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家了不速之客螞蟻,我很不喜歡螞蟻,他所到之處,讓人覺得渾身發癢。他走錯了地方,不因落腳在住家户中,決定殲滅螞蟻。
螞蟻最初在我家衞生間裏,橫行霸道,目中,三五成羣,大搖大擺的在衞生間裏走來走去,居然跑客廳,是我了並了要徹底摧毀。 從超市買來“槍手”我和像偵察兵,仔細的搜索,分工合作,我主要客廳,漏腳的螞蟻,我睜大眼睛仔細觀察角落處的螞蟻,我搬開角落處的障礙物,牀腳、門腳、牆角、讓無處藏身,我在客廳牆角處看見幾十隻螞蟻,找食物,我急忙上報給,立即,槍斃了,刺鼻的噴霧後,只螞蟻四腳朝天的躺在,像是喝醉酒的醉漢,東倒西歪,一會就不醒人世了。
衞生間裏的'螞蟻更是猖狂,在衞生間裏亂竄,拿着“槍手”使勁的噴殺,只螞蟻不由自主的倒下,罪魁禍首終於剷除了,心裏暗自高興。 和螞蟻的接滅站,家好長沒見到螞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