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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校車接送安全管理制度範本(精選6篇)

欄目: 制度 / 發佈於: / 人氣:3.11W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學校校車接送安全管理制度範本,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閲讀。

學校校車接送安全管理制度範本(精選6篇)

學校校車接送安全管理制度1

校車接送制度

一、車輛接送老師必須清楚並遵守接受時間。

二、接送過程,老師不準坐車頭,鎖好前後車門。要組織好學生,不能讓學生打開窗口、門,或打架。

三、態度要和藹、熱情。家長交待事物必須做好詳細記錄。並及時向各班主任轉交接。

四、學生上下車時,老師必須親自下車。護送學生親自交到家長手中,並做好各班事物交接工作。

五、學校通知或資料單據,必須由接送老師親自轉交家長手裏,不能由學生轉交。

六、校車接送回來,一定要清點人數,並保持回車乾淨。

七、接送老師必須憑卡接送幼兒。如有食物及藥物必須聽家長交待清楚並做好登記,並要求家長簽名。

八、出現漏接情況,當接送老師和司機同負責任。

九、接送老師要保管好學校的財務。

十、司機要安全行車,不開快車、不疲勞駕駛。

十一、如發現特殊情況及家長意見,必須報告學校主管領導。

幼兒園接送車安全管理制度

為貫徹落實《校車安全管理條例》、《江西省校車管理規定》,切實加強我園接送車安全管理,特制定我園接送車安全管理制度如下:

一、 接送車依法每半年進行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統一噴塗車身顏色用校車標識;

二、 嚴禁使用拼裝車、報廢車、套牌車、無牌無證等車輛接送幼兒;

三、 嚴禁超員、超速行駛,嚴禁疲勞駕駛,酒後駕駛。駕駛員不得在駕駛車輛時抽煙,不得接打電話,不得閒談;

四、 駕駛員必須滿3年駕齡以上,持A2以上駕照,25週歲以上,60週歲以下,且無犯罪記錄,應建立駕駛員、車輛信息檔案;

五、 途經河堤、池塘、水庫、山體滑坡、急轉彎、陡坡、窄橋、道路泥濘結冰等危險路段,時速不得超過20公里,遇暴雨、冰雪、大霧等惡劣天氣,應停駛;

六、 及時購買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及其它商業險;

七、 接送車必須配備逃生錘、乾粉滅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設備,應當放置在便於取用的位置,並確保性能良好,有效使用;

八、 必須制定接送車定人定車座次表,且每車次配備一名教師護送,嚴格實行上下車點名制;

九、 提醒校車司機必須在幼兒上車坐穩後,跟車老師示意可以開車後,方可啟動車輛前行;

十、 保持車廂清潔衞生,定期對車廂內消毒。

幼兒園校車安全接送有哪些管理制度?

一、安排接送秩序冊,確保接送順暢、有序。

每學期開學前,安全領導小組確定接送班次、路線、名單;安排接送教師、車長;召開安全接送工作會議。車長佈置本車輛接送任務,明確各教師接送職責,安排本車輛幼兒座位、上下車秩序,初步形成車輛接送秩序冊。安全領導小組再根據各車輛的接送秩序冊進行適當協調,形成車輛接送幼兒安全管理秩序總冊。

二、提出細化要求,確保接送環節安全

1、上車安全管理。幼兒上車有陸續上車和集體組織上車之分,又有車先到站和幼兒先到站之分。不同的上車方式,安全管理的要求也不同。

2、乘車安全管理。車內幼兒按站點集中就座,接送教師站於車廂走道,引導本站點幼兒文明乘車。文明乘車要求除了在車廂內的引導,少不了車廂外的教育。有的班開展文明乘車系列活動,有的結合情境模擬遊戲。

3、下車安全管理。待車輛到站停穩後,兩名教師先下車,站於車門兩旁,車內教師引導幼兒按小班、中班、大班順序依次下車。家長從教師手中接過孩子,與教師告別後離站。如幼兒暫無人接,孩子站在教師身旁等候,站點上的幼兒全部離站後教師方能離開。

三、啟動評價機制、確保接送品質

安全領導小組、接送教師、幼兒、家長、駕駛員均是安全接送評價的參與者,評價過程是各方共同參與、相互支持、相互合作的過程。建立車長獎勵基金。肯定鼓勵用心、負責的接送教師。在確保安全的基礎上,提高接送品質,提供優質服務,讓幼兒開開心心入園、快快樂樂回家。

學校校車接送安全管理制度2

為確保校車的行車安全,切實保障學生的生命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 駕駛員的安全行車規定。

1、駕駛員在駕駛車輛時,須攜帶有效駕駛證、行駛證及有關證件。

2、不疲勞駕車。

3、遵守交通規則,不違章駕車。

4、駕駛員工作期間不得飲酒。

5、經常學習交通法規。

6、保持車況良好,經常檢查車輛運載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7、駕駛員在園內行駛車速要慢、慢、慎。

8、接送幼兒的車輛,行駛車速嚴格按照規定行駛。

二、違規與事故處理

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況下,違反交通規則或發生事故,由駕駛人負擔,並予以記過或免職處分。

①無照駕駛。 隨意變更不是專用校車司機駕駛。 ②未經許可將校車借予他人使用。

2、違反交通規則,其罰款由駕駛人負擔。

3、各種車輛如在公務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車禍發生,應先急救傷患人員,儘快做好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向附近警察機關報案,並即與管理部門及隊長聯絡協助處理。如屬小事故,可先行處理後向管理部門報告。

4、意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在扣除保險金額後再視實際情況由駕駛員與學校共同負擔。

5、發生交通事故後,如需向受害當事人賠償損失,經扣除保險金額後,其差額由駕駛人與園所各負擔一半。

三、汽車例行保養修理規定

1、車輛例行保養是各級保養的基礎,屬於預防性的日常維護作業,以清潔、檢查為中心內容,司機應單獨完成。要求:附件齊全、螺栓、螺母不鬆、不缺,保持輪胎氣壓正常制動可靠、轉向靈活,潤滑良好、燈光喇叭正常等。

2、車輛必須保證在不延誤解送幼兒的情況下,進廠修理(特殊情況例外)。

3、車輛需維修或保養時,應提前報告隊長,由隊長報告後勤主任,經主任同意並簽名即可。由隊長記錄公里數,並會同司機一起進廠,否則園方將不承認此款項。

4、維修車輛出廠,司機必須仔細檢驗、確認修理妥當,才可簽字提車,否則立即告知廠方再次檢查或報告隊長、另安排檢修。

四、司機接送幼兒規定

1、家長未在接送地點等候,可打電話通知家長,無人接幼兒必須送回園裏,絕不可以讓幼兒獨自回家。

2、若有家長要求司機在沿途增添停車點或更改線路。司機可示意家長寫申請信,在不違反交規情況下經園方同意後方可更改。

3、司機應按校車表的時間準時到達停車點,若提前到達應確定已上齊幼兒,否則需等候至預定時間方可開車。

4、未成年人不允許接送幼兒,若要代接司機在接到家長委託電話後方可將幼兒交予代接人。

五、司機日常工作規定

1、必須保持車廂內外清潔整齊,不準將車廂內的垃圾拋棄在路邊或停車場上。

2、除早、晚接送學生外,司機必須持有總務主任簽署的《派車單》方可將校車駛出,否則後果自負。

3、除幼兒或隊長同意的人士之外,司機不得私下允許其他人(包括教職員工)搭乘校車,否則將按園裏有關規定懲處。

4、若司機於工作期間違反交通規則而遭交警處理,司機必須即時呈交案發報告,由後勤處按情況評估相關費用並由個人分擔相應部分。

六、司機的職責

1、校車司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

2、司機應愛惜學校車輛,平時要注意車輛的保養,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

3、司機每天抽適當時間擦洗車輛,以保持車輛的清潔。

4、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查。出車回來要檢查存油量,發現油量不足,應立即加油,不得將幼兒載入加油站加油。加油單據先由主管簽名,然後由後勤處簽名,方有效。

5、司機發現所駕駛的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檢修,不會檢修的,應立即報告隊長,隊長報後勤處,並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未經批准不允許私自將車輛送修理廠維修。

6、當車回來,按指定地點停放車輛,鎖好保險鎖。

7、對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經常檢查,整齊證件才出車。

8、司機要注意休息,不準開疲勞車,不準酒後駕車。

9、司機駕車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 不開賭氣車。

10、司機故意違章或證件不全被罰款的費用不予以報銷,違章造成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11、園內不準按喇叭,車內不準吸煙。

12、司機對師生應熱情、禮貌,説話文明。

學校校車接送安全管理制度3

1、校長是所在學校學生接送車輛交通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對接送車安全運行工作全面負責。具體從事此項工作的教職工為直接責任人。

2、建立以校長為組長的學生接送車安全管理工作小組,具體負責學校學生接送車的安全管理。

3、校長在每學期第一週內,與班主任老師、跟車護送老師、接送車車主、駕駛員等簽訂接送車安全運行和學生乘車組織管理責任狀。

4、科學嚴密地制訂學生乘車定車、定座安排表,落實各班主任老師、值班值勤老師、跟車護送老師、學生接送車車主和駕駛員在學校接送車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崗位職責,做到職責公示、分工到人。

5、每月召開一次學生接送車輛安全例會,認真研究做好學生接送車管理和確保安全運行的對策。對單位無法解決的問題,要及時報告當地人民政府和上級職能管理部門。會議應有具體的文字記錄。

6、學校在協助政府調配、租用學生接送車輛、駕駛員,都要達到校車使用標準。並將相關資料交送教育局安體衞藝科備案。

7、認真確定每輛接送車的學生乘載數。要根據接送車輛核載人數以及學生居住地分佈等情況,科學合理地確定每一輛學生接送車的乘載人數,認真填寫具體的乘車學生名冊,做到定人、定車、定座、定線路,從源頭上杜絕學生接送車輛超員現象。

8、督促學生接送車車主和駕駛員按規定時限參加機動車驗審並依法交納規費,凡證照不全或有效期滿後不及時補辦的,應要求政府有關部門按雙方簽訂的安全責任狀和合同有關規定,給予經濟上的賠償並取消其承運學生的資格。

9、學校配合鎮政府有關部門、接送車車主、駕駛員每學期進行一次行車安全教育,認真總結經驗,提出整改要求,及時消除隱患,確保萬無一失。教育培訓應有文字記載。

10、學生接送車因發生故障一時無法排除時,學校應及時協調車主設法調用別的合格車輛應急接送,確保學生上(放)學不受影響。

11、嚴把駕駛員資質關,凡有酗酒、嗜賭史及心理障礙等精神疾患者,不得擔任學生接送車駕駛員。學校要預防和堅決制止接送車駕駛員酒後開車、疲勞駕車、超員超速和車輛帶病上路等不安全行為,一經發現要協助有關部門嚴肅查處。

12、學校要提前合理編排好學生接送車輛老師跟車護送值班表,確保每天學生上(放)學乘車途中都有一名責任心強的老師負責維護上下車秩序,並跟車全程護送。跟車護送記錄必須在本人完成接送任務親筆簽字後方可交接,要做到前後銜接,一張不缺。

13、學校要建立健全學生接送車輛安全管理台帳,尤其要完善接送車車況、接送車行駛、學生乘車、接送管理制度等台帳資料,保證學生、駕駛員、跟車教師、接送車等每天都有詳實的乘駕記錄。

14,學校應向車主和駕駛員提供場地開闊、路面平坦堅固、進出方便、標誌鮮明的學生接送車輛專用停放場所,並明確每一輛接送車相對固定的停放地。

15、學校一旦發現有拼裝車、報廢車、農用車、電瓶車、手扶拖拉機、小面的等不合法或不具備接送學生資質的車輛運載學生,要勸誡學生拒乘並立即報告當地政府和有關職能部門依法查處取締。

16、認真制定突發事故應急預案。學校要針對學生接送途中可能發生的情況提前制訂應急處置預案,確保一旦發生事故,能在最短的時間裏最有效地組織搶救並進行善後處理。在第一時間內向當地政府、上級主管部門和職能部門上報事故情況,以便各級形成合力,共同應對突發事件,保持社會穩定。

學校校車接送安全管理制度4

為切實加強校車安全管理工作,預防和杜絕安全事故,保障學生乘車安全,創辦促進人民幸福的教育,根據國務院《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和諸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諸城市接送學生車輛配備管理實施方案>的通知》(諸政辦發[20XX]53號)要求,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1、學校要建立以校長為組長的學生接送校車安全管理工作小組,具體負責學校校車的安全管理。校長是所在學校接送學生校車交通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對校車安全運行工作全面負責。具體負責此項工作的教職工為直接責任人。

2、校長在每學期第一週內,與校車車主、司乘人員、班主任、管理老師、學生家長等簽訂校車安全運行和學生乘車組織管理責任書。

3、學校認真研究做好學生接送車管理和確保安全運行的對策。學校有責任對校車進行正常管理,校車車主及司乘人員要接受學校管理,共同維護學生安全和學校聲譽。學校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校車管理工作專題會議,研究接送學生中出現的問題,認真總結經驗,提出整改要求,及時消除隱患,並有文字記載。對學校無法解決的問題,要及時報告鎮中心校和鎮人民政府。

4、學校要建立健全學生接送車輛安全管理台帳,尤其要完善校車行駛、學生乘車、接送管理制度等資料,管理老師每天監督並指導跟車人員認真填寫有關跟車表冊。

5、科學嚴密地制訂學生乘車定車、定座安排表,落實班主任、值班老師、管理老師、校車車主和駕駛員在校車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崗位職責,做到職責明確、分工到人。

6、堅決實行學生乘車實名制,根據接送車輛核載人數以及學生居住地分佈等情況,科學合理地確定每一輛學生接送車的乘載人數,做到定人、定車、定次、定時,將乘車學生名單、司乘人員、車號、車次等登記造冊建檔。校長把關、管理老師認真核實每次學生乘車情況,從源頭上杜絕學生接送車輛超員現象,並有序地做好學生乘坐校車的管理工作。

7、學校配合有關部門對校車車主、司乘人員進行各項安全教育,將乘車安全納入對學生行為習慣及道德品質的養成教育之中,規範學生乘車的行為習慣,並實行乘車安全警示制度,按時強化學生的安全教育,教育學生安全、文明、有序乘車,提高安全意識,抵制各類交通違法行為。

8、學校不得提早或延遲放學。學校要提前合理編排好接送車輛護送值班表,確保在學校管理職責範圍內有責任心強的老師負責學生早上下車後和放學上車前的管理工作,做到不亂跑、不打鬧、不隨車追跑,並維護上下車秩序。

9、學校應向車主提供場地開闊、路面平坦堅固、進出方便、標誌鮮明的校車停放場所,並明確相對固定的停放地。

10、嚴把駕駛員資質關,凡有酗酒、嗜賭史及心理障礙等精神病患者,不得擔任接送學生駕駛員。學校要預防和堅決制止接送車駕駛員酒後開車、疲勞駕車、超員超速和車輛帶病上路等不安全行為,已經發現立即上報公安交通部門,並協助有關部門嚴肅查處。

11、建立校車與學校、乘車家長與學校、乘車家長和校車的聯繫制度。確保一旦有任何事件發生,可以及時聯繫處理。

12、校車因發生故障、路況等原因無法按時運行,校車車主設法調用別的合格車輛應急接送,或通知家長設法解決。突遇風、雪、雨等惡劣天氣,由學校上報教育局同意後,方可調整作息時間或停運校車。

13、認真制定突發事故應急預案。學校要針對學生接送途中可能發生的情況提前制訂應急處置預案,確保一旦發生事故,能在最短的時間內最有效地組織搶救並進行善後處理。在第一時間裏向當地政府、上級主管部門上報事故情況,以便形成合力,共同應對突發事件,保持社會穩定。

學校校車接送安全管理制度5

學生乘坐校車安全管理制度:

一、學生應按照規定時間在指定地點依次排隊上車,上車後服從班車長和司機的管理,按座位就座;車輛行駛時不準離開座位前後走動,車輛未停穩,學生禁止上下車。

二、學生上下車時要注意過往車輛,不準盲目奔跑或橫穿馬路,以免發生意外。

三、學生憑卡乘車,乘車卡是乘坐班車的`唯一憑證,無卡不準乘坐;若乘車卡丟失請及時聯繫所坐班車司機補辦,以免耽誤乘車。

四、學生要愛護車內設施,禁止損壞。如有損壞,照價賠償。損壞車內設施的學生移交學校政教處進行處理,並將其行為計入學生檔案。

五、嚴禁學生在車內寫作業,嚴禁使用小刀和筆,嚴禁食用帶扦子的小食品,如肉串等。上述存在尖鋭稜角的物品,極易在行車中遇特殊情況採取緊急制動時對學生的身體造成嚴重傷害。如有發現違規者一律全校通報批評,拒不改正將取消其乘坐班車資格。

六、學生乘車時不許大聲喧譁打鬧,更不允許搶佔座位,以大欺小,威脅恐嚇年齡小的同學。學生乘車時要注意文明禮貌,互相關心照顧和幫助,發揚助人為樂的精神。

七、嚴禁將手、頭等身體部位伸出窗外,以免發生意外。禁止食用小食品,向車窗外拋物,不得在車上吐痰、亂扔垃圾。

八、嚴禁攜帶易燃、易爆、易腐蝕等危險品及有損身體健康的物品上車(包括刀具等)。

九、如發生交通事故、火災等意外時,學生要服從駕駛員和班車長的指揮,不要擁擠,有序疏散。

學校校車接送安全管理制度6

一、聯席會議組成人員

總召集人: 武永成 石牌鎮黨委副書記

召 集 人:劉興漢 石牌鎮文教衞辦公室主任

成 員: 郝鬆華 石牌鎮派出所所長

劉明成 石牌交警支隊隊長

亢朝仁 石牌鎮教育辦事處主任

易思功 石牌鎮同安運輸公司總經理

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鍾祥市石牌鎮同安運輸公司二樓辦公室,易思功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二、聯席會議及其辦公室職責

(一)聯席會議主要職責

1、研究擬定校車安全管理的相關政策措施,統籌協調校車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項和重大問題。

2、明確成員單位工作職能,加強部門間的協作配合,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長效機制。

3、貫徹落實校車安全管理相關制度,督促相關責任單位加強校車安全管理,聯合開展校車安全專項督查和執法活動。

(二)辦公室主要職責

1、做好聯席會議日常工作;

2、負責提出聯席會議議程,組織會務,撰寫會議記錄;

3、督辦落實聯席會議議定事項,負責聯席會議成員單位聯絡工作,及時向各成員單位通報工作進展情況及有關事項;

4、承擔聯席會議交辦的其他相關工作。

三、聯席會議成員單位職責

(一)石牌派出所 責任人:郝鬆華

1、負責校園周邊道路交通安全設施的排查,督促交通、建設等相關部門完善、治理校園周邊道路交通安全設施,配合教育行政部門組織開展學校交通安全宣傳教育。

2、審核校車使用申請和校車駕駛人資格申請,辦理校車註冊、變更登記,核發校車標牌。

3、依法查處校車及其校車駕駛人道路交通違法行為,並將有關情況定期向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通報。

4、嚴厲打擊未取得校車標牌的車輛作為校車使用的行為。

(二)石牌交警支隊 責任人:劉明成

1、負責校車安全管理的有關工作,履行校車安全管理的相關職責,配合學校開展交通安全教育。

2、負責組織校園周邊公路危險路段的隱患整治工作。

3、負責做好校車駕駛人員資格申請的受理、審查和認定工作,校車駕駛人審驗和校車安全技術檢驗工作。

4、負責對校車行駛線路的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加強對校車運行情況的監督檢查,依法查處校車道路交通安全違法違規行為

(三)石牌教育辦事處 責任人:亢朝仁

1、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的規定,負責校車安全管理的有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建立校車安全管理工作協調機制。

2、依法制定、調整學校設置規劃,保障學生就近入學或者

在寄宿制學校入學,減少學生上下學交通風險,參與制定並實施校車服務方案,履行校車安全管理的相關職責,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機制,設立並公佈舉報電話、舉報網絡平台。

3、建立校車使用許可制度的工作機制,做好校車使用許可申請的受理、分送、審查和上報工作,全面掌握學生上下學和現有校車狀況以及校車需求,做好過渡期的相關工作。

4、加強對學校的監管,指導、督促學校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制度,明確和落實校車安全管理責任,組織學校開展交通安全教育和校車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演練。

5、參與開展校車安全管理工作督導檢查。對不依法履行校車安全管理職責、違反條例規定的學校人員進行相應處分。

6、落實聯席會議議定的相關工作任務。

四、聯席會議工作規則和要求

校車安全管理工作聯席會議由聯席會議召集人組織召開,原則上每季度召開一次,特殊情況下可隨時召開。各成員單位要按時參加聯席會議,按照職責分工積極落實會議研究確定的各項工作任務,加強溝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切實做好校車安全安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