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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噪聲污染防治工作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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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聲是指發聲體做無規則振動時發出的聲音。歡迎來到CN人才網,下面是小編給大家整理收集的環境噪聲污染防治工作總結,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環境噪聲污染防治工作總結

  環境噪聲污染防治工作總結一:

根據省廳辦公室《關於報送20xx年度環境噪聲污染防治工作總結的通知》(川環辦函〔20xx〕49號)要求,現將我市20xx年度環境噪聲污染防治工作開展情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20xx年,我市緊緊圍繞發展大局和環保中心任務,全力推進污染防治工作,努力改善城市聲環境質量,為人民羣眾創造一個安靜舒適的生活工作環境,全市各縣(區)聲環境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

(一)區域環境噪聲狀況。

20xx年,全市486個有效測點的城市區域環境噪聲平均等效聲級為51.0分貝,同比下降0.1分貝,全市城市區域環境噪聲年均值在45.7(平昌縣城)~54.5(南江縣城)分貝,全市無明顯區域噪聲污染。

(二)城市道路交通噪聲質量狀況。

20xx年,全市共監測路段長49.42千米,道路交通噪聲平均等效聲級為62.3分貝,同比下降了0.7分貝。全市城市道路交通噪聲年均值在52.6(通江)~67.9(巴城)分貝之間,無超過70分貝的路段,達標率為100%。

(三)城市功能區聲環境質量狀況。

20xx年全市各類功能區共監測128點次,其中晝間64點次、夜間64點次。各類功能區的晝間和夜間均達標64點次。

(四)噪聲擾民投訴及處置情況。

20xx年度,我市噪聲擾民投訴情況在所有環境違法投訴中所佔的比例為60.51%,全市各類投訴總數為980件,其中噪聲投訴593件(道路交通噪聲13件,工業企業噪聲6件,建築施工噪聲305件,社會生活噪聲269件)。

二、工作開展情況

隨着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環境噪聲污染日趨突顯,噪聲擾民問題日益突出。為做好噪聲污染防治工作,解決好噪聲擾民問題,我市20xx年度主要開展了以下幾項工作:

(一)健全完善噪聲污染防治長效工作機制。20xx年,我市按照“服務為主、以民為先”的理念和“重在預防、防治結合,統一受理、歸口管理”的原則,進一步健全完善了投訴統一受理、歸口管理、限時辦結機制,擾民噪聲污染防治工作案件執法機制,宣傳機制和監管責任追究機制等一系列噪聲污染防治長效工作機制,把加強機制建設放在噪聲污染防治工作的首位,採取行政、經濟、法律等手段,將環保、羣眾、媒體等多方監管作為健全完善噪聲污染防治長效工作機制的重要內容和載體,提高了全市噪聲污染防治的工作效率。

(二)開展巴城城區公共場所環境噪聲專項整治。市環保、公安、城管理執法三家單位聯合印發了《巴城城區公共場所環境噪聲專項整治聯合行動方案》,在巴中日報、巴中新報、巴中晚報上發佈《<嚴控噪聲污染牽手文明巴城>致廣大市民的一封公開信》、《關於在高考、中考期間加強環境噪音監督管理的通告》,呼籲市民積極配合,主動作為,從小事做起、從身邊做起、從我做起,自覺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做好噪聲污染防治工作。專項治理期間共出動執法人員520人次,出動執法車輛128台次,檢查商户3530家,巡查建築工地、市政施工120處,現場責令停止使用高音廣播喇叭推銷產品、招攬顧客噪聲源設備(音響、喇叭等)360件次,與商户簽訂《巴中市商業噪聲管理責任書》1380份,規勸制止沿街叫賣、流動宣傳、夜間大聲喧譁等噪聲不文明行為310起,查處經營活動中空調和冷卻塔的超標噪聲污染15起,取締影響市民生活休息的露天燒烤、大排檔、夜啤酒場所23個,教育、整治壩壩舞噪聲污染28處,張貼“控制噪音,牽手文明”、“控制聲源,保護環境”温馨提示569處,簽訂娛樂場所噪聲管理承諾書108份。 12369環保熱線專人24小時值守,受理投訴、羣眾來信來訪、局長信箱等21件,其中,聯合行動小組辦結7件,環保部門辦結14件,做到了訴求有應,接訴必處,結果必復。

(三)加強道路交通噪聲治理監管力度。 20xx年,全市城市機動車數量急劇增加,城市交通幹線車輛鳴笛現象較為嚴重,道路交通噪聲存在污染隱患。為改善這一狀況,市、縣(區)環保部門配合公安交通部門在市區主幹道設立禁鳴標識,在各學校所在路段和辦公場所等敏感區域附近設禁鳴區和限速區,加強了對亂鳴笛情況的監管力度。車管部門加強機動車管理,合理分配各交通幹道的車流量、車噸位和規定限速要求。巴城城區在採取黃標車及老舊車輛限區行駛的基礎上,加強道路建設,在市中心醫院十字路口架設了人行天橋,在江北大道龍北路口修建了下穿遂道,開通了江南二環路,緩解了車流量的壓力,減少了交通擁堵,對控制交通幹線噪聲發揮了重要作用。

(四)加大建築施工噪聲污染防治工作力度。 20xx年,我市各級環保部門對施工工地噪聲實施嚴格建設審批制度。對所有施工場地申報項目名稱、施工場所、佔地面積、施工總期限、各施工期環境噪聲的污染範圍和污染程度執行嚴格的制度管理,設置《環保建築工地環保監督公示牌》95處,促使建築單位採用低噪聲的新技術和施工機械,禁止大中型施工工程在現場安裝使用混凝土攪拌機,大力推廣商品砼,最大限度的降低噪聲排放。同時,採用突擊抽查或檢查方式監督其噪聲排放狀況,根據施工方的污染範圍、強度、時間及建設規模向建築單位徵收建築噪聲排污費,以此來控制施工噪聲對環境的影響。

(五)加強廠界噪聲污染監管力度。20xx年,為營造良好的市區環境質量,進一步提高城市居民學習、生活和工作所在地的聲環境質量,全市各級環保部門加大對廠界噪聲的監管力度,要求噪聲污染嚴重的企業要遠離學校、居民區等聲敏感區,並達標排放。如因特殊原因距離聲敏感區較近的噪聲污染企業,需妥善佈置噪聲輻射方向,合理佈置建築結構,加強廠區界的立體綠化,採用生物降噪、工程降噪等方式,減小噪聲對周邊環境的影響。

三、存在主要問題

(一)規劃佈局不完善。城市化進程加快,城市人口大量增加,城市範圍日益拓展,過去在規劃佈局上未能充分考慮各類噪聲源對公眾的干擾,未合理規劃各類功能區,導致功能區混雜,交通噪聲、娛樂噪聲很難從根本上得到解決。

(二)污染調查取證難。建築施工噪聲、車輛鳴笛聲等噪聲污染存在瞬時性、分散性等特點,隨着設備的關停而很快消失,給執法取證帶來很多困難。

(三)部門職責不明晰。《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賦予了環保、公安、交通、文化等部門環境噪聲監管職責,我市及各縣(區)均成立了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各部門的部分管理職能移交給了城管執法局,出現管理交叉、執法主體不明確的情況,多頭管理帶來了相互扯皮相互推諉等新的問題。

四、20xx年度工作計劃

(一)加強規劃引導,嚴格聲環境准入。全市各級環保部門將聲環境質量改善作為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任務之一,在業務辦理、審核等各個環節中嚴格聲環境准入,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文件要設立噪聲污染防治章節,建設項目環評要明確改善聲污染防治的措施要求,嚴格項目環境噪聲 “三同時”驗收管理,未通過驗收的噪聲排放項目,一律不得投入運行。

(二)強化監管督促整改,建立聯動機制。與各部門建立部門聯動和信息互通機制,建立聯合檢查常態機制,對噪聲排放超標的場地責令其限期整改並予處罰。

(三)實施噪聲實時監測,提供執法依據。嚴格按照《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開展噪聲監測,環境監察、監測人員深入各污染源進行現場監測,實時掌握各個點位的噪聲排放聲級,對環境執法提供依據。

(四)加強重點源監管,健全污染源管理制度。督促各縣(區)對於本轄區內確定的交通、建築施工、社會生活和工業等領域的重點噪聲排放源,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嚴格實施噪聲污染限期治理,確保實現重點噪聲污染源排放達標。

(五)加強宣傳教育,提高噪聲污染防治認識。廣泛開展噪聲污染防治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宣傳教育活動,進一步提高廣大幹部羣眾對噪聲污染防治工作的認識,按照建設生態文明的要求,切實採取有效措施,突出解決城鄉環境噪聲污染問題,建立環境信息通報制度,加大噪聲違法的輿論監督和曝光力度,多方面、多途徑地加強噪聲污染防治工作,努力建設安靜舒適的城鄉環境。

  環境噪聲污染防治工作總結二:

省環保廳:

為全力推進污染防治工作,努力改善城市聲環境質量,為人民羣眾創造一個安靜舒適的生活工作環境,我市緊緊圍繞發展大局和環保中心任務,20xx年環境噪聲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環境噪聲現狀

我市環境監測站對廣安城區4個功能區環境噪聲、112個區域環境噪聲、11個交通幹線噪聲進行了監測。經統計,20xx年全市城市區域環境噪聲平均聲級為54.6dB(A)。各類噪聲標準適用區達標率相對穩定,達標率均為100%;我市總體聲環境質量狀況較好,晝夜監測值呈現逐年下降的趨勢;道路交通和區域聲環境質量均穩定在較好水平,呈下降趨勢。

隨着城市化進程加快,噪聲污染影響日益突出,經統計,我市共處理噪聲投訴37件,佔投訴總數的7.0%,工業噪聲、施工噪聲、交通噪聲、社會生活噪聲投訴佔噪聲投訴比例分別為13.5%、37.8%、5.4%、43.3%。

二、工作開展情況

隨着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環境噪聲污染日趨突顯,噪聲擾民問題日益突出。為做好噪聲污染防治工作,解決好噪聲擾民問題,我市20xx年度主要開展了以下幾項工作,並取得了顯著成效。

(一)健全噪聲污染防治長效工作機制。按照“服務為主、以民為先”的理念,健全完善了部門聯動、齊抓共管機制,投訴統一受理、歸口管理、限時辦結機制,擾民噪聲污染防治工作案件執法等一系列噪聲污染防治長效工作機制,形成了高效聯動的噪聲污染防治體系。

面對廣場舞、壩壩舞噪音擾民問題,由市文廣新局牽頭,會同市環保局、公安局、城管執法局等相關部門組織開展了廣場舞(歌)、壩壩舞(歌)噪音擾民問題專項整治行動,對廣場舞開展的`時間、地點、音量等做出要求,此次整治活動對參與的部門進行了明確職能分工,並建立取證處罰聯動機制,有力的改善了居民生活環境質量,切實營造周邊居民文明、有序、和諧的生活工作環境。

(二)加強城市區域噪聲污染防治工作。各級環保部門積極協同城管、公安、工商、文化、建設等相關部門,有計劃地對公共場所的噪聲污染狀況進行現場檢查,嚴格規定商業區、文化娛樂場所等必須履行環評審批手續,並達到環境功能區劃要求。

為確保中、高考期間考生擁有一個安靜、良好的考試環境,政府發佈禁噪公告,環保部門與公安、建設、城管、工商、教育、文化等部門組成聯合檢查組,開展專項執法檢查。在此期間出動車次49次、人次151次,對工業企業、城市建築施工工地、城區娛樂場所等噪聲源敏感區域進行24小時檢查、巡視。督促噪聲排放單位和個人採取有效措施防止噪聲污染,對違反《噪聲污染防治法》的行為,及時曝光、從速處理,有力地保證了中、高考的順利進行。

(三)加強道路交通噪聲治理監管力度。公安、交通部門在市區主幹道設立禁鳴標識,在各學校所在路段和辦公場所等敏感區域附近設禁鳴區和限速區,加強對亂鳴笛現象監管。交管部門合理分配各交通幹道的車流量、車噸位,嚴格管理機動車違章、佔道問題,着力提高城市道路通行效率。同時,加強道路建設改造,對環城北路、永前大道等共計10.4公里的城區主要道路進行高品質“黑化”,對萬盛路等共計2.4公里已“黑化”的道路進行修補,建設交通幹線綠色聲屏障,有效改善道路交通聲環境質量。

(四)加大施工工地噪聲污染防治工作。建築施工項目依法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嚴格落實噪聲污染防治措施。強化建築施工聲環境監管,徵收建築施工噪聲超標排污費,督促施工單位優先選用低噪聲施工機械、設備,對主要聲源採取隔聲、消聲、減振等措施,嚴格執行《建築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523-2011)。在市區噪聲敏感建築物集中區域內,共規範17家建築施工工地,禁止夜間進行產生環境噪聲污染的建築施工作業,因生產工藝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須連續作業的必須報環保部門批准。

(五)加強工礦廠界噪聲污染監管力度。為營造良好的市區環境質量,進一步提高城市居民學習、生活和工作所在地的聲環境質量,加大對工礦廠界噪聲的監管力度,要求噪聲污染嚴重的企業要遠離學校、居民區等聲敏感區,並符合所在區域的噪聲環境標準。如因特殊原因距離聲敏感區較近的噪聲污染企業,需妥善佈置噪聲輻射方向,合理佈置建築結構,加強廠區界的立體綠化,採用生物降噪、工程降噪等方式,減小噪聲對周邊環境的影響。20xx年我市共要求16家企業完成噪聲自行監測並於四川省重點監控企業污染源監測信息公開平台公佈,並督促其他有機械性噪聲源且有條件開展自行監測的企業完善噪聲監測。

三、工作經驗

(一)明確職責。對環境噪聲污染的分類管理及內容進行明確的界定,解決管理職責不清的問題。按照城市行政管理處罰權相對集中的現狀,我市將建築施工夜間違規處罰、社會娛樂噪聲擾民處理、住宅裝修噪聲擾民處理等權力集中到城管部門;環保部門負責廠界噪聲擾民的查處,負責各類噪聲污染檢測;公安部門負責機動車禁鳴措施落實,防止機動車噪聲污染;其他相關部門根據職責分工,各司其職,各盡其責。

(二)加大投入。近年來,我市不斷加大城市降噪基礎設施建設,黑化各級道路,在城市道路、高速公路等交通幹線兩側,通過設置隔聲屏、建設生態隔離帶、安裝隔聲門窗等措施;倡導綠色出行,建設公共自行車系統,減少機動車上路行駛,有效防治交通幹線噪聲污染。

(三)強化監督。鑑於噪聲污染的特殊性,受污染者與污染者一般都是相鄰關係,涉及到民事關係和社會穩定。我市充分發揮居委會和街道辦的監督作用,加強宣傳教育,及時糾正違法,儘可能避免噪聲污染源的產生,全力調解因噪聲污染引起的相鄰糾紛。

四、存在的問題和建議

(一)存在的問題

1.噪聲污染投訴率呈上升趨勢。一是隨着城市建設規模的不斷擴大,建築施工噪聲源的數量增加,加之部分路段經常施工,造成這些路段的噪聲較高,尤其是夜間施工噪聲。二是機動車數量增速加快,交通噪聲的影響範圍和強度逐年加大。三是社會文化事業的繁榮和流通市場的不規範,商業活動的規模和範圍不斷擴大,如商業區文化活動噪聲(酒吧、KTV)營業時間延長,以及街道、家屬區內流動性商業活動噪聲對周圍環境產生較大影響。

2.噪聲污染調查取證難度較大。建築施工噪聲污染存在瞬時性、分散性等特點,隨着設備的關停而很快消失,給執法取證帶來很多困難。個別噪聲源具有臨時性、隨機性的特點,違法超標排放噪聲的單位企業與執法人員周旋,玩“捉迷藏”遊戲,逃避檢查。

(二)意見建議

1.建議國家在噪聲污染防治方面給予資金支持,特別是對於廣安這樣欠發達地區加大投入力度,進一步加強基層環保部門的噪聲污染監察監測能力建設,基層環境監察和環境監測機構配置相應的人員、設備。

2.建議進一步廣泛宣傳噪聲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規和政策,促進工作參與的同事,發揮媒體對各類噪聲擾民的輿論監督,加大噪聲違法的曝光力度。

五、20xx年噪聲污染防治工作計劃

(一)加強規劃引導,嚴格環境准入。將聲環境質量改善作為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任務之一,在業務辦理、審核等各個環節中嚴格聲環境准入,建設項目環評要明確改善聲污染防治的措施要求,嚴格項目環境噪聲“三同時”驗收管理,未通過驗收的噪聲排放項目,一律不得投入運行。

(二)完善功能區劃,加強噪聲監管。結合城市發展情況,按照《城市區域環境噪聲區劃分技術規範》,對城市聲環境功能區進行完善和調整。同時,嚴格按照《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等相關要求開展噪聲監測及數據報送工作。嚴肅查處噪聲環境違法案件,確保羣眾環境權益。

(三)加強源頭管理,加快污染治理。確定的交通、建築施工、社會生活和工業等領域的重點噪聲排放源,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嚴格實施噪聲污染限期治理,確保實現重點噪聲污染源排放達標。同時要將鄉村環境噪聲污染防治納入日常環境管理工作。

(四)加強宣傳教育,提高環保認識。廣泛開展噪聲污染防治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宣傳教育活動,進一步提高各級環保部門和人民羣眾對噪聲污染防治工作的認識。按照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建設生態文明的要求,切實採取有效措施,突出解決城鄉環境噪聲污染問題。建立環境信息通報制度,加大噪聲違法的輿論監督和曝光力度,多方面、多途徑地加強噪聲污染防治工作,努力建設安靜舒適的城鄉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