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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遠讀不完的書作文(彙編4篇)

欄目: 書的作文 / 發佈於: / 人氣:2.31W

在平凡的學習、工作、生活中,大家都嘗試過寫作文吧,寫作文是培養人們的觀察力、聯想力、想象力、思考力和記憶力的重要手段。那麼你知道一篇好的作文該怎麼寫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永遠讀不完的書作文,歡迎閲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永遠讀不完的書作文(彙編4篇)

永遠讀不完的書作文1

“媽,我要這本書。”我在書店裏朝媽媽喊了起來,媽媽走過來,一看,《金筆點龍》漫畫書,看到了題目後,老媽的兩條眉毛幾乎要擰帶一塊了。媽媽果斷的説:“你現在要以學習為重,看什麼漫畫啊。”這時,漫畫和我傳起了密音傳話:我可是千年難得一遇的神書,你不買啊,可惜噢!我一聽,真神呀!便對媽媽説:“媽媽,你不給我買,我自己買。”説罷,便走到收銀台,付了錢。

我興奮不已地回到家,打開第1頁,咦!這個畫面怎麼是一位婦女生小孩的情景啊!還有這旁邊守侯的人,怎麼都這麼眼熟啊!好象在哪兒見過,又好象沒見過。畫這個幹嘛啊!畫這種漫畫的人――金筆客,好無聊哦!

我沒精打采地翻了下一頁,霎時間由晴轉陰,這個小孩怎麼長得毫微米外像我剛出生的時候啊!不,不像,畫得那麼醜,畫得簡直像頭小豬。而且身上還血淋淋的,我猜測這個小孩長大之後,相貌肯定影響市容。

我又翻了翻底3頁,是身穿着雪白制服的白衣天使抱着那個小孩去洗乾淨,而門外的爸爸媽媽否提多高興了。

底4頁,那個小孩似乎對這個新世界感到莫名的好奇,正在高興四手舞足蹈呢!一旁的老爺爺、老奶奶看見自己的小孫女這麼生機盎然,也都成了笑星,一天到晚逗着小孫女。

接下來的漫畫,都是記載着小女孩的成長足跡。

不知我話花了多少個時辰,翻了多少頁,可這本書卻總翻不完。當看到2190頁的時候,那個小女孩已經六歲了。

畫面上畫着,小女孩剛過六歲生日後,晝日已完全被吞食了,凡被邀請參加小女孩生日的人,都紛紛離開,只剩下了貌似她親戚的人,一位阿姨手裏拿着照相機正對着小女孩和她那和藹可親的外婆照相呢!看她們全家,開心地嘴都合不攏。我忽然想起,我不是在六歲生日的傍晚和外婆照了張相嗎?我越看,越覺得奇怪,便拿着書,去該媽媽看。

媽媽翻了翻底1頁,書彷彿變薄了,媽媽驚訝地説:“這不是當年我生你的時候嗎?怎麼會畫在漫畫裏啊?”

我們就這樣翻着,翻到了100頁,這已經是最後一頁了,即可翻了這頁,又出現了一頁,翻可一頁,還有一頁我們繼續翻着。我心想:這裏畫的,不都是我發生過的事情嗎?不會畫的真是我吧!

直到我們翻到4380頁的時候,小女孩已經12歲了,這一次生日,爸爸媽媽沒有給她買蛋糕,不過爺爺奶奶送了些錢給她,後來她和媽媽去了銀行,把錢存進了銀行。“嗎,這真是我耶。我要看我將來會有什麼事業。”

當翻到8120頁的時候,我已經大學畢業了,我拿着證書那曲找工作,可那時,工作太難找另外,競爭率實在是太高了。走到這家公司,經理把我推辭了,走到那家,門口的保安不讓我進去。唉!算了吧!繼續讀書。後來,經過我的努力,我考上了研究生。

當翻到9125頁的時候,我已經考上了博士。

當翻到10585頁時,我在登,評我考上博士的寫作水平,發的每一篇文章,都是強力推薦文章,那些文學社都請我去。

第10586頁,我已經成了上的版住。

在這同時,我還成了著名演員,一天內,可累啦!從早拍到晚,有時還要拍廣告

不知不覺中,夜晚使者已騎着黑馬悄悄走過,一聲“吃飯了。”才讓我覺得肚子餓,我依依不捨的放下手中那本還沒有看完的書......

永遠讀不完的書作文2

我是一個不折不扣的書迷,連上廁所的時間都不放過的那種,所以我最愛做的户外運動就是逛書店了。又是一個星期天,吃過早飯,我就去仿古街的書攤上看書去了。因為書店裏的書我都看遍了,這裏淨是些賣舊書的,有時還真能淘出寶來。

我在一堆舊書裏胡亂翻着,這時不知從哪兒吹來一陣風,捲起鋪在地上的書,撲頭蓋臉向我飛來,我連忙用手去擋,可還是讓這些破書弄得灰頭土臉的。我用力地拍着身上的灰塵,卻無意中發現一本沒有封面的破書,那裏面的字很奇怪,似篆非篆、似隸非隸,既不是楷書,也不是行書,反正我沒見過這種字。它們橫不成行、豎不成列,大的像拳頭,小的像芝麻,不過有一點還是可以看清的,是毛筆寫的,於是我把它買回了家。

一到家我就迫不及待地翻看起來,咦?這書裏盡是些蟲蟲的傑作――九曲十八洞。我連翻幾頁看不明白是什麼意思,不時還有碎紙屑沙沙地往下掉,唉,無奈地我只好趴在桌子上與周公討論去了。睡着睡着,聞到了雞腿的香味,我抱起雞腿就啃。呸!什麼味呀!我睜眼一看,雞腿變成了破書,上面還是濕漉漉的,不用問那一定是我的那個那個什麼,咳咳咳~~~~我懊惱地翻開書,卻發現書上的文字居然起了變化,變成了整整齊齊的現代文字。

我是又驚又喜,小心翼翼地翻開第一頁,只見上面寫着《神忽其神無敵作文法》,下面是入門心法:吾乃神忽其神天下第一舉世無雙無敵作文開山祖師週週,據我派入門法則,凡讀過我派武功祕籍者,皆視為已投入我門下,望眾弟子秉乘我派風格,一切以創新為中心,快樂高效為宗旨,認真修煉,並將我派武功發揚光大。

再下面就是目錄了,什麼起首篇、立意篇、文法篇等等,哇,這些都是作文捷徑呀。“啪”我一巴掌拍翻了水杯,一杯水全潑在了書上,當我拿起書再看時,卻發現文字的內容又起了變化。靈機一動我想,是不是不同的水灑在上面就會有不同的效果呢?於是我又灑了些檸檬汁,看着原來的字慢慢模糊不見,接着又有字慢慢地顯現出來,讀一讀果然內容又不同了。我又迅速地調配了西瓜汁、菠菜汁、蘋果汁、扁豆汁、臭豆腐汁,然後把它們一一潑在書上,那書上的內容隨着溶液變化而變化無窮,內容更是包羅萬象,甚至今天的水和昨天的水潑上去內容都不同。每天我都忙着調配各種不同的水,把它們灑在書上,再把上面的內容掃描到電腦上,到現在為止收錄的內容已經超過了世界各大圖書館藏書的總和還多。

我如飢似渴地讀着,明顯地感覺自己整個人都換了個樣,什麼樣?就像新的一個樣,不僅精神煥發,而且思維清晰。緊接着星期一的考試就得了個全市第一。哈,我可揀到寶了!高興歸高興,可還是有一件事讓人煩惱,那就是有時因為不小心打個噴嚏,導致溶液配方發生了細微的變化,內容就又變了,反正至今為止書上的內容就沒重過樣。為了讓內容完整地連接上,我已經不知道睡覺是什麼滋味了,至於什麼時候才能把書上的內容收錄完,只有天知道。

好了,不説了,革命尚未成功,我還要抓緊時間讀這本書呢。咦?怎麼又變了?!

永遠讀不完的書作文3

某年某月某日,我在樹下乘涼,忽然,樹上掉下了一本書,正好跟我來了個“親密接觸”。我拿起書一看,只見書上鑲着七個金字,“永遠讀不完的書”。哼哼,永遠讀不完的書?別開玩笑了!畢竟,這可是本只有20來頁,筆記本大小的書啊!

回到家,我打開這本書,想仔細“品嚐”一番,可是,當我把整本書翻完一遍時,卻驚奇地發現,這本書竟然一個字也沒有!

這時,一個信封從書皮的夾縫中掉了出來。我拿起信封,只見上面寫着幾行小字,“如果想看這本書(第一頁),就將100元人民幣裝進信封,再把信封放回原位,字跡方能出現”。要知道,我的好奇心上來,誰也擋不住!於是,我東拼西湊,終於湊夠了100元錢。我按照信封上所寫的指示,把100元人民幣裝進信封,又把信封塞進了書皮的夾縫中,一分鐘後,第一頁的字跡竟然真的出現了!

雖然只有一頁,但我還是很過癮,因為這本書的內容簡直精彩極了!在我仔細回味第一頁中的內容時,信封又一次掉了出來。信封上的內容跟剛才差不多,只是我往信封裏放的100元錢不見了,而且“看書費”也由100元漲到了200元。書,我固然想看,但是,我沒有這麼多錢啊。因此,我只好打消了看書的念頭。

突然,我靈機一動,可以讓全球的富翁來幫我解難啊!於是,我便通過媒體,把這本書的來龍去脈傳播到了世界上的每一個角落。也許是覺得新鮮,來幫忙的人絡繹不絕,泰安的賓館竟在一夜間爆滿。可是,越是富裕的'人,“看書費”就越高,因此,那些富翁也不禁敗下陣來。

在信息遍佈全球后的第四個星期,全球首富,墨西哥電信大亨卡洛斯?斯利姆?埃盧先生也特地從墨西哥趕來,想要碰一碰運氣,天哪,要知道卡洛斯先生的財產有600多億美元哪!卡洛斯先生第一次的“看書費”是10億美元,第二次是30億美元,第三次是50億美元……最後,連他都對此書毫無辦法。當他回國後的第二個星期,全球的媒體都在發佈同一個消息,全球首富卡洛斯?斯利姆?埃盧先生因“讀書”失敗,導致財產大大減少,如今全球首富的寶座已落入微軟鉅子比爾?蓋茨手中。有些媒體甚至在討論,我和比爾?蓋茨串通謀財!當然了,我和比爾先生也都成了狗仔隊的最新目標。

在“首富風波”平息以後,一個天才學子提議,既然個人都無法“攻下”這本書,那倒不如讓我們全球的人們“並肩作戰”,畢竟人多力量大嘛!我本以為這會引起那些吝嗇鬼的“公憤”,可沒想到,他們竟然雙手贊同這個方法。全球的人們第一次的“看書費”是500萬億美元,第二次是5000萬億美元,第三次是50000萬億美元……要是照這樣計算,最後一頁的“看書費”就是……5000000000000000000000萬億美元!不過,再多的錢都能印出來,這些錢肯定不成問題,但是,如果中途的停頓時間超過10分鐘,一切就要重新開始。因此,這本書就算髮動全球的人們,也是一無所獲。

事後,全球都陷入了長達1年的“經濟危機”,為了拯救這次危機,全球最最賺錢的工作經過“七十二變”,成了……賣印錢機,就連銀行都改建成了印錢廠!不過,這也不壞,因為私下印錢竟然成了為國家作貢獻!

一個星期後,全球發佈了一條“公共國法”,不準再提那本永遠讀不完的書,誰提誰就當場槍斃!

永遠讀不完的書作文4

“哎呀!你踩了我的腳啦!”午夜12點,書店二樓一個不太起眼的角落裏,傳出了陣陣的吵鬧聲。

聲音是從一本書面上落下了不少細細的灰塵,顯得灰濛濛的書裏傳出來的,這本書在這個有點冷清角落裏,已經不聲不響的呆了很久了。剛來書店的時候,書裏的字寶寶們都乖乖的坐在自己的位置上,也就和隔壁左右的朋友們聊聊天,做做遊戲什麼的,做什麼都輕手輕腳,生怕吵着了別人。

就這樣過了一天又一天,唉!漸漸的時間長了,字寶寶們都覺得就這麼無聊的乾坐着,也怪沒意思的。終於,這天晚上,5頁3排上那個最調皮的字寶寶“啊”實在憋不住,乘大家都睡着的時候,偷偷地溜下了座位,就像剛剛放出門的小狗狗,撒了歡似的跑了出去。

“啊”寶寶先跑到6頁上,碰到了“!”。“啊”好奇地上下打量一翻,伸出手指頭,輕輕點了點“!”寶寶的腰。恩?沒什麼動靜?不理我?切!調皮的小傢伙扮了個鬼臉,一不做二不休,扯着“!”寶寶一個翻身當單槓練了起來。

“!”寶寶疼得睜開了眼,帶着哭腔嚷嚷着:“你扯着我的頭髮啦!”

“啊”寶寶嚇了一跳,不滿地撇撇嘴,“你們女生就是嬌氣!”隨後鬆開手,一溜煙地跑開了。

淘氣的“啊”寶寶一會兒擠在“?”的前面,惹得“?”寶

寶報警似的發出長長的“啊???”的怪叫聲,一會兒又躲到雙胞胎“什麼”的後面,對着被它吵醒的字寶寶們,擺擺手裝出無辜的樣子,嘴巴里蹦出一長串的“什麼啊”,和大家不服氣的頂嘴。

“別吵啦!我們來做遊戲吧!”幾位膽大的字寶寶也跟着跑了出來。

“好啊!好啊!”大家圍成圈,玩起了排隊的遊戲。越來越多被吵醒的字寶寶們加了進來;大家一下排出“月落烏啼霜滿天”,成了唐詩;又去逗醒了迷迷糊糊還在熟睡的“櫻”寶寶,拉上它,變出了“紅了櫻桃,綠了芭蕉”,一眨眼的功夫,就將自己改成了宋詞……

“噓!孩子們,小點聲……”字寶寶們歡快的笑鬧聲吵醒了熟睡的封面媽媽,“媽媽,媽媽,陪我們玩玩嘛”,字寶寶們擠在媽媽的懷裏奶聲奶氣地嚷着、拱着,把封面媽媽的心都拱得軟軟的、甜甜的,臉上的笑容怎麼藏都藏不住。

“好了好了,寶寶要聽話,媽媽給你們講故事。”封面媽媽張開雙手,把它的寶貝們全摟進了自己的懷裏。字寶寶們都安靜下來,乖乖地坐着,聽媽媽講那好聽的故事。

天邊已經漸漸泛白,天快亮了!媽媽看看嘰嘰喳喳,還在笑鬧着的字寶寶們,眉頭皺了皺,想出一個好主意:“孩子們,還記得媽媽講的什麼嗎?恩,大家按剛才講的故事排好隊,讓媽媽看看---誰最聰明,誰最快……”

“耶

!”字寶寶們興奮得滿面通紅,都希望媽媽誇自己是最聰明的寶寶。大家相互擠着撞着,不一會兒的功夫,隊伍已經排得整整齊齊。

“今天啊,媽媽和你們玩個新遊戲……”封面媽媽望着這些可愛的寶寶們,笑容從心裏溢了出來。她用世界上最最温柔的聲音告訴她的孩子們,“好啦,遊戲現在開始:我們都是木頭人,不許説話不許動!”

……

從此以後,這本書裏每天都會有一個新故事,而這本書,也成了一本永遠也讀不完的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