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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番禺區中小學招生指南

欄目: 小學教育 / 發佈於: / 人氣:2.72W

民辦小學應該在區教育局核定的招生計劃和招生範圍內招生。無寄宿條件的民辦小學不得跨區域招生。以下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廣州番禺區中小學招生指南的詳細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學位安排

1、“人户一致”是指申請入讀兒童的户口地址與其父母(監護人)所持房產證地址一致,且夫妻雙方或一方須佔有房產份額100%,適齡兒童入户該址滿一年以上;

或適齡兒童户口地址所對應的房產屬於適齡兒童祖輩,且祖輩擁有該房產100%份額,適齡兒童入户該址滿3年以上。

2、小區配套公辦學校學位分配原則

在解決該小區户籍及附近居民符合“人户一致”條件的適齡兒童入讀、以及預留適當户籍適齡兒童少年學位後,所剩餘學位,優先解決在招生報名時該住宅近6年無小孩在本小區配套公辦學校就讀的業主(指購房並於入學當年5月底前收樓)子女。

如果符合上述條件的小孩人數超出所剩餘學位數,則按購房先後順序安排。

房地產開發商與其所在地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或教育行政部門簽訂了住宅小區配套學校學位安排協議的,原則上按協議的相關約定安排業主子女學位。

3、不符合地段生入學條件的番禺區户籍適齡兒童,由户籍所在地教育指導中心統籌安排學位。

政策性照顧學生由居住地所在教育指導中心統籌安排學位。

4、各公辦小學招生服務地段以當年公佈為準,若有新公辦小學開辦,則新開辦學校區域內的公辦小學招生服務地段有可能作相應的'調整。

5、各校招生人數中包含預留解決將户口遷至該招生範圍且符合“人户一致”條件的適齡兒童學位,預留學位數由各教育指導中心根據實際情況而定。

招生工作通知

一、各中小學校要嚴格執行教育部“十項嚴禁”紀律要求,省教育廳、市教育局關於規範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管理要求,根據區教育局的統一部署,依法依規開展招生工作。

二、貫徹落實《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精神和《港澳台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按規定保障港澳居民隨遷子女在我區接受義務教育公共服務。

(一)在我區具有配套公辦學校的小區全份額購買產權房的港澳居民,其隨遷適齡子女可根據我區“小區配套公辦學校學位分配原則”排序安排入讀小區配套公辦學校起始年級。

(二)凡持有效港澳台居民居住證且在我區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居民隨遷適齡子女,由居住地教育指導中心統籌安排入讀學區內公辦義務教育學校起始年級(含政府補貼民辦學位)。港澳居民也可以為其隨遷適齡子女自行選擇入讀區內民辦中小學。

(三)根據上級規定,我區在2020年將進一步健全和完善以港澳台居民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義務教育入學政策,把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證的港澳台居民隨遷子女入學工作納入我區解決來穗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工作範疇。

三、積分入學網上申請系統開通時間為5月7日9:00時—5月27日17:00時,已通過“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信息系統”獲得有效積分的監護人,可再次登錄“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信息系統”,點擊積分制入學申請系統鏈接,按照積分入學相關指引提交積分入學申請,完成註冊和上載申請信息。

四、各教育指導中心要完善本學區招生入學政策,於4月30日前公佈本學區義務教育招生工作方案,並將本學區招生文件(包括主體文件、招生程序等)報送至區教育局中小學教育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