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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歲我嫁給了愛情雜文隨筆

欄目: 隨筆 / 發佈於: / 人氣:3.05W

進入三月,天氣少了幾分嚴寒,多了一縷暖意。陽光和煦而美好,照到門前的玉蘭樹上,我彷彿還能夠嗅到一絲絲玉蘭花香。

30歲我嫁給了愛情雜文隨筆

吃罷午飯,我趴在桌子上和他通話。我一直悉悉索索的説着,那邊靜靜聽着,時不時應和我兩句,傳來他乾淨的笑聲。直到我杯子裏的水喝完,囑咐我再泡上一杯茶之後才會掛斷電話。

看着杯子中流光溢彩的茶水,我不禁嘴角上揚。他是一個心思如此細膩的人。桌子上整整齊齊擺着三罐花茶,巴黎香榭、彩虹甜心、清喑相思。我一直嘲笑只是茶葉而已為什麼要叫這麼浮誇的名字,他説,這不是浮誇,是少女心。

今年我29歲,22歲大學畢業之後再也沒有談過戀愛。

不經意間,時間留給你一個大大的悲傷,然而在這悲傷中我依舊是孑然一人。

春夏秋冬,周而復始。或許真正的愛情就是命中註定。

兩年前,我和連傑在末班的地鐵上相遇。見了一天的客户,恰巧又穿了一雙不合腳的高跟鞋。我把鞋子脱下,看着已被磨破的後腳跟無奈的從包裏拿出一張紙巾墊上,但沒走兩步紙巾便又滑落下來。氣急敗壞的我只好脱下鞋子拎在手中赤腳走路。在抬起頭的那一刻,旁邊一位穿黑色風衣,戴着眼鏡的男子正好看着我。他就是連傑。

“呃,小姐,不介意我幫忙吧?我看我們正好順路。”他説完用中指推了推鼻樑上的眼鏡,臉上卻看不出任何表情。

“不介意的話我這裏有雙剛買的家居拖鞋,你可以先換上。”説話間他向我指了指手中的購物袋。

説實話赤腳走路真的很難受。

後來竟發現我們居住在同一個小區,十號樓和十一號樓。我一直不知道該怎樣定義“緣分”這裏兩個字,但我想或許我和連傑的相識就是一種緣分。我們在同一個小區住了三年,竟從未碰見過,直到我那天加班到十點,急着趕末班地鐵。

就這樣我們互留了電話,為了表示感謝,我邀請連傑一起吃飯。果真是一個安靜的出奇的男子,若我不説話他也便沉默着。吃完之後,便在一旁看着我,剩下大部分的時間都是在低頭看手機。但在走的時候仍讓記得提醒我帶好東西,再順手接過我手中的袋子自己拎着,一切都看起來像是電視劇那般完美。

回去的路上,我暗自偷笑,我一向是大大咧咧的人,哪怕剛剛認識五分鐘也是説説笑笑不會冷場,今天遇到這麼一個沉默寡言的倒也覺得挺舒服。

夜晚的燈光照到剛剛下過雨的小路上,連葉子也被沖刷的淨亮,連傑依舊不快不慢不聲不響的在我旁邊走着。

慢慢的我們的聯繫越來越多,發微信他仍是冷冷淡淡,簡單的回覆。倒是我偶爾半夜矯情的發條微博“大晚上的腿抽筋,難受的要死”,他卻快速私信我“現在好點了嗎?”在看到私信的時候我想我的嘴角是上揚的.。

我和連傑的第二頓飯是燴麪。我們都是北方人,對面食情有獨鍾。兩碗燴麪,兩碟小菜。我説,最懷念的是大學食堂五塊錢一碗的羊肉燴麪,冬天九點多從自習室回去,跑到食堂吃一碗熱氣騰騰的燴麪,連湯都會喝完那種,然後渾身暖暖的跑回宿舍睡覺。他停下手中的筷子抬頭看着我笑,暖黃色燈光落在他臉上,麪湯的熱氣打濕他眼鏡的一角,這個時候的我竟覺得他似乎很好看,若是嫁給這樣的人,安安靜靜不吵不鬧的過一輩子也挺好。

週末時常和朋友出去吃飯看電影,有時很晚回去總是忍不住會給他發條微信“活動剛剛結束,在回去的地鐵上。”很快收到他回覆的消息“那我去接你。”地鐵站距離我們住的地方也就六七百米的距離,但我似乎很享受在出站口那一刻,看見這個戴着眼鏡温文爾雅的男子站在那裏對着小跑的我微笑。

一個人久了,便不會再去想着戀愛。工作,朋友,旅行這些也會佔據你生活的全部,甚至是愛上這種獨自一人沒有牽掛的生活,繼而享受這種生活。我曾經以為我要永遠這樣一個人過下去,直到連傑的出現。是的,我談戀愛了。

戀愛之後的日子依舊平靜如水,連一點小小的漣漪都不會蕩起。我説想要出去玩,他會主動訂票、訂酒店、安排一切行程;我説少了護膚品,他會默默買來放到桌前;我在糾結是要吃酸辣粉還是土豆粉,他説兩個都買.......

吃飯的時候我總是一個人享受美食,而他三五分鐘草草吃過,便拿起手機刷微博看新聞,看我擱筷之後起來結賬,還不忘説上一句要不要再喝杯果汁,我去買。

連傑向來不會對我提任何要求,而我的要求在他那裏只有簡短的三個字“恩”“好”“行”。最開始的時候我覺得這種狀態很好,生活嘛本就該平平淡淡。時間越久我就越感覺我和連傑之間這種舉案齊眉、相敬如賓根本不是愛情。愛情是什麼?轟轟烈烈策馬奔騰。

趁工作不忙,我藉機休個年假躲開連傑,拉黑了一切聯繫方式,獨自去外地。我也不知道這樣做的原因是什麼,或許就是想證明我們之間有沒有愛情。

我在一個小城爬山的時候扭到腳,腳腫到鞋子都穿不進去,一個人躺在旅館。這個時候已經連續三天沒有和連傑聯繫了。打開微博的時候,他的私信一條一條的蹦出來。

“你在哪?”

“我很擔心你。”

“對不起。”

“我錯了”

“微信別拉黑我了。”

“在哪裏?告訴我。”

我再也忍不住,頓時委屈的像個孩子,我哭着打電話,告訴他腳扭傷了。

三個多小時後,響起一陣敲門聲,我拖拉着鞋跑去開門,連傑一把把我抱在懷裏,把頭埋在我的肩膀,我感受着他的呼吸和心跳,那一刻只想就這樣靜靜的相擁着。不管怎樣,我知道,我是愛他的,很愛很愛。

第二天一大早醒來的時候牀頭放着一大束鮮花,我最喜歡的玫瑰和百合。連傑捧着生日蛋糕走過來。

“今天是你29歲生日,你忘記了?腳還疼不疼?”

他走到我身邊,雙手捧起我的腳看着。我嘲笑他這麼浪漫的時刻不是應該親吻額頭嗎?還顧得上腳?他哈哈大笑起來。難得看到一向嚴肅的連傑如此不顧形象。

“許個願吧。”

雙手合上的那一瞬間,我看到蛋糕上寫着“我想陪你一起慢慢變老”。積攢了這麼多年的恐慌和壓抑頓時煙消雲散。他一直是愛着我的。

“希望明年我能嫁給你。”

曾經我不顧一切的問別人,你愛我嗎?到現在我才明白,愛或者不愛,你自己是能體會得到的。若是不愛,奮不顧身飛蛾撲火又如何。

有一天,倘若你碰上你的愛情,請你們一起面對這衝動,做最漫長的擁抱。自此以後,好的都留給他,剩下的人生,你們手牽手去面對。

一片玉蘭花瓣落下,我撿起放到手心,濃濃的香味讓我陶醉。手機鈴聲響起,連傑發來的消息:明早九點,我去接你。

陽光正好,我道:30歲,你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