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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爾摩斯探案有感

欄目: 好文 / 發佈於: / 人氣:2.22W

福爾摩斯探案有感1

如果你問:“世界上最著名的偵探是誰?”恐怕連一個小孩都能告訴你:“當然是大偵探——歇洛克·福爾摩斯先生啦!”

雖然福爾摩斯是個虛構人物,但是,他破解出來的案子,常常吸引來許多讀者,我也是其中之一。

幾個月前,當媽媽個我買了一套《福爾摩斯》的書時,我馬上如飢似渴地讀了起來,開始讀時,我試着自己找出案子的答案,可是我還是被那一點頭緒也沒有的案子弄糊塗了,有些看似是開玩笑的案件其實是謀殺,有些看似無辜的人其實是兇手……每次看到這本書,就感覺福爾摩斯在破案時我也在場,看着福爾摩斯細細分析案件時的表情,最後分享破解案件,抓到兇手的快樂和喜悦……當要睡覺時,我總是十分戀戀不捨,巴不得看到天亮!因為我和華生一樣,從福爾摩斯那兒學來了許多辦案方面的知識,以後,我辦案的知識就能留着備用了!嘻嘻!

福爾摩斯讓我明白了當許多偵探的知識!

福爾摩斯探案有感2

這本書中講述了一個個離奇古怪的案件,每一頁作者都設計了懸疑觀念,讀者讀到最後一行時,都會提出一個問題:下面會是怎樣的呢?

我浮想聯翩,想着大偵探與凶神惡煞鬥智鬥勇的情景,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壞人們一定會繩之以法,得到應有的報應。於是我帶着自己的想象與問題翻開了一頁又一頁。看得愛不釋手,怪不得這本書如此暢銷,銷售量曾經風靡全球呢!本書中共有四個案件,每一個案件都有着它獨特之處,卻共同展現了人類的殘忍與血腥,惡人們為了達到不可告人的目的與榮華富貴而不惜一切手段,肆無忌憚地在一方殺人放火,欺凌百姓,就拿《巴斯克維爾的獵犬》這個故事來説吧,巴斯克維爾爵士馴養了一條世界上罕有狼犬,此狗全身發黑,皮毛極為珍貴,然而它的眼睛卻為深藍色,每到晚上就射出魔鬼般的藍色,以人為食,巴斯克維爾正是利用這條狗散佈謠言,威逼維爾納斯老闆與他做交易,事後這個反覆無常的小人――巴斯克維爾又密派狼狗在荒郊野外咬死維爾納斯,真可謂是血債累累,這一切自然被福爾摩斯偵探看在眼裏,恨在心裏,於是他明察暗訪,從細節抓起,神不知鬼不覺就已拿到了事件的核心,一舉擊破巴斯克維爾團隊,其黨羽也一個個陸續被擒。這個故事把人對財富的貪婪和費盡心機圖謀佔有的陰險毒辣手段寫得淋漓盡致,怎能不叫拍案叫絕呢?同時也讓我明白這是一個弱肉強食的競爭社會,存在着各種各樣的危險,人無殺虎心,虎有害人意,正應了那句俗話: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呀!

在這本書中,有着這樣一個令我敬佩的人物:頭戴牛皮帽,身穿黃皮草。一身男子氣,智勇無人敵,不錯,他正是福爾摩斯,我們要像他一樣,擁有絕頂的智慧與敏鋭的觀察力,方可成為祖國的棟樑。

福爾摩斯探案有感3

最近,我看了阿瑟·柯南道爾爵士寫的《福爾摩斯探案集》中的《巴斯克維爾的獵犬》,我很喜歡這本書。

這本書的主人公福爾摩斯——住在英國倫敦貝克街的著名偵探,是一位富有正義感的偵探。他和他忠實的醫生朋友華生一起經歷了無數千奇百怪的案子,他的豪華別墅不知道被多少人訪問過。為了有一個恬靜的環境進行偵探案件的工作,他甚至放棄了結婚生子。

在《巴斯克維爾的獵犬》這個故事中,巴斯克維爾家庭非常富有,但前兩位繼承人已被一隻巨大獵犬謀殺,第三位繼承人亨利爵士正急着趕回家。福爾摩斯便與華生一同前往巴斯克維爾村,協助破案。在那裏,他認識了斯太普頓兄妹,但他很懷疑他們,兄妹兩人外貌截然不同,卻與一所倒閉的學校的校長與夫人長相一模一樣,斯太普頓哥哥又很覬覦巴斯克維爾的財富。於是,福爾摩斯讓亨利冒一次險,引出大獵狗,並開槍殺了它。後來,又發現斯太普頓是獵狗的主人,想偷巴斯克維爾的財富,讓斯太普頓不小心落入沼澤死亡。最後,他妹妹告訴大家其實他們就是那家學校的校長夫婦,而她丈夫又一直軟禁她,並不讓她説出真相。事情就這樣平安地告一段落。

這個故事中,我看出了福爾摩斯擁有敏捷的觀察力,發現了斯太普頓兄妹外貌特徵的怪異之處;福爾摩斯身手又很靈敏,在獵狗快殺了亨利時救了他一命;福爾摩斯更是勇敢的,與巨型獵犬格鬥,拯救了亨利;而從福爾摩斯每次有條理、正確以和迅速敏捷的判斷中,看出他是聰明的……

我喜歡這類偵探集,更喜歡主人公福爾摩斯。長大後,我也要做一個和福爾摩斯一樣的偵探。

福爾摩斯探案有感4

這本書講的是布瑞克斯頓路的花園街3號發生了一起離奇的兇殺案。由於警方無法破案,就請來了福爾摩斯,福爾摩斯一步步的找線索,終於破了這一起離奇的兇殺案。

我看了以後,覺得福爾摩斯十分的會考慮問題,想問題而且十分的全面,不會像某一些人不會考慮問題,只會魯莽行動,不會把事情考慮全面。福爾摩斯常常從一個微不足道的小問題中,找出很多事情來,作為線索,從而分析出案情。福爾摩斯在這次兇殺案中,在案發現場認真仔細的看了一圈,就發現了兇手是個男人,身材有一米九那麼高大,只是腳小,穿着平頭靴,抽印度雪茄,他 還 分析出兇手是紅色臉,指甲長,簡直是神機妙算,令人佩服極了!

福爾摩斯探案十分認真,仔細全面,向全世界展現他的聰明才智,同時也及時讓兇手伏法,令人佩服和嚮往。我覺得看了《福爾摩斯探案》這本書,有助於我們青少年養成注重觀察,思維縝密的好習慣.就説我吧,我幹事情總是馬馬虎虎,有些小地方都沒注意.讀了這本書,我就要向福爾摩斯學習,想成為他那樣既聰明又為社會做貢獻的人!

福爾摩斯探案有感5

這個假期,媽媽給我買了許多書,其中的一本叫做《福爾摩斯探案集》,到今天為止我已經讀了378頁了,到現在,我可算是十分佩服這一位天才,但其中的奧祕只有你翻開書頁才能完完全全的展現出來,福爾摩斯可不是一般聰明的人,他在英國最著名的'偵探小説家柯南·道爾的筆下成為了世界上影響最大的偵探。

文章是以夏洛克福爾摩斯的助手華生的角度來寫的,華生是一名醫生,同樣也是夏洛克福爾摩斯的得力助手,他是通過找個住處才偶然遇到了福爾摩斯,儘管聯繫人在三説這個人比較怪異,但因為要租房子,華生還是同意了一同租房。之後就是華生與福爾摩斯間的相處,以及福爾摩斯與犯罪者之間的交手。

福爾摩斯的外貌早已在文章開頭就告訴了我們:因為經常做化學實驗的原因,他的雙手上佈滿了傷疤,連皮膚都變了顏色;他的相貌也相當引人注意,他身高六英尺多,身體格外消瘦,因而顯得個子特別高。他的目光敏鋭而犀利。

福爾摩斯他是一位遇事不慌忙,細心觀察,認真分析的大偵探家。可是,我現在想了想自己,實在跟福爾摩斯差得太遠了。每當我遇到不會做的數學問題,我都非常慌亂,邊走邊想:“哎呀!這下怎麼辦啊!慘了,慘了!有時候,我還會將不會做的問題不做,就連想也沒再想!

但是,福爾摩斯卻跟我相反,他每當遇到危險的案件時他都不會去慌亂,而是仔細和認真地去思考。如果,我們在平時的生活中遇到困難的時候,能夠學福爾摩斯那樣遇到事情不慌忙,細心觀察,認真分析,我想,我們一定也能像福爾摩斯一樣成為偉大的大偵探家。

福爾摩斯一生都在學習,一直研究偵探方面的科學和經驗,他的這種不屈不撓,仔細觀察和認真分析的精神非常值得我們去學習。

福爾摩斯探案有感6

文中有一回講到福爾摩斯通過仔細的勘察現場,非常果斷地説出兇手是個個子1米68左右,穿皮鞋,抽雪茄煙。而且,經常流鼻血的中年男子。讀到這裏時,我感到很迷惑,連文中的華生也十分驚訝。但福爾摩斯卻信心十足地解釋説,這下雨天案發現場地面上有着皮鞋的印記,我通過鞋型推斷他的身高。而卻我在現場發現了雪茄煙灰。那為什麼説他經常留鼻血呢?福爾摩斯説他看見地上有血跡,但兇手身上卻沒有傷痕,看來沒有經過搏鬥。所以説他是經常留鼻血的人。哦,經過福爾摩斯的解釋,我總算是茅塞頓開啊!真是太離奇了。我開始進入了思考,福爾摩斯真是智勇雙全,真讓人敬佩啊!他為啥會有如此準確的推斷能力呢?我想來想去終於明白了一些道理。人不可能天生是天才,只有通過後天的不斷鍛鍊,才會有這樣嚴密的邏輯思維能力。

是啊,福爾摩斯在破案時細心仔細的觀察,案子才會真相大白。我們應該運用在生活學習中,認真細心,舉一反三,就會很輕鬆地掌握許多知識或道理。從中擁有很多快樂。就説我吧,寫作業和答試卷時,有些沒看完題就開始做開了。結果,等發現了錯誤時才知道仔細看題。

看完這本書讓我明白了,在生活中也是一樣的道理的,要認真觀察身邊的事物,才能在寫作文時有更多的素材。

福爾摩斯探案有感7

一位被稱英國偵探小説之父的人物,一本一波三折、扣人心絃的尤物,還有那個住在貝克街的221號的神探。是柯南·道爾,是《福爾摩斯探案集》。《血字的研究》開啟了一場探索之旅;《四簽名》轟動英國。

全書共有九個故事,但一個故事令我感慨萬千,那就是《最後一案》:是的,他為了人類社會除害了,殺了那做出人神共憤、天理不容的事情的惡棍,也付出了代價——生命。不過,該説是值還是不值呢,同歸於盡,令世人惋惜。福爾摩斯的一生,為了偵探事業付出了太多太多,甚至自己的生命,這顆明亮的明星從此隕落。

想想自己,我不禁黯然神傷,現在我的事業是學習,我不需為了學習對付任何人,更不需為了學習而犧牲,但我:遇到不會的題目,第一想法就是逃避,就等着老師講。總是這樣逃避,膽怯。老師講的時候,我只是把老師講的抄下來,即使聽不懂,我也不會一定要聽懂,過了就算了。善於刨根問底與我是毫無任何瓜葛。於是,總是有好多老師講的題目不會做。這樣渾渾噩噩的學習態度,自從我看了這本書之後,就離我遠去了,因為福爾摩斯的敬業、認真,令我感慨良多,我不能一直沉淪、不肖。

是強烈的職業道德和探索精神使得福爾摩斯不懼生死,他熱衷於他的事業,他愛他的事業,他那顆無私的心,敬業的心,湮沒了他的恐懼,使他能為了人類社會的安定,為了正義而戰,自己卻我要向他致敬,我也要認真地對待我的事業——學習。我也感慨柯南·道爾的創作功力,使後人永遠的記住了他的名字,他的小説。福爾摩斯幾乎成了嚴密推理的代名詞。柯南·道爾更是為偵探小説開闢了新的天地。

福爾摩斯探案有感8

在一個風和日麗的上午,媽媽從手中遞給我一本書--《福爾摩斯探案選》。封面是油綠色構成的,左邊部分站着一位又高又瘦、神情怪異的福爾摩斯。他雙手插腰,看起來他的樣子很幽默。一束光照到了那座舉世聞名的倫敦大鐘樓,那樣子高大雄偉,令我愛不釋手。

文章寫到了福爾摩斯有兩個助手,可是他們做事一點兒也不仔細。每次都讓犯罪人逃走,但通過福爾摩斯做事的一絲不苟和他發現的一點點蛛絲馬跡,再加上兩個助手的齊心協力幫助下,最終還是破案了。

從中,我體會到了福爾摩斯做事的仔細謹慎,也感受到了福爾摩斯遇到困難就會耐心地去留心,仔細思考。可我並沒有這個好習慣。

記得在一次英語檢驗中,我只隨便填了幾個答案就上交給老師了。那時我並沒有認真思考,仔細檢查,馬馬虎虎的完成了。過了幾天,老師把試卷發下來,我的成績並不理想,一道選擇題中五小題才對了兩小題。我真是後悔莫及。於是我從心底發誓,一定要向福爾摩斯學習做事一絲不苟的精神。後來在下一次的英語測試中我吸取的教訓,做完題後要仔細檢查,認真思考,最後我獲得了理想的成績,心裏真是快樂極了。

福爾摩斯,是你讓我養成了一個好習慣,使我在學習上收穫更多。我要以你為榜樣,並把這個好習慣繼續維持下去。

福爾摩斯探案有感9

最近,我看了阿瑟·柯南道爾爵士寫的《福爾摩斯探案集》中的《巴斯克維爾的獵犬》,我很喜歡這本書。

這本書的主人公福爾摩斯——住在英國倫敦貝克街的著名偵探,是一位富有正義感的偵探。他和他忠實的醫生朋友華生一起經歷了無數千奇百怪的案子,他的豪華別墅不知道被多少人拜訪過。為了有一個安靜的環境進行偵探案件的工作,他甚至放棄了結婚生子。

在《巴斯克維爾的獵犬》這個故事中,巴斯克維爾家庭非常富有,但前兩位繼承人已被一隻巨大獵犬謀殺,第三位繼承人亨利爵士正急着趕回家。福爾摩斯便與華生一同前往巴斯克維爾村,幫助破案。在那裏,他認識了斯太普頓兄妹,但他很懷疑他們,兄妹兩人外貌截然不同,卻與一所倒閉的學校的校長與夫人長相一模一樣,斯太普頓哥哥又很覬覦巴斯克維爾的財富。於是,福爾摩斯讓亨利冒一次險,引出大獵狗,並開槍殺了它。後來,又發現斯太普頓是獵狗的主人,想偷巴斯克維爾的財富,讓斯太普頓不小心落入沼澤死亡。最後,他妹妹告訴大家其實他們就是那家學校的校長夫婦,而她丈夫又一直軟禁她,並不讓她説出真相。事情就這樣平安地告一段落。

這個故事中,我看出了福爾摩斯擁有敏捷的觀察力,發現了斯太普頓兄妹外貌特徵的怪異之處;福爾摩斯身手又很靈敏,在獵狗快殺了亨利時救了他一命;福爾摩斯更是勇敢的,與巨型獵犬搏鬥,拯救了亨利;而從福爾摩斯每次有條理、正確以及迅速敏捷的判斷中,看出他是聰明的……

我喜歡這類偵探集,更喜歡主人公福爾摩斯。長大後,我也要做一個和福爾摩斯一樣的偵探。

福爾摩斯探案有感10

讀完《福爾摩斯探案集》後,福爾摩斯——長着細長的鷹鈎鼻、下巴方正、頭戴禮帽、身材消瘦、愛帶手杖、嘴銜煙斗的人永遠活在我的心中,讀《福爾摩斯探案集》有感作文500字。他那嚴謹的推理,豐富的想象力,破了許許多多離奇的案子,如:血字的研究、五個橘核、藍寶石……

福爾摩斯在破血字的研究這一案子中,在距兇案發生現場還有100多米的左右的地方,就堅持走下馬,仔細的用雙眼觀察地面。他一會兒留心觀察地面上有沒有馬車經過的痕跡和兇手留下的腳印,一會兒又緊鎖眉頭,好像在思考什麼,不放過兇手留下的任何線索,尋找破案的證據。在現實生活中,我們也會遇到一時半會解決不了的問題,我們要靜下心浮氣躁的心去思考問題,通過自己的努力解決問題。學習福爾摩斯善於觀察、善於思考的精神。

跳舞的人這一案子撲朔迷離,案情很難進展。但福爾摩斯敏捷的思維、嚴謹的推理成功地破解出跳舞小人的祕密。最終抓獲了罪魁禍首阿貝·斯蘭尼,讓埃爾·西波特里克過上了安定的生活。

我很佩服福爾摩斯。因為福爾摩斯在黃麪人這一案中,由於下結論過早而出了錯誤,但他知錯就改,我們就應該學習他這種知錯就該的精神。

在我們的身邊如果多幾個善於思考、善於觀察的福爾摩斯,多幾個思維敏捷、嚴謹推理的福爾摩斯大偵探。那麼,社會上的壞人會越來越少,我們的社會變得越來越和諧,我們的國家將變得越來越富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