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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甘肅藝術類校考考試指南

欄目: 大學教育 / 發佈於: / 人氣:6.32K

大學不僅是人類文化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還在長期辦學實踐的基礎上,經過歷史的積澱、自身的努力和外部環境的影響,逐步形成了一種獨特的文化。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2021甘肅藝術類校考考試指南,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2021甘肅藝術類校考考試指南

一、考試檢錄地點

考生需於考試前40分鐘到達蘭州文理學院南校區北門,持身份證、報名登記表、考前一天的健康出行碼、防疫行程卡(用彩色打印機打印在A4紙上,掃碼方式見附件1)等證件參加考試。考生進入考場前須提交《2021年甘肅省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專業校考考生安全考試承諾書及身體健康狀況監測表》,經體温檢查後由工作人員統一引導進入校園。考試區域實行閉環管理,考生不得從其他校門進出。

二、疫情防控要求

(一)考生應避免去中、高風險地區和人流密集的公共場所,主動申領“健康碼”和“行程卡”,並持續關注“健康碼”和“行程卡”的狀態。

(二)根據《關於做好2021年甘肅省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專業校考工作的通知》(甘教考高〔2021〕1號)文件規定,考生須做好每日體温測量、記錄並進行健康狀況監測,如實填寫《2021年甘肅省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專業校考考生安全考試承諾書及身體健康狀況監測表》。出現異常情況的,要及時報告學校或縣(區)教育考試招生機構,並進行診療和排查。

(三)“健康碼”或“行程卡”非綠碼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內有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或國(境)外旅居史但無發熱(腋下37.3℃以上)、乾咳、乏力、咽痛、腹瀉等任一症狀(以下稱相關症狀)的考生,須提供考前2天內核酸檢測陰性(或既往血清特異性IgG抗體檢測陽性)的證明材料方可參加考試。

(四)考前14天內有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或國(境)外旅居史且有相關症狀的考生以及共同居住家族成員中有以上情況的考生,須在我省定點醫院進行診治,並提供考前3天內2次(間隔24小時以上)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材料方可參加考試。

(五)既往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無症狀感染者及密切接觸者,應當主動向所在地縣(區)教育考試招生機構報告,除提供考前2天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材料外,還須出具肺部影像學檢查無異常的證明,方可參加考試。

(六)“健康碼”或“行程卡”為綠碼但出現相關症狀的考生,應當主動到定點醫院檢測排查。

(七)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仍在隔離治療期的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疑似病例或無症狀感染者,以及隔離期未滿者,不得參加考試。

(八)考試當天,考生須自備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或醫用外科口罩,除核驗身份、面試時按要求及時摘戴口罩外,應當全程佩戴口罩。考試當天有發熱、咳嗽等呼吸道症狀的考生,應立即告知考試工作人員,並配合相關部門進行綜合研判和處理。

三、考試相關要求

(一)在甘肅省普通高校招考智慧平台報名成功並繳費的考生可於考試前三天起登錄報名系統打印准考證,四川美術學院打印准考證的時間及方式請查詢院校相關説明。

(二)考生在考試當天不得攜帶手機進入考點,如有攜帶,請自行託管。開考15分鐘後嚴禁進入考場參加當次科目考試,考試全過程考生不得離開考場,陪考人員一律不得進入考點。

(三)考生進入考點時要保持安全距離,並自覺接受體温檢測,體温正常且“健康碼”和“行程卡”為綠碼方可進入考點。未按時參加者,均按自動棄權處理,一律不予再次安排。

(四)嚴禁攜帶任何通訊工具(手機及其它無線接收、傳送設備等)、電子存儲錄放設備、照相攝像設備、書籍、報刊、稿紙、圖片、參考資料等違禁物品進入考場。考試過程中一經發現帶入或使用上述物品者,無論何種原因,按考試作弊處理。考生入場時應主動配合監考老師對其進行身份驗證和使用金屬探測器對其隨身物品等進行必要檢查。如在檢查過程中金屬探測器出現報警聲,考生須主動出示相關金屬物品,並存放至考場門口的物品存放處。監考老師對原檢查部位再次複檢,確定無禁帶物品後,方可進場。

(五)考生體温低於37.3℃方可進入考點,體温正常的.進入證件查驗區,查驗完畢後按照規定路線進入候考區。第一次測量體温不合格的,可適當休息後使用其他設備或其他方式再次測量,經醫護防疫人員確認體温正常後進入證件查驗區繼續完成考試。再次測量體温仍不合格的,須經有關衞生健康部門、疾控機構和醫療機構等進行專業評估,根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化下國家教育考試組考防疫工作指導意見》相應情況做出處理。

(六)考生由工作人員引導按照規定路線、通道行走,不得隨意走動。考生在考點備考、排隊等候時須保持1.5米以上距離,要服從工作人員的安排和管理;考試結束應迅速離開考點,不得在考點門口逗留。

(七)蘭州市區以外的考生,可提前在考點附近預訂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賓館,考試期間選擇衞生條件符合標準的餐館就餐。要求戴口罩、不聚餐、不串門、勤洗手,不出入商場、超市等人員密集場所。

(八)考生不得在考點隨地吐痰、亂扔垃圾,使用後的口罩須投擲在廢棄口罩專用垃圾桶。

(九)如遇極端天氣、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不能正常考試,由領導小組研究確定考試順延具體時間,並在甘肅省教育考試院微信公眾平台發佈、考試場地張貼公告,使用廣播通知,請考生注意查看、收聽。

四、考試紀律

(一)考生要嚴格遵守考試紀律、疫情防控要求,對違反疫情防控及相關考試紀律要求(如攜帶手機等通訊、攝像工具,穿着服飾印有學校名稱、姓名等標識,擾亂考試秩序等)的考生,取消本次考試資格,造成嚴重後果者按照相關規定追究相應責任。

(二)考生家長須遵守考試相關紀律要求,不得進入考點,不得在考點外聚集、大聲喧譁。如對考試過程及成績有異議,應通過正常渠道向考務組反映;對無理取鬧、擾亂考試秩序者,按照相關規定予以處理。

(三)對在考試過程中存在考試違紀或夾帶、攜帶具有發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設備等作弊行為的考生,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涉及考試作弊相關條款依法處理,構成犯罪的,將由公安機關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涉及考試作弊相關條款做出處理,並將違紀、作弊、違法等具體情況進行通報。

(四)為確保考試公平、公正,開通校考舉報電話,歡迎社會各界及考生對考試各個環節進行監督。

舉報電話:0931—8685536(蘭州文理學院考點辦公室)

0931—8685184(蘭州文理學院紀委)

0931—4636229(甘肅省教育考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