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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海洋大學招生指南

欄目: 大學教育 / 發佈於: / 人氣:3.4W

大學(University、College)是指普通高等學校,是一種功能獨特的組織,是與社會的經濟和政治機構既相互關聯又鼎足而立的傳承、研究、融合和創新高深學術的高等學府。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廣東海洋大學招生指南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廣東海洋大學招生指南

招生計劃

第十四條:學校分專業招生計劃及有關要求均以生源省公佈的專業目錄為準。

第十五條:學校本科層次各類專業在廣東省外的錄取批次按各省規定的普通本科院校相應類別專業的錄取批次設置,以生源省公佈的專業目錄為準。廣東省內本科層次各類專業的錄取批次為第二批本科A類,高職層次專業的錄取批次為第三批專科A類。

錄取規則

第十六條: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招生錄取嚴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辦公室的有關政策和規定,以考生高考成績為基本依據,本着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德智體美,擇優錄取。

第十七條:在省招生委員會劃定的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上,在保證完成招生計劃的前提下,制定具體錄取標準,按照文科類、理科類、體育類、藝術類(音樂類、美術類)分類錄取。

第十八條:根據生源情況確定投檔比例,投檔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計劃的120%以內,學校視生源情況在此比例內作適當調整。在廣東省文科類、理科類本科招生實行平行志願,投檔比例不高於105%。

第十九條: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統考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符合提檔要求的情況下,我校依據考生志願和學校確定的錄取原則擇優錄取。原則上不錄取沒填報我校志願的考生。

第二十條:尊重考生所填報的專業志願順序,原則上按考生分數優先規則確定考生專業。不錄取既不填報專業志願,又不填報專業服從志願的考生。

第二十一條:考生所有專業志願都未被錄取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考生總成績併兼顧單科成績,調劑到招生計劃有空額的專業錄取,否則,作退檔處理。專科(高職)的商務管理(會計、市場營銷)專業屬中外合作辦學、高收費專業,原則上只錄取有填報本專業志願的考生。

第二十二條:個別省份錄取要求:江蘇考生進檔後按照“先分數後等級”的規則排序。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專業志願清”錄取規則。

第二十三條:外語語種及相關科目的要求:

外語語種不限,除外語專業外的專業,本校公共外語教學為英語,請非英語語種考生慎重報考。航海技術、輪機工程專業〔不含輪機工程(陸上)專業〕只招男生,其餘專業男女比例不限。

第二十四條:藝術類(音樂類、美術類)專業招生錄取時,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與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的基礎上,考生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的成績達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相關層次最低控制分數線的情況下,舞蹈編導專業按專業成績,音樂學、表演、美術類專業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擇優錄取。音樂學、表演專業綜合成績=專業成績(滿分100分)×90%+文化權重分;美術類專業綜合成績=專業權重分+文化權重分。其中音樂學、表演專業文化權重分=文化考試總分×〔100÷文化總成績(滿分)〕×10%,美術類專業權重分=專業考試總分×〔100÷專業總成績滿分(200分)〕×80%,美術類文化權重分=文化考試總分×〔100÷文化總成績(滿分)〕×20%。體育類和廣東省美術類專業的考生按綜合成績(文化課成績×30%+術科統考成績×70%)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第二十五條:對學業水平成績的要求。

在廣東省,報考我校文科類、理科類本科層次的高中畢業生,三門學業水平考試均須獲得等級成績,且至少有兩門達到C級及其以上等級。

在廣東省,報考我校文科類、理科類專科層次的高中畢業生,三門學業水平考試均須獲得等級成績,且至少有一門達到C級及其以上等級。

在廣東省,報考我校美術類、音樂類、體育類的高中畢業生,三門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至少有兩門達到D級及其以上等級。

當考生考試成績(或排序)相同時,綜合素質評價及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優秀的考生可優先錄取。專業錄取時,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修習相關專業基礎知識(模塊)的考生。

第二十六條:對省招生辦公室通過的當年度《普通高等學校照顧加分考生資格》中的加分予以認可。符合國家和省招生辦公室通過的各種符合優錄條件的考生,學校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