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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小學安全保障制度(通用3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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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小學安全保障制度

現如今,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制度一經制定頒佈,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我們該怎麼擬定製度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中心小學安全保障制度(通用31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中心小學安全保障制度1

為了更好地抓好學校安全工作,經學校安全工作領導機構商議,特訂如下制度:

一、學校工作始終要把安全工作放在首要地位,長期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

二、學校安全工作要實行責任制,校長負總責,各班主任負責各班安全,學校與各班主任簽訂安全責任狀。

三、加強校園安全保衞工作,嚴格控制社會閒雜人員進入校園,未經學校批准,禁止外單位和校外人員在校園內開展活動。

四、學校開展各項活動,各班主任要負責本班安全工作,不準讓學校放任自流。

五、上體育課和體育課訓練,各體育教師要做到安全有序,對一些可能發生傷害事故的運動項目必須有保護性措施。

六、學生在上、放學路上,各班要組織好路隊,使學生能平平安安上學、高高興興回家。

七、各班要強調學生不準攜帶易燃易爆危險品和兇呂,危險玩具進入校內。

八、各教師要加強自己的職業道德學習,不準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更不允許辱罵和諷刺學生,造成後果的自己負責。

九、嚴格按課本有上課,如發現調課教師未到班,出現安全事故,一切後果由調課人負責。

十、科任教師在上課前要實行點到制,如發現學生未上課要及時瞭解原因,弄清該學生的去向。

十一、以上制度望教師遵守。

中心小學安全保障制度2

1.認真學習有關法律和治安保衞常識,服從學校安全領導小組的領導,嚴格執行學校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履行《學校保安員崗位職責》,積極維護校內秩序,做好安全保衞工作。

2.按學校規定時間定時啟閉校門,在教職工上下班、學生上學、放學期間要打開大門,在學校上課期間,關閉大門,開啟小門,不得允許家長在值班室等候學生,並保證門口始終有人值班。

3.按學校規定查驗學生進出校門手續。學生在上課時因特殊情況外出,必須驗收班主任簽發的有效出門證明。

4.按學校規定協助做好教職工考勤工作。對教職工上班期間出校門,必須查驗由學校簽發的《出門證》或及時在出門登記本上進行登記。

5.熱情、規範做好來訪人員的接待工作。對來訪羣眾、家長及其它人員要按保安行業規範和學校有關規定文明、熱情接待,驗看有效證件、與被訪對象聯繫,獲准後辦理入校手續。因被訪對象不在學校等原因,不能滿足來訪需要的,要給予熱情解釋説明。

6.熱情規範做好領導來校的接待工作。事前接到學校有關部門通知的,要按通知精神執行。事前未接到通知的,在妥善按學校規範執行的同時需及時與校長辦公室電話聯繫,並按校長辦公室通知精神執行。

7.做好車輛進出校園及停放管理。來訪車輛一律有序停放於校門外指定區域,領導指導檢查工作時車輛入校行駛路線及停放地點按學校通知精神執行,因施工、送貨等其它原因,機動車輛需進校行駛和停放的,要按學校規定時間、路線引導行駛。

8.查驗物資進出校門手續。物資進出校門,應嚴格查驗出門證,如手續不符合規定,立即扣留並向有關領導彙報。

9.做好傳達室衞生保潔等工作。保持傳達室內外每日打掃,做到窗明几淨、物品有序擺放。傳達室內嚴禁吸煙。

10.做好巡邏工作。每天巡邏兩次,巡邏區域覆蓋整個校園,對重點部門、區域巡邏細緻、警惕,發現情況,及時向有關部門、領導彙報。每次巡邏後及時、準確填寫巡邏信息記錄。

11.規範值勤行為。當班值勤保安員需按規範着裝,使用服務用語,嚴禁吸煙、喝酒,嚴格執行公安部《五條禁令》,學生上學放學時間,需規範站立於門側熱情迎送。

12.嚴格執行出勤制度,不擅離職守,因故請假,必須事前得到學校分管領導批准。

13.按學校提出的要求,協助做好學校安全保衞資料的收集、整理、歸檔工作。

14.認真完成學校領導佈置的其它突擊性工作。

中心小學安全保障制度3

學生寢室的面貌是學校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為進一步加強學生寢室管理,使學生能在一個整潔、舒適、安全的環境中學習和生活,特制定本制度。

1、不準在宿舍內吸煙、點蠟燭,防止發生火災。

2、寢室內外嚴禁亂拉亂接電線、不得自行安裝插座和燈頭,嚴禁使用違章電熱設備,以保證安全和節約能源。

3、對走廊燈具、防火安全設備及配電箱損壞者,將按有關規定給予嚴厲處罰。

4、不在宿舍內放置貴重物品、大額現金。加強自身的安全防範意識,離開宿舍時隨手關窗、鎖門。放置重要物品的櫃子要加防撬鎖,防止發生被盜,一旦發生問題時,注意保留現場並及時上報學校。

5、嚴格執行會客制度,不得擅自將校外人員帶入校內居住、留宿,以免發生盜竊事件。親屬、同學、異性,需事先經過宿舍管理員的同意,方可進入寢室。

中心小學安全保障制度4

一、教學區及教學設施安全

1、各班要教育學生上下樓梯右行禮讓,不得擁擠起鬨,不得相互推拉。

2、教育學生在課間休息時,不得喧譁、打鬧。

3、每天檢查教室內的各種教學設施,及時向有關處室報告發現的安全隱患,嚴防安全事故的發生。

4、教學設備管理人員及其它學科任課教師,要認真檢查並及時維修教學設施,保證教學設備的完好及安全。

5、放學時,各值班老師必須按時到位,認真組織、監督學生上下樓梯。

二、課堂安全

1、樹立“學生安全人人有責”的觀念,班主任、任課老師應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嚴格課堂教學管理,確保課堂教學安全。

2、各任課教師要認真組織每一堂課的教學,做到上課前先清點、記載學生人數,課後向班主任反饋;發現其它問題先及時做好處理工作,然後再向有關部門反應。

3、在教學過程中要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密切觀察、掌握學生在課堂上的動向;制止學生之間發生口角,杜絕學生由於打架、鬥毆而產生的不安全事故;使用圓規、刀具等要注意安全。

4、教學過程中要關心學生,以平等的態度對待學生,尊重學生人格,避免諷刺、挖苦、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杜絕由於教育不當而導致學生出現的安全問題。

5、在教學中教師必須堅守崗位,按時上下課,不遲到、不早退,中途不離開教室,不發生課內意外傷害事件。因離崗而引發的學生安全事故,任課教師要負全部責任;維持好課堂教學秩序,不準學生隨意私自離開教學場所;對學生生病、意外傷害等,先要做妥善處理,後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反映。

6、嚴格執行學校首遇責任制,即誰發現、誰教育、誰處理、誰彙報。

7、體育課教師要認真組織好體育課,必須做到以下幾點:

(1)課前做好充分準備,對所用器材要做好檢查,消除各種隱患。

(2)經常檢查室外體育設施,發現設施不安全的,能排除的則排除,不能排除的應立即報告有關部門,並立即停止使用該設施。

(3)上體育課時學生必須穿運動服和運動鞋,不得隨身帶有鑰匙、小刀等硬物。

(4)教師要在課前課後做好學生整隊、清點學生人數工作。

(5)教學內容要嚴格按教學大綱進行,課堂上不得讓學生自由活動。

(6)教學過程中必須自始至終做好學生的組織工作,保證學生在準備、學習、練習時,均整齊隊列、安全有序,不得出現學生散亂、教師離場等嚴重違紀行為。

(7)要做好動作示範及學生練習的組織、保護工作,指導學生正確操作,增強學生自我保護意識,嚴防教學過程中出現安全事故。

(8)老師不得指導學生開展有危險性的活動,教育學生不準離開老師規定的範圍。

(9)不要強行讓學生做一些力所不及的運動。

(10)體質弱、生病、身體特殊、女生特殊期的學生可向教師申請不參加體育活動,但體育教師要做好登記。

(11)在體育活動中老師有組織、指導的責任,因組織指導過錯造成學生身體傷害事故的,老師要負責任。

(12)體育課或課外鍛鍊中,凡出現受傷情況,及時送往校醫務室或醫院;同時向有關部門彙報。

8、要高度重視實驗實習課的各個環節,把安全工作放在首要位置。

(1)實驗實習指導教師要嚴格按教材要求做好實驗實習的準備工作,加強對實驗實習設備的檢查,對所用藥品、器材、設備等要於課前進行檢查、預做,確保無安全隱患。不得讓過期變質及存在安全隱患的器材藥品進入課堂。要仔細檢查使用的實驗儀器、電源、藥品等,消除隱患,避免由於教師或學生使用不當而導致安全事故。

(2)上課教師要認真組織實驗實習課的教學工作,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必須做到:課前認真組織學生預習實驗內容,讓學生對實驗內容及步驟熟記於心,並教會學生必要的實驗安全知識及處理安全事故的知識;上課時先講實驗要點及安全注意事項,並對重要操作進行必要的示範和演示;上課過程中進行認真指導和全面監控,確保學生安全萬無一失。

(3)所有學生必須嚴格遵守實驗實習室各項規章制度及操作規程,做到課前預習,課上認真操作,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及實驗步驟,不懂就問,有問題及時向老師彙報。

(4)上課教師要加強課堂教學的組織工作,嚴禁學生在課堂上隨意下位、追逐打鬧等,以防安全事故的發生。

9、教師組織舉行的各種課外教學活動,必須經學校主管部門批准,要充分考慮到各種安全因素,確保學生人身安全。

10、其它需上室外課的科目,教師必須於上課前一天填寫室外教學課申請表,經批准後方可上室外課,並必須認真組織教學,確保學生安全。

全校師生必須認真執行本制度,教學管理將對此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不定期檢查,並把檢查結果納入月考核,如因自身疏忽或違反本規定造成安全事故者,有關責任人將負完全責任

中心小學安全保障制度5

進一步加強學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堅決杜絕重、特大火災事故,努力減少火災危害,保障學校的各項工作秩序穩定,確保師生員工生命財產的安全,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一、組織機構與職責

1、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由校長負責,校長為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其他成員為各部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學校將消防安全納入綜合治理工作的內容,常抓不懈。

2、校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職責:

(1)認真貫徹國家、省、市消防工作的指示,將消防工作納入學校常規工作,及時總結,不斷提高。

(2)大力宣傳《消防法》,結合開學、學期結束、課堂教學,經常對師生進行消防法規,消防安全知識教育,教育師生掌握正確的安全防火知識以及安全逃生辦法。

(3)在學校擴建、裝修時,同時考慮消防安全。對消防重點部位,要配足消防器材,定期組織檢查,保證完好。

(4)時時刻刻保持高度警惕,進行經常性的消防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確保安全,一旦發生火災,及時報警,並組織滅火搶救。

(5)對學校消防安全工作做出貢獻者,及給予獎勵;對因工作失職造成不良後果者,給予處罰,情節嚴重者報請公安機關處理。

二、消防要害部位管理制度

1、學校確定將圖書館、閲覽室、儀器室、電腦室、等列為消防重點要害部位。部門負責人為本部門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

2、消防要害部位要設立禁火標誌,並建立消防檔案。嚴禁在消防要害部位吸煙,一旦發現,要立即制止。

3、根據有關規定,學校配備的消防器材、砂箱、滅火器,要放在明顯的地方。管理人員要學習、掌握有關的消防知識,會正確使用滅火器,會報警。要經常檢查滅火器,健全保養制度,如發現過期,要及時向總務處報告,更換藥劑。

4、要經常檢查電器、電線的使用情況,不準亂拉臨時電線,經常宣傳安全用電知識。要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和技術規範,定期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5、電腦室管理人員在啟動電腦設備時,先檢查線路、插頭的安全情況,使用結束時,要切斷電源。

6、圖書、打印室的保管員打開門窗時,要保持室內有人,人離開時,隨時關好門窗,嚴禁火種入內。

7、教師要認真貫徹消防法規和《未成年人保護法》,認真執行消防制度,積極配合學校開展消防安全知識教育。組織學生活動,要認真考慮消防安全,確保未成年人不受火災侵害。

三、應急措施

1、校長是學校消防工作的第一責任人。一旦突然發生火災,在學校的現場內,最高職位的幹部為總指揮,負責組織滅火搶救工作。

2、在教室裏,一旦突然發生火災,在場的任課教師為第一責任人,負責組織滅火搶救工作。

3、在公眾聚集場所發生火災時,第一是組織撤離,師生要有秩序地離開,第二報警,第三組織滅火。

4、保護現場,及時向有關部門彙報。

中心小學安全保障制度6

一、學校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開展消防宣傳,對教職員工、學生進行教育培訓。

二、學校應將消防知識納入學生素質教育內容,通過多種形式和途徑使學生了解應知應會的消防知識。

三、學校應當每年對教職員工、學生至少進行一次消防安全知識培訓。新教職員工上崗前、新生入學後應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和教育。

四、學校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應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1、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2、本單位和本崗位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3、有關消防設施、滅火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4、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及逃生自救的知識和技能;

5、組織、引導學生疏散的知識和技能。

五、教職員工經培訓後,應懂得火災的危險性、預防火災措施、火災撲救方法、火場逃生方法,並會報火警119、會使用滅火器材、會撲救初起火災、會組織人員疏散。

六、學校應做好消防宣傳教育培訓情況記錄,並存檔。

中心小學安全保障制度7

一、嚴格禁止一切不安全行為,不準玩火、玩水,不準亂玩校內各種設備,不準將易燃、易爆和有毒的物品帶進公共場所。

二、不準爬樹、樓梯、欄杆、窗户、圍牆,不準攀越攀登危險物。

三、不準打架鬥毆,不準在校內追趕打鬧,不準把小刀、鐵釘等物品帶入校內,不做危險性遊戲,不準拋擲磚頭瓦片,不準把玩具帶入校內。

四、不準在上學、放學途中逗留玩耍,放學時按指定路線排隊離校,放學後不準返回學校玩耍。

五、遵守交通規則,不準在公路上踢球,追跑打鬧,不準攔車爬車,不準騎自行車上學。

六、課間不準大聲喧譁,上下樓梯應有秩序地靠右走,不準在樓道內嬉戲玩耍、追逐打鬧。

七、注意飲食衞生,不喝冷水,不帶零食進校園,不吃“三無”食品,不吃變質的來路不明的食物。

八、未經家長同意,不準串門,不準在同學或親戚家過夜。

九、有病應主動告訴家長或老師。

十、增強自我保護意識,預防拐騙,懂得如何應付突發事件,敢於同一切壞人壞事作鬥爭。

中心小學安全保障制度8

在每天緊張的學習過程中,課間活動能夠起到放鬆、調節和適當休息的作用。為了把安全教育工作落到實處,防止校園意外傷害事故的發生,確保學校教育教學的順利進行,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下課後要輕步走出教室,參加課間輕鬆愉快的活動。未經許可,不得進辦公室,不在辦公室周圍喧譁,不隨意串班。

二、值日生在預備鈴之前,應主動認真地將黑板擦乾淨,把講台整理好。

三、課間休息不追趕打鬧、起鬨、搬動桌椅、亂寫亂畫。

四、上下樓梯靠右慢行,不得擁擠,不推人、撞人。

五、按《小學生守則》、《小學生日常行為規範》的具體要求,不在教室、操場各處追逐打鬧,狂奔亂跑,防止互撞,禁止怪聲喊叫,不做危險遊戲,不攀爬欄杆、籃球架等設施。不要到升旗台、花欄附近玩耍,禁止學生亂扔紙屑、攀爬圍牆柵欄、教室窗台和教室內桌椅。不跳校園各處台階。

六、老師在樓梯、操場行走,學生應有禮貌地問侯、讓道,不得搶行擁擠,衝撞老師。

七、學生在違背上述要求時,應服從值周幹部和老師的勸阻及教育,嚴重者接受學校處理。

八、班主任在課間要隨時觀察該班學生活動情況,發現學生有不安全行為,及時制止、教育。

如發生上述現象者,視情節輕重扣除本班考核分。

中心小學安全保障制度9

一、來校聯繫工作或參觀,須持單位介紹信,經同意方可入內。

二、上班時間不會客,私人因急事來訪,應在傳達室等候,不傳當班者私人電話,有事由傳達室值班員轉告。

三、嚴禁無關人員在門衞工作地點逗留或尋釁鬧事,保持傳達室安靜。

四、門衞人員必須嚴守崗位,上班不做私活,特殊情況須人代班方可離開崗位。發現異常情況要及時查報,如發現犯罪分子要奮力擒拿及時報告。

五、堅持交接班和學生接送制度,接送時家長一定要與當班老師交接好,才能把孩子帶走;外出活動時須點清學生人數,以防走失。

六、門衞盡夜24小時值班,節、假日輪流值班,必須嚴守崗位,嚴禁非工作人員進校活動。

七、在校內隨時注意消除隱患,防止一切意外事故的發生。

八、加強校內各種財務的管理,做到防盜防火工作。

九、定期召開安全知識會,增強全校職工的安全意識,防範於未然。

中心小學安全保障制度10

1、校園學生行為安全一旦發生,立即向班主任通報,由班主任組織處理和教育;如果必須送醫院就醫,必須立即通報學校行政和家長,雙方協同處理。

2、校外學生髮生重大安全事故,班主任必須立即與家長取得聯繫,並及時通報學校行政。

3、學校財產發生被盜、失火等安全情況,值班人員或者發現人立即彙報總務主任和學校主要負責人,對被盜現場進行原樣保護,對失火則立即採取有效措施給予撲滅。

4、節假日和寒暑假期間,值班人員對校園安全情況向學校值班行政和教育局辦公室進行一日一通報。對於正在發生的重大安全事件,則立即通報值班行政,並採取積極措施進行制止。

5、對於學校任何重大的人身或財產安全,接到通告後,學校行政和主管人員均必須在第一時間(即15分鐘)內到達現場,採取有效措施,積極解決問題。

6、學校主管領導對於學校發生的重大安全問題應及時向教育局領導通告,對於特大安全事故,則在第一時間內向局領導通報,並按上級指示開展工作。

7、學生校內外發生意外傷害事故必須及時通報班主任和保險公司。

中心小學安全保障制度11

為了確保學校教育教學秩序的正常運行,確保學校財產不遭受無謂的損失,確保師生的人身安全,特制定如下安全工作制度。

一、加強安全防火工作

1、學校每學期都要與全校各科室各班級簽訂安全防火責任書。各科室各班級本着誰主管誰負責的工作原則,分別制定本科室本班級的防火制度,每月自查一次,發現隱患及時整改,無力整改的立即報告主管領導,最大限度地防止火災事故的發生。每個辦公室只設一個電插座,堅決不使用電爐子、電暖風、電座墊;在教室不使用電水壺、熱水器。對師生員工開展經常性的安全防火教育。

2、每學期初、學期末,學校領導都要會同電工全面檢查電源線路一次,發現老化、打火、脱位等情況及時更換或整改;平時也要注意觀察,發現異常,立即處理。

3、加強鍋爐房、食堂等電作業區與宿舍電閘開關的管理,全方位地避免電火的發生。

4、確保消防器材全部到位,隨時備用,準確無誤。

二、加強交通安全教育

由於校園處在城區邊緣,校門離馬路很近,車輛往來頻繁,因而學校極端重視對學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嚴格要求學生認真遵守交通規則。每學期伊始,學校重點強調,日常班主任隨時提醒,全力避免交通事故的發生。

三、加強餐飲的管理

1、加強食堂的管理。做到餐具使用一次消毒一次;地面經常沖洗,保持室內無灰塵;生熟食品隔離儲存;米庫無鼠;餐具在消毒櫃內放置;服務人員要穿工作服、戴工作帽、經常剪指甲、洗澡、洗衣服,確保全身整潔。

2、日常保證全校師生的飲水問題,避免水污染的侵害。以此全力避免疾病的侵入和漫延,確保師生的健康與安全。

四、嚴禁學生野浴

每年暑假前後,都要警告學生,嚴禁到池塘、大河、水庫野浴,如果發現,嚴肅處理。

五、加強安全用電工作

1、對學生加強用電常識與安全教育,特別在“教室”與“實驗室”,學習過程都處處與電息息相關,要求學生髮現問題,立即報告教師處理,不得自行解決。

2、各處電閘、開關都設有保護裝置,由專人負責,其他任何人不得隨意開啟或破壞。

3、如需臨時拉線,必須找電工一手處理,其他人不得隨便亂拉亂扯,特別在校園內拉臨時落地線,必須檢查絕緣層破損與否。

以此確保師生員工的人身安全。

六、加強封閉式管理

充分發揮門衞和保衞人員的功能,對學生提出嚴格要求,沒有特殊情況,嚴禁離校。強化全方位全天候封閉式管理,杜絕學生與社會閒散人員的接觸,以避免意外矛盾和事故的發生。

上列制度,全校師生員工都必須認真遵守,不得違反。

中心小學安全保障制度12

為了更好地抓好學校安全工作,經學校安全工作領導機構商議,特訂如下制度:

一、高度重視安全教育工作,確定安全教育專題,落實教育責任,做到經常化、制度化、規範化、系列化。

二、上好安全課。堅持“課時、計劃、教師、教材”四落實,確保安全教育上課表、進課堂、有實效。

三、學校安全專題教育內容包括安全法規、安全常識、安全養成、安全防範、心理健康、飲食衞生、消防安全、疾病防治、逃生技能演練、緊急情況處置、警示教育、安全工作研討等。

四、學校每月召開一次專題安全教育大會,班級每週召開一次安全專題午會。遇到特殊時期,如春季、秋季、開學、放假前、大雨、大雪、汛期等,學校要及時開展安全教育專題活動,提出安全紀律與預防要求。

五、班主任每週都要對學生進行安全養成教育。對有不良行為的學生有專門的幫教措施。

六、充分發揮法制副校長作用,每年作專題法制報告不少於2 次。

中心小學安全保障制度13

安全工作是學校工作的重中之重,全體教師務必高度重視,以確保學校教學秩序的正常進行,特訂如下制度:

一、班主任和科任教師必須嚴格履行《班主任職責》和《任課教師職責》,為人師表,教書育人;

二、教師要以《守則》、《規範》、《未成年人保護法》、《道路交通法》等為依據,做到經常宣傳講解,不厭其詳、不厭其煩,並作好督促、檢查工作;

三、教師應尊重學生人格尊嚴,不得體罰、心罰學生,任何情況都不得把學生排斥在教室外,或者停學生的課,若發生學生重傷甚至更嚴重的後果事件,當事教師除按上級有關法律規章處罰外,一切經濟責任由當事教師承擔;

四、教師要按時上班、準時上崗,上課期間發生的安全事故由上課教師負責處理,若教師不在崗造成的事故由該教師負責,教師在放學後不得把學生留在教室不管,否則一切後果由當事教師負責;

五、班級應嚴格按學校規定收費,教師不得自立項目收費,更不得向學生罰款和向學生收紀律保證金,以免造成安全事故;

六、全體學生應積極參加“學生意外傷害保險”,若發生安全事故,應及時辦理有關保險賠付手續;

七、教師要和學生共同搞大掃除,教室後窗由教師打掃,打掃衞生一定要注意安全,要按時放學,教育學生不在路上逗留,應按時回家,注意交通安全;

八、門衞負責正常教學秩序的維護,嚴格遵守其職責,避免事故的發生;

九、若發生重大事件,教師應及時上報學校,再由學校報上級協同處理。

中心小學安全保障制度14

為適應學校改革和發展的需要,加強水電管理,杜絕水電的浪費,節約資金,規範水電使用行為,現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教職工及公共場所用水用電

1、教職工用水用電必須遵守國家規定的有關安全用水用電等有關制度,愛護學校水電設備,做到“不亂接”、“不亂裝”、“不亂拆”。自覺維護學校水電管理制度。

2、公共場所採取自控,專人負責或區域內部分管的管理辦法,各處室、機房等,由負責人管理,對運行故障及時報修,杜絕“長明燈”、“長流水”。

3、辦公場所的照明及電器設備,實行負責人管理制度。要做到人走燈滅,電器設備在無人使用或監守的情況下要關閉電源。

4、禁止任何辦公或工作場所使用熱得快和電炊壺燒開水(學校批准的.除外)。

5、對違反上述規定,每次給予處室人員及負責人罰款10—50元。由此造成設備損壞、電線短路或者引發火災事故,一切後果由該處室成員承擔。

二、教學樓用水用電

1、主要指教室樓用水用電,學校以保障、節約、嚴管的原則進行管理。

2、教室用電,實行集中控制,專人負責供電,按時開關供電。

3、教室禁止使用自制電發熱器、充電器、熱得快以及任何單體大於100W的電器(學校批准用於教學除外),禁止私拉亂接線,禁止擅自啟封電器設備,如發生上述行為,經查獲,除沒收物品外,每次扣班分5—20分,因上述原因造成電線損壞或事故,每次扣班分10—30分,同時追究當事人責任並罰款。

三、 施工和經營性用水和電

1、施工時用水用電除按規定裝、驗、封表外,要按用電安全規程安裝漏電保護裝置和懸掛警示標,確保用電安全。

2、施工用電用水隨時接受學校水電工檢查、監督和指導。

3、經營性質的用電用水一律按有計量,按上級標準收取水電費。

4、各經營主必須按照學校批准的經營範圍使用符合規定的電器設備,嚴禁違反用電性質的行為發生和在經營門面內私自拉亂接電線。違者,每次罰款100—300元。

5、施工隊與經營業主如因水、電錶計量失準而影響使用,需要啟封水、電錶,應申報總務處,由學校水電工處理。如私自啟、封、拆、卸水電錶,按偷盜行為論處,每次罰款300—1000元。

四、管線及設備檢修

1、水電工負責對全校水電線路定期進行檢查(每兩週一次),對線路及管道等相關設備有故障的要及時進行維修,所需更換器材報主管處審批。

2、學生在校期間,水電工要堅守崗位,在接到報修情況後,及時出動趕到現場排除故障,應迅速查明原因,通報相關領導和使用部門(人),做到非重大故障不過夜。

3、遵守操作規程,水電工在工作中要做好自身防護安全,同時按技術規範要求進行管線、設備的安裝,維護和檢修,嚴禁敷衍塞責,馬虎行事。

4、對水電工的違紀、違規及怠工行為,經查實,按《崗位考核實施辦法》處理,由此而釀成事故隱患或引發事故,按上級政策及學校相關規定處罰,並追究責任。

五、其它

1、以上規定如有違犯,需要賠、罰款或處分,由總務處會同有關部門執行。

2、實行用水、用電監督、舉報有獎制度,對違規行為,教職員工均有權舉報。經查實者,如有罰款,在對舉報人予保密同時,所得罰款的50%獎勵舉報人。

3、本規定自20XX年9月1日起試行。本規定解釋權在總務處。

中心小學安全保障制度15

為加強學校用電安全管理,更好的節約能源,特制定《學校用電管理制度》如下:

1、電工必須持證上崗,任何調整,改用電源,必須徵得總務主任及管電人員的同意。

2、辦公室空調原則上在攝氏三十度以上開始啟用,人員離開時電扇要關閉。

3、校內任何人不準使用電爐、電暖器等電器。

4、禁止在校內使用電夾板、電熱水器,禁止私拉電線,注意用電安全。

6、晴天教室上課儘量利用自然光,少開燈;晚間關閉室內用燈。

7、教室、辦公室人員離開後要及時關閉用電器(燈、電扇、媒體、飲水機、電腦、打印機、音箱等),做到“人離燈滅”。

8、全校師生要愛護用電設備,不準隨便扳動、毀壞電器開關。

中心小學安全保障制度16

1、發生在學校的各類安全事故,現場人有責任及時彙報,並視事故大小學校按規定逐級上報。隱瞞不報,對責任人加重處罰。

2、安全事故一旦發生,應保護好現場,採取積極有效的措施,防止事故損失擴大,如有傷者應及時送醫院救治。

3、建立事故檔案,按規定進行調查分析,做好調查記錄,查清原因,分析責任,提出整改措施,加強防範。

4、事故調查處理堅持“四不放過”原則,即:找不出事故原因不放過;事故本人和全校師生受不到教育不放過;沒有制訂出防範措施不放過;事故責任人沒有得到處理不放過。

5、對事故中受到傷害的人員要主動關心他們,根據有關政策規定,合理地做好善後處理工作,化解各種矛盾。

6、對違反規章制度,盲目指揮、失職、瀆職的責任人必須追究責任,視情節輕重作出相應處罰,觸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中心小學安全保障制度17

為了規範我校校舍安全管理工作,杜絕校舍發生不安全事故,制定以下制度:

一、學校成立校舍安全排查領導小組,做到目標明確,責任到人,嚴格執行安全責任追究制。

二、學校定期組織師生學習校舍安全防範常識和安全防範技能。對校舍安全隱患和事故的發現和發生及時做好逐級上報、排除和積極處理工作。

三、學校安全領導小組要堅持對校舍安全作到“六查六看”,即查牆基看下陷風化,查牆體看傾斜裂縫,查屋架看斷裂蟲蛀,查流水看排水暢通,查校外四周看危及師生安全因素,查死角看隱患。

四、學校管電人員要經常對學校用電進行檢查和修繕,在組織各類活動用電時,要考慮不利於安全的隱患,以免意外事故的發生。

五、學校要經常作好校舍安全防範工作。學校和班主任、班主任和科任教師、教師和學生家長要定期簽訂安全責任書和安全保證書,並認真組織學習實施。

六、校舍安全領導小組要作好有關校舍安全工作的會議、檢查、安全責任等記錄工作,一併納入學校安全檔案。

七、校舍安全領導小組要作好消防器材檢查,氣壓是否充足,藥劑有無失效,罐體是否鏽蝕,噴射軟管是否老化,有無隨意挪動,噴嘴是否堵塞變形等。每學期檢查兩次,同時做好詳細的檢查記錄。

八、教室由班主任負責管理使用,並具體落實到個人。門窗有專人負責,做到及時關、鎖;教室做到手不摸牆,不亂塗、亂畫,不亂拉亂刻桌凳,不隨意開啟照明燈及電教設備;愛護教學用具、生活用具、衞生用具。

九、實驗室、圖書室、閲覽室由專人管理,定期排查安全隱患,發現問題及時上報解決。

十、校教職工都要增強憂患意識責任意識,加強校園校舍等方面的安全檢查和管理,發現事故隱患及時向領導彙報,及時處理,把事故消滅在萌芽之中,杜絕事故的發生,保障國家財產安全和師生的人身安全。

中心小學安全保障制度18

為了規範我校安全管理工作,杜絕發生不安全事故,制定以下幾條制度:

一、學校安全責任制度

學校安全實行一把手負責制,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主辦、誰負責”的原則,層層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嚴格實行校長包校、中層幹部包年級、班主任包班、任課教師包課堂制度。區教育局各科室按職能負責所管理的學校及園所的安全工作。每年年初,區教育局、學校、班級、家長層層簽定年度安全責任書,就學校安全目標、安全職責、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等方面明確責任。

二、學校安全教育制度

學校要加強師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師生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要堅持“預防為主”的方針,根據季節、形勢、環境的變化及學生的年齡特點,確定相應的安全教育內容,制定切實可行的教育計劃,有重點、有針對性地對學生進行安全知識教育。每學期開學初、學期中、放假前要集中進行一次安全教育,平時要結合校會、班會、課堂教學滲透安全教育。要組織師生學習《中小學安全知識讀本》、《學校安全工作須知》及各種安全法律法規。要聘請公安、交通、衞生、消防等部門專業人員到學校上安全教育課。保證安全教育的正確性和規範性。要利用“安全教育日”和“安全生產月”突出教育主題,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教育活動,提高教育效果。

三、學校安全管理制度

學校安全管理是學校管理工作的重要內容,要健全和完善各項管理制度,明確各類管理人員的職責,做到安全工作事事有人管、時時有人抓。

1、加強學生“一日安全常規”管理。對學生上學、放學及在校活動每個環節提出安全要求,對有可能發生安全事故的重點環節確定專人負責,進行重點監控,確保學生安全。

2、加強校舍安全管理。要完善校舍勘查鑑定制度,確定檢查人員,定期和不定期檢查校舍,做好記錄,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及時報告、立即整修。

3、加強交通安全管理。沿交通要道的學校要設立警戒標誌。學生上學、放學時要加強重要地段、重要位置的教幹、教師值班管理。要定期邀請公安、交通部門加強對接送學生車輛的管理,確保接送學生車輛車況好,駕駛人員素質高。

4、加強消防安全管理。學校要密切配合公安消防部門做好學校消防安全工作。人員密集場所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要保持暢通,疏散指示標誌要清晰,各類消防設施、器材要完備。要加強學校用火、用電、用氣安全管理,及時更換老化用電線路。要加強學生宿舍管理,嚴禁學生私拉電線、私用電器,用蠟燭照明。

5、加強飲食衞生安全管理。按照教育部、衞生部《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衞生管理規定》要求,加強學校食品衞生工作。要加強食堂工作人員管理,嚴禁外人隨便出入食堂。要建立食品、原料採購、運輸、儲存、加工、銷售安全管理制度,嚴把各個環節,嚴格操作規範,嚴防食物中毒事件發生。加強食堂基礎設施建設,配備消氰防蠅、防鼠等必要的設備。用水要符合國家規定的飲用水標準。炊事人員要定期查體,取得衞生防疫部門的健康合格證後方可上崗。嚴禁個體商販、學校內部職工及家屬在校內經營小食品、冷飲及飯菜,教育學生不得隨意到校外飲食攤點就餐。

6、加強學生健康安全管理。要按規定配備校醫,加強學校衞生室建設和學校衞生基礎設施建設。要強化學生常見病和傳染病的預防工作,定期對學生進行健康查體,建立學生健康查體檔案。

7、加強學校周邊環境治安安全管理。要與綜治辦、公安、工商、交通等部門密切配合,加強學校周邊環境治理及學校安全保衞工作。校門口不能有面向學生的小食品攤點,校園周邊200米以內不得開辦電子遊戲廳、歌舞廳、錄像廳網吧等,所有電子遊戲廳、歌舞廳、錄像廳、網吧等娛樂場所不得接待未成年人。學校保衞人員要晝夜值班、巡邏,要特別加強女生宿舍的安全保衞工作。

8、加強教育教學安全管理。學校教職工要遵守職業道德規範,關心愛護學生,尊重學生人格。嚴禁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嚴禁役使或變相役使學生。認真落實《中小學教育教學管理的有關規定》,規範辦學行為,減輕課業負擔,努力創造有利於青少年身心健康發展的環境,促進學生主動、活潑、健康發展。要加強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及時化解學生的心理問題。

四、校內外大型活動審批制度

學校組織的大型集體活動必須報區教育局審批,審批報告要附有安全應急預案。活動前,要對活動場所進行安全檢查,對學生進行安全和紀律教育。活動過程中,要加強對現場的管理,防止意外事故發生。禁止組織學生參加商業性慶典活動和一般性慶典活動。確需學生參加的大型慶典活動,必須報請區教育局批准。

五、學校安全報告制度

要加強學校事故及事故報告工作。按照《教育部關於加強學校事故報告工作的通知》要求,確定專人負責,及時向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及當地政府報告學校安全工作情況。

每月1日上報前一月安全情況。學校發生食物中毒、傳染病流行、安全事故及師生非正常死亡後,應在2小時內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及衞生、公安等相關部門報告。接到報告的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應在2小時內向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報告,並同時向本級人民政府報告。

六、學校安全檢查制度

區教育局每學期至少組織兩次安全工作綜合檢查,專項檢查不定期進行。中小學安全檢查採取區教育局領導包鎮街道的包片負責制。檢查依據《山東省中小學安全工作暫行規定》(試行)的要求進行,集中檢查時制定檢查提綱,其他檢查採取不答招呼、隨時抽查的方式進行。

檢查結束後,填寫檢查情況記錄表,現場反饋檢查情況,受檢學校負責人在檢查記錄表上簽字。對發現的問題要建立跟蹤檔案,限期整改,並及時調度整改情況。

七、安全工作考核制度

區教育局建立安全工作考核制度,把安全工作列入學校管理和評估的重要內容,做到有部署、有檢查、有總結。對思想重視、制度健全、工作卓有成效的單位,進行表彰獎勵;對忽視安全工作,玩忽職守,釀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要嚴肅查處。凡發生安全事故的單位一律取消本年度評選任何先進的資格,按照《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追究有關領導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觸犯法律的,要追究刑事責任。

中心小學安全保障制度19

1、學校的水電工是學校水電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

2、水電管理要本着安全、節約的原則合理使用。全校的水電安全工作由學校安全工作領導組督查,水電工日常自查、自排相結合的形式保障師生員工的正常生活和學習的用水用電。

3、水電工要時時、處處對全校的供水、供電、線路進行安全預警檢查,發現水電安全隱患或個人亂接亂拉水電線路的應強行拆除,排除安全隱患。

4、對於無故破壞水電設施的行為全體師生都有監護管理的權力,應該及時制止和報告學校。

5、各處室有義務對本室人員和學生加強安全防範教育,禁止違章使用,發現安全隱患及時報告以便及時排除。

6、對大功率的電器(如取暖器、電水壺等),需謹慎使用,必要時所在的部門或個人應向學校提出申請,經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核批後進行安裝和使用。否則造成事故後果的,將按照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中心小學安全保障制度20

一、安全責任制度

1 、遵循“預防為主,防治結合,加強教育,羣防羣治”的方針,實行“誰主辦、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加強學校安全管理。

2 、成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校安全工作。每學期保證三次以上研究學校安全工作。

3 、通過層層落實責任制,建立和完善縱向到底、橫向到邊,一級抓一級,一級對一級負責的安全責任網絡。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班主任是本班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每節課的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是任該節課的任課教師。

4 、每週工作中,值日教師是該周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

5 、每一責任人,對本人職責範圍內的安全工作負責。

二、安全教育制度

1 、學校要將安全教育納入工作計劃,每學期組織全校性安全教育活動,提高學生安全意識與自我防範能力。

2 、具體落實學校安全教育計劃,組織相應活動。對學生每天上學、放學,在校期間教育教學活動的各個環節提出具體安全要求。要經常性總結學生安全工作經驗與問題,及時在學生集會上進行教育。

3 、各年級組每週要進行一次集中教育,各班主任每天要檢查全班學生的安全狀況,發現問題及時糾正。班級要加強心理健康教育;班主任要了解每一個學生,對有生理疾病、有心理障礙的學生要告知每一位任課教師;任課教師要把學生偶發事項、缺席情況及時告知班主任。

三、安全工作檢查制度

1 、學校要對學生在校期間的活動安全工作要作經常檢查,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教育。

2 、在每學期開學前、學期中、學期末以及梅雨季節組織人員對全校所有校舍進行全面檢查,發現隱患,要及時處理。要經常檢查全校的電線和電器設備、各種設施,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各班要及時把班級中電線、窗户等不安全因素及時報告給學校,學校應及時處理。

3 、因操場在學校外,體育教師要經常檢查體育場地的安全狀況。加強對學生的管理工作,要嚴格按規定上好體育課。

4 、要完善安全檢查記錄制度,每一次檢查和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都要進行記錄。重大問題應及時向主管領導彙報。

四、大型活動核准制度

1 、組織學生外出旅遊、社會實踐、校內大型集會、活動,必須報告學校領導批准。活動報告要附有安全管理方案,寫明活動時間、地點、人員、交通工具、安全措施等。

2 、學校組織學生集體外出活動,須報告教育局並得到批准。

五、門衞管理制度

1 、學校預備鈴響之後立即鎖上大門,到放學鈴響後方可開門。

2 、上課期間,不準學生私出校門。如學生有特殊情況要出校門的,必須經過班主任同意並簽字。

3 、不準家長進校接孩子。

中心小學安全保障制度21

全體教職員工必須牢記“安全無小事,安全重於泰山”,本着對學生生命安全高度負責的態度,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做到全面參與、人人負責,思想、管理、措施、防範“四到位”。為更好地做好小學安全工作,特制訂小學安全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

一、成立小學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認真落實安全工作領導責任制,校長為小學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各部門主要領導和有關負責人對本校安全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編印小學安全工作職責手冊)

二、全體教師必須加強師德教育和師德規範的學習,嚴格按照教師職業道德規範辦事。嚴禁對學生進行體罰和變相體罰,一旦發現由體罰和變相體罰行為引發的學生安全問題,小學將追究其責任,並由其負責導致出現的一切後果。(制定師德問題處罰制度)

三、各年級組長、學科組長是各年級和學科組的安全第一責任人,校長室必須切實加強各部門人員的安全教育,嚴格對年級組長、班主任、任課教師等的管理。如因由於組織和管理不妥等導致發生事故的,將追究第一責任人和直接組織者的責任。

四、各班主任是本班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如因由於班主任和任課教師組織和管理不妥等導致發生事故的,將追究第一責任人和直接組織者的責任。

五、小學後勤部門必須對小學的設備、設施做到經常檢查,發現隱患及時解決。各類設備、設施的使用者或直接管理者必須加強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彙報。如因未及時彙報危情而引發的安全事故,將追究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六、德育室必須強化學生在校活動的安全教育。班主任必須充分利用晨會、班會和隊活動,堅持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使學生時時注意安全。體育課、活動課以及其他集體活動,必須有教師組織和參加,如因教師未參加而出現的活動事故,其責任均由組織活動的教師負責。班主任教師、值周教師、生活部教師必須認真負責地開展值日工作檢查,認真做好課間、午間、放學的巡視、值周工作,發現學生危險活動及時制止。對於學生課間活動安全工作的責任人為班主任和在崗值周教師。

七、加強小學飲食衞生管理,對由於飲食安全等問題引發的安全事故,小學將追究管理者和相關人員的責任。

八、加強校門口和周邊場所的巡視工作,防止不法分子的侵入。對由於工作失職導致不法或不良人員進入小學而引起安全事故的,將追究部門領導和值班人員的責任。

總之,全體教職工必須把安全工作牢記心頭,努力使小學安全工作做到長抓不懈,警鐘常鳴,防患於未然。

中心小學安全保障制度22

為了規範我校食堂安全管理工作,杜絕食堂發生不安全事故,制定以下制度:

1、食堂主管人員要認真學習,宣傳國家食品衞生法,從業人員必須進行這方面的知識培訓,提高全體人員對搞好學校食堂重要性的認識。

2、食堂班長是食堂的安全責任人,要加強對所屬人員的思想教育,做到遵紀守法、優質服務、愛護師生,不準和師生髮生吵架、鬥毆打架事件。

3、食堂不得將有毒、有害、腐爛、變質的食品供應給師生食用,如發生食物中毒,責任人負一切經濟、法律責任。

4、食堂工作人員注意用電、用氣、用火安全,規範用電、氣、火設施,不準私拉亂接電源;嚴禁將煤氣罐倒置外加熱使用;開油鍋人員不得隨便離開,防止發生事故。

5、食堂工作人員應定期體檢,不準患傳染病者在食堂工作。

6、加強對外來用工的管理,外來用工必須有人擔保並將合法身份證明、證件交總務處審查,並備案。私自使用臨工,責任人負一切經濟法律責任。

7、各承包人員應注意保管好消防器材,並將其放在醒目的位置,所有工作人員必須學會使用,發現損壞要查明原因,落實責任並及時添置。食堂物資要有專人保管,門窗隨時關鎖,防止發生失竊事件。

中心小學安全保障制度23

第一條為了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工作方針,以“夯基礎、抓重點、強教育、治隱患、保平安”為工作主線,確保師平安和校園穩定。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此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立足於強化我校各個教師的主動教育意識,旨在養成各教師及學生安全意識。

第三條本制度堅持立足教育,着眼防範。

第四條提醒是我校對羣眾有舉報、社會有反映,或在思想方面有苗頭和傾向性的,需要及時過問和提醒的一項教育監督措施。

第五條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提醒:

(一)有學生反映的,羣眾反映的;

(二)有教師發現的;

(三)學生自己有意無意説到的;

(四)學生有這種游泳思想苗頭的;

(五)其他需要提醒的。

第六條具體措施:

1、所謂課前課後就是在班會課或者安全教育課之前和之後,教師都應對學生進行安全及防溺水的教育。

2、這種提醒應是持之以恆的。

3、只要有發現,教師就要用一切方法在個人或全班面前進行安全教育。

4、還應與學生家長取得一定的聯繫,家校結合實施教育與防範。

5、及時向其他老師或學校領導反映。

第七條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中心小學安全保障制度24

為了搞好食堂安全管理,確保師生的人身安全和學校工作的正常運行,杜絕食堂安全事故的發生,我校緊密結合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校食堂安全保衞管理制度。

一、學校食堂管理人員對食堂安全負監管責任,管理人員具體實施對食堂經營的監督管理,學校醫務室和保衞處協助食堂做好飲食衞生安全和治安防範的監督檢查工作。

二、食堂託管公司主要負責人為食堂安全直接責任人。

食堂經營人員必須接受學校食堂管理人員和醫務室、綜治辦的管理和監督,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守法經營。

三、食堂經營人員要嚴格執行《食品衞生法》,嚴格按照學校食堂各項管理規範開展工作,確保飲食衞生安全。

四、食堂必須持當年有效衞生許可證;

食堂經營人員按要求如期進行健康檢查和衞生知識培訓,持健康合格證上崗。

五、食堂要切實加強飲食衞生安全和治安防範工作:

1、搞好防火、防盜、防食物中毒和人身安全工作。食堂內不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和有毒有害藥品。湯桶、湯盆要加蓋加鎖或有專人嚴加看管,防止投毒事件的發生。

2、禁止購買、使用、存放亞硝酸鹽類原料等違禁食品添加劑。不採購、不加工腐敗、變質、黴變、蟲蛀、攙雜使假、標識不全及過期食品。要從正規渠道採購食品,相對固定採購商店,認真執行購物索證索票制度。

3、不製作冷葷食品,食品留樣48小時以上。

4、煮飯起火時灶間不離人,禁止使用電爐煮飯、燒開水、取暖。

5、非食堂工作人員不準進入食堂。

6、要指定專人處理好膳務工作後關窗鎖門、關閉灶具、斷電熄火,確保安全。

六、食堂管理人員要對食堂採購、加工、分發食品的全過程實施檢查監督,保證食品質量,防止食物中毒。

七、食堂管理人員要經常檢修食堂設施設備和灶具,避免液化器具漏氣,確保安全使用。

八、由於經營管理不善,造成安全事故或食物中毒事故將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中心小學安全保障制度25

為使教學秩序、生活秩序正常開展,確保師生安全,特制定以下措施:

⑴建立以校長為第一責任人的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安全工作的領導。

⑵加強學校安全教育管理,牢固樹立“安全第一”、“安全無小事”的思想,確保學生健康成長。

⑶結合“安全教育月”,圍繞“注重防範、自救互救,確保平安”這一主題,積極開展多種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動。

⑷校內安全要做到“六不準”,即:不準爬樹爬牆、不準亂摸電器、不準帶管制刀具進校園、不準在教室走廊追逐打鬧,上下樓梯不準擁擠,不準做危險遊戲。

⑸校外安全要做到“五要五不要”。即:

①要注意交通安全,通過十字路口做到“一停二看三通過”,做到寧停三分,不爭一秒,做到“高高興興上學來,平平安安回家去”。未滿12週歲的兒童不得騎車上學。騎車靠右走,行人靠邊走,不得在公路上追逐打鬧。

②要注意游泳安全,非學校組織或家長監護,不得結夥或私自到江河或者山塘水庫游泳。

③要注意防火用電安全,不得玩火和亂摸亂動電器。

④要注意防騙安全,不得與陌生人外出。

⑤組織學生春遊、秋遊活動,縣內要報告鎮中心校,縣外要報告教育局,教師得私自帶班外出活動。

⑹加強校舍的安全檢查,每學期在開學前,學期結束後進行兩次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維修。

⑺堅持門衞制度。治安人員要按照學校要求,做好門衞工作,對外來人員實行來訪登記制度。

⑻嚴格執行事故報告制度。發生事故,及時報告,及時處理,及時做好善後工作,認真吸取教訓。

⑼實行責任追究制,班級教師負責本班,校長負責全校,形成齊抓共管的局面。

中心小學安全保障制度26

一、校園安全檢查

1、校園安全檢查負責人為值日教師。

2、值日教師每天上午8點前對校園內的安全設施以及校舍進行一次檢查,。

3、發現問題及時報告校長或學校安全責任人並協助學校儘快解決。

4、安全工作具體負責人每週對校園安全進行一次抽查。

二、課間檢查

1、課間檢查由每天值日教師、少先隊安全監督員負責。

2、值日教師、學生每天檢查各班課間情況,重點檢查學生是否按要求遵守課間紀律。學生上學、放學、離開課室到其他場地活動時,應檢查是否按疏散路線行走,中午是否按時放學等,並對檢查情況作好詳細記錄。

3、安全工作具體負責人對課間情況作不定時的抽查,並作好記錄。

三、課室、功能室安全檢查

1、課室負責人為班主任,功能室負責人為該室任課教師。

2、每天上課前,班主任、功能室負責人應對課室、功能室的教學設備(電腦、投影、教學用具)及教學設施(課桌椅、風扇、光管、門窗、衞生工具、電線、電源插座、開關等)進行檢查。

3、發現問題及時報告校長或學校安全責任人,做好現場保護工作,防止學生髮生意外。

4、安全工作具體負責人每週對課室、功能室的安全進行一次抽查。

四、體育設施,場地安全檢查

1、體育設施、場地安全檢查人為學校體育老師。

2、體育老師每天早上學生到校前應對體育用品及場地進行一次安全檢查。

3、發現安全隱患及時報告校領導小組,同時做好現場的保護工作,並及時排除隱患。

4、安全工作具體負責人每週對體育設施、場地進行一次抽查。

五、學校門衞安全檢查

1、學校門衞由值日教師擔當。

2、嚴禁外來車輛放入校園。

3、上學、放學時段,做好學生離校的引導,防止學生因擁擠而造成意外傷害。

4、學生進入校園,門衞要密切注意學生是否攜帶危險物品(如刀具、危險玩具等),若發現情況及時制止,並上報學校安全領導小組。

5、學生在校期間,門衞要密切注意各層樓學生活動(從監控系統上觀看),發現學生有異常情況及時報告學校行政,發現學生玩危險遊戲要及時制止並進行教育。

6、安全領導小組對檢查情況不定時的抽查。

六、消防安全檢查

1、消防安全檢查責任人為學校安全具體負責人謝喜安。

2、責任人每天應對全校的用電、消防設備、設施進行一次檢查。

3、發現消防安全隱患,及時報告校安全領導小組,組織人員及時排除。

4、發現消防安全事故,及時通知學生並組織學生安全疏散。

5、安全工作具體負責人每週對學校消防設備、設施進行一次抽查。

以上檢查由於責任人不負責即造成安全事故發生,學校將追究責任。

中心小學安全保障制度27

教育教學活動是學校工作的中心環節,必須把教學安全放在首位,全體任課教師都必須執行教學安全制度。

1、室內課堂教學:包括語文、數學、英語、音樂、體育、美術、品德與生活、品德與社會,信息技術、科學(常識)、綜合實踐活動(生活與勞動)等所有義務教育階段設置的課程。凡在教室裏進行教學活動的任課教師都要注意課堂教學衞生,保證課堂紀律。不隨意離開工作崗位。其中科學(常識)、生活與勞動、綜合實踐活動等課程中的手工製作或實驗操作時,任課教師要經常對學生進行工具及實驗器材、藥品的安全使用教育,特別是在實驗室上課必須嚴格按照實驗室操作制度進行,防止事故發生。

2、室外教學:體育與保健、課外活動、綜合實踐、美術寫生等需要到室外進行教學的任課教師,事先要與班主任聯繫。活動課要按教材要求上,教師不得隨意離開工作崗位。體育組必須對運動場地、器械進行經常性檢查,不得使用質量低劣有危險的體育器械,要保持運動場地的平整和清潔,合理劃分活動區域和設置警戒標誌,創造安全鍛鍊的良好環境。體育課或體育活動要先做好準備,加強防護,注意安全,投擲鉛球等危險區域要嚴格防範學生擅自出入。要加強課堂紀律教育,注意教學規範,根據學生的年齡,性別和健康狀況科學地安排活動量,要耐心地指導學生練習,要使學生知道每一種活動可能發生的意外和必須注意的事項,懂得鍛鍊和保護的方法。在組織學生參加田徑、球類、游泳等體育競賽及其劇烈活動時,嚴禁特意體質、生病、身體不適者參加,不宜參加活動的學生不得單獨坐在教室裏,必須在活動場地的安全位置休息。

3、帶學生外出(校外)教學活動:包括春秋遊、看電影、帶班外出(校外)上課等,所有要帶學生外出教學活動的教師,事先要有活動方案和安全預案報學校備案。外出活動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精心組織好學生活動,加強各個環節的安全工作,做到責任到人,每項活動要有行政領導和足夠的教師帶隊,凡不安全的地方或安全措施不落實的地方,不得組織學生前往。

中心小學安全保障制度28

1、體育活動,實行誰組織誰負責的原則。老師組織學生體育活動,要認真檢查體育設備,對已損壞,不符合要求的設備,嚴禁學生使用,並及時報修。

2、開展活動前必須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講明活動要令,做好示範、指導、防護工作。

3、老師不得指導學生開展有危險性的活動,學生不準離開老師自行開展有危險的活動。

4、活動中要充分發揮學生相互幫助的作用,保護措施要切實有效。

5、在體育活動中老師有組織、指導的責任,因組織指導過錯造成學生身體傷害事故老師要負責任。學生不聽指揮,擅自活動造成的身體傷害事故,則應由當事人自負全部責任。

6、體育教育管理部門對校內的體育活動器材、設備、場所,應經常進行安全檢查,發現損壞的要及時修復更新,確保學生體育活動安全。

中心小學安全保障制度29

為保證學生飲食衞生安全,保障學生健康成長,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衞生法》等法規、政策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一、師生普通餐生產經營的學校必須向所在鄉、縣級以上衞生行政部門領取衞生許可證。

二、師生集體用餐的生產經營場所,其內外環境、衞生設施、工藝流程、生產用水、個人衞生、生產用具、貯存、消毒、運輸等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衞生法》第八條有關規定。

三、師生集體用餐的生產經營人員應按規定經體檢合格取得健康證後方可上崗。凡患有消化道傳染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炎、化膿性和滲出性皮膚病及其它有礙食品衞生的疾病人員不得從事師生用餐工作。未辦理營業執照、衞生許可證手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校內經營食品、冷飲等商品。

四、供應師生集體用餐的學校應設有學生洗手、餐具清洗、消毒設備和符合衞生標準的飯菜、餐具暫存場所。

五、除國家法律規定的面向中小學生的預防接種外,教育部規定的學生常見病防治工作,學生用藥和防治器材必須由省以上醫藥管理部門鑑定合格,經市教育、衞生行政部門同意和下發具體實施方案後由學校組織實施。任何學校和個人不允許私自組織學生集體購買服用保健用品和藥品。

六、學校要採取多種形式對師生進行健康知識、飲食衞生安全知識和傳染病預防知識的教育,提高師生的自我保護意識。

七、學校要設專職或兼職人員負責學校師生飲食衞生的管理工作,制定詳細管理方案,明確各部門和各人員職責,強化監督、檢查,預防學校食物中毒、投毒和傳染病的發生。

八、建立食堂物資定點採購和索證、登記制度與飯菜留驗和記錄制度,檢查飲用水的衞生安全狀況,保障師生飲食衞生安全。

九、加強對學校飲食衞生安全工作的管理力度,本着對師生高度負責的態度,從維護人民羣眾利益、維護社會安定、政治穩定和維護正常教育教學秩序的高度出發,重視和加強師生飲食安全工作。

建立師生飲食衞生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分工負責,明確責任,把安全責任落實到人,使飲食安全工作成為教育管理的一項經常性工作,列入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防止師生食物中毒事件的發生。

中心小學安全保障制度30

為確保校園安全,保證師生身心健康發展和學校工作的有序進行,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一、門衞安全管理制度

1、嚴守校門,嚴禁閒人自由進出校園,不得無故脱離崗位。

2、注意觀察進出校園人員情況,嚴禁學生課間出校門。

3、及時關鎖教學樓及大門,經常巡視校園,確保校內財產安全。

4、如發現安全隱患及發生意外情況,及時向學校領導反映和聯繫。

5、節假日和放學後不準本校教師之外的一切人員進入校園。

二、交通安全制度

1、每天上午、下午放學時,值日領導要及時在校門口巡視,以防學生出交通安全事故。

2、要放學補課,需得到家長的同意,誰補課誰負責學生的安全教育,並整好放學路隊。

3、領導、班主任及科任老師必須準時到崗,嚴禁擅自脱離崗位。

4、教育學生遵守交通法規。

三、課堂管理制度

1、每堂課的科任教師是當堂課的安全第一責任人。

2、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準把學生趕出教室。

3、規範課堂教學行為,定期檢查教學設備設施。

4、嚴禁師生遲進課堂或擅自脱離課堂。

5、如發現學生無故曠課,教師應在第一時間內聯繫學生家長,查明學生去向。

四、設備設施檢查制度

1、成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2、學校值月、值日領導要每天檢查設備設施情況。

3、全體教職工要注意排除身邊的安全隱患,及時向學校領導彙報。

4、相關工作人員要及時維修、維護學校設施設備。

五、飲水安全制度

1、保證水源安全衞生。

2、定期給飲水桶、飲水機等清洗、消毒。

3、教育學生有秩序地飲水。

六、課間管理制度

1、值日教師必須加強課間巡視工作。

2、各班配備安全巡視員,監管同學的課間行為。

3、教育學生課間不攀高、不跳台階、不追跑,上廁所不擁擠、不做危險性遊戲等。

七、集體活動安全制度

1、學校舉行大型校內外活動,要有安全措施。

2、班級舉行校外教育教學活動,必須得到校長審批同意。

3、開展大掃除、義務勞動等活動時,班主任必須在場參與,佈置學生力所能及的任務。

4、學校舉行遠距離或重大師生活動,必向上級行政主管部門報批。

八、物品放置安全制度

1、嚴禁學生攜帶鋭器、危險器具進校園,一經發現立即沒收。

2、嚴禁學生攜帶如剪刀、小刀等鋭器上體育課或活動課。

3、學校綜合實驗等可能涉及的一些有毒藥物注意保管和使用。

九、用電安全制度

1、對學生進行用電安全常識教育,不準隨意觸摸電源和線頭等。

2、班內要指定專人開關電源。

3、教師在使用電器前必須檢查電源、線頭等。

4、電源總閘安裝的辦公室人員在到校和放學時,及時開關閘刀。

十、組織保障制度

1、建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學校安全工作。

2、健全安全工作責任制,確保安全工作落實到人,每學期要簽訂各類安全責任書。

3、每學期對安全工作有明確分工,責任到人。

4、定期排查不安全隱患。

十一、突發災害安全防護工作制度

1、學校應在各類災害發生前做好信息收集和預測工作,化被動為主動,實行全員監控。

2、加強對學生進行防災、抗災的教育,傳授遇災後的自救、互救辦法,培養學生的自救能力;經常開展地震、火災等逃生演習。

3、在遭遇不可預見的火災、地震等災害時,應有序組織學生緊急疏散和撤離現場,保證學生的生命安全。

4、在意外事故發生時,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請求有關部門和社會的援助,全力保護學生的安全。

5、未經上級有關部門批准,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救火、救災等。

6、實行全員參與安全工作制度,不得迴避安全工作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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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驗室是學校教學的重要科學基地,貯存有貴重的儀器和化學危險藥品。為防止損失和產生事故,必須做好防盜、防火、防水、防毒和安全用電等工作。

一、防盜

1.加強防衞,經常檢查,堵塞漏洞。

2.非工作人員不得進入儀器室,室內無人時隨即關好門窗。

3.儀器室內不會客,不住宿,未經領導同意,謝絕參觀。

4.辦公室內不得存放現金過夜,不得存放私人貴重物品。

5.發生盜竊案件時,保護好現場,及時向領導、治安部門報告。

二、防火、防爆

1.儀器室備有防火設備:滅火機、砂箱等。嚴禁在儀器室內生火取暖。

2.易燃、易爆的化學藥品要妥善分開保管,應按藥品的性能,分別做好貯藏工作,注意安全。

3.做化學實驗時要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謹防失火、爆炸等事故發生。

三、防水

1.實驗室的上、下水道必須保持通暢,實驗樓要有自來水總閘,生物、化學實驗室設置分閘,總閘由值班人員負責啟閉,分閘由有關管理人員負責啟閉。

2.冬季做好水管的保暖和放空工作,要防止水管受凍爆裂釀成水患。

四、防毒

1.實驗室藏有有毒物質,實驗中會產生毒氣、毒液,因此必須做好防毒工作。有毒物質應妥善保管和貯藏,實驗後的有毒殘液要妥善處理。

2.建立危險品專用倉庫,凡易燃、有毒氧化劑、腐蝕劑等危險性藥品要設專櫃單獨存放。

3.化學危險品在入庫前要驗收登記,入庫後要定期檢查,嚴格管理,做到“五雙管理”即雙人管理、雙人收發、雙人領料、雙人記帳、雙從把鎖。

4.實驗中嚴格遵守操作規程,製作有毒氣體要在通風櫥內進行,學生實驗室裝有排風扇,保持實驗室內通風良好。

5.學生實驗桌上備有廢液瓶,化學實驗室備有廢液缸,實驗室附近有廢液處理池,防止有毒物質蔓延,影響人畜。

五、安全用電

1.實驗室供電線路安裝佈局要合理、科學、方便,大樓有電源總閘,分層設分閘,並備有觸電保安器。

2.總閘由每天的值日人員控制,分閘由各室的管理人員控制,每天上下班檢查啟閉情況。

3.學生用電源總閘設在講台附近,由任課教師負責控制供停。

4.實驗室電路及用電設備要定期檢修,保證安全,決不“帶病”工作。如有電器失火,應立即切斷電源,用沙子或滅火器撲滅。在未切斷電源前,切忌用水或泡沫滅火機滅火。

5.如發生人身觸電事故,應立即切斷電源,及時進行人工呼吸,急送醫院救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