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閲讀點亮人生作文5篇

欄目: 閲讀作文 / 發佈於: / 人氣:3.01W

在學習、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寫過作文吧,作文是人們以書面形式表情達意的言語活動。那麼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寫一篇優秀的作文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閲讀點亮人生作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閲讀。

閲讀點亮人生作文5篇

閲讀點亮人生作文1

對讀書,我情有獨鍾。

我從小就喜歡看書。小時候,爸爸給我買的書不計其數。我一旦有空閒,就沉醉於那優美的語句和豐富的精神世界。

有一次,我正坐在沙發上看《格林童話》,不知不覺睡着了。夢中全是王子和公主的美滿結局,英雄打敗惡人的勝利場面。媽媽忽然把我喚醒,説:“別做白日夢了,快來吃飯吧!”我揉一揉惺忪的睡眼,聞到了一陣誘人的菜香,才發現原來真是做了一場夢。

為了看書,我會忽略身邊的一切。有一次,媽媽出去買菜,臨走前叮囑我看好火上的茶壺。我點了點頭,接着就去看書了。看着看着,不知不覺便置身於作者筆下生動的場景中。我似乎也來到了冬天,與作者打起了雪仗。一種嗚嗚的聲音響了很久,我卻沒有意識到。

後來,媽媽回來了,看見爐上的水都快燒乾了,臉色變得異常難看。或許,她忍了又忍,卻引而不發。似乎在心情平復後,她才語重心長地對我説:“你看書是好事,可是也該有個分寸吧!水燒乾了,引發火災那該有多危險。”聽了媽媽的解釋,我終於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

一個星期六,爸爸下班給我買來了《昆蟲記》。我想:螳螂為什麼要吃掉自己的丈夫呢?於是,我就迫不及待地想繼續看下去。可是,眉開眼笑的我被媽媽的話擋了回去:“寫完作業才能看!”我寫了幾個字就忍不住繼續看《昆蟲記》,正當我看得津津有味,咔擦一聲,媽媽把門打開了。她剜了我一眼,我開始忐忑起來,只好忍痛割愛,繼續寫作業。

我愛書,常常站在書架前凝思,覺得眼前是一個廣闊的世界,一片浩瀚的海洋,一個蒼茫的宇宙。走進書的世界,也就來到了一片新的精神領地。

看書的時候,我從現實的時空穿越到另一個全新的時空。這個時空屬於現在,也屬於過去,還屬於未來。這種對現實的暫停,達到的是生命空間的無限擴大和延伸。

人生似夜空,那麼閲讀就是夜空的一輪明月;人生如金鎖,那麼閲讀就是一把金鑰匙;人生似天平,那麼閲讀就是一枚不可或缺的砝碼。

閲讀點亮了我的人生,我的人生因為閲讀而變得更加精彩!

閲讀點亮人生作文2

幼年的美好回憶之一,是晚上一個人躺在牀上,藉着枱燈的光翻閲一本本書,一直到很晚。老爸老媽不讓我睡覺太晚,所以看書只能在他們睡着了之後開始,如此不聽爹媽勸告的後果是我的黑眼圈越來越嚴重,再加上感冒等發生。

那時我不懂書的內涵,卻本能地迷戀那些黑色的字體。直到現在我才明白,那是所有人夢的起始。

雖不能説書會如此明顯地改變我的人生,但我卻可以確定,書左右了我的成長史。無論是童年時與小飛俠彼得潘一起與胡克船長鬥智鬥勇的經歷,還是現在站在時代的巨輪上觀看夢想的起始與隕落,這都反映出了我的未來與書聯繫在一起。

不要把書看成是一捆裝訂起來的紙,你要相信,每一本書都是一個作家盡力打造的,裏面有你想不到的世界。作文讀書是一件有趣的事情,想想你跟書中的人物暢遊在這個完美的世界,那是多麼美妙的事啊。書也不是一次性的消耗品,因為如果沒有書,你拿什麼去回憶!

小學的時間比較寬裕,我最喜歡的事情就是去書店看書。老爸老媽沒有那麼多空閒時間陪我去,我便和表姐一起去,漸漸變成自己去。生平第一篇作文,我也是寫的關於書和我的故事,現在想起來,不禁想問:是冥冥之中早有了安排,還是我上輩子是個因為讀書太少而抱恨而終的農民,才使這輩子與書結下了不解之緣?但是想過這個問題之後我又把它丟到一邊去,不去管它,管它作甚?只要我喜歡讀書,讀得開心,增長了知識,不就行了?

直到現在,我讀過的書已經數不勝數,在我的心裏也一直在記錄,每每讀過一本書,都會在我心裏留下濃墨重彩的一筆。上了初中,忙碌的學習生活無情地壓縮了我看書的時間,模模糊糊的創作靈感也因此胎死腹中,以前吃飽飯就在角落裏啃書的小學時光令我懷念至今。我並非在惋惜我浪費了那麼多時間在看那些書,我只是在惋惜,現在沒有那麼多時間去“浪費”在自己喜歡看的書上。

不過我並不會因為時間問題而放棄看書,就算再忙,我也會抽出一點時間到書店,在旁人不解的目光中翻閲那些冷門佳作,如同一個幸福的拾荒者,偶獲至寶的喜悦讓我根本停不下來。

在我的心中,把每次閲讀都看得奢侈,這才是閲讀的真諦。

閲讀點亮人生作文3

閲讀如一艘航船,為我們指引方向;閲讀如一盞明燈,為我們照亮前行的路。這次,我就載着這艘船,尋找光明。

《簡·愛》是一本已經流傳了一百五十多年的文學著作,它的問世曾經轟動了十九世紀的文壇,在英國文學史上,被稱為一部經典傳世這作。《簡·愛》以一種不可抗拒的美感吸引了成行千上萬的讀者,也吸引了我,驅使人抑制不住地要拿起這本書,細細品讀,隨之深深感動,心靈也為之震顫。

《簡·愛》的作者夏洛蒂·勃朗特喜歡追求一些美好的東西,儘管她家境貧窮,身材矮小,容貌不美,而且從小失去了母愛,父愛也很少。

她描寫的簡·愛也是一個不美的,矮小的女人,但她有着極其強烈的自尊心。她堅定不移地去追求一種光明的、聖潔的、美好的生活。在羅切斯特的面前,她從不因為自己是一個地位低賤的家庭教師面感到自卑,在她看來人與人之間是平等的。羅切斯特也正因為她的正直、高尚、純潔、心靈沒有受到世俗社會的污染,從而心靈為之震憾,把她看做了一個可以和自己在精神上平等交談的人,並且慢慢地深深愛上了她,他的真心讓她感動,她接受了他。而當他們結婚的那一天,簡·愛知道了羅切斯待已經有了妻子,她覺得自己必須要離開。簡·愛意識到自己受到了欺騙,她的自尊心受到了戲弄。在這樣一種非常強大的愛情力量包圍之下,在美好、富裕的生活誘惑之下,她依然要堅持自己作為個人的尊嚴,這是簡·愛最具有精神魅力的地方。

小説告訴我們:人的價值是尊嚴和愛的結合。

在當今社會,人們似乎都瘋狂地為了金錢和地位而淹沒了愛情。在窮與富之間選擇富,在愛與不愛之間選擇不愛。很少有人會像簡這樣為愛情和人格拋棄所有,而且義無反顧。《簡·愛》所展現給我們的正是一種化繁為簡,是一種返璞歸真,是一種追求全心付出的感覺,是一種不計得失的簡化的感情,它猶如一懷冰水,淨化每一個讀者的心靈,同時引起讀者,特別是女性讀者的共鳴。

閲讀點亮人生作文4

高爾基曾説過:“書籍是人類進步的階梯”,這句話一直影響着我。在十幾年的讀書生活中,我感到閲讀不單是一種享受,是一種財富,它更能點亮你我的人生。

好習慣能成就好人生,擁有好的閲讀習慣是決定人命運的指揮棒。小的時候我們喜歡閲讀童話故事,從中可以悟到很多小道理;慢慢長大後,我們讀的書更多接近於名著,它能增強我們的思維和邏輯能力;現在,我們喜歡閲讀哲理書,在反覆的閲讀與咀嚼中體會人生的真諦,體味閲讀的樂趣並樂此不疲。愛默生曾説:“習慣是一個人的`思想與行為的領導者”,有良好的閲讀習慣,隨着閲讀量的增加一個人的修養、素質也會潛移默化的提升 。

閲讀可以改變人生的寬度,可以改變人生的終點。著名數學家陳景潤,從小家境貧寒,在一家雜貨店當學徒,但他並不屈從於命運,利用晚上的時間自學數學,閲讀資料,後來在清華旁聽,後來因著名的哥德巴赫猜想改變了自己的命運。韓國作家二志成,曾經窮困潦倒,後來他在幾年內以驚人的速度讀了二千多本書,之後出了一本書《書都不會讀,你還想成功嗎?》,暢銷百萬。可見閲讀不但讓人開闊視野、增長見聞,還無限神奇的改變了人生。

讀一本好書,能夠讓自己的心靈得到洗滌。説起冰心,家喻户曉,她寫的書,讚頌世界上一切美好的的東西,閲讀《繁星》《春水》讓我們不禁感慨:世界上不是缺少美,而是缺少發現美的眼睛。讀泰戈爾的《飛鳥集》,我們會由衷的產生一種對生活的熱愛以及對愛的思索。“儒”從何而來?從書卷中來,多讀書,讀好書,語言、氣質自然文雅了。一個人的真正魅力主要在於擁有純淨的心靈。

閲讀是一種認識自己,認識世界的過程。如果你問我什麼事是我一直堅持的,我想,那應該是閲讀。而且“越讀”越能認識自己,越能明白自己的心所向。世界之大我們窮盡一生也不可能體驗所有,但不同的書可以讓我們感受到世界的豐富多彩,我們可以認識到很多自己從未接觸過的東西,從而更好地認識這個世界。

愛書,愛閲讀,願你我的人生熠熠生輝!

閲讀點亮人生作文5

一樓階梯教室裏人山人海,同學們像一隻只等着好奇的雙眼,嘰嘰喳喳地到處議論着的小鳥,沈石溪老師就像在蔚藍的天穹下、展翅飛翔的老鷹,同學們無比敬仰的等着沈石溪先生。終於,一個穿西裝,打領帶,面帶微笑,和藹可親的年輕爺爺向我們走來了。同學們熱烈得鼓起掌來。

他首先給我們介紹了他的經歷:

知識青年上山下鄉運動。

美麗富饒的西雙版納。頭頂香蕉,腳踩菠蘿,隨手一抓一把花生。有一次,沈石溪先生和播音員去抓孔雀。他們帶着一隻裝滿火藥的鐵砂子的自制“槍”,在山裏轉悠了一上午,也沒看到一隻孔雀的身影,好不容易發現一隻趴在樹上的孔雀,播音員站在樹下舉起槍,瞄,瞄,瞄,瞄了好久,正準備開槍,天空突然下起了傾盆大雨,這時天公不作美,雨鑽進了槍口,火藥被淋濕,槍也打不着,於是把舊火藥掏出來,換上了新的火藥,再打,還是打不出來,把所有的火藥都用完了,只剩下最後一桶,一打,打中了,孔雀掉了下來。一隻孔雀的羽毛最少能值300元,這麼多的火藥才值一元七角,賺了!他們倆走着走着,感覺身後一直“嗤嗤”的響,往後一看呀!嚇了一大跳,六隻狼,六隻餓狼,等着發着綠光的眼,看着我們。現在的唯一辦法就只能跑了,可狼離他們很近跑是跑不了了,只有爬樹,可沈石溪上過那麼多體育課,體育老師卻從沒有教過他們爬樹。爬了滑,爬了滑,播音員只好用頭、肩膀頂着他的腳和屁股,終於上了樹,播音員告訴沈石溪,狼沒有耐心,也不會爬樹,等一個小時,狼就走了。可他們等呀等,等呀等,等到天黑也沒走,沈石溪想了想,哦,因為孔雀被槍打了,流了血,浪聞到了血腥味,就跟着他們。那把孔雀扔下去,他會不會走呢!沈石溪就和播音員商量,把孔雀羽毛拔掉,把孔雀扔下去,狼會不會走呢?於是,他們把孔雀扔了下去,可狼吃了以後,非但沒走,而且精神還越來越好。播音員找出僅剩下的7根火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