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自己的父母多麼沒有能力,兒女也無權嫌棄父母,因為他們畢竟給予我們生命,撫養我們多少年不求回報,俗話説“百善孝為先”但當今社會不但早已忽略了這一真理,並且有無數人反對。
但今天我考試的一篇文章—《簽名》其中的許多話是我記憶猶新:
在喬治的記憶中,父親一直就是瘸着一條腿走路的,他的一切都平淡無奇。所以,喬治總是想,母親怎麼會和這樣的一個人結婚呢?他總覺得,父親那條瘸腿,帶給自己的是恥辱。
這是一個孩子對自己的父親的“認識”,但我不這麼認為。無論父母怎樣,他們畢竟給與我們生命。但接下來的路應該我們自己走。記得父親曾經説過這樣一句話:“如果我有能力的話你一定會更有前途,是我耽誤了你的前途。”我的眼淚在顫抖但我並沒有流下淚我笑了我對父親説我的.前途並不是被您説耽誤,而是影響,是您讓我懂得了自己的路自己走。
在文章中喬治知道父親的真實身份後,肅然起敬但他貪圖名利只會在日後不斷碰壁。我仍然記着那句話“贈喬治,生活其實比什麼都重要。布萊特”一切名氣不過是一時虛名,而布萊特看重的是這份工作,這段生活。
人就要腳踏實地生活不要過着虛無縹緲的生活,一句話“生活其實比什麼都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