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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患者外出告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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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院患者外出告知書

XXXX醫院

住院患者外出告知書

勸阻住院患者外出告知書

患者姓名

性別

年齡

病歷號

尊敬的患者、家屬或患者的法定監護人、授權委託人:

您好!醫院是診治疾病的場所,為了患者能夠早日恢復健康,在住院期間宜安心治療。

患者目前的疾病狀況不適合外出。如果患者外出,可能會出現以下風險,對患者疾病的治療、身體的健康甚至生命造成不利影響,現特告知如下:

1、患者的病情將加重或者出現病情惡化的不良後果;

2、由於患者在患病期間外出,患者原有治療已經取得的效果可能會喪失;

3、患者在住院期間外出,患者的病情可能會隨時出現變化而不能得到及時的診治;

4、患者可能因外出而喪失最佳的診斷治療疾病的時機;

5、患者在住院期間外出,可能出現醫療以外的其他的無法預計的意外。

鑑於上述原因,醫護人員希望患者在住院期間安心治病,不要外出,請患者自覺遵守醫院的規定

患者、患者家屬或患者的法定監護人、授權委託人意見:

醫護人員已將住院期間患者外出可能發生的風險以及不良後果向我告知,我予以理解。患者的外出行為與醫護人員的意見相違背,我明白住院期間外出可能出現上述風險及其他不可預知的風險以及不良後果,但患者仍然堅持外出,並且自願承擔一切風險和不良後果。

外出事由:                                                          ;

外出時間:                                        分;

外出去向:                         ,聯繫電話:                          ;

預計回院時間:                                       分。

患者簽名                       簽名日期                           

如果患者無法簽署知情同意書,請其授權的親屬(或法定監護人)在此簽名:

患者授權親屬簽名       與患者關係      簽名日期                   

醫護人員陳述:

 

我已經將患者住院期間外出可能發生的風險以及不良後果告知患者、患者家屬或患者的法定監護人、授權委託人,並且解答了相關的問題。

 

醫護人員簽名                      簽名日期                           

 

  拓展閲讀:患者住院期間外出安全由誰保障?

有的患者長期在醫院住院感覺十分枯燥,如坐鍼氈,於是向醫生提出想回家住兩天的想法。其實,像這樣在住院期間要求外出的現象並不少見,但是患者在外出期間的安全卻存在隱患。醫生是否能允許患者在住院期間外出?如果患者強行要求外出,醫生應當怎麼辦?

讀者觀點

XX十礦地測隊XXX:醫生肯定不同意患者住院期間外出。但是有的患者強行要求外出或者在和醫生商量行不通的情況下偷偷溜回去,這種現象在長期住院患者中比較普遍。這中間不出問題還好,如果出問題,醫院和醫生還是有不可推卸的責任的,畢竟患者住院期間和醫院存在着一種類似合同的契約關係。醫生不可能時刻盯着每一位患者,這就要求患者要有自覺性,本着為自己健康負責的考慮,要自覺地嚴格遵守醫院的各項規章制度。你就是因為健康出現問題才來住院,好好的人誰會來住院呢?既然來了,就應該懂得醫院的各項規定都是對患者負責的,應該理解並予以積極配合,這樣醫患關係才會和諧。

市六中XXX:這個問題可以分析成兩個問題:一、某些病人該不該住院?二、該住院的怎麼樣能不讓他們出去?對於不需要特殊照顧的,筆者認為不需要非要讓人家掏住院費。但對於病情嚴重需要住院的病人,院方一定要盡到告知義務,因為醫院沒有辦法禁錮病人的自由(精神病人除外),對於適宜住院但執意要外出的病人,更要有規範的告知書,讓其本人及家屬明確瞭解因此可能出現的後果。只有這樣,我想才能較為合理地處理好相關問題。

市民李女士:我覺得病情輕的`患者是完全可以外出的,但是不打招呼私自外出肯定是不對的。有一次我生病住院,每天只能躺在牀上看着天花板打點滴,感覺十分枯燥。每天晚上休息不好不説,醫院裏的味道我實在受不了。雖然醫生不允許病人外出有自己的考慮,怕病人萬一出什麼事情,不過病情比較嚴重的患者肯定不會私自出院。醫生也應該體諒一下病人的心情,應根據病人的實際情況酌情考慮一下解決的辦法。

醫生觀點

XX醫療集團總醫院神經內科三病區主任鄭文權:在日常工作中,我們經常遇到這樣的事情。患者在住院時都有一份《患者住院告知書》,上面明確規定:住院病人在住院期間禁止私自外出。但很多患者往往會在住院期間臨時跑回家住兩天,如果醫生不同意甚至擅自離院外出。其實,這樣對病人自身來説是存在風險的,因為在離院期間,有些患者病情不穩定,可能會因病情突變延誤搶救時機而釀成不良後果,繼而與醫院產生糾紛。

一般情況下,住院患者沒有主治醫師的允許不能外出,有的患者經過護士的勸説,會打消外出的念頭。也有患者看到醫生、護士不同意,就偷偷跑回去,第二天再來,我們只能儘量勸阻他們不要亂跑。有的病人實在管不了,只能給他們辦理出院手續。

解放軍152醫院消化內科醫生王新釗:輕症病人住院期間離院是一個比較常見的現象。雖然醫院有規定,但實際上,醫生只能勸阻患者,並不能完全避免這種情況發生。病人住院的目的是治療疾病,有時外出也是放鬆心情,在病情允許下,可以先告知其有關規定。我們有一份《病人外出請假協議書》,針對離家近、病情輕的患者,病人或家屬簽字後,就可以回家。但是每天需要來醫院接受檢查,隨時注意自己的病情,跟醫院保持聯繫,以便遇到問題能得到及時解決,但是重病號是堅決不允許私自離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