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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大學自主招生流程

欄目: 大學教育 / 發佈於: / 人氣:3.34W

雲南大學(Yunnan University)簡稱雲大(YNU),位於昆明市,是教育部與雲南省“以部為主、部省合建”的全國重點大學,國家首批“雙一流”世界一流大學建設高校,入選國家“211工程”、“一省一校”、中西部高校綜合實力提升工程,以下小編為大家整理了雲南大學自主招生流程的詳細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報名條件

具有云南省全國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報名資格的高中畢業生,理想信念堅定,思想品德優良,誠實守信,遵紀守法,成績優良,高中階段獲得中國科協舉辦的五項學科競賽(數學、化學、物理學、生物學、信息學)全國聯賽省級一等獎及以上獎勵者,可在教育部“特殊類型招生報名平台”上報名。經雲南大學自主招生綜合評價專家組審核通過並核實獲獎情況真實有效者,可參加我校自主招生現場測試。

注:論文、專利類材料不得作為申報材料上載;藝術、體育類特長能力證明材料不予認可。

申請流程

1、報名時間:從3月27日起至4月15日止。

2、網上報名:申請學生須登陸“特殊類型招生報名平台”自主招生系統進行報名,按照系統要求填寫,並上載以下材料原件的電子掃描件:

a、自主招生報名申請表。申請表中各項內容需逐項完整、準確填寫,申請表各項信息填寫不完整、不準確的,視為材料不合格。

申請表中“成績信息”應完整填寫考生高中階段全部課程成績、年級排名和年級人數等內容。

申請表中“個人陳述”應填寫與所提交學科特長證明材料一致的具體情況、個人學科特長與所報專業的關聯性以及未來發展方向等內容,字數不超過800字。

申請表中“綜合信息”應主要填寫高中階段獲得的省級以上獲獎情況,以及其他能反映學科特長、創新潛質的內容(須附相關證明材料)。

自主招生報名申請表在網報成功後通過系統打印,本人逐頁手寫簽名後由中學逐頁審核簽字並加蓋公章。

b、反映考生高中階段學科特長及能力的證書及證明材料原件照片或掃描件。

c、中學公示情況材料。具體要求如下: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高校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8]14號)文件要求,申請自主招生的考生名單、考生提交的成績以及反映其綜合素質的相關材料(競賽獲獎證書等)均須經中學審核和校長簽字,並在中學網站和班級詳盡公示,公示結果還須由中學校長簽字確認。因此考生在報名時須上載以下材料:

(1)學校網站中公示相關材料的網址。

(2)學校網站中含本人信息的公示網頁截圖。

(3)班級公示相關材料的公示欄照片。

(4)班級公示欄中含本人信息的公示內容清晰照片。

(5)有中學校長簽字確認的含本人信息的公示結果原件照片或掃描件。

凡不按上述要求提供以上三項材料者視為報名無效。

以上a、b、c三類材料均需上載原件照片或掃描件,上載複印件將不予認可。所有獎狀、證書的獲得時間須在我校自主招生報名之前,報名之後獲得的證書將不予認可。

注:對於考生提供學科特長及能力證明材料,我校在初審時將進行真偽鑑定、質量評估等審查工作,在現場測試時還將進行有針對性的深度考核。考生須確保網上提交的掃描材料完整清晰,否則報名無效。考生需嚴格按報名系統中的要求提供必要材料,凡未按要求提供材料或材料提供不完整將視為報名無效。考生所上載的材料在現場測試報到時均須查驗原件,無需郵寄任何書面材料。

選拔程序

1、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在學校本科招生委員會領導下開展。學校成立自主招生工作組和綜合評價專家組,負責自主招生及考核工作。

2、材料審查: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由雲南大學綜合評價專家組依據考生提供的材料,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核,通過審核的考生才能參加自主招生現場測試。獲得自主招生現場測試資格的考生名單將於4月30日左右在雲南大學招生網向社會公佈,名單中還將公佈考生通過資格審核所依據的競賽證書、資格證書名稱等內容,請申請考生自行查看,不再另行通知。

3、現場測試:獲得現場測試資格的考生均須參加我校組織的現場測試。測試按公佈的專業類別進行,主要考察以下內容:

(1)基礎素質、專業潛質。

(2)體育專項測試,測試項目為50米跑、立定跳遠、實心球。

(3)考生提交的特長證明材料呈現出的學科特長與考生實際水平的符合程度。

其中體育專項測試結果將做為自主招生資格認定的重要參考。預計測試時間為6月中旬(具體測試形式、測試時間及地點將在公佈《雲南大學自主招生獲得測試資格考生名單》時一併公佈)

錄取辦法

1、凡我校自主招生測試入圍合格考生(以下簡稱合格考生),最多可享受在我校雲南省本科第一批模擬投檔線基礎上降低20分報考我校的優惠,但不低於雲南省同科類第一批次本科控制分數線。考生在自主招生批次填報我校專業志願時,須從本人報考的`專業類別所含專業範圍內選擇填報,凡填報所選專業類別範圍外的專業志願,我校不予認可該專業志願。錄取時,按考生高考成績從高到低順序錄取,錄取人數不超過20人。

2、未在自主招生批次填報我校志願的,視為自動放棄我校自主招生資格。

監督機制

1、學校將嚴格按照“公開程序、公開選拔、綜合考核、擇優錄取”的原則開展自主招生工作,接收社會監督。

2、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監督自主招生工作。

3、學校強化材料審核和現場測試的組織管理,考核程序及組織管理規程嚴格按教育部相關文件規定執行。

4、 為保證自主招生的公平、公正、公開,獲得測試資格名單、入圍合格考生名單、錄取名單分別在本校及教育部陽光高考平台上公示。若對公示結果有異議,可通過信函、電話、現場進行反映。

5、考生須承諾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觀、真實。如有虛假內容,將取消今年自主招生的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將有關情況通報考生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由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依照相關規定取消今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視情節輕重暫停1-3年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入學後發現的,取消入學資格或學籍;畢業後發現的,註銷畢業證和學位證。如所在中學參與弄虛作假,將由教育主管部門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在考試過程中有違反考試規定的學生,我校將參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進行處理,並反饋到考生所在中學和省招生考試院,記入考生高考誠信檔案。情節嚴重者,按照國家有關法規和招生政策追究當事人責任。

6、我校自主招生整個過程不委託任何中介機構向考生提供諮詢、報名、培訓、測試、信息查詢等相關服務。考生對本次自主招生有任何問題可直接與我校聯繫,謹防受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