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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法律顧問工作計劃

欄目: 工作計劃 / 發佈於: / 人氣:9.76K

時間的腳步是無聲的,它在不經意間流逝,我們又將迎來新的喜悦、新的收穫,寫一份計劃,為接下來的學習做準備吧!什麼樣的計劃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企業法律顧問工作計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企業法律顧問工作計劃

企業法律顧問工作計劃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貴公司的具體情況,現對貴公司法律顧問工作職責及工作計劃做如下闡述,有不妥之處請予以指正。

一、法律顧問工作內容

1、提供日常口頭或書面法律諮詢意見。如提供勞動合同糾紛、工傷賠償爭議、交通事故、債務清償及債權追討等方面的處理意見;

2、應貴公司的要求通過授課、座談等方式對公司員工進行專項法律知識培訓

3、為貴公司草擬、審查、修改各類合同、協議、章程、聲明、備忘錄、索賠理賠書、意向書、委託書、可行性研究報告、紀要等。根據貴公司的需要,以法律顧問的名義對外簽發律師函、律師聲明、法律建議書等法律事務文書。協助貴公司各個部門制定、修改內部的規章制度。審查、完善客户草擬的合同及其它法律事務文書;

4、針對貴公司較大的經濟貿易項目或其它重大項目,提供參與式、綜合性法律顧問服務。包括項目的可行性研究、談判,提供法律諮詢,出具法律意見書及項目所需法律、法規、政策依據。為貴公司的重大決策提供法律參考意見及法律論證;

5、應貴公司要求參與客户重大業務活動,擬定談判方案、為制定對策提供法律意見;

6、協助貴公司設計、制定、健全各項經營管理制度、規範各種經營運作程序;協助貴公司制定保密制度和簽訂保密協議;

7、應貴公司委託協助清理債權債務及參與和貴公司有關的所有訴訟業務;

8、接受貴公司授權,通過報刊、雜誌、廣播、電視等公眾傳播媒體發表公開聲明,維護貴公司合法權益;

9、應貴公司委託,並經律師專業審查認為符合法律規定的,對外發出《律師函》,維護貴公司合法權益;

10、不定期向貴公司介紹宣傳國家和地方新頒佈的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等法律信息,並提供有關規避風險的法律建議或相應的對策。

二、法律顧問工作方式

法律顧問的工作方式根據貴公司的具體情況,可能有以下幾種工作方式:

1.每月或每週安排一定時間到貴公司現場辦公,處理貴公司重要事務及通過電話、傳真、電郵等方式不能有效處理的其他事務,由律師至貴公司處接受委託辦理,必要時貴公司亦可派人到律師辦公場所委託法律事務解決相關問題;

2.在現場辦公以外的時間,律師可通過電話、傳真、電郵等方式進行口頭或書面的解答及處理;對法律文書的審

查及完善,律師可通過傳真、電郵等方式進行處理,以及其它通過電話、傳真、電郵等方式可以有效快速處理的事務;

3.遇到緊急情況時,貴公司可以隨時聯繫律師,雙方到貴公司、律師所或其以它合適的方式解決問題;

4.以代理人的身份代理貴公司到仲裁機關、法院或其它場所代理企業處理相關事務。

5、顧問期間,貴公司可以指派專人與顧問律師聯絡,為顧問律師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如臨時辦公場所等),提供開展業務需要的資料和情況以便於顧問律師受託後及時解決具體問題。

三、顧問律師的工作程序

顧問律師應當首先解決既往遺留的法律事務,處理當前緊急的法律事務問題,參與目前將要或已發生的訴訟活動,隨後轉入以減少或預防糾紛發生為目的的法律事務,協助建立健全合同制度等。

如能成為貴公司的顧問律師,本律師將嚴格履行執業律師應盡的職責、操守,盡心盡力辦理貴公司所委託的法律事務,最大限度維護貴公司的合法權益,保守在工作中接觸到的商業祕密。

本計劃書僅做介紹之用,如貴方有聘顧問律師意向,雙方應簽定常年法律顧問合同,具體以合同的約定為準。

企業法律顧問工作計劃2

第一個月瞭解情況

主要了解顧問單位的基本情況,包括公司歷史(成長史、以往的失敗案例和成功經驗),公司目前的經營狀況,管理架構,部門結構,業務流程等。

第二、三兩個月着重處理歷史遺留問題

經深入瞭解公司情況,提出改進公司內部管理、控制的建議;對歷史遺留問題加以梳理,重點解決突出的法律問題;保證公司的運營暢通。

第四、五兩個月規範各類合同文本

收集公司各類合同文本(包括勞動合同,業務合同等)。針對收集到的合同文本,並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從法律的專業角度進行分析研究,規範合同的各項要件,對原合同中欠缺之處加以修改和審定;協助制定標準的合同文本。

第六個月中期總結

針對公司六個月來的實際運營加以分析、研究,並與顧問單位進行深入探討,提交一份工作報告,總結法律顧問工作及公司可能存在的問題,並提出處理建議。同時對服務模式以及實施方案作相應的調整。

第七個月勞資法律培訓

針對公司的勞資問題,結合公司的實際勞資糾紛,委派我所資深勞動法專業律師,深入剖析相關法律;指導公司相關人員掌握簽訂勞動合同的相關技巧。

第八、九兩個月協助完善規章制度

通過對公司總體架構運行情況的熟悉,找出其中的弊端,尋求完善的方案,充分調動公司各單元的活力;補充完善公司的規章制度,制定切實有效的激勵約束機制,尋求公司效益最大化。

第十個月一線人員法律培訓

對顧問單位的一線工作人員進行免費的業務法律培訓,針對公司不同的情況委派相應的具備施教才能和擁有施教背景的專業律師擔綱,從整體上提高公司員工的.法律素養和意識。

第十一個月税務建議

針對公司在税收交納、代扣代繳過程中遇到的問題,指派我所税法方面的專業律師,為公司講解、透析如何合法納税,如何最大限度地取得税收優惠,達到合法節税的目的。

第十二個月年終總結綜合評價

回顧整年度的服務情況,由顧問單位對服務質量和工作方法作出綜合評價;同時就顧問單位的現狀提出專業的整體評估報告。與顧問單位協商制訂下年度的服務計劃,簽訂下年度法律顧問的續約合同。

以上工作進度可以根據顧問單位的實際需要進行適當調整。

企業法律顧問工作計劃3

一、企業法律顧問工作內容:

1、解答與公司日常經營活動有關的法律問題;

2、協助草擬、修改、審查與公司日常經營活動有關的合同和法律事務文書;

3、接受公司委託,參與重大談判;

4、接受公司委託,代理公司參加民事、經濟、行政案件的訴訟和申訴,商務、海事、勞務仲裁和國際貿易仲裁案件以及對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申請,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

5、接受公司委託,參與公司如公司組建、企業招商、融資、併購、項目收購、產權轉讓、重大項目投資、股份制改組、公司上市、清算、破產等重大專項法律事務,以及專利、商標、版權、技術轉讓等知識產權專項法律事務;

6、接受公司委託,就專項法律事務出具法律意見書;

7、必要時,應邀列席公司的重要決策會議,為公司提供法律幫助;

8、應公司要求,對公司員工進行法制宣傳教育。

在執行上述3、4、5、6項時,需要顧問律師參與訴訟、仲裁、調解,或參與重大專項法律事務,或就專項法律事務出具法律意見書的,應另行辦理委託代理手續,並按規定另行協商收取費用。

二、提供企業法律顧問工作的服務方式:

1、指派專職律師黃華擔任企業法律顧問。如被指派的律師因故不能履行職務時,經公司同意,可由顧問另派律師接替其職務。

2、簽訂合同期限為1年,

三、企業法律顧問費用:3萬元/年:

顧問律師因承辦公司的法律事務而在深圳市外發生的差旅費、交通費、住宿費、通訊費及其他必須支出的合理費用,均由公司負擔。

四、其他:

1、顧問律師應對在擔任公司企業法律顧問期間所涉及的商業祕密、技術祕密和個人隱私承擔保密義務。

2、在本合同生效期限內,顧問律師不代理以公司為相對當事人且與公司有直接利害關係的法律事務。

深圳律師:黃華(12年律師經驗)

律師諮詢:132,4296,6417(免費)

執業律所:廣東蛇口律師事務所(中國首家律所)律所地址:深圳市南山區創業路海王大廈a座14層

企業法律顧問工作計劃4

一、服務內容

(一)日常服務

1、解答諮詢

2、出具法律意見

3、起草、審查、修訂各類合同

4、起草、審查、修訂內部規章制度

5、參與重大涉法事項的談判

6、承辦專項法律事務

6-1知識產權方面:商標註冊,名優商標、馳名商標的認定及保護,專利申請及商業祕密保護

6-2企業工商登記:公司設立及變更登記,包括礦產資源企業和大型集團公司的工商登記

6-3資信調查、盡職調查

6-4企業改制方面:產權界定,股權轉讓,公司改組、改制、重組、併購等

6-5項目投融資,工程建築項目的招、投標

6-6税務籌劃

7、承辦訴訟、仲裁、聽證、見證、調解等事務

8、法律及管理培訓

9、傳遞、贈閲最新的相關信息資料

10、對企業發展中涉及的法律前沿問題進行分析論證、設計方案

11、幫助企業建立法務部門,培養法務人員

(二)企業全面法律風險管理服務內容

1、幫助企業建立全面法律風險管理體系服務

2、企業專項法律風險管理服務

2-1.公司治理法律風險管理服務

2-2.合同(信用)法律風險管理服務

2-3.勞動(人力資源)法律風險管理服務

2-4.知識產權法律風險管理服務

2-5.重大經營項目法律風險管理服務

2-6.設立分子公司、改制、股權轉讓、併購、清算、破產法律風險管理服務

2-7.企業營銷法律風險管理服務

2-8.企業產品質量法律風險管理服務

2-9.企業競爭策略法律風險管理服務

2-10.企業投、融資法律風險管理服務

2-11.企業新增業務法律風險管理服務

2-12.税務籌劃法律風險管理服務

2-13.企業法律培訓服務

2-14.企業年度法律風險評估服務

3、根據行業差異提供的專項法律風險管理服務

3-1.礦產資源/能源行業

3-2.建築/房地產行業

3-3.化工行業

3-4.交通行業

3-5.加工製造行業

3-6.網絡行業

3-7.高科技行業

3-8.傳媒行業

3-9.商業流通行業

3-10.醫療衞生行業

3-11.賓館/酒店行業

3-12.學校

4、企業家家庭財產法律無憂計劃

二、服務方式

(一)開通熱線電話,專人接聽,詳細記錄,及時回覆。

熱線電話號碼:0351-4052171/3689913

0358-2254430/8228978

(二)服務時間及保證

1、定期聯絡,主動服務——律師事務所每週與企業聯絡一次,視情況採取上門、電話、傳真、郵件、短信等形式。

2、及時安排,有問必答——對於企業諮詢的問題,律師事務所全部予以解答。重大疑難問題原則上一週內回覆,視委託事項的緊急程度可予以調整,特事特辦,不拖拉延誤。

3、工作記錄——一次一記,一事一記。

4、業務建檔——一户一卷,一事一檔。

5、工作報告——律師事務所定期向企業進行工作彙報,視情況按月/季/年度進行,一般在月/季/年末遞交。

6、意見徵詢——定期向企業徵求意見,每月一次,一般在每月底進行。

(三)法律文本保證

1、信息往來書面化——凡是企業提供給我們的信息資料,無論是傳真、信件、電子郵件還是其他書面或電子形式,凡有留存價值的,一律以書面形式保存,為企業獨立建檔;凡是我們為企業提供的法律諮詢、法律建議或意見等法律文書,無論以何種形式遞交,一律以書面的形式歸檔。做到雙方往來的一切重大信息書面化,有據可查。

2、法律文本規範化——所有法律文書使用統一模板,格式齊全,措辭規範,內容完整。

3、文書往來規範化——實行法律文書的簽收、送達、存檔制度。

(四)服務質量保證

律師事務所由40名專業律師組成法律顧問團,常年為企業提供法律服務,確保服務質量。

律師的專業分工:公司設立、股權轉讓、合同、擔保、知識產權、勞動爭議處理、資信調查、項目融投資、商務談判、工程招投標、改制/重組、上市、破產、對外貿易、銀行/保險/證券、財務/税收、行政管制、訴訟/仲裁/調解、企業管理、人力資源等

(五)保密義務及保證

我們在為企業服務過程中,自然會因工作需要獲知企業尚未公開也不願公開的有價值信息(包括商業祕密或其他祕密),根據法律和約定,我們有義務為企業的以上信息進行保密,保證做到:

1、為企業建立專門檔案,按件整理,按年度歸檔,並對其進行嚴格的內部保密管理。

2、在法律文書的打印或書寫過程中,凡涉及企業的重要信息一律予以整理歸檔,對廢棄不用的資料一律及時銷燬。

3、對於在電腦磁盤或電子郵箱中留存的企業信息進行必要的密碼控制,或及時予以刪除。

4、對於知悉企業祕密的律師和工作人員,非因服務需要不得互相談論該祕密,或將其告知第三人。

企業法律顧問工作計劃5

XX年是公司全面實施第三個三年目標的第二年,是公司深入開展管理提升活動的重要一年,切實做好法制建設各項工作,為公司持續快速健康發展提供更加全面、更加有力的法律支撐和保障,同時達到西電集團在企業法制建設和法律管理提升工作方面的要求。按照XX年西電集團法律專題會議紀要的要求,制定寶光集團XX年法制工作和法律提升工作計劃。

一、總體工作目標

(一)重點工作

1.建立和完善法律事務管理的制度體系,制定工作標準,擬定工作流程。

2.落實三項審核率,完成三年法制目標的硬指標。

3.加強合同管理,提升合同管理水平。

4.加強訴訟管理,切實降低案件發生率。

5.要結合“xx”普法着力培育企業合規文化。

6.要堅持不懈地推進法制隊伍建設。

(二)需重點解決的問題

1.總法律顧問制度建設還不完善,還未形成規範化的法律工作流程。

2.法律事務機構職能不夠明確,缺少法律知識培訓,缺乏具有企業法律顧問職業資格的專職法律人才。

3.合同簽定及執行過程中,法律審核及評估機制還需加強。

4.缺少明確法律參與重大決策的範圍、方式、工作流程等權責要素的制度依據。

5.企業自身法律事務工作的功能和作用不強,主要依賴於外部資源。

6.沒有建立起對合同簽約人員的法律素質標準,不能及時有效地防範合同法律風險,經營活動中法律風險預控有待完善。

7. 法律審核尚未全面參與規章制度評審、重大經營決策。重要規章制度未經法律審核的現象較為普遍。

8. 法制宣傳教育方面與企業日常宣傳、經營發展、員工實際結合不夠緊密。

9. 主動維權意識有待加強。

二、保障措施

XX年度,公司法律工作事務任務繁重,且涉及多個部門的配合,為保障年度法律工作開展,特擬定以下措施:

1. 調整公司法律工作領導小組,由公司總經理任組長,主管法律工作副總任副組長,各單位負責人為成員,辦公室設在企業管理部。法律集中管理,設立法律事務部,簡稱法務部,與企業管理部合署辦公。法律工作領導小組主要職能為指導協調公司法律事務工作開展;協調成立法務部,指導法務部工作。

2. 涉及法律專項管理的業務仍按照職能管理分工執行,但必須就工作過程中的法律工作痕跡保留,並報送法務部備案,法務部將按照職能檢查監督法律事務落實情況本年度工作任務實施計劃表中承擔任務的單位應嚴格按照時間進度完成任務,並將有關文件提交法務部。

3. 各單位應密切結合本部門工作實際,切實執行本單位涉及法律介入的工作任務,並就本部門涉及“三重一大”事項的工作提交法務部審查及備案。

4. 各部門應適時對本部門的涉及法律的工作與法務部溝通,並就設計公司級管理的法律事務及時上報公司法務部。

企業法律顧問工作計劃6

職責內容

一、協助企業領導人正確執行國家法律、法規,依法對企業重大經營決策提出法律意見;

二、參與起草、審核企業重要的規章制度;

三、參與企業對外合同的談判和起草工作,參加合同評審並提出法律意見;

四、參加企業的合併、分立、破產、投資、租賃、資產轉讓、招投標及改制等涉及企業權益的重要經濟活動,處理有關法律事務;

五、接受企業法定代表人的委託、代理企業的訴訟和非訴訟活動;

六、開展與企業生產經營有關的法律諮詢和法律服務;

七、對企業工商登記以及商標、專利、商業祕密保護等事務提供法律服務;

八、負責日常公證、鑑證等非訴訟法律事務聯繫、協調管理工作,負責企業外聘律師的選擇、聯絡及相關工作;

九、配合企業有關部門對職工進行法制宣傳教育;

十、應由法律事務部門承辦的其他法律事務。

具體要求

一、服務、參謀功能

對企業生產經營決策和重大經濟活動過程中涉及的法律問題,提供法律諮詢,出具法律意見書。對企業面臨的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參與對相關糾紛的調解,或代表企業進行訴訟。

應當做好:瞭解決策事項的有關背景;瞭解有關當事人的資信情況;熟悉有關的法律法規;協調好企業有關業務部門的關係;為經營決策提供正確完整的法律意見和方案。

法律意見和方案的主要內容:決策議題涉及的有關法律法規;決策方案適用的法律依據;決策議題涉及的各個主體之間的法律關係;各主體之間權利義務關係是否公平,企業得獎是否有法律保障;決策事項涉及的法律文件是否合法、嚴密、完備、準確及修改意見;對決策事項涉及法律問題的答覆;實現決策目標在法律上的具體方案和意見。

法律意見書的要求:明確提出問題,透徹分析問題,系統論述方案,清楚表明建議,形式規範、文字嚴謹。

法律意見審核表:直接針對決策事項中的具體問題出具的法律文件。

二、管理控制和風險預防功能

1、合同管理:統一歸口管理與分類專項管理相結合;合同管理人員資格制度;合同授權委託制度;合同審查制度;合同會籤和審批制度;合同專用章管理制度;合同監督檢查制度;合同糾紛調處制度;合同台帳及統計報表制度;合同歸檔制度;合同管理考核與獎懲制度。

2、審查合同:合法性審查(主體,代理人資格,合同形式,內容,訂立手續)、真實性審查(是否有欺詐,重大誤解)、公平性審查(是否顯失公平)、周密性審查(是否完備、嚴密、準確、規範)。

避免簽訂無效合同,避免出現重大內容瑕疵。儘量爭取合同起草權。

3、建立法律風險防範體系(事前防範為主,事中化解和事後補救為輔):通過接受法律諮詢、代理訴訟等法律服務,發現、識別、整理分析並發現法律風險,制定、實施相應的應對措施,監控和處理生產經營過程中的法律風險,使法律風險被控制在企業所能接受的範圍內,實現企業承擔的法律風險與經營收益的優化和平衡。也就是説要使企業在法律風險最低的前提下,追求收益最大化;或在收益一定的前提下,追求法律風險的最小化。

4、預防法律風險:根據企業實際情況,幫助企業建立和完善現代企業制度,規範企業管理行為,做到依法治企。根據法律風險源,制定出相應的風險防範措施。通過法制宣傳教育,灌輸法律風險防範意識。

法律顧問服務內容

(一)日常法律事務

1、企業常見法律問題的諮詢和建議;

2、企業員工個人涉及法律問題的諮詢和建議;

3、參與起草、修訂企業合同管理制度,規範合同的管理與使用,預防合同糾紛的發生;

4、參與合同談判,制定談判策略與方案,起草和審定經濟合同;參與企業的重大經濟項目談判,並提供法律意見。

5、參與起草、修訂企業人事管理制度,起草、審查勞動用工合同,規範員工的招聘、培訓、福利等勞動人事管理;

6、參與起草、修訂企業財務管理制度,杜絕財務管理的漏洞;

7、參與起草、修訂企業倉儲、物流管理制度,壓縮企業運營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8、幫助企業制定、修改、梳理內部的規章制度、條例或法律性文書,使經營活動符合法律要求、內部管理納入法制軌道;

9、對企業管理層進行法律輔導,增強管理人員的法律意識;

10、對企業員工進行法律培訓,提高員工的法制意識,保障企業規章制度得到貫徹執行;

11、對新註冊企業工商登記資料、企業章程等法律文件進行起草、審核;提前介入公司各項投資活動,並提供有關的法律服務。

12、對企業的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商業祕密和專有經營權的法律文件進行審核,為其保護提供法律建議,並協助顧問單位制定保密制度和保密協議。

13、對涉及企業工商管理和税收法規等法律事務提供指導;

14、對企業重大經營決策提出法律意見,重大項目進行法律分析論證;

15、列席企業董事會,對董事會議議題涉及的法律問題進行分析論證;

16、對企業的法人治理結構(包括董事會結構、股東會結構、監事會結構)的合法性提供律師建議。

17、根據企業需要,以法律顧問的名義對外簽發律師函。

18、不定期向顧問單位介紹宣傳國家和地方新頒佈的與顧問單位業務有關法律法規。

(二)重大經營活動法律顧問

1、參與企業的合併與分立活動,對其法律可行性和操作性進行論證,具體的法律文件的起草、審訂,參與整個活動的談判和監督執行;

2、參與企業招標投標活動,參加項目談判,對招標投標活動出具法律意見書以及製作項目標書.

3、參與企業的股份制改造或資產重組,出具法律意見書和起草、審核相關法律文件;

4、參與企業收購與反收購,配合企業進行法律論證分析,起草審核相關法律文件並處理相關法律事務;

5、參與投資項目的選擇、談判,設計投資方案,協助尋找投資機會和投資夥伴;

6、參與融資租賃、資產轉讓等其他重要經濟活動,處理相關法律事務。

(三)非訴訟法律事務

1.為顧問單位進行有關的企業資信調查,並出具調查報告。

2.為顧問單位的法律行為和法律事實出具律師見證書。

3.為顧問單位的企業設立、股權轉讓、增資減資、招標投標、合併分立、清算註銷、資產重組、改制上市等全面提供法律服務。

4.代理顧問單位辦理各類公證。

5.代理顧問單位辦理工商、房管、商標、專利等登記、註冊、轉讓和報批手續。

6.代理顧問單位辦理信貸、抵押貸款、商業貸款、專案融資、融資租賃及其它籌資事宜的法律事務。

7、查詢涉外投資所在國有關法律;境外法律糾紛全案策劃與研究等;

8、辦理顧問單位委託的其他非訴訟法律事務。

(四)、訴訟法律事務

1.接受顧問單位委託,代理顧問單位進行民事、經濟糾紛的調解、和解。

2.接受顧問單位委託,代理顧問單位進行民事、刑事、經濟和行政案件的訴訟。

3.接受顧問單位委託,代理顧問單位進行經濟、勞動和涉外案件的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