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媽媽三十多歲,是江西文具店裏的`老闆娘。她胖胖的身子,圓圓的臉,説着洛南人聽不懂的江西話。媽媽不但會經營,還會抓小偷。
有一次,媽媽在商店裏賣文具,這是一個男孩悄悄地來我家商店裏偷筆。媽媽一眼就認出他是小偷。小偷跑了,媽媽趕快跑出去追,讓我在商店裏看櫃枱。我擔心媽媽追不上小偷可怎麼辦?可是不大一會兒,媽媽就把小偷抓回來了。媽媽説:“你給我把筆拿出來!”小偷説:“我沒拿。”媽媽就到他的口袋裏搜,果然他偷了十幾只筆。
媽媽説:“如果你下次再來我這兒偷,我就把你送到派出所去,叫警察收拾你。”
小偷説:“我下次不來你這兒偷了。”媽媽原諒了小偷,把他放了。
這就是我的媽媽,會經營還會抓小偷的厲害媽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