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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青年志願者協會章程

欄目: 章程 / 發佈於: / 人氣:7.92K

不少大學都有成立青年志願者協會的,那麼,下面是小編給大家整理收集的大學青年志願者協會章程,供大家閲讀參考。

大學青年志願者協會章程

大學青年志願者協會章程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xx科技職業學院青年志願者協會是直屬於xx科技職業學院團委,並接受xx市青年志願者協會領導的組織。其會員統一使用青年志願者協會的會徽和章程,使用本中心旗幟,其註冊的志願者是合法、正式的志願者。

第二條:本協會是由志願者從事社會公益與社會保障事業的本校學生組成的全校性團體,非贏利性校園組織。

第三條:本協會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以“真誠奉獻,讓社會充滿愛、温馨和希望”為主旨,以 “奉獻、友愛、互助、進步”為青年志願者精神,旨在通過組織、協調和指導全校青年志願者活動,為社會提供志願服務。

第二章 任務

第四條:提供社會公益服務、為學校公益、社區服務、幫孤助殘、支教掃盲、青少年援助、科技推廣、醫療保健、環境保護、公共事務、城鄉發展,以及大型社會活動等公益事業提供志願服務,為具有特殊困難以及需要幫助的社會成員及羣體提供服務,倡導良好社會風氣。

第五條: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推動青年志願者服務體系和多層次社會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第六條:培養大學生的公德意識、奉獻精神和服務能力,促進在校學生的健康成長。多渠道加強學校大學生青年與社會的接觸,進一步發展青年社會實踐活動,拓寬大學生的知識面。

第七條:改善校園風氣和人際關係,促進社會的穩定與繁榮,為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第八條:指導、協調並監督各院系志願者組織的工作,並面向全校公開招募志願者,建立一支由本會直接組織管理的青年志願者隊伍,做好青年志願者的培訓工作,培訓各小組的管理者。

第九條:定期向學校通報青年志願者的活動情況,開展志願者社會宣傳活動,樹立本協會的社會形象。

第十條:培訓青年志願者,使之具有一定的志願服務能力。

第十一條:加強與各高校及國內外志願者組織和團體的交流與協作,共同開展有關活動。

第三章 會員

第十二條:本中心實行入會和退會自願的原則。

第十三條:本中心吸收會員實行註冊會員制。凡承認本中心章程並提出入會申請個人(或團體),經組織委員會審查通過並正式註冊以後,即可成為協會個人(或團體)會員。

第十四條:申請加入本協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遵紀守法

2、具有奉獻精神

3、擁護本協會的章程;

4、有加入協會的意願;

5、具備與所參加的志願服務項目及活動相適應的基本素質

第十五條:入會退會手續:具備條件的個人(或團體)加入本中心,應提出書面或口頭申請,填寫會員註冊表,經組織委員會審查通過,即可成為正式會員,併發給會員證和本會章程。會員自願退出,應提出書面申請,經組織委員會討論通過,收回會員證,中止會員資格。非自願性退出,由組織委員會討論決定並以適當方式予以公佈,取消會員資格。註冊會員的會員期限為一年,一年到期後自動中止會員資格;繼續會員資格,需重新註冊。

第十六條: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1 、有參加本中心所組織活動的權利;

2 、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3 、有根據本中心的決議精神,依法獨立開展本團體活動的權利;

4 、有對本中心工作提出建議、批評和進行監督的權利;

5 、有向中心推薦組織者和成員的權利;

6 、要求獲得從事志願者服務必需條件的必要保障;

7 、有請求本協會維護其合法權益的權利;

8、相關法律法規及團組織、志願組織所制定的有關規定賦予的權利。

第十七條:會員應履行的義務:

1、遵守本中心章程,執行本中心決議,宣傳和推廣青年志願者行動;

2、自覺履行志願者服務的職責,積極參加本中心組織的各項活動,努力認真完成協會交辦的各項任務;

3、向本中心報告本團體工作,並向本中心進行註冊登記;

4、維護本中心聲譽及形象的義務;

5、關心本中心工作,主動向本中心提出工作意見和建議;

6、不得以志願者身份從事任何以贏利為目的或違背社會公德的活動;

7、履行相關法律法規及團組織、志願組織規定的其他義務。

8、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協會,並交回會員證。會員如果3次無故不參加本協會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

9、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本協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十八條:各級團組織、志願者組織負責註冊志願者的管理和培訓工作,具體工作原則上由志願者組織負責,尚未建立志願者組織的由團組織負責。註冊機構負責建立註冊志願者的檔案和服務需求檔案,努力實現管理工作科學化、制度化、規範化,注重志願服務理念、知識和有關技能等知識的培訓,提高志願者的個人綜合素質。

第十九條:各級團組織、志願者組織應根據相應地實際需求,積極組織開展形式和內容多樣的志願服務活動,實施不同領域的志願服務項目,認真落實和保障志願者的有關權益,探索志願者服務時間儲蓄制度,使註冊志願者在本人需求幫助時,優先得到志願者組織和志願者的服務。加強宣傳、爭取政策、推動立法,使志願者的業績逐步獲得社會公認,為志願者在升學、就業等方面創造有利條件。

第二十條:青年志願者提供志願者服務時,須佩戴統一的青年志願者服務的標誌,志願服務活動也可適用於符合條件但未註冊的志願者參加。

第二十一條:各團體會員利用本中心名義組織活動,其活動計劃須呈報組織部審核,並由主席簽字批准,方可進行活動,活動整個過程由辦公室進行備案。

第二十二條:每學期由中心及分會對會員進行考核,根據會員從事志願服務活動的時間、表現和成效,評出先進,給予精神或物質上的獎勵。

第四章 服務中心幹部

第二十三條:學院青年志願者服務中心(分會)幹部選聘

1、參選學生需堅持黨的基本路線,遵紀守法,遵守校規;德才兼備、身心健康、團結同學,工作能力強,學習成績良好,能代表廣大同學利益,未受處分。

2、採取部門或指導老師推薦、自我推薦、公開招聘相結合的辦法,由團委、中心主席團對參加招聘的同學進行面試,擇優錄用,經公示和所在院系黨團組織確認,由學院團委統一批覆幹部試用名單。

3、中心(分會)幹部經公示和審核後,在學院團委的領導下由學院青年志願者服務中心聘任。

第二十四條:學院中心(分會)幹部管理

1、學生幹部在行動上應嚴格要求自己,不搞特殊化,樹立嚴格的自律意識,要求以身作則,身體力行,模範遵守校紀校規,以實際工作表現向黨組織靠攏。

2、學生幹部應具有民主管理和監督意識,管理和監督要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要增強工作的透明度和工作的科學化。

3、黨團組織要關心學生幹部的政治進步,對遞交了入黨申請書的學生幹部,各團組織要對他們的思想及工作表現定期向黨組織彙報,經團內“推優”,可向所在黨組織推薦作為重點培養對象,其工作表現及實績作為入黨考察重要依據。

第二十五條:學院中心(分會)學生幹部考核評優

1、學院中心(分會)對各部門學生幹部進行年度和學期工作考核,根據考核情況進行任免、表彰。

2、學院中心(分會)主席團和各部門負責人主要由學院團委(分團委)進行考核;部門考核由辦公室負責實施,主席團負責統籌。

3、在考核過程中,對未起到幹部作用、組織協調不力、工作不負責不認真、不能接受有關部門工作安排、工作表現和成效不佳的,經學院團委(分團委)審核,學院中心(分會)可辭退解聘。

4、在工作實績和考核中,學生幹部因工作成績突出,經學院中心(分會)推薦、學院團委確認,可推薦評選學院優秀學生幹部,並優先推薦為國家、省、市級優秀學生幹部。經考察,可作為中心(分會)幹部梯隊進行重點培養,量才任用。

第五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二十六條:本中心由中心組織部協調、組織和指導中心活動,組織原則為民主集中制。

第二十七條:中心設主席一名,下設辦公室、外聯部、宣傳部、組織部、文體部。

第二十八條:實行例會制度,各部(室)在例會指導下各負其責,分工合作,重大事項及時彙報,遵守工作細則。

第二十九條:各院系青年志願者協會

1、各院系青年志願者協會在所屬團組織的領導和指導下開展工作,自覺接受學院青年志願者協會的指導和協調。

2、各院系青年志願者協會由院系學生代表民主選舉產生,經各院系團組織審批,報學院青年志願者協會備案。

3、各院系青年志願者協會設會長一名,副會長若干名,根據實際需要設部門。

4、各院系青年志願者協會執行學院青年志願者服務中心工作的統一安排、統籌協調,根據自身特點和需要,積極主動開展思想政治教育、校園文體、志願服務、自身建設等工作。

5、各院系學青年志願者協會有參加和參與學院青年志願者服務中心組織的大型活動的義務。

第三十條:學院青年志願者服務中心與各院系青年志願者協會的關係

1、各院系青年志願者協會是本中心的院系級組織,接受各院系團組織和學院服務中心的雙重領導、指導。

2、各院系青年志願者協會為學院青年志願者服務中心成員單位,積極配合學院開展志願者服務工作,及時溝通匯報各院系青年志願者協會工作,參加學院青年志願者服務中心舉辦的活動,提出建議和意見。

3、各院系青年志願者協會的組織機構、工作職責、權利義務等參照學院青年志願者服務中心執行。

4、各院系青年志願者協會執行本章程,根據所屬院系特點制定工作計劃並開展工作,同時接受學院青年志願者服務中心和同學的監督。

第三十一條 :校級志願者活動,由青年志願服務中心策劃,安排各院系志願者小組參與,具體工作可由青年志願服務中心提出策劃,各院系志願者小組拿出本小組活動方案。由青年志願服務中心組織部安排開展活動,由青年志願服務中心祕書部統一監督考核,活動結束後,各院系活動小組對該小組活動情況進行總結,青年志願服務中心辦公室對該活動進行統一總結。

第三十二條 :院系在每學期末上交活動計劃書及學期總結,活動計劃書按照《xx科技職業學院資助管理中心志願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