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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一次難忘的經歷作文400字

欄目: 經歷作文 / 發佈於: / 人氣:2.79W

篇一

關於一次難忘的經歷作文400字

放寒假的一天,媽媽帶我和弟弟到批發店去買東西,因為明天爸爸就要回老家了。可是,正當我們買東西時,發生了一件讓我難以忘懷的事情。想知道嗎?那就請聽我慢慢道來。

媽媽正在和老闆討價還價,而我就津津有味的聽他們“表演”,弟弟則在店裏好奇地這兒摸摸那兒摸摸。我們買了許多好吃的東西和水果,當媽媽正要付錢後把東西拿走滿載而歸時,一位乞丐走了過來,他穿的衣服不是很破爛(和我見過別的乞丐比起來要好很多,但穿的也不好,還有幾塊補丁):手裏拿着一個鐵碗,頭上帶着一個破帽子,他對老闆説:“好心人,幫幫忙給點兒錢吧!”等老闆忙完後,他從抽屜裏拿出了一元錢,臉上有一種不耐煩的表情,然後把那一元錢扔進了他的碗裏。他説了一聲“謝謝”然後轉身走了。我繼續看着他,只見他走到了隔壁的一家包子店,買了一個包子,然後站在一個角落裏津津有味的吃了起來。

我對媽媽説:“媽媽,這個乞丐好可憐啊!”“他一點也不可憐,他是一個好吃懶做的人,你看到了沒有,他沒有什麼疾病吧,沒殘疾吧,他就是不想自己掙錢養活自己,所以才這樣在街頭上乞討,那是他自己要這樣的,不是迫不得已的,所以就不需要憐憫他。以後你只有看到了身上有不足的人才能夠憐憫他們,不要憐憫這種人,他們的品德不好,這是他們自己要這樣的。”媽媽並不贊同我的觀點,語重心長地對我説。我心想:原來這是他自己要這樣的啊,他怎麼這樣,這麼懶惰,那要是以後別人不施捨他呢,那他該怎麼辦,就這樣自生自滅嗎?看來我剛才的想法的確是錯的,以後我做任何事都得考慮了後再做。然後,我們跟着媽媽回家了……

這件事告訴了我一個道理:一個是要靠自己的努力來獲得成功,不能靠別人的施捨,這樣你會失去非常重要的自尊心。

篇二

今天,8月27日,是我們在青島夏令營的最後一場比賽,我們對戰梅州市。我作為一名守門員,關鍵是要幫他們把門守好。比賽開始了,洪晃拿球,衝鋒,球進了。我的心裏又是興奮,又是激動,沒想到一開始就進了一球。之後,梅州隊帶球衝鋒,快要進球了,我心裏一緊,衝上去把球抱住,我一抱住球,就立刻k了一個大腳,結果,踢飛了。5號換下了7號李哲光。5號剛上場3分鐘,在禁區附近被罰了一個間接任意球。“5號,你擋住我的視線了。”我大聲喊。可他就像一個木頭人,紋絲不動。結果可想而知,我不知道球從哪兒來,往哪兒射,球當然進了。洪晃讓王文濤碰一下球,自己立即射門。“哦,球進了。”一聲聲吶喊,震耳欲聾的喊聲直到另一方中場球。突然,裁判的哨聲響了,這意味着上半場結束了。下半場,洪晃左衝右突,衝鋒陷陣,又進了一球。在比賽結束的哨聲響起的前一秒,洪晃射進決定勝負的一球。“我們贏了!”“勝利啦!”歡呼聲此起彼伏。我們以勝利告終。4:1大勝梅州。我們最終以2勝2負取得了2002年齡組第二名的好成績。這件事令我終生難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