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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學法制教育講話稿(精選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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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我們使用上講話稿的情況與日俱增,講話稿通過講話人口頭表達後,可以起到傳播真理、經驗,抒發感情,發表意見的作用。寫講話稿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中學法制教育講話稿(精選3篇),歡迎閲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中學法制教育講話稿(精選3篇)

中學法制教育講話稿1

各位領導、老師們、同學們:

你們好!

今天能有幸與大家聚集一堂,我非常高興,也非常之激動,也勾起了我很多的回憶。我告別中學已20個年頭了,回想過去,記憶猶新,我非常留戀我的中學生涯,我同你們一樣,在學校和老師的培養教育下,我從一名中學生成長為一名人民警察,我感到自豪,同時也感慨萬千。我和同學們一樣要衷心地感謝培養我的學校、感謝教育我們的老師,借這個機會,請允許我説一句心理話:教育我們、培育我們多年辛勤的園丁,你們辛苦了!

同學們,今天,站在講台上的我心情是異常的激動,我該講點什麼呢?我本想講一講發生在我們身邊的事情、案例,來警示同學們應該怎麼去遵守法律,與在座的老師們、同學們交流、溝通一下。可由於時間關係,由我們的派出所所長和其他的領導老師來給大家講。

我認為今天這種形式很好,在“五五”普法的今天,學校舉行這樣的普法教育是應該的、也是十分必要的,在這裏我只想講幾句:

第一、構建和諧社會是我們每個社會成員,包括我們學生在內的責任,創建平安校園也是我們全校師生的義務。我真誠的希望同學們依法律己,抵制不良誘惑,把主要精力放在學習上,提高道德修養,為自己將來美好的人生打下堅實的基礎。

第二、通過今天的教育,讓大家能從中悟出和把握住怎樣去遵守法的道理,特別是我們正在長知識、長身體的中學生,因為你們還不很懂事、是最易衝動、最不穩定的年齡階段,如果感情用事將會帶來不可估量的悲痛和後悔。否則,自己會親手毀掉自己的前程,會中止自己的人生,會失去父母含辛茹苦的撫育,會將老師的培育全都付之東流。

第三、希望你們通過今天的學習,更好地遵守法律,同時,請大家回去後向家人、朋友、鄰居、親戚多作宣傳,讓更多的人學法、守法、同時用法律保護自己。

第四、我希望同學們能努力學習,刻苦鑽研,遵紀守法,用良好道德來規範自己,一定能創造出一個安定的環境和一個安全和諧的校園,望同學們遵紀守法從現在做起,從我做起,從小事做起,養成良好的道德習慣,以德做人,

最後,祝同學們在父母、在老師的關懷下,好好學習,天天向上,走好人生的每一步,一帆風順走向美好的未來。

謝謝大家。

中學法制教育講話稿2

各位老師、同學:

你們好!

我是山西省律師協會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委員、山西鋒衞律師事務所律師任智健,今天能來到這裏給各位同學進行法制知識的講解,我感到由衷的高興。今天我的講座主題是“自覺學習法律知識,杜絕未成年人犯罪發生”,我將圍繞常見的幾類青少年犯罪案件,與大家展開討論,共同學習。希望我的這個講座能增強同學們法制觀念,在同學們學法、知法、守法上有所幫助,做一名遵紀守法的合格的中學生。

首先,我想説的是,中學時代同學們的主要精力是努力學習,取得好成績,回饋自己的家庭、回饋社會。應當防止違法行為的發生、杜絕犯罪的行為發生。但是我們生活的社會中,總有一些不良青年,作出過一些讓他們自己都追悔末及的事情,在作出這些事時,他們以為自己很仗義、很有力量、很不含糊,但實際上卻給他們自己以及其他人帶來不可挽回的傷害。今天,我們就是要通過一些案例,告訴同學們這些錯誤的行為帶來後果。以希望對同學的學生生活帶來一定的幫助。

從大量真實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案情中來看,我們發現青少年犯罪的類型集中體現為團伙、暴力型犯罪、財產型犯罪、以及轉化型犯罪等。

下面我們先聊一聊團伙性、暴力型犯罪

(1)團伙性犯罪。我為大家講述一個真實的案例:去年夏天的一個晚上,小王在網吧上網,快到凌晨的時候,很疲憊,心情也不好,於是就坐到網吧的台階上休息,這時候他突然看到馬路對面來了四五個年青人,走路搖搖晃晃還唱着歌。這幾個人是在慶祝完朋友的生日後一起回家,小王看到他們説話聲音很大就非常的生氣,大聲對他們説“你們吼什麼吼”!對方聽到小王的喊聲也不示弱,於是雙方就開始爭吵,並且進行動手撕扯。在網吧跟小王一塊上網的一個青年看到這個情形之後馬上就開始打電話,糾集那些經常玩耍的好朋友,很快,就從各個地方來了13個孩子,手裏拿着各種各樣的工具,之後便把那幾個年輕人打了。其中2人重傷,2人輕傷。正是因為這樣嚴重的人身損害後果,這13個孩子均被公安機關拘留、逮捕。在去年年底的時候對他們進行了開庭審判,今年年初,法院下達了判決書,罪行最重的一個孩子被判了有期徒刑5年,這就意味着這個孩子將在牢獄中度過五個春秋。

這個案件充分體現了,現在青少年違法犯罪的團伙性特點。目前團伙性已經成為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形態,特別是聚眾鬥毆的行為特別嚴重,一哄而上、不計後果、手段殘忍,打完就跑,完全符合本案中這13個青少年團夥犯罪的性質。

那麼,他們為什麼會團伙作案呢?因為他們年紀小,社會經驗尚淺,還沒有足夠的膽量去獨自犯罪,所以通常會糾集在一起形成一個小團伙,建立相互支撐,相互依靠的心理。雖然團伙看上去似乎有點實力,但為了逞一時之威風,付出的代價都是非常的高。

法律上的團伙一般分為三種類形,一般團伙:志趣相投的人聚集在一起,相對成員比較穩定,但又比較分散,沒有具體的行為方向。二、有組織的團伙:有分工。三、涉黑類的。會把一般的團伙,有組織的團伙作為他們的培養目標、網羅的重點,逐漸走向更高級的犯罪。還有一些團伙的構成具有不確定性,比如你被欺負了,告訴團伙成員去教訓教訓欺負你的人,但是幫忙的人可能把這個人打殘了、打死了,打死、打殘的後果誰來承擔呢?並不是誰打誰獨自承擔,儘管你未動手,但你去組織、召集了這些打架的人,在這個案件中是主犯,所以要對這個事態的後果承擔全部的法律責任。

因此未成年人不要動輒找別人打架,也不要幫別人打架,否則,在無意識中,將會面臨牢獄之災,可見付出的代價是非常慘痛的。

(2)暴力型犯罪。造成暴力性犯罪的原因可以歸結為三個:生理原因、家庭原因、社會原因。

從生理上分析,一個人一生中最暴力的年齡段是18歲左右,到了青春期,本身精力很旺盛,俗稱年輕氣盛,而且具備了一定的體力、智力,所以對社會存在一些潛在的危險,這是人的一生中最需要剋制的時候,這是我們人的生理原因導致的。

還有一個是家庭原因,比如錯誤的家庭教育、家庭本身存在暴力等。現在的家庭大多都是獨生子,家長很寵愛。我曾見過一個少年犯,他曾跟我説:“老師,當我上幼兒園的時候,媽媽應告訴我,誰打你你就狠狠的打他”。於是他一直信奉着這個觀念,所以他從小就因為打架進了少管所。這是對孩子錯誤教育造成的不良後果。另外,家庭中本身存在的暴力,會給孩子們造成以暴制暴的觀念。東北一個案件就是這樣:一個孩子15歲,他的父親喝了酒就開始打老婆、孩子。有一天他回到家後看到父親正在打他妹妹,於是他拿起刀把父親殺了。這就是家庭因素給未成年人帶來的不良影響。

還有一個就是社會因素,在社會因素中最主要的就是社會中充斥着各種各樣的暴力文化。從影視作品、書籍、網絡、網絡遊戲,都大量充斥着暴力的畫面、場景。心理學家做過研究,當我們第一次面對暴力場面、暴力行為、暴力言論的時候,人們的心理反應是什麼呢?是恐懼。當暴力的東西再繼續的深化,被他接觸到的時候,他的心理就會發生變化,他不再恐懼,而是興奮、激動。當他繼續接觸的時候,他不再興奮、激動,而是麻木。很多事例都證明了這一點,有個案例就是講的這種情形,説有2個孩子把1個孩子打傷了,他們怕父母、老師知道,硬是把這個孩子給活埋了,手段非常殘忍。還有大家知道的徐立殺母案,一榔頭下去把他的母親殺死了,他竟然能心情平靜地坐在考場裏考試。另外還有一起案件中一個11歲的小男孩他把母親殺死以後,公安機關對其進行訊問,在11個小時內,警察一遍遍地問他,而他編出各種謊言,連警察和他的父親都沒有看出他對殺母之後所表現出的恐懼、驚慌,表現異常的鎮定,這讓警察都感到非常的詫異,這麼小的年齡,怎麼對生命競持這樣一種漠然的態度!

這是他們在不停地、大量的接觸這些暴力的東西所造成的,其實,這是一種完全畸形的心態。從這個層面上可以折射出許多人對生命不尊重、冷漠。為什麼我們教育大家要有愛心,要懂得感恩,並不是説要求我們要有多麼高尚的品格,只是要求我們有一些樸素的情感,就是對生命的尊重,一種對生命的本能的尊重和關愛。

那麼,怎麼來剋制因為年輕而帶來的一些暴力的衝動呢?首先要拒絕暴力,不去主動地涉獵這些暴力,第二,要不斷地提高自身的修養。把做得到的事情視為一種責任,把沒有做到的事情視為一種虧欠,把得到的東西視為當成一種恩賜,把得不到的東西當成一種本分。

(3)在暴力型犯罪中,給大家穿插一個法律知識,那就是正確認識正當防衞。

打架是我們經常在工作中聽到青少年説的一個詞,也是一個存在於很多同學們腦子裏的非常嚴重的誤區,比如:“我為什麼要打他呢?是因為他先打得我,因為是他先打我所以我是正當防衞,正當防衞就不用承擔法律後果。”這樣的説法是不正確的。我們青少年對正當防衞的認識存在誤區。

法律上對正當防衞的適用有着相當嚴格的界定,構成正當防衞必須具備以下五個要件:

(1)正當防止必須是為了保衞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合法權利,才能實施正當防衞。在這一行為中,防衞目的的正義性是正當防衞首要條件,特別要注意的是,出於保護非法利益的目的而實施的“防衞”不是正當防衞;如果以引誘的手段故意激怒他人襲擊自己,打死打傷他人的不是正當防衞;賭博犯罪時,為保護賭資而將另外搶劫贓物的罪犯打死打傷的行為也不是正當防衞;

(2)正當防止必須是針對不法侵害行為而進行的防衞。也就是説,當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受到非法侵害的同時才能採取防衞行為。尤其要指出的是,對合法行為不能進行防衞。如司法機關逮捕人犯、執行搜查任務時,拒捕、拒查者或第三者進行的反抗,不叫正當防衞;

(3)正當防止必須是針對實施不法侵害行為的人本人進行的防衞。對實施不法行為者的親屬或其他人進行報復的行為不是正當防衞;

(4)正當防止必須是對正在進行的不法行為進行的防衞。對還沒有開始或已經停止的不法侵害行為,不能進行防衞。如搶劫犯正在搶劫,被搶劫的人和羣眾可以防衞。如果搶劫者已被羣眾抓住,這時就不能以正當防衞為由對其繼續打擊,而應扭送公安機關;

(5)正當防衞不能明顯超過必要限度。他先打你,你再找人來打他的情況下並不是正當防衞,他打過你,你再去打他的時候已經是一種新的侵害了,不是針對正在進行的不法行為而實施的防衞。這種心態特別是在聚眾鬥毆犯罪中這樣造成的傷害,是不會按照正當防衞來處理的。最簡單的,比如説我們抓住一個小偷,我們是不是可以對他肆意的進行毆?顯然是不可以。人的生命是不允許收到任何不法侵害的。因為他偷了東西之後可以由公安部門,可以由法院對他進行法律的制裁,但任何一個人都無權侵害他的身體。包括在學校也是這樣的',當我們在看到一些孩子在違反有校規校紀的行為時我們可以制止,我們可以向學校的相關老師和領導來反映。但是我們絕對不能以自己的暴力以自己的行為來制裁他,來打這個孩子,這些都是不允許的。

二、財產型犯罪

今年二月份的時候,在長治市發生的一起血案,一對59歲的老夫婦慘死在家中,偵查人員進行了摸排,就把犯罪嫌疑人鎖定在了一個16歲,名叫李毅的小夥子身上。然後對他家進行了突擊的搜查,在搜查的過程中發現了帶有血跡的鞋子,帶有血跡的錘子,經過血型的比對,確定就是受害人的血型。所以就對他進行了訊問,李毅對犯罪行為供認不諱。李毅是一個什麼樣的孩子呢?家裏經濟比較寬裕的,有時候他比較大手大腳,經常拿着錢請同學們唱歌啊,吃飯啊,後來他的爺爺去世了,家裏的經濟出現了一定的困難,他沒有辦法在闊綽起來了。因此他就想到了偷竊,最初是把學校老師的辦公室撬開偷東西,但是偷盜的東西不多,很偶然的一次機會他來到了這對老夫妻的住所,他們是他遠方的親戚,他看到了老頭把剛開的工資給了老婆,於是萌生了偷竊該老頭家的想法。他選擇了一天,只有老夫妻在家的時候,就潛伏到老兩口家裏,等到夜深人靜時出來偷東西,結果偷竊過程中的動靜驚動了老兩口,老兩口醒來後,與李毅發生了爭執,李毅為了為了達到獲取他人錢財的目的,他用隨身帶的刀把老兩口殺死了,然後盜走一千塊錢。可以説一千塊錢換來的是老夫妻兩條生命和一個花季般的年齡的青春。我覺得非常的惋惜。現在的拜金社會,很多的享樂主義影響着我們青少年的思想。據統計,關於財產類犯罪的案件中,大多數都集中在一些外來務工人員、輟學的孩子、失業的孩子。相對於在校學生來説進行財產類犯罪的還是比較少的。

那對於我們在校學生,這個案件可以給我們一些啟發。

第一,我們應當樹立正確的金錢觀。可以用八個字來概括:取之有道,用之有度。君子愛財取之有道,不管每個人背後的家庭是貧困還是富裕,我們都要珍惜父母給與我們的每一分錢。你只有掌握了足夠的知識和能力,才能成為未來財富的所有者。因為以後的社會財富都是給有知識有頭腦的人準備的,因投機而致富的機遇已經成為零了。現在大家不斷地掌握知識就是在給以後掌握財富打下基本功。

第二,要樹立正確的消費觀。有些學校的學生盲目攀比,追求名牌,追求高檔的手機,結果讓父母節衣縮食,給家人平添了許多負擔。即使是家裏殷實的,能夠滿足孩子對一些高檔物質的慾望,我希望這些孩子也要保持低調,不炫耀,不賣弄。低調本身就是一種修養和自我防護。

第三,一定不能被壞人所利用。為什麼這麼講呢,我給大家講兩個例子,一個説得是一個16歲的孩子,他經常和一個成年男子交往,這個成年男子每次都會讓他去望風,這個男子去入室盜竊,做了十起案件,直到案發,把這個男子逮捕之後問他誰給你望風的,才知道原來是這個十六歲的孩子。還有一個案子説得是一羣犯罪分子瞄準了一個學校的一個富二代的孩子,意圖想要綁架這個孩子,但是這個孩子每天都有車接送,他們沒有機會下手,於是他們就找到了這個孩子的一個同班同學,把這個孩子約出來之後把他綁架了,那位同學不知不覺的成為了綁架的同案犯。社會上很多人會利用我們同學們年紀小,不容易被懷疑,不容易被防範的特點,讓我們同學們在不知不覺之中成為他們犯罪的一個幫兇。很多次我去看守所會見這些孩子的時候,他們都會很幼稚的説“我覺得不要緊啊,我只是幫了一個很小的忙,我又沒有參與到盜竊,沒有參與到綁架中”。他們都不認為自己是在犯罪。其實大家應該知道,在共同犯罪中根據犯罪的地位和作用可以劃分為主犯和從犯。這些孩子們往往就會成為一個從犯,需要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四、轉化型犯罪

我再給大家講一個前不久發生的案件,有兩撥中學生去旱冰場滑冰,因為玩耍中的相互碰撞發生糾紛,進而引發犯罪。滑旱冰的過程中難免會有一些身體的接觸碰撞,這兩撥人就因為一次碰撞發生了衝突,繼而就打起來了。其中一撥有三個人,另一撥有六人,打起來之後人多的一撥佔了優勢。如果到此為止也尚不構成犯罪,但是這六個孩子中的一個臨時起意,提了一個要求,説“你們把我們也打傷了,這樣吧,你們把你們兜裏的錢都掏出來,咱們就沒事了。”但那三個孩子不願意掏這筆錢,於是這六個孩子上去又是一頓拳打腳踢,把這三個孩子的錢全都拿走了。於是受害孩子的家長報了警,最終進入司法程序,法院認定這六個孩子構成搶劫罪。

其實,我們發現這個案件的事實很簡單,起因只是一個小小的矛盾,是由於身體發生的碰撞引起的打架,但後來事情卻演變成了搶劫犯罪。這些案例,希望大家引以為戒。我們剛才的案件中提到的李毅,他本來想去盜竊,但是沒有想到因為他的暴力行為最後轉化成搶劫罪。在法律上,盜竊在定罪量刑的時候是要考慮數額的,達到一定的數額才能構成盜竊罪,但是搶劫只要搶一分錢就會構成搶劫罪,因為搶劫是一個行為犯,只要你實施了這樣的行為就要承擔刑事責任。希望我們同學牢記一定不要通過暴力來獲得錢財。

五、未成年人防範犯罪的建議

(1)未成年人要學會剋制自己的情緒

我給大家講一個如何改變自己脾氣的故事:據説一個男生非常愛發脾氣,但他不承認自己是個性格暴躁的人,於是他父親就把他領到他們家後院的籬笆牆邊,對他説,你每發一次脾氣就在這人牆上釘上一個釘子,你看你一天能發多少次脾氣,一天下來之後,他和他的父親數了數,30個釘子。他的父親説:“孩子,你看你一天發了30次脾氣。”小孩就很詫異,説我一天怎麼就發這麼多次脾氣呢?他的父親説:“要努力剋制自己,把釘子減少,看有一天你能不能不發脾氣”。這個孩子説我一定能做到。於是這個孩子每天開始努力,釘子一天天地減少,他非常高興,終於有一天,看到籬笆牆沒有釘子了,他把父親叫過來説,爸爸你看牆上,我今天一次脾氣都沒有犯。他爸爸説很好,你覺得今天沒發一次脾氣,你感到快樂嗎?他説我感覺非常快樂,他父親説好,你再把這些釘子拔下來,孩子就把釘子拔下來,然後父親指着釘子的眼説,雖然釘子拔下來了,但是釘子的釘眼永遠在上面了。

這個故事的真諦是什麼呢?就是説你對別人的傷害,你可以忘卻,但是傷害留下的痕跡有可能永遠也抹不掉。

我在這個故事中提煉出來另外的一些道理。

第一:我們想要改變自己的前提一定是首先要認識自己,就像並不認為自己脾氣暴躁,看了30個釘子,才知道自己確實很暴躁。

第二:寬容別人,快樂自己。一天沒有發脾氣,才感覺到一天中有着不斷的快樂。

第三:做出改變,最好採取記錄的方式,這樣會更加有效。就像這個小孩,他看到了自己的進步,就會有更大的信心去改變。記錄是改變我們的非常好的方式。

(2)正確使用網絡

我想同學們平時對網絡接觸都很多,網絡是一把雙刃劍,帶給我們的學習和生活很多便利,但是他帶給我們的負面效應也不容小覷。本身這個工具很好,但若是我們沒有合理的使用它,網絡就會成為一個犯罪的手段和工具。網絡的危害之一就是我們的網癮。之所以能稱之為是一種癮,説明已經達到了一種難以剋制的地步。網癮的形成就是我們對自己一次次的放縱,再玩一會兒,再等一會兒,一次次的放縱就使我們深深陷在網癮之中。網癮的危害已經成為了社會各界非常重視的一個問題。第一是對我們自身的危害,有網癮的孩子,人格一般來説的都是歪曲的,對家庭還會產生沉重的打擊。有一個母親曾經給我講過她和她有網癮的兒子作鬥爭的經過。最初為了控制他的兒子上網,他找了三個人每天八小時的輪流監督,但都不能控制他不去上網,之後因為打兒子已經毫無作用了,她就採用自殘的方式想讓兒子不要再去玩了。而兒子就採取自殺的方式來逼他母親。這位母親説在他看到他兒子想要自殺的時候他沒有一點憐憫他還希望他能夠自殺成功。可見這位母親的心裏真是飽經滄桑,能夠對自己的孩子失望到這種程度,足見網癮危害之大,對家庭的打擊之大。

如何剋制網癮呢?辦法只有一個,就是剋制、剋制、剋制再剋制。

網絡上的一些不良信息帶來的危害也很大。比如説色情,還有一些西方一些不良思潮的影響,已在毒害着我們,也會讓我們迷失方向。因為青春期的孩子本身辨別能力、抵抗能力相對比較弱,在虛擬的網絡世界中,通過聊天會感覺到很快樂,因為虛擬世界很容易帶來一種虛幻的身份、虛偽的心理、虛假的理想,而沒有過多的心裏負擔。很多人在現實生活中又缺乏滿足感,成就感,沉迷於網絡,在虛幻的世界中尋找一種滿足感,成就感。現實和網絡的反差,使孩子們越來越脱離現實。造成他們在現實生活中人際上的一種障礙,面對這樣的一種危害,我們需要正確的辨別什麼是對什麼是錯,什麼是真什麼是假。

我想最後一個問題是大家需要謹記的,就是不要聽信網絡上的一些温情的話語,常有騙子通過一些温情的語言交流把孩子們騙出來,進行違法犯罪活動。有一個專家説過這樣一句話,網絡上充斥着各式各樣的狼,輕信、背叛、放蕩激發了人們這樣的細胞。所以説面對這些問題,我勸同學們要保持警惕,高度的警惕。因為網絡本身具有隱蔽性,壞人的手段在不斷翻新,我們要以剋制,辨別和警惕的態度,理性的思維來對待網絡。

我的講座就要結束了,我希望這些活生生的例子能給同學們一些警示。同學們哪怕是記住了我説過的一個道理,一個教訓,記住了一個法律知識點,我想我的這次講座就是有意義的。

最後我想送給大家一句話,作家柳青説“人生道路雖漫長,緊要處常常只有幾步”。因此,希望同學們一定要學會辨別,學會控制,學會拒絕,遵紀守法,做一個文明的中學生,走好我們人生的每一步。

中學法制教育講話稿3

尊敬的各位老師、親愛的同學們:

大家下午好!我叫丁相東,是臨沭縣白旄鎮司法所所長。今天,我應張校長的邀請很榮幸來到這裏和大家共同學習和探討小學生應當瞭解的法律常識,以便同學們在今後學習和生活中有所幫助。

一、什麼是法律及違法行為

同學們,大家通過聽老師的講課、看電視等形式學習了一些法律知識,但你們是否想過每個人日常的一言一行必須受到法律的約束,誰有了違法行為就要受到法律的懲罰。

這就引出了我們今天要講的主題,即什麼是法律?法律是一種約束人們行為的很複雜的社會規範。我們今天不討論法律的複雜性,只學習一些與大家日常生活、學習息息相關的一些最基本的規定。因此我們簡化法律的定義,法律就是大家共同約定,需要大家共同遵守的,貫穿在人們的衣、食、住、行等方面的行為規範。具體到我們小學生,《小學生日常行為規範》,《學校財務管理》等等都是管理我們學習生活的法律,如果那個同學不遵守而打架打傷了同學或損壞了公物要受到老師的批評或賠償。

我們常常聽到遵紀守法或違紀違法等詞句,那麼,什麼是違紀違法呢?簡單的説違紀違法行為就是違反學校紀律或國家法律規定的行為,也就是學校紀律或國家法律明確規定禁止的行為,如要求我們愛護學校財物,團結同學,不能去偷盜和損壞學校財物,不能去亂罵和欺侮毆打同學。因此我們知道違紀違法是不好的行為,大家要遠離違紀違法行為。但怎麼才能遠離違紀違法行為?首先要通過學習知道哪些行為是屬於遠離違紀違法行為,瞭解一些與日常社會生活密切相關基本法律常識,進行法制觀念的啟蒙學習,逐步培養同學們分辨是非的能力,樹立正確的審美觀,學會辨別美醜、善惡,學會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從小養成遵紀守法的好習慣,為你們將來成為合格的公民打好基礎。

二、我們為什麼要學習法律

同學們,你們是祖國的未來,是將來社會主義經濟的建設者,也是中華民族文明傳承的生力軍,學習法律知識是你們德、智、體全面發展和健康成長的需要,只有學法,才能知法、懂法,才能運用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首先,學好法律才能做到知法、守法,增強自己的法律意識和法制觀念,知道什麼是合法,什麼是違法,用法律來約束自己的行為,正確適用法律對待和處理自己周邊的糾紛,從而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防止違法犯罪,真正做到知法、懂法、守法、護法。在我們辦案當中經常遇到有的學生觸犯了法律,卻不知道自己的行為已經違法,等受到了法律的制裁才後悔莫及。下面我就給位同學講兩個真實的案例:

案例一:我縣某村小學學生張某某,男,13週歲,就讀六年級,平日在學校不好好學習,仗着自己個頭比別人高,經常在學校橫行霸道,同學們對他總是避讓三分。一次他在村裏閒逛時,覺的口淡,很想吃一點村門市部裏買的那些垃圾食品類的小吃,可自己沒錢,於是他便模仿起電影裏收保護費的樣子強行向一位二年級的學生馬某索要錢,馬某懼怕張某某打他,便給了張某某一元錢,張某某拿着這也一元錢去買小吃了。就這樣,張某某想吃小吃時就會向低年級的同學強要,時間長了,嚴某某行為便引起同村不上學的小混混買某、沙某的注意。買某、沙某見張某某有着在學校當老大的天分,便熱情邀請嚴某某跟着他們混,張某某想,“這下自己有了靠山,今後可以更加的耀武揚威了。”於是便答應了買某、沙某,些後張某某在學校裏更在趾高氣揚,隨意欺侮同學們。每天一放學就到去找買某、沙某玩,漸漸的也學會了抽煙、喝酒,逃課等惡習。有一次,買某、沙某問張某某:“最近手頭困難想去縣城偷點東西賣錢花敢不敢去”?張某某認為買某、沙某平日裏很照顧自己夠義氣,是鐵哥兒們,自己去了不偷東西,頂多去看看,而且能吃到好吃的,就答應一塊去。買某、沙某領着張某某去縣城,看上了一家手機店擺放在櫃枱裏的手機,當晚由張某某在店外把風,買某、沙某破門入室從那兒偷了價值8000元的手機,第二天以700元的價格買給了一過路人,三人將700元錢用來買煙、喝酒、很快揮霍一空。但警察也很快偵破了此案,來到學校將張某某帶去派出所調查,經審訊,張某某對犯罪事實作了如實交代,卻絲毫不知自己的行為的嚴重到已經觸犯了我國的《刑法》構成盜竊罪,還認為自己站在門外沒進去,沒偷店裏的手機,僅僅跟着買某、沙某去玩了一趟,吃了些他們買來的東西。後來買某、沙某經審判均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張某某因未到法定的刑事責任年齡而被檢察院做出了不起訴處理。張某某在此案中構成了共同犯罪,雖然因達不到刑事責任年齡未被判刑,但在很長的一段時間裏,這次偷盜行為會或多或少影響到他今後工作和生活,而且僅僅吃了點嘴而他爸爸給手機店賠償了2600多元,媽媽因此事羞於見人生了一場大病好久不能勞動。這就是一個典型的青少年不懂法律而造成的犯罪行為,是張某某愛吃嘴以及所謂的哥兒們思想害了他。

案例二:我省某縣中學初三學生周某某、男、16週歲,父母都做建村生意,家庭條件較好,但從小學三年級就開始偷出家裏的香煙揹着老師和家長抽,2008年夏天的一天晚上,因沒煙抽就叫上同學索某去學校小買部買煙,但那個小買部老漢看到是兩學生,就沒給買,周某某惱羞成怒,乘別人不注意時抬起半塊磚塊拍向了小買部老漢的後腦勺,將其打暈後從櫃枱拿走了一條煙。索某看到周某某如此買煙,嚇壞了,也感覺到這樣做是違法的,留下來把倒地的老漢扶起來清洗和包紮傷口,並幫助老漢報了案,周某某因搶劫50多元一條的煙被法院以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而同學索某既沒有與周某某事前協商,也沒有參與共同搶煙之事,雖然同在現場,但索某不構成犯罪,還因幫助老漢包紮傷口受到了學校的表揚和老漢一家人的感謝。

從上述兩個真實案件中我們就會發現,學法、懂法和不學法、不懂法的區別是很大的,小學生學習法律非常有必要,相同的場景,第一案例中張某某構成了犯罪,第二案例中索某卻不構成犯罪。所以同學們在學習法律之後更要理解和弄懂法律,一定要避免第一案例中張某某這樣的悲劇繼續發生。

其次,學好法律才能正確運用法律手段,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學生享有法律賦予的生命權、受教育權、繼承權、名譽權、人身自由權等權利受法律保護,用法律來維護自己的權利。同學們在成長的過程中,有時候會遇到各種各樣不法侵害,比如被人綁架、敲詐、毆打、搶劫等等,一旦碰到了,怎麼辦呢?我們要冷靜機智,要增強是非判斷能力,豐富社會生活經驗,鍛鍊各種應變能力,還要加強鍛鍊身體,增強體魄,這樣有助於同學們在遇到侵害時,能夠及時擺脱或者進行正當防衞,不至於受到違法人員的隨意侵害。

在這裏,再給同學們講一個在我們身邊的真實案例:陳某,男,15週歲,某中學在校初三學生,從小就特別貪玩,不思學習,經常逃課,還有吸煙等惡習。初一時經常因打架鬥毆被學校嚴厲批評,上初三時常常對同學大打出手,同學們很怕他,他也認為自己老子天下第一,天不怕地不怕。在2005年9月,陳某在學校與同學汪某為爭用自來水龍頭而發生爭執,陳某對汪某進行毆打,導致其鼻子出血,受到了老師批評,但陳某不注意及時改正自己的錯誤,經常發生欺侮學生之時。於2006年3月20日,在網吧與丁某因搶電腦上網而發生口角,遂大打出手,當天下午,因為陳某覺得咽不下這口氣於是便糾結十餘名同學找丁某尋仇,下午放學後,陳某等十餘名學生撞見正在街上坐三輪摩的等人的丁某,丁某見陳某是來找自己尋仇的,叫摩的司機抓緊開車,可摩的比較破舊未能及時發動,丁某在摩的上被陳某等十餘名學生圍住羣毆,混亂中丁某為了自保將爬上摩的用鐵棍打他的陳某用力推了下去,陳某頭着地趟在地上不能動了,那十餘名學生看到出事了也就一鬨而散。摩的司機將陳某送往醫院,終因搶救無效死亡,後經公安機關偵查,丁某的行為屬於正當防衞,不負刑事責任,但陳某最終因惹事枉送了自己的一條年輕的性命。我們應該從此案中吸取教訓,做一名勇於認識自己錯誤,及時改正自己錯誤的好學生,不要再讓這種事發生在我們身邊。

三、小學生應當掌握的法律知識

作為一名小學生,我們應當瞭解法律對未成年人是如何規定的,從而掌握的一些最基本的法律常識。

1、從《未成年人保護法》來區分,18週歲以下均為未成年人,作為未成年人,我們首先應當學習《未成年人保護法》,從而知道當我們受到傷害時應當尋求那些保護。

2、從《刑法》和《治安處罰法》等法律的刑事責任能力來劃分,14至16週歲時對自己的違法行為具有一定的認識能力,但認知能力弱,對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死亡、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其他因不滿14週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其家長或者監護人嚴加管教,對經常偷盜、搶劫同學錢物、或經常毆打他人屢教不改的,可以收容教養送到少年監獄進行勞動改造。已滿16週歲的人犯罪、實施了刑法規定的任何一種犯罪行為,都應當負刑事責任,因為已滿十六週歲的人,因體力、智力已相當發展,並有一定社會知識,已具有分辨是非善惡的能力,對自己的一切違反法律的行為應該負責任。

3、從《民法通則》等法律的民事行為能力來劃分,10週歲以上至不滿18週歲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人。由於他們正處於成長髮育的過程中,是不成熟和不穩定的,也是最容易給他人造成傷害的羣體,應由本人及其監護人共同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不滿10週歲的未成年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的人,造成他人傷害的,應由監護人承擔全部的民事賠償責任。

4、我們知道走路是每個人最基本的行為,但怎麼走才能展示出同學們個個都是交通道路規則好學生呢?按照《道路交通管理條例》規定,我們要靠右側邊或人行道行走,不要在公路上追跑、玩遊戲、打球、騎自行車玩等,橫穿公路時,要錢後觀看清楚後,確保安全通行、有橫行斑馬線或天橋的地方,要走斑馬線或天橋,不要闖紅燈,不要向過往車輛扔雜物,不要去爬高速行走的手拖拉機,不要追高速行使的車輛,不要強行跨越路障等。我們還經常遇到有小學生在高速行使機動車快要臨近時突然從路邊竄出橫穿公路,這是一種非常危險的行為,如果該同學意外跌倒,高速行使的車輛會收剎不住,很有可能從其身上輾軋過去或撞傷。同時,同學們乘車時也應當注意自己的安全,不要將頭、手伸出窗外,上、下車時不要擁擠,儘量不乘坐手扶等農用車,更不能三、四個人同乘一輛摩托車,乘車時還要注意社會公德,不要向車窗外亂扔東西,坐在前排的人不要與司機聊天,以免影響司機安全駕駛,如何我們看到了一位老爺爺、老奶奶或懷抱週歲內小孩的婦女,應該主動讓坐,我相信同學們遇到這種情況一定會現示出個人的修養來,知道該怎麼做,你們説對不對?另外根據法律規定12週歲以下的未成年人不能騎自行車上路,所有未成年人都不能駕駛摩托車等機動車輛。

四、我們如何自覺遵守法律

今天在場的每個同學都非常聰明,門門功課都考出了優秀的成績。但個別同學不是把聰明用在學習上,而是用在調皮搗蛋上,喜歡逞強好勝,有事沒事惹一下其他同學,比如別人走路時他忽然伸出一隻腳將別人絆倒;有些同學喜歡打架,將別的同學打傷;有些同學不愛護公物,故意毀壞公共場所的物品;有些同學以大欺小、沒有錢買東西吃、沒有錢進遊戲室就強行想讓小同學索要等等行為都是不道德與法律所不允許的,如果情節嚴重的話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也就是説你這一逞強就有可能將自己玩進班房,影響自己的一生。

還有些同學會説我現在還不到十四周歲呢,在這裏我要告訴你們,如果你實施犯罪行為是年齡雖未達到能追究刑事責任的界限,國家法律還是有懲罰措施的,比如家人監護人承擔民事責任、送到工讀學校或少年勞教所進行矯治等等。同時我認為一個人走上犯罪道路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常言道:“千里之堤,潰於蟻穴”。人從小養成了各種不良習性的話,以後改正就很難了,平時又不注重學習科學文化知識、不注重規範自己的言行,不按照學校的規章制度做事,去幹自認為很小的壞事,慢慢演化最後必將釀成大錯,後悔也就晚了。

同學們,聽説過這句話嗎?“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意思是説不要以為這件好事太小了而不值得去做,也不要以為這件壞事太小而去做。比如不搶過馬路,不在公共場所大聲吼叫或喧譁打擾別人的正常休息,不破壞文物,不隨地吐痰、不闖紅燈,無意中傷害到別人時要及時説對不起,請求別人的諒解等等。這些不起眼的小事,正是培養我們從小有良好的社交行為的開始,同學們如果在平時的生活中都能自覺自願的做到了,那你長大後一定是一位被很多人尊敬的很有修養的大家喜歡的人。我曾看到過一篇報道,有家非常有名的大公司招聘一名文祕工作人員,而報名的大學生有二百多名,公司人事主管通過筆試留下了五名要進一步進行篩選,但沒有組織面試,而是把這五名大學生叫進了他的辦公室進行聊天,並注意觀察其言行,大多數人圍在人事主管面前滔滔不絕地表現自己的口才,而其中的一位應聘學生則默默地把幾支掉在地上的中性筆拾起來放在了人事主管的辦公桌上。這時人事主管叫大家回去等錄用通知,第二天那位從地上收拾起了筆的大學生接到再次面試的通知,面試時人事主管只問了他一個問題:“你為什麼要把那幾支筆收拾起來放在桌子上?”拾起了筆的大學生很自然的説:“寫字的筆就應該放在筆罐裏,我的小學老師常常這樣要求我的,我從小到大也是這樣做的啊”人事主管當場通知他已經被錄用了,回去準備一下第二天來上班。哪位同學們知道這是為什麼?其實從二百多名大學生筆試中篩選出來的五人都是學習優良者,但公司需要的是願意從小事做起的人,而不是誇誇其談者,其他四名大學生都認為那是小事,雖然都看到了掉地上的那些筆,但都不願拾起來,所以失敗了,那位應聘成功的大學生在小學老師的教育下從小養成了良好的習慣,看到被人事主管故意放在地上的筆後,就很自然的去拾了起來,他卻成功了。所以我們要從小事做起,從小培養自己的良好習慣,長大才能在競爭激烈的人才環境中立與不敗之地。

俗話説得好:“國有國法、家有家規。”無規矩不成方圓,規矩就是同學們要遵守國家法律,要遵守學校的校規校紀,不得遲到、早退、團結同學不打架,不偷盜同學東西等等,一旦違反,學校則會對你們進行批評教育。回到家中,也要注意自己的言行,不能因為離開了學校脱離了老師的管理而放鬆對自己的要求去幹壞事,也不能去網吧上網、去浩門河玩水或玩高壓電變壓器,校內校外都要養成良好的行為習慣,要從小做起,從小事做起,從遵守《小學生日常行為規範》做起,警惕學習生活中的不良行為,做一名懂事的好學生。

大家知道,我們所處的時代是一個信息時代,同學們可以通過多種途徑接收到各種新鮮的事物,其中有健康的,也有一些不健康的東西,你們是否分辨得清楚?下面,我對小學生容易出現的不良現象進行了歸納,主要有九種,希望在座的每個學生都要牢記在心,作為自己的一條警戒線!這九種不良現象容易引發違法行為,甚至誘導走上犯罪的深淵!我們要時刻警惕。

1、曠課、抽煙、喝酒、夜不歸宿;

2、攜帶管制刀具、火種;

3、打架鬥毆、辱罵他人;

4、強行向他人索要財物;

5、偷竊、故意毀壞財物;

6、參與賭博或者變相賭博;

7、觀看色情、淫穢和充滿暴力的音像製品、讀物等;

8、進入網吧和營業性歌舞廳等場所;

9、給老師和同學起綽號,欺侮女同學、小同學等其他不良行為。

五、健康成長從現在做起

同學們,我們要從小培養好自己的遵紀守法意識,提高自己的認知水平,平時要約束好自己的行為,下面我給同學們提幾點建議:

1、珍惜學習機會。要堅持在校學習不輟學,自覺接受學校的教育管理,服從老師的要求,按時完成作業,多參加一些有積極意義的活動,平時心中有什麼想法要主動地老師和家長溝通,生活中學會尊重別人,家裏要孝敬父母。

2、提高鑑別能力。不要學習和模仿電視、電影、音像製品和文學作品中的犯罪行為,那些都是導演為提高作品的可看性而用電腦特技虛構的故事場面,現實生活模仿會很危險,而且真會構成犯罪。

3、謹慎交朋友。同學們要謹慎交友,不要和社會上品性不端的閒散人員交往,“近墨者黑、近朱者赤”,長時間的耳聞目睹就會影響到同學們的人生觀,最終被社會上的小混混們所帶壞走到歪路上去了,這樣的例子舉不勝舉。

4、切莫虛榮攀比。部分家庭條件好的同學要克服相互之間的虛榮、攀比心理,也不要佩帶貴重首飾,不要隨身攜帶大額現金,平時説話要謹慎,不要隨意向外人透露和炫耀自己家庭的情況,以免給自己帶來不必要的傷害,遭到綁架、搶劫等。

5、增強防範意識。要保持必要的警惕性。單獨回家時,在進家門前要注意觀察,不要讓壞人跟着進入家門;獨自在家時,不要隨便打開家門,要確認是自己熟悉的人才開門;在放學路上,不要跟陌生人説話,不要輕易相信他人的哄騙,遇事多留個心眼,警惕各種不良誘惑,不要貪圖小便易,對陌生人給的玩具和食品等不要輕易接受。

6、掌握自救本領。首先要保護好自己,然後求助於成年人,不要蠻幹,學會善於求救成年人,學會正確報警、巧妙呼救等方法抵制不法侵害。看到別的同學受到不法侵害時要及時向老師彙報或告訴家長。根據實踐經驗,我們建議同學們如果在遭到違法犯罪行為侵害的時候,要切記兩點:第一、世間的一切中我們的生命是最最可貴的,同學們要以避免受違法犯罪行為侵害為自己的首要任務,不提倡你們去同違法犯罪分子面對面的搏鬥,尤其在遇到綁架、搶劫等暴力犯罪時,不要去對抗與我們體力懸殊的犯罪分子,比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假裝很順從的樣子,儘量在確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拖延時間,然後設法擺脱或者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撥打“110”報警,實在做不了這些時,就耐心等待,因為你長時間失蹤後老師和家長會尋找或報警,警察會設法營救。第二、自己正在或已經受到非法侵害時就應該採取正確的途徑解決。及時告訴學校老師、校長或家長、由家長、老師或學校校長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此外學生之間打架事件也要引起同學們的注意,據調查,一些學生被同學欺負後並不是向家長或學校彙報,而是自己做主到外面找人報復,要知道報復傷人是違法的,會受到處罰,有時也會傷害到自己。

同學們,通過今天的學習,我們知道未成年人做了違反法律之事也會構成犯罪,會受到處罰的。作為小學生,年齡基本都介於7至13週歲之間,正在長身體學知識的人生最燦爛的黃金時期,我們要多學習法律知識,人人爭做學法、懂法、守法的好學生。

最後祝願所有的同學學習進步、奮發向上、健康平安成長!

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