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延莉
他是八(2)班的學生,白白的臉龐,小小的眼睛,愛搬弄是非,愛打小報告,給人的感覺是“絕非善類”,可就是這樣一個惹人厭的小屁孩,第一次期末考試居然全班第一,令所有老師同學瞠目結舌,再次明白:人,不可以貌相!
按理説,成績好的學生是班級的驕傲,是老師的驕傲,可對他,老師和同學都有一個體會,那就是:你呀,想説愛你可真不容易!
他的光榮事蹟,三天也説不完。不按時交作業、借別人東西不還、不講衞生、不愛勞動--大錯不犯,小錯不斷--聽到他的'名字,所有人都直搖頭!
最可氣的是,有一次,他居然把班上一個女同學的生物試卷給悄悄撕了,我的火呀,那叫一個大!幾乎不用大腦想,就知道是他乾的!
當別的同學把他押來時,他還昂着頭,一付幸災樂禍的樣子,彷彿凱旋而歸的戰鬥英雄。
“坐吧。”我指着身邊的椅子。
他有點意外,氣瀉了一半,不肯坐。
“自己説,哪兒錯了?”我強壓制住心頭的怒火,心平氣和地説。
“我不該撕別人的卷子。”
“認錯還挺快嘛,説説為什麼?”
“因為她比我多兩分,害我排到了第二。”
什麼?還有比這更荒唐的理由嗎?如果我不是老師,如果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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