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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關於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致家長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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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放煙花爆竹給人身、財產安全帶來危害,也污染了大氣環境。以下是小編整理的致家長的一封信範文,希望對你有幫助哦

2017關於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致家長的一封信

2017關於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致家長的一封信一:

親愛的同學們、家長朋友們:

在春節及寒假即將到來之際,我們真誠地向你們問好,並熱切地希望和你們共同度過一個安全、祥和而又富有意義的寒假。

《開封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管理辦法》已經市政府第37次常務會議研究同意,並開始實施。為使同學們度過一個歡樂、祥和的節日,安全迎接新學期的到來,防治煙花爆竹可能造成的傷害。希望同學們和家長朋友積極參與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活動,自覺不去購買、燃放煙花爆竹,倡議大家共同做到以下幾點:

一、不在禁放區域內燃放煙花爆竹;

二、不攜帶煙花爆竹乘坐車、船、飛機等公共交通工具;

三、積極舉報非法制作、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

四、積極宣傳禁止製作和限制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有關規定;

五、家長要以身作則,加強對孩子的教育、管理和監護,做“守法自護,遠離煙火爆竹”的`帶頭人。

親愛的同學們、家長朋友們,從現在做起,從自我做起,每個人都行動起來,爭做遵紀守法的公民,從遠離煙火爆竹做起,以健康、文明的精神面貌,共同迎接美好的明天!

祝同學們健康成長!祝新春快樂、闔家幸福!

2017關於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致家長的一封信二:

尊敬的廣大市民:

《鄭州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業經2015年12月18日市人民政府第36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 於2016年1月1日起施行,鄭州市市區自2016年1月1日起煙花爆竹全面進入禁放期。春節將臨,為了更好的貫徹落實《鄭州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現將我市煙花爆竹禁放的有關規定告知大家,希望廣大市民一如既往地支持配合公安機關的工作。

一、在本市中原區、二七區、金水區、管城回族區、惠濟區行政區域和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鄭東新區、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鄭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的區域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二、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內,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生產、經營、儲存、燃放煙花爆竹。

三、禁止攜帶煙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

禁止郵寄煙花爆竹, 禁止在托運行李、包裹、郵件中夾帶煙花爆竹。

四、賓館、飯店和提供婚慶服務等經營者承辦喜慶等活動的,應當向消費者書面告知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規定,勸阻違法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經勸阻無效的,應當向公安機關報告

五、未成年人的監護人應當對未成年人進行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教育,制止未成年人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內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

未成年人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市、區公安機關責令其監護人嚴加管教;造成國家、集體或他人人身財產損害的.,由其監護人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六、違反本規定燃放煙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方式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市、區公安機關責令停止燃放,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造成國家、集體或他人人身財產損害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希望廣大人民羣眾踴躍舉報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公安機關將對舉報有功人員進行獎勵,併為舉報者保密。舉報電話:110 , 69623700。

真誠地希望通過我們的共同努力,為市民創造一個良好的社會治安秩序和安寧的工作生活環境,保障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做出應有的貢獻。

祝廣大市民朋友新春快樂、 闔家幸福、萬事如意!

2017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