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時候,哥哥説我喜歡做夢,每天會跟他説一點他聽不懂的事……
在一年級的時候我想當警察,因為警察能為民服務;以民為本;公平公正;好似一個名副其實的現代“包青天”。
後來,我的.理想有一次改變,我想當一名校長。為了作業不在繁多,我要把課間的十分鐘改成四十分鐘,不讓每個孩子為了讀書,失去了自我。我還要把考試分為ABCD四個等級不讓考試考砸的同學回家被罵……
或許,在十多年後的我,每天坐在辦公室裏。手裏握着筆,下面一疊線,我正撓着頭,想着我的方案,創作靈感,隨着時間的推移,一張張草稿紙下,那優秀的作品都出自我的雙手。在大街上到處是我的作品。看,那位女士脖子上的水晶,那位先生穿的燕尾服都出自我之手,那該有多好啊!
隨着年齡的增長,我的理想也在改變,但現在我的目標就是好好學習,這樣才能想我的夢想進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