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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鄉低保核查工作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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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城鄉低保核查工作總結

xxxx年,按照省民政廳關於開展全省城鄉低保普查工作的要求及全省城鄉低保普查工作會議精神,市民政局在全市範圍內認真開展了城鄉低保普查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主要做法如下:

城鄉低保核查工作總結

一、高度重視,精心組織。

為加強對普查工作的領導,市民政局成立了複查複核工作領導小組。制定並下發了《xxxx年度樂山市城鄉低保複查複核工作方案》,明確了普查的目的意義、複查複核時間、對象和內容、複查複核方法步驟及要求。統一制發了《樂山市城鄉低保宣傳資料》、《樂山市××區(市、縣)城市(農村)低保取消或減少低保金對象花名冊》、《xxxx年統一組織城市(農村)低保複查情況統計表》、《樂山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調查審核情況登記表》等相關資料。要求各區市縣要高度重視,嚴密組織,搞好培訓,確保普查工作質量。各區市縣民政部門也高度重視此次低保普查工作,成立了以民政局局長為組長的領導小組,制定了普查工作方案,分階段明確工作任務和工作時限,做到人力、財力集中,重點突出,措施落實。

二、廣泛宣傳,規範程序。

為深入開展低保普查工作,各區(市、縣)利用廣播、報刊、社區(村)公示欄、印發宣傳資料等形式大力宣傳低保政策、普查意義和程序。通過宣傳,提高了低保政策的羣眾知曉度,增強了羣眾參與低保監督的積極性。同時,在普查工作中,各鄉鎮(街道)和村(居)委會專門落實人員走村入户,採取查、看、聽等方式對低保户情況進行逐户調查,對符合條件的低保對象在村(居)公示欄進行重新公示,羣眾無異議的重新填寫《城市(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請表》,對評議有異義的由鄉鎮(街道)評審小組再次審核,對符合條件的納入城鄉低保;不符合條件的,取消低保資格,並書面通知本人。通過政策宣傳和程序的規範,為低保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開展奠定了基礎。

三、加強培訓,典型引路。

今年4月,我市專門召開了城鄉低保普查工作會議,用三個月時間對我市城鄉低保進行了全面普查。9月上旬,根據全省低保普查工作會議精神再一次對全市城鄉低保普查工作進行了安排佈置。通過總結4-6月城鄉低保普查工作經驗,推廣市中區、馬邊縣城鄉低保普查工作經驗,以以會代訓的形式對各區(市、縣)民政分管局長和具體工作人員進行了培訓;各區(市、縣)也相應召開了鄉鎮(街道)分管領導、民政辦主任、村(居)委會低保工作人員參加的培訓會,對普查工作的重要性、普查內容、

工作程序和低保工作政策再一次進行了認真培訓。通過培訓和市中區、馬邊縣的經驗引路,進一步提高了基層工作人員的政策業務水平,為保質保量完成城鄉低保普查奠定了堅實基礎。

四、加強監督,保證質量。

為保證普查質量,市和各區(市、縣)由民政部門牽頭成立督查組,對鄉鎮(街道)和村(居)委會低保普查工作進行了督查,同時公佈了監督舉報電話。督查組採取抽查方式對普查程序是否規範、檔案管理是否完畢等進行檢查,對普查工作不到位的,指導限期整改。有力的監督指導,確保了普查工作不走過場,保證了普查工作質量。

五、工作成效

通過城鄉低保普查,我市城鄉低保的保障對象情況更加準確,操作程序更加規範,真正做到了政策透明,羣眾滿意,為打造我市“陽光低保”工作邁出了堅實的一步。

(一)提高了低保工作人員素質。通過城鄉低保開展普查的政策、操作流程等培訓,進一步提高了低保工作人員的政策業務水平和工作責任心;同時,及時開展經驗交流,發現問題及時指

導整改,幫助解決實際工作中的具體問題,低保工作人員的業務素質在實踐中得到進一步提高。

(二)提升了低保工作水平。各地通過嚴格、規範的入户調查、民主評議、三榜公示等程序,使我市城鄉低保工作程序更加規範,低保工作更加“陽光透明”;通過加大政策宣傳,羣眾對低保工作的參與度、知曉率和監督力度大大提高,受到了羣眾的廣泛好評,進一步提高了我市城鄉低保工作水平。

(三)建立了規範的城鄉低保台帳。在全面清理核查的基礎上,對確定的享受對象分別填入《農村低保台卡》、《城市低保台卡》,做到了低保數據與計財實際發放數據完全一致。

(四)進一步規範了檔案管理。城鄉低保分別按照《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調查審批表》、《四川省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審批表》進行了一户一表一袋的歸檔管理。

(五)切實做到了動態管理下的“應保盡保,應退則退”。截止11月,據統計農村低保動態管理情況,複查過程中:自動放棄198户,262人,金額33588元;評審取消5742户,61420人,金額686523元;評審減少668户,1346人,金額57213元;評審增加5263户,6753人,金額316419元;複查新增4755户,6192人,金額379143元。城市低保動態管理情況,複查過程中:自動放棄672户1050人,金額120122元;評審取消2998户5595

人、金額663387元;評審減少741户1064人、金額84515元;評審增加6032户9174人、金額351094元;複核時新增489户610人、101021元。

篇二:城鄉低保核查工作總結

低保工作事關社會和諧穩定大局,是構築社會保障體系的“最後一道安全網”。如何把低保政策落到實處,把有限的“三農”資金切實用在刀刃上,民政局黨組高度重視,把城鄉低保工作作為社會救助體系建設的重中之重來抓。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嚴把關口,規範運作,精心打造“陽光低保”,為實現動態管理下的應保盡保作出了不懈的努力。今年,根據上級有關文件和會議精神,開展了為期兩個月的低保對象全面核查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提高了羣眾對低保政策的知曉率和村(居)委幹部執行低保政策的準確率,進一步規範了低保工作規程,提高了低保工作的透明度,在羣眾的積極參與和監督下,全市共取消已不符合條件的低保對象1835户(其中低保户主死亡462人,村幹部親屬63户,離任村幹部46户,孤兒成人5户,企業退休人員128户,生活好轉脱貧1131户),取消率7%。將符合條件的1340户及時納入低保。社會反應良好,羣眾比較滿意。現將核查工作情況總結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領導重視,精心組織。民政局主要領導非常重視低保核查工作,親自參與核查方案的研究和部署。一是召開3場專題會議(全市民政工作會議,局機關會議,民政辦主任會議)。親自動員部署,為全市上下步調一致、同心協力做好核查打下了堅實的思想基礎。二是成立低保核查工作領導小組,主要領導任組長,副職領導任副組長,全體正股長為成員,實行分片包乾負責,為核查工作提供了強大的人員力量。三是制訂了低保核查工作方案,明確了核查的工作方法、工作任務、工作時限和工作內容。同時,市政府成立督查組(由市府辦、紀委、財政、民政等部門成員組成),對全市低保核查工作進行督查,保證了低保核查工作高質量、高效率完成。

(二)廣泛宣傳,全面自查。根據工作方案的要求,各鎮(街道)、市直單位將低保核查工作列入重要的議事日程,召開各類型會議,傳達低保核查的要求,並在一個月內(4月份)完成轄區範圍內的所有低保對象自查。一是組織人員力量,分組進户調查,要求進户調查率達到100%;同時填寫下發的《低保對象調查登記表》,將所有低保對象的現有情況尤其是家庭收入情況如實填寫,並附上調查人的簽名確認及户主的簽名確認。二是村(居)委、基層單位將現有低保對象全部進行上牆公示,公示期為7天,對有異議的對象再一次進户核實。三是召開集體會議(村民或村民代表會議),對進户調查的情況進行認真審核,根據低保政策確定退出低保對象的人選。四是對擬取消户做好細緻的政策宣傳工作,説明退出的理由;同時對符合條件的對象及時按程序納入低保。五是對重新審核後符合低保條件的所存有對象進行分類建冊登記。具體分為三類:孤寡户、病殘户、有勞動能力户。登記表由户主簽名,進户調查人簽名。民政辦主任,分管民政的領導簽名並加蓋村、鎮公章確認後,如期送市民政局備案。

(三)加強督查,工作到位。為了確保低保核查不走過場,由市政府組成的8個督查組利用一個月(5月份)的時間分赴20個鎮(街道)、17個市直單位,開展督查。督查工作組隨機抽取3-5個村(或基層單位)進行復核。複核的方法:一是召開各類型座談會,聽取該村對本次核查工作情況,及本村低保工作情況的彙報;二是走訪羣眾,瞭解對該村低保對象準確率的反饋及有無違規拿低保、辦低保以及村幹部私拿低保款等行為情況;三是到低保户家中實地調查,瞭解低保款發放情況,瞭解低保户對低保工作的意見。督查組到鎮(街道)、市直單位的督查率達到100%。隨機到村督查率20%,抽取村到户督查率50%,取得了實實在在的效果。

(四)強化監督,保證質量。本次低保核查工作得到了市紀委駐民政局派駐組的全程參與。同時,在各村公示欄上也公佈了市、鎮、村舉報電話,可以説是一次全程陽光操作的過程,在村級基層涉及面也比較廣泛,取得了廣大羣眾的積極參與。如大坪鎮鴿池村,通過召開村民代表會議評議低保户,這樣的形式準確率高,羣眾滿意,使原來的問題村轉化為平安村,取得了非常明顯的社會效益。

二、存在問題

(一)低保的核查還存在空白村,原因是村幹部怕得失人情,不敢大刀闊斧地開展工作,畏難,怕得罪人。

(二)低保政策宣傳有待廣泛深入,羣眾對低保政策領會不夠,村幹部也不能把好低保準入關。

(三)村委一級在動態管理工作上,不夠大膽仔細,造成未能及時取消應該退出的'低保對象。

(四)各鎮(街道)民政辦幹部人手不足,入户調查面不夠廣泛。

三、今後工作計劃

根據目前低保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今後主要做好如下工作:

(一)擴寬核查到村工作面。民政局將對未開展自查的空白村重點進行跟蹤督查,確保100%的村通過核查。

(二)加大低保政策的宣傳。1、將低保申請、審核、審批等有關文件在民政網站公佈。

2、採取羣眾喜聞樂見、生動活潑、通俗易懂的形式,通過組織媒體宣傳、設立固定公示欄等方式,廣泛宣傳低保政策及其實施成效,提高公眾知曉率。3、加強對鎮、村低保工作人員的培訓,通過舉辦理論與業務培訓班,為基層培訓高素質的業務骨幹,不斷提高工作人員的業務素質和管理水平。

(三)進一步規範低保管理工作。認真貫徹落實《興寧市城鄉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實施辦法》(興市府[xxxx]47號文件)和上級民政部門有關文件精神,嚴格按文件有關申請、審核、審批的規定,把好低保對象進出關。對符合低保條件的困難羣眾按程序及時納入低保範圍;對低保户主死亡和家庭生活好轉的低保對象及時取消;對不符合低保條件的困難羣眾做好解釋工作。

(四)認真落實監督檢查制度。要經常開展低保工作的監督檢查,對新納入的低保對象進行入户抽查。完善誰調查、誰審核、誰簽字、誰負責的追究制。建立舉報檢查制度,對羣眾舉報事件,舉報一起,查處一起,對違法違紀行為配合有關部門依法嚴肅查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五)加大低保對象動態管理力度。根據低保對象不同情況,採取分類定期審核辦法。對於收入來源比較明確、變化不大、長期貧困的家庭實行一年複審一次;對收入來源不固定,羣眾產生新的異議的對象進行隨時複審;對下崗工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到社保局核查其是否已領取退休金,實行半年審核一次。根據複查掌握的家庭經濟狀態變化,及時按程序辦理停發、減發或增發低保金手續,及時向社會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