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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鄉低保年終工作總結範文

欄目: 工作總結 / 發佈於: / 人氣:3.17W

時光匆匆,我們在忙碌中奔走,不經意間我們又到了歲末年終,回望過去一年的工作,收穫的不僅歲月,還有成長,是時候捋一捋這一年來的工作,好好做份總結了。但是年終總結要寫什麼內容才能讓人眼前一亮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城鄉低保年終工作總結範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城鄉低保年終工作總結範文

城鄉低保年終工作總結1

低保工作事關社會和諧穩定大局,是構築社會保障體系的“最後一道安全網”。如何把低保政策落到實處,把有限的“三農”資金切實用在刀刃上,民政局黨組高度重視,把城鄉低保工作作為社會救助體系建設的重中之重來抓。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嚴把關口,規範運作,精心打造“陽光低保”,為實現動態管理下的應保盡保作出了不懈的努力。今年,根據上級有關文件和會議精神,開展了為期兩個月的低保對象全面核查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提高了羣眾對低保政策的知曉率和村(居)委幹部執行低保政策的準確率,進一步規範了低保工作規程,提高了低保工作的透明度,在羣眾的積極參與和監督下,全市共取消已不符合條件的低保對象1835户(其中低保户主死亡462人,村幹部親屬63户,離任村幹部46户,孤兒成人5户,企業退休人員128户,生活好轉脱貧1131户),取消率7%。將符合條件的1340户及時納入低保。社會反應良好,羣眾比較滿意。現將核查工作情況總結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領導重視,精心組織。民政局主要領導非常重視低保核查工作,親自參與核查方案的研究和部署。一是召開3場專題會議(全市民政工作會議,局機關會議,民政辦主任會議)。親自動員部署,為全市上下步調一致、同心協力做好核查打下了堅實的思想基礎。二是成立低保核查工作領導小組,主要領導任組長,副職領導任副組長,全體正股長為成員,實行分片包乾負責,為核查工作提供了強大的人員力量。三是制訂了低保核查工作方案,明確了核查的工作方法、工作任務、工作時限和工作內容。同時,市政府成立督查組(由市府辦、紀委、財政、民政等部門成員組成),對全市低保核查工作進行督查,保證了低保核查工作高質量、高效率完成。

(二)廣泛宣傳,全面自查。根據工作方案的要求,各鎮(街道)、市直單位將低保核查工作列入重要的議事日程,召開各類型會議,傳達低保核查的要求,並在一個月內(4月份)完成轄區範圍內的所有低保對象自查。一是組織人員力量,分組進户調查,要求進户調查率達到100%;同時填寫下發的《低保對象調查登記表》,將所有低保對象的現有情況尤其是家庭收入情況如實填寫,並附上調查人的簽名確認及户主的簽名確認。二是村(居)委、基層單位將現有低保對象全部進行上牆公示,公示期為7天,對有異議的對象再一次進户核實。三是召開集體會議(村民或村民代表會議),對進户調查的情況進行認真審核,根據低保政策確定退出低保對象的人選。四是對擬取消户做好細緻的政策宣傳工作,説明退出的理由;同時對符合條件的對象及時按程序納入低保。五是對重新審核後符合低保條件的所存有對象進行分類建冊登記。具體分為三類:孤寡户、病殘户、有勞動能力户。登記表由户主簽名,進户調查人簽名。民政辦主任,分管民政的領導簽名並加蓋村、鎮公章確認後,如期送市民政局備案。

(三)加強督查,工作到位。為了確保低保核查不走過場,由市政府組成的8個督查組利用一個月(5月份)的時間分赴20個鎮(街道)、17個市直單位,開展督查。督查工作組隨機抽取3—5個村(或基層單位)進行復核。複核的方法:一是召開各類型座談會,聽取該村對本次核查工作情況,及本村低保工作情況的彙報;二是走訪羣眾,瞭解對該村低保對象準確率的`反饋及有無違規拿低保、辦低保以及村幹部私拿低保款等行為情況;三是到低保户家中實地調查,瞭解低保款發放情況,瞭解低保户對低保工作的意見。督查組到鎮(街道)、市直單位的督查率達到100%。隨機到村督查率20%,抽取村到户督查率50%,取得了實實在在的效果。

(四)強化監督,保證質量。本次低保核查工作得到了市紀委駐民政局派駐組的全程參與。同時,在各村公示欄上也公佈了市、鎮、村舉報電話,可以説是一次全程陽光操作的過程,在村級基層涉及面也比較廣泛,取得了廣大羣眾的積極參與。如大坪鎮鴿池村,通過召開村民代表會議評議低保户,這樣的形式準確率高,羣眾滿意,使原來的問題村轉化為平安村,取得了非常明顯的社會效益。

二、存在問題

(一)低保的核查還存在空白村,原因是村幹部怕得失人情,不敢大刀闊斧地開展工作,畏難,怕得罪人。

(二)低保政策宣傳有待廣泛深入,羣眾對低保政策領會不夠,村幹部也不能把好低保準入關。

(三)村委一級在動態管理工作上,不夠大膽仔細,造成未能及時取消應該退出的低保對象。

(四)各鎮(街道)民政辦幹部人手不足,入户調查面不夠廣泛。

三、今後工作計劃

根據目前低保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今後主要做好如下工作:

(一)擴寬核查到村工作面。民政局將對未開展自查的空白村重點進行跟蹤督查,確保100%的村通過核查。

(二)加大低保政策的宣傳。

1、將低保申請、審核、審批等有關文件在民政網站公佈。

2、採取羣眾喜聞樂見、生動活潑、通俗易懂的形式,通過組織媒體宣傳、設立固定公示欄等方式,廣泛宣傳低保政策及其實施成效,提高公眾知曉率。

3、加強對鎮、村低保工作人員的培訓,通過舉辦理論與業務培訓班,為基層培訓高素質的業務骨幹,不斷提高工作人員的業務素質和管理水平。

(三)進一步規範低保管理工作。認真貫徹落實《興寧市城鄉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實施辦法》(興市府[xxxx]47號文件)和上級民政部門有關文件精神,嚴格按文件有關申請、審核、審批的規定,把好低保對象進出關。對符合低保條件的困難羣眾按程序及時納入低保範圍;對低保户主死亡和家庭生活好轉的低保對象及時取消;對不符合低保條件的困難羣眾做好解釋工作。

(四)認真落實監督檢查制度。要經常開展低保工作的監督檢查,對新納入的低保對象進行入户抽查。完善誰調查、誰審核、誰簽字、誰負責的追究制。建立舉報檢查制度,對羣眾舉報事件,舉報一起,查處一起,對違法違紀行為配合有關部門依法嚴肅查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五)加大低保對象動態管理力度。根據低保對象不同情況,採取分類定期審核辦法。對於收入來源比較明確、變化不大、長期貧困的家庭實行一年複審一次;對收入來源不固定,羣眾產生新的異議的對象進行隨時複審;對下崗工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到社保局核查其是否已領取退休金,實行半年審核一次。根據複查掌握的家庭經濟狀態變化,及時按程序辦理停發、減發或增發低保金手續,及時向社會公示。

城鄉低保年終工作總結2

為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我縣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努力構建標準科學、對象準確、待遇公正、進出有序的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格局,切實維護困難羣眾基本生活權益。按照縣委、縣政府的總體安排部署,於20xx年10月10日至12月5日,歷時50多天,開展了全縣城鄉低保核查清理工作,在工作中優先考慮因病致貧、因殘致貧、因學致貧、天災人禍等困難家庭及時得到保障;“人情保”、“關係保”得到有效清理;“錯保”、“漏保”得到有效遏制。目前該項工作已經結束,居民羣眾反映良好。彙報如下:

一、部署及落實

出台《xx縣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實施方案》(蒙政辦[20xx]24號)、《xx縣城鄉低保工作責任追究暫行規定》(民保[20xx]114號)對低保核查清理的工作方法、工作步驟和工作紀律提出了具體要求。10月9日縣政府召開動員大會,下達任務,明確責任。本次低保核查清理,我縣分宣傳發動、自查自糾、檔案完善、檢查驗收四個階段分步實施。整個核查清理過程,突出了“細緻細心”、“真實有效”、“規範完善”、“嚴格認真”四個特點。

(一)在宣傳動員階段要求細緻細心。採用各種手段廣泛宣傳,確保我縣所有低保户都能獲知信息,及時參加核查清理複核;

(二)在自查自糾階段要求真實有效。對20xx年在冊城鄉低保對象進行全部入户複核,鄉鎮包村幹部、聯繫領導全程參與所在村城鄉低保户的入户調查(入户調查有記錄、調查人與低保户在其住房前拍照片存檔)。

(三)在檔案完善階段要求規範完整。對在冊低保户實行一户一檔、編號管理;同時及時準確地把低保數據錄入到全國低保平台信息系統。

(四)在檢查驗收階段要求嚴格認真。對督察發現的問題,現場指出,督促整改。

二、結果及成效

本次核查清理對子女有贍養能力的、村(居)委會幹部近親屬的、生活條件轉好超出低保標準的、羣眾反映較多的低保户進行重點核查。據統計,在審核前全縣共有城鄉低保對象28900户47479人,審核後共取消4100户6019人,佔審核前人數的12。7%。同時,通過本次入户核查摸排,全縣擬新增納入低保1006户1490人。通過核查清理進一步摸清了底數,淨化了工作環境,達到了預期效果。

三、問題及分析

(一)子女有贍養能力而享受低保的現象較多。在農村一部分老年人在自己失去勞動能力之後,子女不盡贍養義務,存在向政府求助而不依靠子女贍養的觀念。特別是在患病之後,為了得到政府的醫療救助,想法設法獲得低保。

(二)“人情保”和“關係保”現象存在。有些村幹部沒有堅持原則,不通過民主評議,或者沒有按照低保標準去認真核實,而是草率估計,隨意填報。雖然數量不多,但影響較大,羣眾反映較為強烈。

(三)低保對象的收入界定缺乏統一的可操作性規範。如何界定居民收入,在實際操作中也是一個難題。除了帶有共性的銀行存款無法查實、務工收入及隱性就業、彈性就業收入難於核實外,農村低保對象的飼養收入、農作物收入的估算也很難做到絕對準確,從外表看也很難分辨貧富差距,因病返貧、子女求學返貧的情況也很難精確統計。這些現象的存在,造成了在確定低保對象時對居民收入缺乏有效的審核手段,導致了在實際執行時尺度把握無法統一的問題。

(四)低保對象的審核、審批環節有待規範。一是不按規定履行受理、調查、評議、審核程序,隨意簡化辦理程序指定低保對象。二是有的村組幹部沒有及時做好宣傳,出現“錯保、漏保”現象,使其少數應保的對象沒有得到及時上報。三是鄉鎮民政部門人員少,對各村的低保對象的家庭收入和財產狀況不能進村入户逐一審查識別,導致少數不符合低保條件的人員享受低保。

(五)低保對象的動態管理有待進一步加強。低保一直存在“進低保容易,出低保難”,主動退保的幾乎沒有。低保人數眾多,監管不能及時到位,使低保家庭因人員變動、收入超標等不再符合保障範圍時不能及時取消。

(六)城南保障房(金蟾、萬順)小區有部分羣眾反映户口已從城關鎮遷至莊周辦事處,但是莊周辦事處迴應該小區不屬於莊周辦事處行政管轄範圍,羣眾申請救助不予受理;有部分享受低保的特殊羣體,如鄉鎮政府建設失地家庭、信訪維穩對象、社會閒人等,時常干擾正常的工作秩序,其產生的負面效應都是對低保相關規章制度的挑戰。

四、對策及建議

(一)加大宣傳。將城鄉低保政策和申請、審核、審批等程序編寫成宣傳材料,下發到各鄉鎮、各村(居)委會,讓廣大居民羣眾知曉低保政策支持低保工作。對鄉鎮民政幹部進行城鄉低保專業知識培訓,提高業務能力。

(二)建立低保經辦人員和村(居)民委員會幹部近親屬享受低保備案制度。統一規範備案內容、明確近親屬範圍、細化備案流程、強化管理措施。縣級民政局對備案對象逐一核查、嚴格管理。

(三)積極推動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機制建設。保證最低生活保障等社會救助對象準確、高效、公正認定。

(四)進一步規範審核審批程序。要求鄉鎮對城鄉低保對象落實100%入户調查、民主評議、審核審批和張榜公示制度,確保低保審核審批各個環節公開、透明,審批結果公平、公正。

(五)加強低保動態管理長效機制。完善低保家庭人口、收入和財產狀況定期報告制度,根據低保家庭人口結構和收入來源變化情況,實行分類施保、定期核查,動態管理。並加大與紀檢監察部門聯合對違規辦理低保案件的查處力度,嚴格責任追究。

(六)政府協調莊周辦事處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以及申請城鄉低保應在户籍所在地的規定,受理該小區困難羣眾救助申請。關於部分特殊羣體享受低保問題,應依據低保政策,對有勞動能力而拒絕勞動、有穩定收入來源且家庭人均收入明顯超標的堅決予以取消。

城鄉低保核查清理工作是認真貫徹低保政策,實現低保規範化管理的有效措施,我們將在此基礎上,不斷提高管理水平,將不符合政策條件的及時退出保障範圍,對因突發性災難造成家庭困難,且符合低保條件的要及時納入保障範圍,做到應保盡保,應退盡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