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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郫都區隨遷子女入學安排原則

欄目: 小學教育 / 發佈於: / 人氣:2.13W

基礎分指標包括個人素質、工作經驗和居住情況三項內容。附加分指標包括個人基本情況、急需人才、專利創新、獎勵榮譽、慈善公益、投資納税、計劃生育、衞生防疫、登記管理、個人信用十項內容。接下來由小編為大家整理出成都郫都區隨遷子女入學安排原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成都郫都區隨遷子女入學安排原則

一、按照免試就近入學和“兩個一致”優先的原則。優先安排與法定監護人户籍地一致、且户籍地與實際居住地一致的適齡兒童就近入學。

二、再根據登記入學人數、學校資源分佈情況及適齡兒童户籍地,在區域內統籌安排家庭實際居住地與户籍所在地不相符的適齡兒童。

三、目前成都市居住證持有人及本市户籍跨行政區域居住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有2種方式:

1、若申請人辦理了居住積分且居住積分達11分及以上(其中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得分不低於10分, 合法穩定居住指標或累計居住指標不低於1分)但未入户,則申請人只需出示下列材料的原件,提交複印件:

(1)申請人在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和《成都市居住證》;

(2)申請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夠證明其法定監護關係的相關材料;

(3)申請人的居住證積分信息。

2、若申請人未辦理居住積分或居住積分未達標,則申請人需出示下列材料的原件,提交複印件:

(1)申請人在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和《成都市居住證》(成都市户籍只需提供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

(2)申請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夠證明其法定監護關係的相關材料;

(3)申請人與郫都區用人單位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或在郫都區辦理的工商營業執照(含納税或免於納税的相關材料);

(4)申請人已在本市連續依法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滿12個月的清單(且申請入學當月處於持續繳納狀態);

(5)申請人已在郫都區連續居住滿一年的相關材料。

拓展:

一、學位安置

流動人員隨遷子女的學位安置,根據申請人情況,結合我區各學校學位空餘情況進行統籌安排;部分街道(鎮)公辦教育資源緊缺的,統籌安排到區政府委託的民辦中小學或臨近街道(鎮)的公辦中小學就讀。

二、其他

(一)流動人員隨遷子女就學申請每學年集中受理一次。

(二)已在郫都區享受政策統一安排就學的流動人員隨遷子女小升初時,須按上述規定提交申請。居住地未變更的,按2020年的小升初政策執行;居住地跨行政區域變更的,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就學。

(三)在入學安排過程中,發現提供虛假信息、證件、證明和其他材料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將取消其入學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