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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合作開店協議書

欄目: 仲裁協議書 / 發佈於: / 人氣:2.72W

隨着經濟的發展,越來越多的朋友選擇雙方合作開店,那麼,下面是CN人才公文網小編給大家整理收集的雙方合作開店協議書,供大家閲讀參考。

雙方合作開店協議書

雙方合作開店協議書1

合夥人: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性別____,年齡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其他合夥人按上列項目順序填寫)

第一條 合夥宗旨

第二條 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第三條 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日止。

第四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夥人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其他合夥人同上順序列出)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 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____________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③退夥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 合夥負責人及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1.____________為合夥負責人。其權限是: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②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④支付合夥債務;⑤____________。

2.其他合夥人的權利:①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②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④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八條 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他合夥。

4.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簽訂合同。

5.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 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①合夥期屆滿;②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 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訂立並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並開始營業。

第十二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其他

第十四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合夥人:____________

  合夥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雙方合作開店協議書2

甲方:_____身份證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身份證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

一, 甲乙雙方共同自願合夥經營(店名)xxxxxx(地址:xxxxxxxxx),前期預需投資x萬元整,甲乙雙方各投資x萬。各佔投資總額的50%,比例為5:5.。如前期投資不足,需擴大投資仍按原比例進行投資(具體數目以賬面為準)。店內所有財產為雙方共有,比例為5:5。

二, 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以乙方名義辦理《xx經營許可證》,《xx經營許可證》和工商登記等,並註冊為企業負責人。

三, 合夥雙方本着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的宗旨精誠合作。店內盈餘按照各自投資比例分配即5:5(除去一切費用後)。店內債務同樣按照各自投資比例(5:5)負擔。

四, 經營職責:共同經營中,由甲方負責進貨支出和費用支出,(費用有:人員工資,各種招待費,房租,消耗用品等)即現金管理(建立專用賬户)。任何支出由乙方確認後簽字入賬。

由乙方負責店內經營和貨物管理,即賬目管理。乙方必須把當天營業額全額交予甲方用於各種開支,並結算當天的營業利潤一併交予甲方入賬。任何一方不得在店內取走現金和貨物,如需取貨必須現金結算並做好記錄。

經營中,甲乙雙方對未經對方同意賒銷出去的貨物,由經手人(三個月內)負責全額收回,造成損失,由經手人全額承擔賠償。

五, 盈餘結算:店內盈餘每半年(盤貨)結算一次,除去一切開支後按約定比例分配,在結算中如出現應有現金與現有現金不符,由甲方全額賠償。如出現應有貨物與現有貨物不符,由乙方全額賠償。

六, 過期貨物處理:在經營中乙方負責盤查店內預過期貨物,需提前6個月和3個月提醒甲方知曉,並作好記錄共同處理,處理不掉按正常損耗於店內核銷,如未通知甲方和未做好記錄的過期貨物由乙方全額賠償。

七, 糾紛處理:如甲乙雙方發生糾紛,不能共同經營的情況下,由雙方共同協商(簽署另外協議),可將本店交於一方經營,經營方應按期支付另一方一定的經營利潤,(具體數額由雙方協商並簽訂協議)以年結算支付。經營中選擇經營一方在未經另一方同意的情況下不得轉讓本店,如造成損失由經營方全額賠償另一方,並視轉讓無效。

八, 退夥:合夥人可自由退夥,依據合夥開店協議,按照自願、平等、公平、誠實的原則,由雙方共同協商賠償事宜做好財產、債務分割並簽訂退夥協議。如轉讓股權必須轉讓給合夥人,不得轉讓第三方(如轉讓第三方視為無效轉讓)。如協商不成,可訴諸人民法院。

九,本協議未盡事宜可出具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同樣有效。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從簽訂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簽字):_________ 合夥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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