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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離婚起訴狀怎麼寫

欄目: 起訴狀 / 發佈於: / 人氣:6.98K

最新離婚起訴狀怎麼寫?那麼,下面就隨CN人才網小編一起來看看吧,僅供參考。

最新離婚起訴狀怎麼寫

  最新離婚起訴狀1

原告:___________(填寫姓名),______(性別),______(民族),_____年___月___日生,住__________________(經常居住地),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填寫姓名),______(性別),______(民族),_____年___月___日生,住__________________(經常居住地),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一、訴訟請求

請求依法分割原、被告共同財產遼GTXX出租車的出賣款總計120000元。

二、事實與理由

本案原、被告雙方於XXXX年X月XX日結婚,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共同購買遼GTXX出租車從事經營活動。後感情不和準備協議離婚,因原、被告雙方均願意保留該車的所有權,故在離婚時未能就該車的分割達成一致意見,當時該車由被告佔有使用。原、被告於XXXX年X月XX日離婚後,原告多次找被告協商解決此事,但被告不予理睬並拒絕提供該車的下落。原告對此產生懷疑經多方瞭解,才得知被告在離婚的前一天就私下變賣了該車。根據我國《婚姻法》第四十七條: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三十一條:當事人依據婚姻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訴訟時效為兩年,從當事人發現之次日起計算。依據上述規定,原告認為其依法有權請求分割共有財產遼GTXX出租車出賣款。故訴於貴院,請支持訴求。

此致

  XX市XX區人民法院

  起訴人:XX

  XXXX年X月XX日

  最新離婚起訴狀2

原告:×××,女/男,(民族),××年××月××日生,住××市××區××路××號××房,電話:……

被告:×××,女/男,(民族),××年××月××日生,住××市××區××路××號××房,電話:……

訴訟請求

一、判決原告與被告離婚;

二、婚生兒子×××由原告撫養,被告一次性支付撫養費萬元給原告(從年月起至年月止,按每月元計);

三、××市××區××路××號××房所有權歸原告所有,其他財產依法分割(見清單)。

事實和理由

(陳述支持訴訟請求的事實和理由)

原告於××年×月經人介紹與被告認識,見過一面後,在父親之令、媒妁之言的撮合下,於同年××月××日到××鎮人民政府領取結婚證。××年××月××日生下兒子×××。

由於婚前雙方缺乏瞭解,感情基礎薄弱,雙方學識、生活環境和生活習慣不同,尤其是被告有非常嚴重的大男子主義、性格暴躁,對原告經常惡言惡語。婚後不到二年,被告更是尋找藉口在外租房另居,長年不歸家。自此以後,我與被告便過上牛郎織女式的分居生活。結婚這麼多年以來,我們沒有正常的夫妻生活,我沒有體會到夫妻之間的互相照顧,也沒有體會到夫妻之間的關愛和家庭的幸福。其實我所希望的只是家庭的一點點温暖。但是,累了,只有自己默默承受;苦了,無人知曉;病了,自己照顧自己;受了委屈,沒人可以傾訴和理解。照料兒子,都是我一個人獨力承受。

在分居期間被告也極少過問本人的情況,偶爾歸家對我也是漠不關心,彼此積怨,沒有溝通,致夫妻感情日益淡薄。更令人傷心的是,被告在外還沾花惹草,與他人有不正當的男女關係,沒有盡到夫妻之間應有的'忠實義務,嚴重傷害了夫妻感情。

由於無法忍受這種沒有感情、沒有温暖的夫妻生活,我曾於年月提出協議離婚,雙方雖然均認為沒有和好可能,但被告卻不同意離婚。而經實踐證明,夫妻雙方分居多年,性格不合,更因被告不履行夫妻之間互相忠實、互相尊重的義務,致使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毫無和好可能。沒有感情和關懷的婚姻是不道德的婚姻,因原、被告雙方沒有感情基礎,且分居多年,再繼續共同生活下去已沒有意義,因而理當結束這段婚姻。

兒子×××一直與原告生活,從小到大一直由原告攜帶,而被告從未關心和照顧兒子的生活,為有利於兒子的健康成長,應保持現狀,繼續由原告撫養為宜。被告現月收入上萬元,且其經常不歸家、無法聯繫,因而應一次性支付撫養費元。由於原告收入不多和不穩定,為維護婦女和兒童的合法權益,原告現居住的房屋應判歸原告所有。

為此,原告根據《婚姻法》和《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向你院提起訴訟,請你院依法判決。

此致

  ××市××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

  ××年××月××日

相關知識

注意細則

一、明確目的。寫離婚起訴狀的目的應該是一個,就是通過讓被告看了訴狀之後同意與原告離婚,避免被告不同意離婚或激化矛盾。至於財產問題和撫養問題,都是其次,這兩部分實際上都需要通過舉證來得到法院支持。相反,對方拿到起訴狀後對方堅決不同意離婚,原告第一次訴請往往被法院駁回,一旦離婚訴請被駁回,則無從談起分割財產和撫養問題。寫離婚起訴狀不是為了説服法官判決離婚。法官的思維是證據思維,關注當事人有無證據、證據是否充分等。沒有證據的陳述在法官看來大多沒有意義。如果被告在讀了起訴狀後願意與原告和平離婚,那麼原告委託律師寫的這份離婚起訴狀就成功了。

二、要分析被告性格、儘量攻心、温和表達。被告在接到法院電話通知領取傳票時,絕大多數都沒有好心情。被告如果見訴狀中有很多誇大攻擊言詞和侮辱,往往怒火滿胸,往往報復性的表示堅決不同意離婚。原告的第一次訴請往往鎩羽而歸。起草離婚起訴狀之前,律師應與客户進行充分的溝通。除了解雙方感情危機的基本原因、協議離婚分歧點,也應瞭解被告的優缺點、嗜好、成長性格、家庭背景等細節。要分析對方之後量身定做一份訴狀。不要千篇一律泛泛而談。在離婚起訴狀中的事實和理由陳述部分就注意尊重對方的優點、給對方留面子以促成感化。如某被告對女兒很疼愛、性格很直率但其妻子堅決要求離婚。在為女方起草離婚起訴狀時我抓住這個細節寫道”雖然李某某先生對女兒非常疼愛,我原也想念及孩子尚小隱忍下去,但考慮李先生的不健康不自愛的缺點難以改正,對女兒也有不利影響,故忍痛提出離婚,今後骨肉血脈亦為李某某之女,我承諾永不阻攔其父女相見”。這份訴狀當時在法庭上經原告略帶感情的宣讀後,被告李先生當庭流淚表示同意離婚。不妨試想一下,如果我僅僅按當事人的敍説寫被告的缺點,如喝酒懶散等,被告不會這樣平靜的同意分手。攻心為上,温和表達在離婚起訴狀中非常重要。

三、儘量不要稱對方為被告,儘量相敬如賓。事實和理由部分中的原告和被告可以用我、某某先生(某某女士)代替。現實中很多被告不理解原告被告是平等的訴訟主體、不理解被告並無真正的法律貶義。有些人一聽説原告起訴了自己,就對“被告”這個詞很敏感、甚至反感。所以律師在寫起訴狀時要注意儘量避免這種刺激,可直接寫某某先生或某某女士。客氣的寫法、客氣的稱謂實質上表明瞭雙方已經非常疏遠,可謂相敬如賓。

四、離婚的決心寫清楚。很多被告總以為原告起訴離婚是一時情緒化行為,所以往往不屑一顧。那麼律師代寫訴狀時要充分表達決心,如“我作為人到中年的女人,不到萬不得已不會考慮離婚。既然已訴請法院,就説明我的離婚決心不可能再有任何更改,亦請某某先生對此有清醒認識,放棄還有和好的幻想,,,,,,”

五、一般情況下不要寫沒有證據印證的事情。現實生活夫妻很多矛盾都是小矛盾,緣分耗盡往往是小矛盾累積。輕微的拉扯打架很難被認定為家暴,即便對方再好吃懶做,原告也往往沒有證據證明。一旦原告在訴狀中不加思考寫下被告這些斑斑劣跡,被告往往惱羞成怒,採取偏激對抗性答辯。我認為,一般情況下不要寫沒有證據印證的事實理由,儘量顧全對方面子以爭取協商解決問題。當然,如果原告堅持要寫、或有取證線索可能情況下,律師還是要靈活的視具體情況具體分析,不能機械。

六、關於孩子撫養權問題的表達。我一直建議原告,即使自己出於生活考慮不想爭取孩子撫養權,也要在訴訟請求中爭取孩子撫養權。尤其是女性當事人,我更要提醒她們注意這個問題。傳統世俗文化中,不要孩子的父母(尤其是女人)易為世俗非議。現實中有些女性出於經濟窘迫或再婚考慮,不想爭取孩子撫養權。我一般建議在訴狀中還是表達想要孩子的訴請。這是一種訴訟技術策略,更為今後孩子與母親互動感觀考慮。同時在訴狀中對探視萬體要略帶一筆,即表達自己會保障探視權,以免被告狐疑。

七、訴訟費用問題。如果雙方沒什麼財產分割,原告又是男方,我往往建議男方在訴訟費用問題上表達主動承擔。即“訴訟費用由原告承擔”。

八、不能挑撥是非激化矛盾。婚姻中雙方發生矛盾很多時候是情緒化的言詞碰撞,並無大是大非的問題。律師如果當事人的情緒感染下筆輕議是非,此為大忌。律師不要稀裏糊塗的聽當事人説什麼就寫什麼,更不能誇大案情。我見過一個律師在開庭時被男方當事人追着打,就是因為他在訴狀中按女方的意思把男方寫成了一個花心大蘿蔔和無業無賴(其實又沒有證據!),結果在開庭宣讀訴狀的時候激怒了男方,場面無法收拾。

九、不能糊塗自認。律師如果在訴狀中有對自己客户不利的自認表達,那是令客户很難原諒的。糊塗自認的表達往往是客觀事實,卻不能不小心的技術處理甚至隱藏。一個律師如果下筆只管痛快,不注意哪些表達對客户不利,那將等於將勝訴奉送對方。我見過一個律師寫的訴狀,律師説自己客户和女方已經分居兩年。其實他們在分居前,女方已經掌握了男方有股票50萬元的證據。我作為女方律師,一直擔心如何證明分居問題,因為法院要分割這50萬元的前提是雙方已分居其財產沒有混同。律師都知道,證明感情不和導致分居不容易,結果我一看到對方律師寫的起訴狀,真是拍案叫絕,因為無需我舉證即可拿下這場訴訟、實現我客户目的。在開庭時我提出這個自認問題時,對方當事人那雙憤怒的眼睛幾乎要把他律師“吃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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