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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憤怒的作文四篇

欄目: 憤怒作文 / 發佈於: / 人氣:2.37W

在日常學習、工作或生活中,大家一定都接觸過作文吧,作文可分為小學作文、中學作文、大學作文(論文)。你知道作文怎樣才能寫的好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憤怒的作文4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閲讀。

【精品】憤怒的作文四篇

憤怒的作文 篇1

昨天晚上,我們去到妹妹家吃飯。在桌上,媽媽對小俊説:“我把你在學校的表現告訴你媽媽好不好?”俊俊説:“不好!”我想插嘴:“那肯定是你上課表現不好所以才不讓説。”媽媽説:“俊俊呢很聰明,但上課比較調皮。”“小民也很聰明,但上課不主動。如果你們兩個都能改掉這些毛病,就都可以成為班長。”

吃着吃着,我們正在講話的時候,小俊突然説:“張瀚之最會放屁,你看嘛,他都一聲不吭的,當然最會放屁。”我非常憤怒,甚至火冒三丈,如果法律允許的話,我都想跳起來把他踢出三公里。當然這都是幻想,我情不自禁的哭起來。爸爸在旁邊説一些諷刺我的話,媽媽也在一旁冷嘲熱諷。我想説:我這麼好的小孩你們還諷刺,小俊那麼愛説髒話的小孩你們就喜歡!現在連妹妹都變得沒大沒小,愛説髒話了。等你去到學校看一看那些愛説髒話的小孩就知道我有多好了!我能堅持不説髒話就很好了,你們還不滿足!我們班裏個個都是説髒話!我也想對小俊説:你本來可以跟小民一起當班長的,但因為你愛説髒話和個性不同以及調皮的習慣來看,你是不可能當班長的,你當了班長肯定損人,當了老闆公司也肯定一個人都沒有!所以班長就是隻有你們兩人競爭,獲勝者也一定是小民!小民容易跟人相處,是因為他大方大度,坦坦蕩蕩;他又不調皮,又不説髒話,所以,獲勝者一定是他!你那些毛病已經養成習慣了,最少也得戒三年!如果他繼續發展下去,不管你怎麼樣都追不過他!我第一次看到你我就知道你是調皮,自以為是的人!所以,小民一定笑到最後!永遠!永遠!

其實,沒有人知道,我今天的憤怒並不是被小俊説了什麼,而是覺得小孩不能説髒話,要從小養成良好的習慣,做一個有用的人,對社會有所作為的人。

憤怒的作文 篇2

在我憤怒的倉庫裏有一件事讓我憤怒至今卻。

那是在20xx年10月28日——我的生日,原來都是高興,但那天我卻非常憤怒我卻非常憤怒。

我邀請了我的朋友—郭豆,張祥吳庚晨一起吃蛋糕。我打開蓋子,吳庚晨立馬拿起叉子一刮我的“凱”字已沒了我把帽子一摔不吃了郭豆急忙拉着我做在位子上,把生日帽子戴在我頭上。而吳庚晨卻悠閒地吃着,又挖了吉祥物小白鼠。我衝他喊叫一聲“吳庚晨你想幹什麼?這是我過生日。”媽媽切蛋糕,我的是可憐的一小塊。上的果凍,果漿,和水果都沒了。

而他卻一口果漿,叉子上有3個果凍他的一分卻沒動。

啊!從此我就煩他。

憤怒的作文 篇3

生活中,我們會遇見形形色色的人們。這些人們在一起,匯成了我們多姿多彩的生活,他們讓我們的生活不再單調。

記得有一次放學的經歷,至今想起來還讓我憤憤不平。

那一天,晚霞正悄悄爬上天空,染紅了天空的一角。我正坐在爸爸車後座上欣賞沿路的風景,可惜這條路太陡了,路上一個坑接着一個坑。可又沒辦法繞過去,這是回家的必經之路。所以爸爸只好把車開的很慢。此時,對面走來了一個人,我不以為意,認為這只是個路過的。可事實告訴我,我錯了。等到一人一車交匯的時候,那個人突然一個“不小心”,讓我們的車“撞”到了。

那人捂着他被“撞”到的胳膊,大聲叫道:“你們是怎麼開車的!都撞到人了!快停車啊!”爸爸聞聲,緩緩地停下車來。那人見了,立馬跑過來,似理直氣壯地道:“你看看怎麼辦吧,撞到我了!我可是靠力氣吃飯的',這胳膊傷了,至少一星期不能幹活了!你看看賠多少錢了事吧!”我這才看清那人的面貌,一看到他,我就想到了一個詞——賊眉鼠眼。爸爸緊跟着理論道:“我這也沒開多塊啊,不至於那麼嚴重吧。”那人聽了眉頭緊皺,雙目瞪得溜圓,活的像只老鼠,他説:“怎麼?你這人還想賴賬呢!撞了人還不賠錢!”他説得越來越大聲,似馬上就會和我們吵起來。接着,從路旁的小道里鑽出來一夥人,在不遠處望着我們,好像在無聲地威脅着爸爸。爸爸也看見了,沒法,只好從錢包裏掏出幾張紅票子,放在那人手裏。隨即轉身回車,起火,帶着我走了。我不服氣地跟爸爸説:“爸爸!我們開得這麼慢,他最多也就被蹭到了一下。他這人分明就是來碰瓷的,想訛我們錢!”爸爸語氣無奈:“唉,我這也沒辦法啊!現在這種人是越來越多了!”我聽了,只好作罷。

經過這件事後,我真希望能有法律來管管“碰瓷”這件事。這樣的真讓我憤怒又無奈!

憤怒的作文 篇4

一個夏天,一個少年,以前的我。

少年來自山區,古銅色的肌膚,像是古陶瓷上華貴的釉色,他的笑聲如銀鈴,眉眼似新月,一口生疏的普通話,自我介紹時在黑板上歪七扭八的方塊字,他是個插班生。

“你到那裏坐”我順着老師的手指望去,驚愕,她指的是我旁邊的空位。

我自小養尊處優,吃的優,穿着優,像是温室裏的花朵,活脱脱一千金小姐,一年的新學期,本以為同桌是幾個玩得好的姐妹,開心了我一整宿,誰知竟被這又黑又醜的傢伙活活潑了一盆冷水,我氣不打一處來,私下裏瞪了他一眼,説:“約法三章,不許碰我,不許碰我的東西,不要越過這三八線!”

他不知是真自卑或是被我嚇到,他只忙着點頭,並主動把位子搬遠了一些。

也罷也罷,這樣也好,相安無事。

他似乎特能忍,不知是自願或是別的。他總吃啞巴虧,受了委屈也往肚子裏咽。我其實特喜歡他這點的,畢竟成天到晚都和同桌吵東吵西,委實難過。

直到一天我不小心看到他抽屜裏的特困資助單,我才瞭解,他是個特困生。

出於對他的同情,我想幫他,只可惜我心高氣傲,不願放下身段,導致大錯釀成。

“咦?我的兩百塊錢呢?”我故作焦急。

周圍立馬一堆人翻找着,他亦然。

他驚愕、懷疑、可怕地看着早早被放在他包裏的兩張紅色。

“在你這裏啊,算了,不要了,給你了。”我又裝作滿不在乎的樣子,周圍是迭起的流言蜚語。

只見他用痛苦的目光憤怒地望着我,吃痛地説:是!我偷的!我窮,我要偷!我可以忍,但你不要欺人太甚!有錢有什麼了不起!就可以隨意踐踏我的尊嚴嗎?我!永遠也不稀罕你的臭錢!兩張紙幣在憤怒的空氣中扭曲,翻滾,似在陰鷙地嘲笑我的本意。

本該生氣辯解的我,卻一句話也説不出來。

是的,他的話説進我的心裏去了,有錢沒什麼了不起,你再如何,也改變不了一點:人格是平等的。只是並沒有多少人認識到這點。

我認識到了,他的憤怒改變了我。

他轉走了,同桌換了一個紈絝子弟,我若是之前,定會熱臉相迎,可我沒有。

你和所有人一樣,人格是平等的。是那個少年的憤怒改變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