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天,獅王正在喝茶。突然,一隻小老鼠怒氣衝衝地跑進王宮,大聲説:“大王,那可惡的貓又把我們好多的同伴吃了!”獅王覺得奇怪:“貓吃老鼠不是天經地義的事嗎?”可老鼠説:“您不知道,那貓是餐餐吃老鼠,早上吃20多隻,中午吃50多隻,晚上吃70多隻!他還不滿足,整天在不停地曬老鼠幹!”
獅王大吃一驚,於是下令:追捕那隻壞貓!
根據老鼠提供的信息,獅王很快把那隻貓抓住了。獅王把那隻貓關進牢裏,第二天開審。
第二天,法庭開審了。法官是獅王的`哥哥,原告為老鼠,被告為貓。原告沒有請律師,被告律師是貓的朋友。
法官首先問貓:“你叫什麼名字?”
貓答到:“我叫大咪,我弟弟叫小咪。”
法官又問:“據原告説,你以兇殘手法殘殺老鼠,犯了謀殺罪、故意殺人罪。你是否認同?”
大咪説:“我沒有謀殺,也沒有殘殺,只是抓了幾隻老鼠填肚子。”
大咪的律師也説:“而且老鼠繁殖那麼快,吃了幾隻,第二天也會再生出來。”
老鼠可不高興了,他大聲叫着:“難道貓只能吃老鼠,不能吃魚嗎?”
法官連聲叫:“肅靜!”可大咪已經大叫起來:“你們老鼠老是在牆上挖一個個破洞,難道不該殺?你們老鼠老是偷吃糧食,難道不該殺?該審的是你們!”
法官大喊:“肅靜!”然後説:“被告説得有道理。本案結果為:原告上訴無效,退庭!”
動物們陸續走出法院。老鼠怎麼也想不通:“為什麼我的上訴無效呢?這狀不是白告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