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小區非機動車管理規定
第一條 為加強本小區非機動車管理,保護非機動車所有人的合法權益,維護社區的公共秩序,根據本市有關規定,結合本小區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本小區區域內自行車、人力三輪車等非機動車停放管理工作。
第三條 XXXX部負責本小區非機動車公共停車場建設、管理工作,瑞達住宅小區非機動車輛停放場位於XXX樓東北角。
第四條 本小區非機動車輛向全體業主免費開放,無需業主繳納停放費用。
第五條 在小區內嚴禁非機動車亂停亂放,業主需將非機動輛統一停放在小區建設的非機動車停放場,禁止停放在小區單元大廳、樓道、消防通道等位置。
第六條 非機動車在小區內行駛需注意安全,騎車儘量避免走道路中央,靠邊行駛,避讓機動車輛,禁止騎飛車、自行車快滑或雙手撒把。
第七條 非機動車輛放入非機動車停車場後要停放整齊,禁止亂擺亂放。
第八條 閒雜人員不得在車庫內逗留和玩耍,非機動車輛如需長時間停放在車庫內請停放在車庫靠裏面位置。
第九條 業主的非機動車停放在車庫後,請務必將車輛鎖好,不要將物品遺放在車簍和後備箱內,否則造成損失其責任自負。
第十條 在停車場停放非機動車的,需接受物業管理工作人員的管理。
文明行車、文明停車是個人修養、素質的再現,也是社會文明進步的象徵,在停放非機動車時考慮到其他車輛和行人的`通行方便,不僅保證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也未和諧社區的建立貢獻了自己的一份力量。
篇二:小區非機動車管理規定
根據小區實際情況,為充分滿足小區內無自行車庫業主的需求,切實做到公平、公正的合理使用,保證車庫通道的暢通,特制定以下規定:
1、共用自行車庫僅提供給本單元無自行車庫的住户使用。有需求者請帶好相關證件到物業登記,各業主必須將車輛有序停放,並做到人走門關;
2、共用自行車庫只供停放非機動車,禁止私自堆放任何其他物品;
3、嚴禁將易燃易爆等危險品帶入車庫內,公共自行車庫要注意安全防火,任何人不得隨意動用消防器材。
4、應自覺愛護公共設施、設備,車庫內一切設施、用具不得任意損壞;
5、本車庫門鎖鑰匙由物業管理處統一配置,代收配置費每把5元;
6、車庫內禁止隨地吐痰、亂丟紙屑等雜物,自覺保持車庫內的衞生整潔;
7、如需在車庫內充電,請到物業管理處前台申請辦理借用手續,由物業管理處負責安裝充電箱,每月收取30元使用費;
8、每個充電箱只能對1輛非機動車進行充電,發現違規情況物業管理人員有權制止,並對使用人追究超額用電費用每次5元;
9、車庫內請勿存放現金、貴重物品,使用人應妥善保管好個人物品,隨時鎖好車輛,如有遺失應立即報物業前台備案,對車庫內丟失的財物,使用者自己負責,物業管理處概不負責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