證自己是所提供的技術的合法擁有者。(3)按合同的約定承擔保密義務。法律 教育 網

受讓人的主要義務為:(1)向讓與人支付合同約定的價款。(2)按合同約定承擔保密義務。

(三)專利實施許可合同中當事人的義務

讓與人的主要義務:(1)保證自己是所提供的專利技術的合法擁有者,即是自己提出專利申請、經專利機關審查後授予了專利權的技術,或者是讓與人通過合法的轉讓合同獲得。(2)提供的專利技術完整、無誤,能夠達到約定的目的,並許可受讓人在合同約定的範圍內實施專利技術。(3)交付與實施該項專利技術有關的資料,並按約定提供技術指導。

受讓人的主要義務:(1)在合同約定的範圍內實施專利技術,並不得違反許可合同約定以外的第三人實施該項專利。(2)支付合同約定的價款。

(四)技術祕密轉讓合同中當事人的義務

技術祕密轉讓合同中讓與人的主要義務:(1)讓與人應是該技術祕密成果的合法擁有者,保證在訂立合同時該項技術祕密未被他人申請獲得專利。(2)按約定提供技術資料、進行技術指導。(3)保證此項技術的實用性、可靠性。(4)承擔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

受讓人的主要義務:(1)在合同約定的範圍內使用技術。(2)按合同約定支付使用費。(3)承擔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

技術轉讓合同 篇8

甲方(轉讓方): 乙方(受讓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按照互惠互利的原則,對甲方擁有的的生產技術,達成如下轉讓協議:

一、甲方擁有的生產技術是指本合同附件《技術培訓章程》中的玻鎂材料製品生產技術,乙方同意該生產技術作價人民幣2.8萬元( 貳萬捌仟 元整)。

二、本合同雙方簽章後,乙方應該在三個工作日內交付全部轉讓費。

三、甲方應在乙方交付轉讓費三個工作日內

1、將技術培訓章程中提到的第一項、第二項生產技術資料,完整準確全面地移交給乙方,若有不理解內容,甲方提供承諾指導,直到指導清楚為止。但乙方只能授權一名人員與甲方指定技術人員代表單線聯繫,不能模糊的授權多名人員與甲方技術代表聯繫,以免造成不必要重複講解。

2、技術培訓章程中第三項,由甲方指定技術員與乙方指定技術員建立長期通話、互訪機制。第四項,由甲方以電子版形式或快點形式,長期不間斷為乙方傳送資料。

三、本合同生效後,《技術培訓章程》的生產技術和資料歸乙方所有,但乙方不得將該生產技術以任何形式轉讓給第三方或作價入股,建立新的生產線。

四、如因本協議發生糾紛,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交人民法院裁決。

五、本合同附件《技術培訓章程》同樣具有法律效力。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開户行: 聯繫人:

賬號: 電話:

聯繫人:

電話:

技術轉讓合同 篇9

根據《技術合同認定規則》規定,技術合同認定是指根據《技術合同認定登記管理辦法》設立的技術合同登記機構對技術合同當事人申請認定登記的合同文本從技術上進行核查,確認其是否符合技術合同要求的專項管理工作,技術轉讓合同的認定則是其中一種。

一、申請範圍

(一)技術轉讓合同。包括專利權轉讓合同、專利申請權轉讓合同、專利實施許可合同、技術祕密轉讓合同。

(二)其他合同的標的中明顯含有技術轉讓內容,其技術交易部分能獨立成立並且合同當事人單獨訂立合同的,可以就其單獨訂立的合同申請認定登記。

(三)以技術入股方式訂立的合同,可按技術轉讓合同認定登記。以技術轉讓為內容的技術承包合同,可根據承包項目的性質和具體技術內容確定合同的類型,並予以認定登記。

(四)當事人就植物新品種權轉讓和實施許可、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權轉讓與許可訂立的合同,按技術轉讓合同認定登記。

二、申請材料

(一)向技術合同登記機構提交合同的書面文本。技術合同登記機構可以要求當事人一併出具與該合同有關的證明文件。

(二)法人、其他組織的內部職能機構或課題組訂立的技術轉讓合同申請認定登記的,應當在申請認定登記時提交其法定代表人或組織負責人的書面授權證明。

(三)其標的涉及專利申請權、專利權、植物新品種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權的,當事人應當提交相應的知識產權權利證書複印件。

(四)其標的涉及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的,可以提示當事人提供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明的複印件。

三、申請要求

(一)申請認定登記的技術轉讓合同應當是依法已經生效的合同。當事人為法人的,應當有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權的人員在合同上簽名或者蓋章,並加蓋法人的公章或者合同專用章;當事人為自然人的,應當有其本人在合同上簽名或者蓋章;當事人為其他組織的,應當有該組織負責人在合同上簽名或者蓋章,並加蓋組織的印章。印章不齊備或者印章與書寫名稱不一致的,不予登記。

(二)其技術標的或內容不得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和限制性要求。

(三)合同標的涉及法律法規規定投產前需經有關部門審批或領取生產許可證的產品技術,當事人應當在辦理有關審批手續或生產許可證後,持合同文本及有關批准文件申請認定登記。

四、認定條件

(一)一般條件

1、合同標的為當事人訂立合同時已經掌握的技術成果,包括髮明創造專利、技術祕密及其他知識產權成果;

2、合同標的具有完整性和實用性,相關技術內容應構成一項產品、工藝、材料、品種及其改進的技術方案;

3、當事人對合同標的有明確的知識產權權屬約定。

(二)如果合同標的為技術祕密的,該項技術祕密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不為公眾所知悉;

2、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

3、具有實用性;

4、權利人採取了保密措施。

技術祕密可以含有公知技術成份或者部分公知技術的組合。但其全部或者實質性部分已經公開,即可以直接從公共信息渠道中直接得到的,不應認定為技術轉讓合同。

(三)不認定登記為技術轉讓合同的情形

1、合同下列主要條款不明確的,不予登記:

(1)合同主體不明確的;

(2)合同標的不明確,不能使登記人員瞭解其技術內容的;

(3)合同價款、報酬、使用費等約定不明確的。

2、約定擔保條款(定金、抵押、保證等)並以此為合同成立條件的合同,申請認定登記時當事人擔保義務尚未履行的,不予登記。

3、申請認定登記的合同,合同名稱與合同中的權利義務關係不一致的,技術合同登記機構要求當事人補正後重新申請認定登記而拒不補正的,不予登記。

4、合同條款含有下列非法壟斷技術、妨礙技術進步等不合理限制條款的,不予登記:

(1)一方限制另一方在合同標的技術的基礎上進行新的研究開發的;

(2)一方強制性要求另一方在合同標的基礎上研究開發所取得的科技成果及其知識產權獨佔回授的:

(3)一方限制另一方從其他渠道吸收競爭技術的:

(4)一方限制另一方根據市場需求實施專利和使用技術祕密的。

5、合同標的為進入公有領域的知識、技術、經驗和信息等(如專利權或有關知識產權已經終止的技術成果),或者技術祕密轉讓未約定使用權、轉讓權歸屬的,不應認定為技術轉讓合同。以上合同標的符合技術諮詢合同、技術服務合同條件的,可由當事人補正後,按技術諮詢合同、技術服務合同重新申請認定登記。

6、合同標的僅為高新技術產品交易,不包含技術轉讓成份的,不應認定為技術轉讓合同。隨高新技術產品提供用户的有關產品性能和使用方法等商業性説明材料,也不屬於技術成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