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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運:一個哲學範疇

欄目: 教育隨筆 / 發佈於: / 人氣:7.62K

王曉華() 

    引言

    雖然命運這個詞在哲學專著中不時出現,但命運範疇的意義依然曖昧不明。很少有人將命運當

作一個本體論課題來研究,落實到個體層面的分析則更少。本文在個體層面上對命運概念進行了生

存論-本體論意義上的探索後發現:命運確實意指着實在的生存論規定,因而應該被確認為正式的

哲學範疇並獲得嚴肅的研究。

    哲學家們否認命運存在的根本理由是:人是一種超越性的存在,可以不斷超越已有的規定性,

對於人來説不存在所謂的命運。但超越總是對具體界限的超越,所以,人是超越性存在又意味着人

是有限的存在者。人的有限性首先是人作為身體的界限:我是這個身體而不是其他身體,這本身就

是一種界限。其次,超越作為身體的越界行為可以超越任何界限嗎?顯然不能。一個嚴酷的事實是:

有些界限是我無法超越的,它是對我的超越性不可超越的規定。這就是命運。命運之為命運就在於

它的不可超越,因此,命運對我來説乃是必然性。本文所説的命運不是指某種外來的強制力量,不

是先於人的存在,而就是人作為身體本身的規定性。簡言之,身體即命運。所以,我的命運學説不

同於世俗迷信和先前的命運學説(將命運歸結為邏各斯、絕對精神、歷史發展的必然性、永恆輪迴、

天命),它並不認為個體的生命歷程在開始之前就已經為某種神祕的力量所決定,因此並不否定個

體的超越性,而只是想指出此超越運動的界限和它必然具有的結構和結果。

    現在我們將在個體層面上細緻而微地領受命運是什麼。

    一、  已生,必變,將死 

    我作為身體的出生是我無法選擇的一個事實。它發生在我具有選擇能力之前:誕生前和誕生中

的我無法對這個至關重要的事件發表意見。身體在意識到自己的存在之前早已存在。出生這個生存

論-本體論事實發生在我的超越性誕生之前。出生就是被拋到一個我不是其起源的世界上,而且,

在這個我不是其起源的世界中,我也不是我自己的起源。我的起源是他人:那些已經具有超越性並

且決定生產另一個個體的個體。已經出生這一事實遊離於我的超越性之外,無法為我的超越性所觸

及和改變,因此,它對我來説乃是命運。當我用手撫摸自己和試圖與石頭、樹木、玩具打交道時,

我領受到這一命運並且不得不接受它。包括自殺在內的任何否定生命的行動都無法改變這個命運,

相反倒是對這個命運的肯定。我所能選擇的只能是我的出生的意義,即我通過實踐對我的生存結構

的造就。如果説他人必須對我的出生負責的話,我則必須對我的總體生命歷程負責。雖然出生這個

原始事實作為命運處於我的超越性之外,但在領受到這個命運之後,身體作為超越性則是一系列以

籌劃為基本結構的行動。因此,已經出生這一原始事實作為命運並不否定我的超越性,而是我的超

越性誕生的前提。同時,它作為命運正是他人超越性的產物,所以,已經出生這個原始命運絲毫不

是某種神祕的力量,而就是由他人造就的。我作為身體出生於另一個身體;另一個身體創造了我的

原始命運;我領受到這個命運意味着我的超越性已經誕生。我從自己的命運可以領受到生產另一個

個體的責任:我作為一個其原始命運為他人創造的個體將創造另一些因為我而誕生的個體的原始命

運。是否會有另一個人因為我而誕生,決定權完全在於這個我所是的身體,而那些被我拋入一個他

不是其起源的世界中的個體由於不是自己的起源,只能如我曾經做過的那樣將自己的出生領受為無

法選擇的命運。我作為他人命運的創造者必須為他人的原始命運負責。成為父親或母親是一個重大

的倫理學抉擇,因為我的決定將成為他人的原始命運。

    我在誕生後領受到的另一個原始事實是:我與我築居於其中的世界一起變化着。漸漸長高的軀

體,隆起的喉節,聲音的變化,種種新的渴望和衝動都意味着我在成長。與我扔出的石塊造成水面

的波紋這一變化不同,我沒有選擇這種變化。變化對我來説是一種必然性:無論我希望變化與否,

我總在變化着。必變是我作為身體的另一個命運。變化首先是我作為實在者的生理過程,與天道即

宇宙變化大流相一致。變化的必然性在於:我不可能不變化,我企圖不變化的努力總是失敗。我端

起杯子,保持着端起杯子後的姿態,希望留住這個姿態誕生時的那一瞬,但是那一瞬在我試圖留住

它時消逝了。雖然我手臂端杯子的姿態沒有改變,但手錶的指針在轉動,那一瞬已不復存在。生存

意味着我在流逝中保持自身。這種保持並不是保持住某一瞬間,而是我的自我造就:雖然我不能不

選擇變化,但我卻可以選擇作為實踐者如何變化。必變這個嚴酷命運僅僅否定了我不變化的可能性,

對其它可能性則是開放的。這些可能性是我在與諸實在者打交道過程中造就的,因此屬於我的自由

的領域。我的自由以有命運的形式存在着。

    已經出生的我必然變化,因此,我不能按着意願永恆地停留在我生命的某一階段。變化作為實

踐的原始基礎成全着我(我長高了,成為大人),同時又使我處於不斷的消亡過程中。最終我會成

為相對他人而言的絕對的過去:死亡使這個身體停止一切自我收留活動,消失在自在者的家族中。

將死是我的另一個命運。我是從古至今的他人不可避免的死亡領受到這個命運的,因為我無法實在

地觸及我的死亡。遠古的人們已經集體消亡,沒有人再能看到他們的面孔,觸摸到他們的手臂。我

的父輩和同代人也不斷下場到自在者的家族中去。死亡並不是我的命運,因為它不屬於我的實踐歷

程,而是這個實踐歷程的消亡。作為命運存在的乃是我將要死去這個事實;它屬於我並且不斷威脅

着我。死亡和將死的本體論區別構成了我們所領受的事實的荒謬性。將死是我作為身體不可抗拒的

命運:我可以試圖選擇死的方式,延遲死的日期,但卻不可能選擇不死。我總可以想象某一刻,在

這一刻後我不再存在。這就是在想象中先行到瀕死狀態。它乃是畏的根源:我對這個消滅我的一切

可能性的可能性極端恐懼。它意味着:那一刻之後我“沒了”。這雙曾看見這麼多事物的眼睛將閉

合,這雙手再也不能撫摸任何事物,這個思考過如此多事情的大腦已經降到與石頭、土塊、桌子等

自在者的行列中去。所有思考過死亡的人都將死去。將死這一命運不會因為我們對它的領受而消亡。

死亡的荒謬處在於:它是我生存的意義的死亡,因此,我的死亡對於我來説是沒有意義的。意義只

有通過一個未來才能誕生,而死亡恰恰意味着我不再擁有未來。我既不能像把握實在過程那樣把握

死亡,也不能賦予它以任何意義。我對它是完全無可奈何的,因為它是我的自由不能逾越的大限。

我不能像海德格爾所説的那樣先行到死,而只能先行到瀕死狀態並在畏中領受我將死這一命運。領

受我的死並且賦予它以一個意義,那是別人的事:他們因為繼續生存而通過對未來的籌劃使我的死

亡具有意義。死亡是完全為他的。我的死亡對於他人來説是一個實在事件,因此對他們的生存結構

產生影響併為其所收留。正因為存在着繼續其生存籌劃的他人,我的死才是有意義的。我的死亡作

為我無法觸及的過程在我的實踐領地之外。我只能通過他人的死在想象中先行到瀕死狀態來領受我

將死這命運。這個命運在其直接性上是由他人創造的:那些創造了我已經出生這一命運的個體同時

創造了我將死這一命運。領受到我將死這一命運的生存論意義在於:領受到我作為身體的有限性,

通過緊張的生存籌劃賦予我有限的生命以儘可能豐富的意義。我應該象掌管一場逐漸縮小的土地的

農民一樣珍惜屬於我的歲月。設計一些可能性並實現它們乃是領受到自己命運的個體的至上使命。

對將死這一命運的領受證明了:我是一段無法觸及自己毀滅的誕生。

    二、  與他人共在 

    與他人共在是我的另一個命運。我生活在一個充滿他人的世界裏,而且,我正是被他人拋到這

個世界上的。與他人共在是我生存的必然結構。並不是先有一個孤零零的我,然後再去尋找他人並

與之結緣。我總已經與他人共在着。他人的存在對我來説不是可有可無的:我正是因為他人才成長

為具有自設計能力的實踐者,這不僅僅因為他人在我具有生產能力之前哺育着我,更由於他人作為

實在者乃是我的超越立場,他們作為對我而言的超越的立場者向我傳達了無數種立場方式。學習本

質上就是學習各種各樣的立場方式並且在這些立場中領受世界。實踐的結構註定了我要與他人共在。

實踐是以精神操作為內在構成的超越運動,而由於最初我的精神操作與物質操作是直接同一的,我

必須以他人為超越的立場。只有通過這個超越的立場者,我才能於精神操作中抵達我作為身體並未

實在地立場於其中的立場。他人是我進行精神操作的原始前提,因此,只有在與他人的呼喚-響應

即傳達-領受關係中,我才能成長為實踐者。這種呼喚-響應即傳達-領受運動超越了我與之共在

的他人的實在立場,從而使我收留了從古代到當代的所有立場者的立場方式。童話、史詩、數學公

式本質上都是成為語言的立場方式和這些立場方式所能收留的存在。所以,無數已不再實存的人在

語言中復活並作為一系列立場方式充實着我。説話意味着我已經與他人共在。話本質上是説給他人

的,是人和人之間呼喚-響應即傳達-領受運動的直接現實。自言自語乃是把自己設定為他人,因

此,對自己説話乃是與他人交談的衍生形態。在我具有獨立的實踐能力即成為個體之後,我仍無法

超越某一時刻只有一個實在立場這一命運,因此,我仍然需要擁有他人的實在立場,否則,我便無

法造就足夠豐富的世界以超越自身。我作為自我造就的擁有結構首要地需要擁有他人。即使我選擇

成為隱士,獨居於森林中,我仍然間接地與他人發生着呼喚-響應即傳達-領受關係。實踐以我在

精神操作中設計足夠的立場方式為前提,而這些立場方式超越着我的實在立場--它們部分地來自

他人並在被我領受時成為我的精神結構的一部分。他人從內部充實着我。隱士説話這一行動證明隱

士與他人共存着。與所有人徹底絕裂的唯一方式是停止實踐,忘記所有的語言,不再思想,但這個

決定性行動則使行動者降到自在者的地位,不再是人類的一員。完全與世隔絕的隱士即使能生存下

去,其發展可能性也在他與世隔絕的那一瞬間已被限定了:他作為某一刻只有一個實在立場的個體

由於不能獨自成為足夠複雜的實踐網絡而沒有超越既有可能性的可能性。一個沒有他人的世界必定

是簡單的,而世界的簡樸性也是世界的中心和起源的簡樸性。絕對與世隔絕的隱士可以設計出新的

實在立場,但如果新的實在立場是超越的,則意味着一個複雜的實踐網絡和世界結構,其實現只能

以多個實踐者的共同立場為直接現實。因此,人是不可能完全出世的,他永遠是在世的存在,而在

世首要地意味着與他人共在。完全與世隔絕的隱士的發展可能性在其與世隔絕的那一瞬間被限定了,

實質上是被他先前與他人共在的結構所限定。這種限定證明他實質上仍然生存在一個與他人共在的

世界裏。隱居不過是與他人共在的一種形式。而且,從邏輯上更容易證明與他人共在是我的命運:

我在將我領受為我時就已經證明着我必須與他人共在這一事實,因為我只能存在於我-你關係中;

我只有相對於你才是我。必然與他人共在作為命運是我的超越性不可超越的規定性,但這種超越性

並不限制我的超越運動,相反,它成全着我。對這個命運的領受是我的超越性的明證之一,意味着

我更加是我,因此,造就着我生存論-本體論意義上的孤獨。

    三、  孤獨 

    個體不能自由地取消的另一個生存規定性是孤獨。這裏所説的孤獨乃是指生存論-本體論意義

上的孤獨--我作為個體的獨一無二性。生存論-本體論意義上的孤獨是原始的,心理學意義上的

孤獨發源於它:後者是對前者的領受。孤獨感的核心即我是這個他人不是的身體這一生存體驗是無

法消除的。孤獨是我的另一個命運。

    我是身體這一事實註定我是孤獨的。我是這個身體,而不是其他身體,而這個身體在誕生之際

就具有種種其他身體所不具有的獨特規定性;這種獨特規定性隨着身體的自設計活動進一步被造就

為生存論意義上的孤獨。孤獨就是我作為實踐結構的獨一無二性。實踐結構是自我造就着的擁有結

構,所以,孤獨自我造就着。孤獨作為命運表現為我不可能不將自己造就為孤獨:我作為身體是我

所在世界的中心,因此,我的一切實踐必然是從我作為身體的位置出發並且最終回到這個作為世界

中心的身體,而我實踐的出發點和目的之獨特性必然意味着它是獨一無二/ 不可替代的。我可以在

他人的立場處立場,但我並不因此成為他人,而且我在他人的立場處立場這一行動使我擁有了這個

立場,因此,這種力圖使我成為他人的行動只是擴大了我的實踐領域並進一步將我造就為孤獨。孤

獨與身體的超越性是一回事。孤獨只有在我的超越性被消滅時才能被取消,而我的超越性的消亡就

是我的消亡,所以,消滅孤獨對於實踐着的我來説是不可能的。個體在把自己領受為我時乃是將自

己領受為超越性即孤獨。我可以儘可能地與他人一致,減少自己行動的個人特徵,但這隻能降低我

作為孤獨的孤獨性,而不能取消我是孤獨的這一事實。我作為身體以有邊界的形式存在着,因此,

身體自我造就為世界。身體作為世界的界限的是模糊的,並且原始地與他人的世界有着根深蒂固的

聯繫。但身體作為世界加入到世界整體時是孤獨的,因為加入到世界整體中的世界是我的世界。

    孤獨和必然與他人共在這兩個命運是同根的,因為孤獨正是由個體的聯合造成的。聯合就是個

體間的呼喚-響應即傳達-領受運動。與他人共同立場是我的原初立場方式,因此,我總已經擁有

着其他個體。他人從外部和內部充實着我。與他人共在是我的超越性的直接現實。所以,我與他人

的呼喚-響應即傳達-領受運動越是密切,我就更加超越地成為超越性,因而在更大程度上自我造

就為孤獨。孤獨意味着我必須在與他人的聯合中獨立地承擔起我的生存。我是這個我不能不是的身

體,因此,我在自我造就的過程中必須自己做出決定。我在做出決定這一瞬間從整個宇宙凸現出來。

天道,他人的意見,歷史必然性,無為主義都無法成為逃避孤獨的藉口。個體實踐的本質特徵就是

設計和實化兩個環節統一為我所是的身體,而這個本質特徵註定了我必須自我選擇我的實踐之道。

我在與他人聯合的過程中自我造就為孤獨。

    我在將自己確立為我時,就已經造就出並承認了我的孤獨。孤獨是個體的命運。個體就是那個

將自己領受為我的人,因此,我們所説的孤獨並不是那些未成個體者(例如原始羣落中的單個人)

的生存規定性。聯合作為一種歷史性運動造就着孤獨,而我作為個體不可能不處於與他人的呼喚-

響應即傳達-領受運動中,因此,孤獨對於個體來説是絕對不可消除的。孤獨無法被逃避,因為它

就是我自身,而且我無需逃避它:它作為我的獨一無二性乃是自豪的源泉。當我創造出一個奇蹟並

向世界宣告:“我是獨一無二的”時,我所體驗的正是作為孤獨的自豪感。孤立無援、無家可歸、

怪客心態等被人們稱為孤獨的存在狀態本質上並不源於生存論-本體論意義上的孤獨,而源於個體

之間最為始基性的聯合方式的斷裂和缺失。

    個體是孤獨的這一事實註定了個體間完全的理解是不可能的,因為任何個體作為獨一無二的實

踐者都有他人無法觸及到的存在。如果我完全理解了他人,那就意味着我在我的實在立場處擁有了

他全部的立場方式,因此,他實際上為我所包含,成為我的一部分。一個完全為他人所理解的人實

質上已不再是個體。所以,人總是通過籌劃逃避這種使他變成透明物的理解,而且,任何個體都有

其隱祕的存在。我總比他人所理解到的更多,我總以不是的方式是他人所理解的那個人。理解是個

體間生存論-本體論意義上的交流,因而從屬於個體間原始地進行着的呼喚-響應即傳達-領受運

動。個體在與他人的呼喚-響應即傳達-領受運動中生成着,因此,他人所領受到的總是我的過去。

即使他對我的將在的領受也屬於我的過去--那是我在過去設計出的將在。在最原始的意義上講,

理解造就着個體的孤獨。所以,理解人是所有理解中最困難的理解。我可以瞭解一個人的氣質和行

動習慣並因此進行預言,但這個預言在做出時就存在着失敗的可能性,因為這個我所瞭解的他人可

以在一定範圍內自由設計自己的行動。在純粹的遊戲中,猜中他人在想什麼幾乎是不可能的,因為

他人在想什麼完全取決於他的自由籌劃。

    只有在上帝這樣包容一切的存在者存在的情況下,個體才能通過面對上帝立場這種立場方式逃

避孤獨,但是上帝的唯一本質特徵是並不實在地存在,所以,個體取消孤獨的努力是徒勞的。

    我是作為社會性動物才被判處孤獨的。孤獨是我作為個體的命運。所以,我必然在與他人的共

在中獨立地承擔起自己的生存。孤獨是自由的同義語。從某種意義上講,人類是由許多不同類的個

體組成的一個類。我是一個沒有同類的動物。所有將自己領受為我的個體都是孤獨的。

    三、作為類命運的缺陷

    上面討論的命運對每個人來説都是無法超越的必然性。個體作為超越性只能領受和造就它們。

但對於個體-身體來説存在着另一種結構必然性,具有類似命運的結構,因此,我們可以稱之為類

命運。類命運與命運不同:(1 )它並不是我與生俱來的存在規定性,而且可能終生與我無關;

(2)它作為結構必然性是偶然地誕生的。這就是個體作為身體的缺陷。

    欠缺與缺陷的區別是本質性的:欠缺是被使未來誕生的設計活動所規定的,缺陷則是存在者基

本結構的缺失,是存在者存在的殘缺狀態。缺陷並非完全與人的謀劃無關,但它不象欠缺那樣完全

為人的自我設計所規定。一個普通學者如果不渴望成為大哲學家,那麼,他作為普通學者這一事實

就不是欠缺。認為普通學者相對於大哲學家來説是欠缺,乃是一種比較,而任何比較本質上都是籌

劃:我們期望普通學者成為大哲學家,才認為他是一種有欠缺的存在者,而這正是我們對普通學者

的生存所做出的籌劃。缺陷同樣原始地為籌劃或類籌劃所規定:一塊斷裂了的石頭並不是一塊有缺

陷的石頭,但一個失去了雙臂的人卻是絕對有缺陷的個體,因為失去雙臂乃是人作為實踐者基本結

構的缺失。任何有慾望的存在者都可能是有缺陷的存在者,因為慾望具有籌劃或類籌劃的結構。折

斷了一條腿的虎就是有缺陷的虎,因為它的基本結構的缺失使它再也不能通過敏捷的跳躍和奔跑實

現捕捉獵物的慾望。具有籌劃或類籌劃結構的存在者,一旦其基本結構缺失,就是有缺陷的存在者。

    人是設計存在的存在者。設計是慾望的最高形態。設計在使存在生成時使存在發光,這光照耀

着存在者而使存在者向人顯現自身。設計的本質是發明。我在發明中創生我的生存並照亮我存在的

基本結構,所以,我能夠領受自己存在結構的缺失和這種缺失對實現我的生存籌劃的阻礙。在更原

始的意義上説,如果沒有對自己的生存籌劃,也就無所謂缺陷和缺陷對實現我的生存目標的阻礙。

人是能有缺陷的存在者。或者如海德格爾所説:人是能有罪責的存在。

    缺陷是存在的缺失。我們所關注的是這樣一種缺陷:它在未被修復之前對作為身體的我來説乃

是嚴酷的必然性。它具有類似命運的結構,但它又不是命運,因為任何缺陷都有修復的可能性(雖

然這可能性有時非常小),所以,我們只能如其所是地將其領受為類命運。例如,某個人作為侏儒

或小兒麻痺患者的缺陷在一定歷史時期內是無法修復的,因此,在此歷史時期內他只能將它作為命

運接受下來。類命運與命運不同:它並不屬於所有個體,而只屬於一部分人,因此,它對擁有它的

個體來説是更為嚴酷的。類命運之嚴酷處在於:這個身體在修復自己的.缺陷之前不能將自己當作最

高目的。

    人是設計存在的存在。我設計存在的根本目的是為了這個我所是的身體。對我所是的身體的中

心意識使我不可能不將我確定為一切活動的直接目的。但是人作為設計存在的存在者總是設計出超

越自己當下實在的完美存在,這個完善存在乃是他按之塑造自己的理想,因此,他所要成為的這個

理想存在比起他的當下實存來説乃是更高級位的目的。目的性存在也是分級位的。其依據乃是它與

終極目標的距離。成為完美的實踐者是個體生存的最高目的。缺陷作為類命運的嚴酷之處在於:如

果他的缺陷未被修復,那麼他就是不完美的存在者;雖然他仍然可以在康德倫理學的意義上將自己

肯定為目的,但由於他和他的理想之間的巨大距離,他不可能將自己作為終極目的肯定下來。他處

於與他的終極理想相對的座標軸的另一側。接近人類的超越理想而成為更高層次的目的存在對於類

命運的擁有者來説是無法企及的,所以,他在修復其缺陷之前只能選擇成為更完美個體誕生的階梯。

人們會因此把美的稱號賦予他:他是一個好人,他具有內在美,他是高尚的,等等。這種賦予其實

並沒有將他作為一個與人類終極目的接近的個體肯定下來,相反,他的美完全在於成為他人起飛的

基地。所以,人們稱讚一些有缺陷的個體是真正完美的,乃是從有缺陷者對他人的態度和貢獻來説

的。這與對完美個體的讚美完全不同:後一種讚美是對那些接近人類終極理想的個體-身體的讚美;

這種讚美將被讚美者作為更高層次的目的性存在肯定下來--人類個體艱辛勞動的目的就是為了使

更多更完美的個體誕生。一個美麗絕倫的少女在大街上走過總會不可抗拒地牽引着人們的目光,人

們會認為她是進化史上的奇蹟和人類的勝利,並且不由自主地想成為她或追求她。這種不假思索的

愛實際上正是源於人對類命運和生存意義的深刻領受,因此以無數代人的思考為前提。人們對待有

缺陷個體的態度則相反:人們可能稱讚他深刻和善良,但絕不會想成為他所是的那個有缺陷的身體。

雖然人們會承認他存在的權力和價值,但就所有健全個體不願意成為他來説,他作為有缺陷者在人

的前景中是被排斥的。這説明他在其缺陷獲得修復之前是不可能作為最高層次的目的性存在而被熱

愛。

    缺陷在被修復之前對個體來説乃是命運。這是一個嚴酷的事實。缺陷的無法修復性乃是絕望的

起源。最根本的絕望並不源於他人,而是源於我所是的自我設計着的身體。的確有某種不可抗拒的

東西,這就是作為命運的身體本身。所以,有缺陷者能否獲救這個問題只能從缺陷能否被修復這個

角度獲得答案。如果我是一個下肢殘廢的小兒麻痺症患者,那麼,下肢殘疾這一事實在被取消之前

乃是我的超越性的中斷,因為我不能選擇不成為殘疾人。獲救的唯一道路是修復缺陷。避開缺陷而

謀劃自己的生存並沒有戰勝缺陷--缺陷因為並被修復而未被觸動地存在着。失去一條腿的人可以

通過成為一名出色的登山運動員向世界表明有缺陷者可以與健全人一樣成功,但是他的成功絲毫沒

有改變他失去一條腿這個事實。小兒麻痺症患者可以自學成才,以名作家的身份向成千上萬人揮手

致意,獲得各種聲譽;他還可以巧妙地利用自己的缺陷,自我造就為乞丐,最終腰纏萬貫,擁有豪

華的住所和漂亮的女友,但是一旦面對他所要成為的完善存在時,所有自欺就都崩潰了:無法完美

即實現他作為個體的最高生存籌劃乃是他最深重的悲劇。這個生存悲劇在他的缺陷被修復之前與他

所是的身體是一回事。

    我們已經領受到:(1 )通過更好地成為為他的存在和(2 )通過擁有結構的豐盈來改變類命

運的企圖是徒勞的。獲救的唯一途徑乃是修復缺陷。因此,如果我的缺陷註定是無法修復的,那麼

我生存的悲劇性就是註定的。人無法通過自己的作品獲救。作品的完美並不等於作者的完美。身體

作為擁有結構自我造就着。如果擁有不能改變身體自身的實在結構,它就無助於取消類命運。通過

精神活動所達到的某種境界來戰勝類命運也不過是假想的勝利,因為所謂的精神境界絕對不等於人

作為身體的實在境況。智慧如果不能使我所是的身體完美,那麼,它作為設計存在的活動歸根結底

只有為他的價值。所以,蘇格拉底嘲笑美貌的雅典少年,認為他們的美是無用的,實在是出於對於

命運的無知。

    我們對於類命運的領受最終可以歸結為兩個結論:(1 )類命運的擁有者獲救的唯一道路是修

復缺陷;(2 )類命運並不是人作為身體的必然規定性,它作為一種結構必然性是偶然地誕生的,

因此,避免類命運的產生與修復缺陷這生存論-本體論活動同樣重要。修復缺陷不是一種無關緊要

的活動,而是實現人類意義和目標的實踐。美容,斷肢再植,研製人造器官等工作不能僅僅被看作

一種職業:它們是屬於全人類的事業。人道通過這些活動向上發生着。身體的自我完善和相互完善

是所有活動中的中心活動。我們必須有一種新的目的意識,並因此負起對自己和他人的責任--修

復缺陷和避免缺陷的產生是其最基本樣式。一個確知自己有嚴重遺傳病而決定不生育的個體就是對

他人負責的高尚者,因為他避免了成為他人悲劇的製造者。同樣,一個時刻保持謹慎的司機就是不

願犯有原罪的人,因為他懂得他的行動時刻會成為另一些人的類命運。對自由和責任的這種落到實

處的討論將為一種新的倫理學奠基。

    結語

    本文在個體的層面上對命運概念進行了基本的分析,發現:(1 )已生,必變,將死;(2 )

與他人共在;(3 )孤獨是個體的命運,而不可修復的缺陷乃是個體的類命運。這還僅僅是對於命

運概念最基礎的領受。更寬廣的領受應在社會學層面上展開。由於篇幅的限制,本文將不進入這個

領域。但本文認為:對命運任何層面上的分析都應以個體為基本單位,因為社會歸根結底是由個體

組成併為個體存在的,個體是命運的直接承擔者。如果我們能將對命運的個體性分析與社會學分析

結合起來,那麼,命運作為一個哲學範疇將呈現它所涵括的祕密,我們將在本體論的高度上創立

《命運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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