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績效考核與薪酬管理的工作計劃

欄目: 工作計劃 / 發佈於: / 人氣:2.01W

績效考核,是企業績效管理中的一個環節,是指考核主體對照工作目標和績效標準,小編收集了績效考核與薪酬管理的工作計劃,歡迎閲讀。

績效考核與薪酬管理的工作計劃


績效考核與薪酬管理的工作計劃【一】

一、年度調薪

調薪思路:

根據薪酬優化方案,對不同類別人員確定了薪酬結構。薪酬結構比例為基本的參照標準,結構調整不影響現在冊員工現付的降低,逐步實現新的比例結構。

組織全員任職資格等級評估,並根據外部薪酬調研,制定價值區間,並根據評估等級進行調整。

任職資格等級評估標準設:角色職責和工作要求、知識技能標準、專業經驗標準和績效行為標準四個維度。不準備對績效行為標準進行評價。

建議:

(1)根據上年績效考核結果,參照分類標準進行調整

(2)重點調整市場開發和項目中潛力大、業績突出的核心骨幹人員的年薪,按薪酬結構調整現付工資薪級薪檔。

二、年終

分配思路:

1.以組織獎金包的分配形式,強化績效導向;

2.各單位一把手負責年終獎分配,增強責權意識;

3.拉開分配差距,增強對團隊中高績效、高貢獻員工的激勵力度,在有限年終獎總額內做到優勢資源的聚焦。

總體原則:

1. 總額控制

在集團下達的總額內進行分配,下屬各級組織根據年度績效達成情況,嚴格落實本組織的年終獎總額分配。

2. 價值貢獻與績效業績導向

在分配各級組織獎金總額和員工個人獎金的過程中,嚴格依據組織和個人的年度價值貢獻和創造結果,體現價值共享、風險共擔。

組織——績效書達成結果;個人——對組織的績效貢獻和價值貢獻

3. 客觀公正、一把手負責

對員工年度績效、實際價值貢獻的評價要客觀公正,必須讓高績效、高貢獻的團隊和個人得到激勵,各單位一把手(包括項目經理)負直接責任。

三、薪酬體系優化

1.企業背景

本單位是以能源技術研發為主導,綜合多學科的高科技研發單位,經過多年的不懈努力,在技術研發突破、產業化戰略佈局等方面取得了一定進展,已陸續獲得國家重點實驗室、973項目、863項目、國家工程中心等殊榮與政策支持。

團隊的整體構成較為複雜,具有多專業、多學科、多層次的“三多”特點,企業現有技術研發人員約170人,分佈在多個技術研發領域。

2.問題的提出

本單位沿襲了集團傳統薪酬體系,在技術研發過程中,原有的薪酬體系對於技術研發類員工的激勵而言體現出了一定的侷限性,這就對人力資源工作提出了改進和變革的需求。經過分析,現在有以下幾方面主要問題有待解決:

2.1 標準化的研發規範與研發程序有待建立。現在缺乏統一的研發規範與研發程序,技術研發機制有待健全,研發人員使用的研發程序與研發語言標準不一,這有可能導致研發工作的低效,另一方面,技術研發還停留在以某些個人為核心的研發階段,缺乏研發過程與研發文檔管理,一旦該人才流失,某些研發項目有可能陷入停滯,成果有可能流失。

2.2 現行績效考評與研發項目推進情況掛鈎不夠緊密。員工績效管理缺乏科學的評價機制,項目經理缺乏團隊管理意識,針對員工的績效考核不夠系統、不夠客觀,這種情況如果持續,將弱化員工心中研發工作的重要性,導致績效考核的導向與研發目標發生偏差;

2.3 現行薪酬體系對研發人員激勵不足。年度績效結果對於員工年度總收入影響不大,薪酬對於員工缺乏足夠的激勵,這引起了部分員工產生“幹好幹壞一個樣,幹多幹少一個樣”的大鍋飯思想,對整體研發進度有可能產生消極思想。

3.此次薪酬優化的原則

3.1 以牽引研發成果形成為導向。強調員工關注研發結果,而不是關注工作時間與非研發項目帶來的工作;

3.2 以有效激勵績優員工為目的。充分體現員工價值貢獻,通過正向激勵與負向激勵充分調動員工積極性,鼓勵員工積極參與研發工作;

3.3 以研發項目進展為依據。打破原有薪酬與考核強制比例掛鈎的機制,建立員工薪酬與項目進展掛鈎的機制。

4.優化思路

4.1 統一研發人員內部研發規範,倡導使用共同的研發語言與程序,強化目標管理體系。建立研發項目分解機制,對研發項目價值、時間節點、項目進展情況、完成效果與質量進行全研發週期管理,完善執行項目門控管理(該項工作需要由各項目經理及項目管理部門共同開發完成);

4.2 持續推行新績效考核辦法,淡化強制比例影響員工績效考核的理念,在年度績效考核中重點關注技術研發人員研發價值貢獻與項目推進工作,從績效考核中體現以研發項目成果為導向的科研思想;

4.3 建立短中長期聯動的立體薪酬福利激勵機制並重點關注短期激勵的結構與效果。

5.優化要點:

☆ 激勵體系:

短期:年收入做為短期激勵牽引

中期:中期激勵加大福利的享受

長期:股權激勵,變員工為事業主人

☆ 年收入支付方式調整:

調整以往年度收入總額=月基本工資+月度獎金+年終獎金的支付方式,新支付方式如下:

員工年度總收入仍為月度收入+年終獎收入的模式,員工年標準收入(即基本月收入總額+達標員工項目獎)達到市場薪酬水平的.中高分位。

月收入=基本工資+研發津貼+月度項目獎

年終獎分配=年度預留工資+特別加獎+項目獎

☆ 項目獎計算方法為:

依據組織研發項目完成情況,給予研發項目總績效獎金包,獎金總額按一定比例劃分出月度發放比例與年終發放比例,各項目經理(人力資源部門配合)依據規則將總獎金分配給員工。

☆ 月付比例調整:

年薪15萬(或20萬)以下員工,改變現有年薪8:2比例付薪模式,變更為13薪,加大月付比例,解決年輕員工住房、購車等特殊時段的需要。


績效考核與薪酬管理的工作計劃【二】

第一章 目的

第一條 為體現付出與收穫對等的原則,提升工作成就感;量化員工工作成果,客觀進行優勝劣汰;明確發展途徑,使業績突出的員工有職業上升空間,留住公司所需人才,最終形成與公司共同發展的局面,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確定公司相關崗位在績效考核執行過程中所扮演的角色,使績效考核內容得以順利推行。

第三條 激勵員工在工作中發揮主觀能動性,減少管理依存度。

第二章 適用範圍

第四條 所有在職人員(除總經辦人員外)的績效考核管理工作適用於本辦法,績效考核從其入職試用期過後,轉正當月開始執行。

第三章 績效考核結果的運用

第五條 績效考核按考核週期劃分為月度考核、季度考核、年度考核三類。

第六條 月度考核結果決定被考核人的績效獎金,績效獎金用於及時肯定/修正被考核人的工作內容。

第七條 季度考核結果和年度考核結果為被考核人的晉升、加薪、降級、辭退等提供依據。

第八條 月度考核期為每月1日至31日,月度考核分值依個人《績效考核表》上的“當月總得分值”為準。

第九條 季度考核按每個季度進行考核,取三個月考核結果的平均分。

第十條 年度考核取當年12個月考核結果的平均分,計算公式為:當年12個月總分值/12。

第十一條 考核時使用的相關數據,由權責部門負責收集整理 (需收集的數據見《績效考核數據收集整理表》,數據所對應的表單由權責部門負責設計),經部門經理(主管)核准後,次月3日前將紙質文檔統一交企管部保存,便於使用考核數據的人員查閲,由企管部負責管理,亦便於使用考核數據的人員查閲。

第十二條 月度、季度、年度績效考核結果的等級劃分:

(一) 績效獎金計算方法:

①新進員工(非轉正員工)績效考核分數只作為轉正記錄憑證,不參與獎金考核。

②轉正非管理人員績效獎金= 100元(公司支付)×個人績效獎金係數

③主管、經理級別以上員工= 400元(從其補貼基金提取300元,公司支付100元)×個人績效獎金係數

④年終獎金=年度平均績效分/100*個人年度月平均工資

(二) 績效考核分值區間表

第十三條 考核有效期的規定

(一) 月度績效考核:工作時間不滿一整月的,滿12(含)個工作日,按整月計算併發放該月績效獎金;少於12個工作日的,不計算該月得分,不發放該月績效獎金績效考核與薪酬管理的工作計劃績效考核與薪酬管理的工作計劃。

(二) 季度考核期內,工作不滿3個月的,調整到下一考核週期。工作滿3個月的,在本週期內考核。其績效考核結果計算公式為:Y=實際工作月數總分值/實際工作月數,其中,月度工作時間不滿一整月的,工作滿12(含)個工作日,按整月計算;少於12個工作日的,不計算該月得分。

(三) 年度考核期內,工作不滿6個月的,調整到下一考核週期。工作滿6個月的,在本週期內考核,其績效考核結果計算公式為:Z=實際工作月數總分值/實際工作月數,其中,月度工作時間不滿一整月的,工作滿12(含)個工作日,按整月計算;少於12個工作日的,不計算該月得分。

第十四條 不滿足晉升標準,但符合如下條件時做加薪處理:

(一) 自轉正或上次加薪之日起,半年度考核結果為A+級以上的,季度內月度績效考核結果無出現D級,或不符合晉升後崗位任職資格要求者,按底薪的10%增加的崗位工資。

(二) 自轉正或上次加薪之日起,年度績效考核結果為A級(含)以上,年內月度績效考核結果無出現D級,或不符合晉升後崗位任職資格要求者,按底薪的10%增加崗位工資。

(三) 自轉正或上次加薪之日起,年度績效考核結果為B級(含)以上,年內月度績效考核結果無出現D級,按底薪的5%增加崗位工資。

(四) 不滿足上述標準者,不加薪。

第十五條 降級標準:針對無級可降的人員,做留廠查看處理,待下個月考核至少為B級後方可取消該處分。

第十六條 績效考核審核權限與完成期限:

(一) 月度考核在次月2日前完成,在次月4日前提報企管部,便於核算當月績效獎金。

(二) 核准後的《員工績效考核表》由考核人交部門主管/經理彙總後報企管部。

(三) 核准後的《管理人員績效考核表》由考核人報企管部。

(四) 做上述提報時須將績效考核表原件交予企管部,本部門留複印件,以備被考核人查驗。

(五) 部門主管/經理在每月4日前填寫完成本部門屬下人員上個月的《績效考核統計表》。

(六) 總經理在每月5日前填寫完成主管、經理級(含)以上人員上個月的《績效考核統計表》。

(七) 季度績效考核完成和考核結果提報時間為每年的4月15日、7月15日10月15日、1月15日

(八) 年度考核於次年1月10日前完成。

(九) 主管、經理級以上人員季度、年度考核結果由企管部按照《績效考核統計表》完成。並將結果反饋至被考核人和其直接上司。

第十七條 績效考核結果提報與獎金髮放:

(一) 績效考核結果的提報涉及被考核人的重大切身利益,主管、經理級以下人員績效考核結果的提報由副總經理負總責,總經理核准。

(二) 月度績效獎金一般在次月20日左右發放。

第十八條 晉升、加薪處理流程:

(一) 依本辦法規定的晉升、加薪標準,結合《績效考核統計表》顯示的分值,被考核人績效考核結果達到相關標準的,由其直接上級填寫《激勵晉升發展表》,依第十八條規定的程序完成審核後,交企管部處理績效考核與薪酬管理的工作計劃人力資源。

(二) 公司職級劃分和晉升職位參考《深圳市***公司職級及薪資明細表》。

(三) 所有職級晉升者晉升後有一個月的試用期,期間享受新職級的福利待遇,試用期內必須接受新工作崗位所需的培訓並考核合格,否則不予轉正。

(四) 晉升試用期超過兩個月不能轉正者,調整回原來職位。

(五) 企管部依照《激勵晉升表》上標明的時間處理加薪、晉升人員的試用期和轉正等相關事宜。

第十九條 辭退處理流程

(一) 依本辦法第十九條規定,主管、經理級(含)以下被考核人的績效考核結果符合辭退標準的,由其直接上級填寫《辭工單》依第十八條規定的程序完成審核後交企管部處理,主管、經理級別人員由副總經理填寫《辭工單》依第十八條規定的程序完成審核後交企管部處理。

第二十條 本管理辦法自 2013 年4月1日開始試行,試行2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