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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精選2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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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範本

消防安全管理是有效開展消防工作的重要保證,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關於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精選25篇),供大家學習和參閲。

關於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

一、為切實加強xx大廈的消防安全工作,提高廣大業主和住户消防安全意識,有效防止大廈內火警、火災事故發生,保護全體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公共安全,根椐<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湖北省消防條例>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結合xx大廈具體實際,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大廈關於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並先交與大廈廣大業主和居民徵求相關意見修政後,再公告正式實施。

二、本管理制度適合於xx大廈內全體業主住户和租賃本大廈住房的公司、集體宿舍及外租户。

三、xx大廈消防安全工作要認真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按照政府統一領導,公安消防機關依法監管與指導,業主委員會全面負責,全體居民積極參入的原則,實行消防安全責任制,建立、建全嚴格而和諧的安全生活環境。

四、業主委員會對大廈消防安全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業主委員會主管負責人對消防安全負直接領導責任。實行安全責任問責制。

五、大廈內業主家庭中以房產所有權人為安全責任人。外來公司以公司法人及在大廈上班的公司負責人為安全責任人。外公司集體宿舍以公司法人及宿舍管理員為安全責任人。外租房所有權人按治安管理規定,同為外租房的安全責任人,安全責任與租户共擔。

六、大廈物業服務人員要經常進行消防安全宣傳工作,利用廣告和公告形式提高廣大居民的消防安全素質,提高大家的防火自救能力。

七、業委會物業人員按管理規定配置消防器材、設施,設置消防安全標誌,定期組織檢驗、檢修,,缺損的要逐步補置,管理制度《大廈關於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八、業委會物業人員按安全規範設置安全疏散指示標記,設置火災事故或停電應急照明設施,火災報警系統要做到隨時可以發揮作用。

九、在公安消防機關和社區的堅決支持下,徹底保障大廈各條緊急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無障礙暢通。

十、物業服務人員樹立嚴謹的敬業精神,加強完善專人值班制度。加強並堅持每日的五巡查重點工作(巡查各樓層配電箱、巡查大廈兩條主走火通道、巡查消防用水存量、巡查樓層消防設施、巡查電梯機房)。發覺異常情況,要及時處理,記錄備案。處理不了要及時向主管負責人報告,爭取隱患苗頭不過夜。

十一、萬一發生火災事故,物服人員要及時報警119並啟動大廈火災緊急報警系統。組織處置初起火災,通知水泵房供應消防用水,疏散大廈人員,保護火災現場,協助公安消防機構撲滅火災和配合火災事故調查工作。

十二、在認真抓好居民住户的安全環境外,業委會物業服務人員要加強大廈內公司、集體宿舍及短期臨時住户的安全管理與監督工作。物服人員有權定期與不定期的在集體宿舍管理人或公司員工的陪同下,共同檢查區域安全問題。物服人員有權提出安全隱患問題和整改建議。

十三、大廈內嚴禁大量存放國家有關規定的易燃易爆的化學危險品。大廈內嚴禁生產、銷售各類危險物品。大廈通道里嚴禁燃放煙花、鞭炮之類危險品。

十四、無論新老住户進行裝修工作,應由業主與裝修人事先與物服人員提出申請,並在物服人員依據有關規定指導下安全進行裝修。裝修中如需要進行電焊、氣割之類工作,必須在動明火前報告物服人員,並做好施工現場火災預防措施後方可進行,並接受物服人員監督。大廈物業將無償提供滅火器具現場備用。

關於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

一、防火工作依據“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本着自救的原則,依靠農貿市場內各租户實行綜合治理,並接受公安消防局的領導和監督。

二、農貿市場的防火管理實行分區、分工負責制,落實有關防火措施。

三、值班人員要忠於職守,認真履行工作任務,切實抓好消防器材的使用和維護保養工作。

四、認真組織員工開展消防知識、理論和各種消防安全法律、法規的學習,以及各種技能的教育和培訓,充分發揮自身的主動性。

五、為及時發現險情,值班人員必須進行消防值班巡邏,經常檢查防火安全工作,糾正消防違章,整改火災隱患,嚴禁將危險品帶入本市場。對各種設施進行經常性的隱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六、制定切實可行的消防安全應急預案,並認真組織員工和廣大經營户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進一步提高廣大經營户學習消防“四個能力”。

七、值班人員必須認真負責,發現安全隱患及時報告,發生火災積極組織參加補救,對存在的安全隱患及時予以清除,對於安全生產、消防部門責令限期整改的安全隱患應在規定的時間內改正,並書面報告整改情況。

八、加強農貿市場安全用電管理,疏通消防通道,嚴禁違規用火、用電,管理消防器材設備,定期檢查,確保各類器材和裝置處於良好狀態,安全防火通道(包括過道、樓梯、安全出口)要時刻保持暢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佔用,嚴禁在消防通道上停放車輛及堆放雜物,不得擅自封閉安全出口,不得損壞消防設施和器材,妥善維護樓梯、過道和安全出口的安全疏散指示、事故照明等設施設備,凡因個人或操作不當造成安全事故的,將依法追究具體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九、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檔案,消防安全管理檔案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況和經營管理情況,並根據情況變化及時更新。

十、監督動火作業,動火時必須做到“七不”“四要”、“一清”。

十一、消防設施停水、停電原則上不過夜。特殊原因需要過夜,必須經有關主管部門同意,並及時通知客户加強防範。

十二、市場內所有人員有責任和義務在發現火災後按程序進行處理,情況嚴重難以撲滅的,應及時打“119”電話求救,並協助維持火場秩序,配合對事故進行處理。

十三、租户應自覺遵守電器安全使用規定,使用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器設施,嚴禁超負荷使用電器、亂拉電氣線路,嚴禁擅自拆、改、裝電氣設施和用具。

十四、市場管理部門對違章用火、用電、電氣焊或損壞消防設施器材的行為,堅決制止並向有關部門報告。

十五.嚴禁經營和未經批准而私自貯存煙花炮竹、炸藥、汽油、天那水等易燃易爆物品,以及各類劇毒物品,嚴禁燃放煙花炮竹。

關於消防安全管理制度3

1、凡因公進入油庫必須持有公司保衞科或廠安環科發放的要害部位登記本,經登記後方可進入。

2、入庫人員禁止攜帶火柴、打火機及其他火種。庫內禁止吸煙,禁止外露鞋釘的鞋攀登油罐,未經保衞部門批准,禁止在油庫外照相、繪圖,油庫門口、牆上要有明顯的禁止煙火標牌。

3、油庫禁止動火,如因檢修需要動火焊補時,需經安全部門批准,辦理“動火證”施工單位必須採取防火措施,做好滅火準備。

4、油庫工作人員,上班要集中思想,按操作規程認真操作,並經常進行安全、防火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5、油庫內及服務業區夜間作業時,必須安裝防爆燈具,行燈電壓不得超過36伏。

6、儲罐凡有排氣呼吸閥、安全閥的,都要經常進行安全檢查,保持閥門完好。

7、建立健全義務消防組織,油庫工作人員要懂得消防知識,對配備的消防器材做到會使用、會保養,嚴禁將消防器材挪作它用。

關於消防安全管理制度4

一、總則

1、安全消防管理是鐵路工程建設工作的重要環節之一。是提高全員安全消防素質、安全消防管理水平和防止各類事故,從而實現安全生產的重要手段。

2、消防安全培訓堅持以人為本、注重實效的原則,以解決現場消防問題和應急救援及火災逃生自救為重點,開展形式多樣的短、平、快技術培訓,提高參建人員綜合素質。

二、安全消防管理的內容

主要包括安全消防思想(方針政策)、安全消防知識、安全消防技能和安全消防法律法規四個方面的內容。

1、安全消防思想教育

(1)思想認識和方針政策的教育。以提高安全消防重要意義的認識和全面理解黨和國家有關安全消防工作的方針政策,並認真貫徹執行。

(2)勞動紀律教育。遵守勞動紀律是貫徹安全消防方針,減少傷害事故和火災事故,實現安全生產的重要保證。

2、安全消防知識教育

所有員工都必須具備安全消防基本知識;尤其應加強對現場的安全消防知識的教育與培訓。其主要內容應包括:本單位的安全消防基本概況及特點;生產工藝流程等生產概況;消防報警電話、危險部位及安全防護的基本知識;安全消防注意事項;機械設備、消防設施及器材等相關安全消防知識;個人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知識等。

3、安全消防技能教育

就是結合我項目部管段和崗位專業等特點,實現安全操作、安全防護及火災的撲救、疏散逃生和自救互救等所必須具備的基本技能要第一文庫網求。安全消防技能知識是比較專門、細緻和深入的知識;它包括安全技術、消防技術、勞動衞生和安全操作規程及事故案例教育等;尤其是事故教育,可以從教訓中吸取有益的東西,預防類似事故的重複發生。

4、安全消防法律法規教育

運用各種有效形式,對全體員工進行安全消防法律法規教育;從而提高員工的遵法、守法、懂法的自覺性,從而達到安全生產的目的。

三、安全消防管理的對象

根據國家法律法規規定要求,應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消防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消防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消防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消防技能。未經安全消防教育和培訓不合格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1、現場專兼職安全員的安全消防管理。

(1)新任職的各級負責人的安全消防培訓工作。

(2)在職人員的安全消防輪訓工作,按年度教育計劃安排進行。

2、專職消防管理人員,必須持有相關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消防安全)《合格證書》或建設單位消防專門培訓。

四、安全消防管理的形式與內容

1、新員工、實習代培等人員“安全消防教育”。對新員工必須進行安全消防教育。

2、在職人員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消防教育”

3、消防教育培訓主要內容:

(1)黨和國家的安全消防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等。

(2)我項目部管段的工程概況,安全消防狀況及特點,安全消防規章制度及遵章守紀等。

(3)安全消防知識及突發事故應急救援管理;安全標誌標識講解;初期火災的撲救、報警;如何搶救傷員、排險、報告及保護現場等。

4、監督檢查各架子隊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1)各架子隊的生產、安全消防特點及狀況;應具備的安全消防技術知識等。

(2)安全消防要求、重點部位及注意事項;安全和防火滅火措施;消火栓、滅火器和自動報警系統的使用與維護等。

(3)緊急情況的'處置,以疏散逃生救護知識為重點;典型事故案例教育等。

(4)防護用品、用具的正確使用。

5、監督檢查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教育

(1)施工現場作業特點(環境)及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消防責任制等規章制度

(2)班前安全講話、安全活動制度及紀律。事故案例教育等。

(3)施工現場易發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防範措施;所使用的機械設備、工具的安全要求及正確使用。

(4)愛護和正確使用安全消防設施和器材和個人安全防護用品等。

(5)安全生產要求能夠做到:作業中“三不傷害”即: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不被他人傷害。

(6)消防安全要求做到“三懂四會”即:懂本崗位火災危險性、懂預防火災的措施、懂滅火疏散的方法;會報警、會使用消防器材、會撲救初起火災、會組織人員疏散。

關於消防安全管理制度5

為加強消防安全工作、保護公共財產、師生的生命及財產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學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現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強全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內的各種滅火設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證設備完好率達到100%,並做好檢查記錄。

3、教室、辦公室、學生宿舍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明顯、應急照明完好。

4、學生聚集場所不得用耐火等級低的材料裝修。

5、易燃、易爆的危險實驗用品、做到專門存放、由化學實驗員兩人同時加鎖開、關負責保管,在室內必須有沙池、滅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學藥品做實驗時,教師必須在做實驗前向學生講清楚注意事項,並指導學生正確使用,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6、圖書館、化學實驗室、物理實驗室、機房等場所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下班後工作人員要及時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設施,要人人愛護。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違者要嚴肅處理。

8、加強用電安全檢查,電工必須經常對校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進行檢查,如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9、學生宿舍內嚴禁使用明火,禁止燒電爐、熱得快,點燃蠟燭、蚊香,嚴禁吸煙,嚴禁私拉亂接電線。不準私自接用任何家用電器。

10、對因無視防火安全規定而造成不良後果者,要從重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關於消防安全管理制度6

1、每年以創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門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對消防器材設施維護保養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5、對新員工進行崗前消防培訓,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

6、因工作需要員工換崗前必須進行再教育培訓。

7、消控中心等特殊崗位要進行專業培訓,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關於消防安全管理制度7

第一條包廂防火制度:

1.外場服務員要結合打掃整理房間及其它服務工作,隨時注意火源、火種,如發現未熄滅的煙頭,火柴棒等要及時熄滅後再倒入垃圾袋內,以防着火。

2.對房間內配備的電器應按規定及有關制度辦理,發現不安全因素如短路、打火、漏電、接觸不良、超負荷用電等問題除及時採取措施外,要立即通知有關部門檢修,並報安全主管。

3.服務員要堅守崗位,提高警惕注意樓層和包廂有無起火因素,要做到“五勤”(勤轉、勤看、勤查、勤聞、勤説),尤其對飲酒過量的客人要特別注意,防止因吸煙、用電、用火不慎引起火災。

第二條KTV所有員工必須做到人人熟悉滅火器存放的位置,掌握滅火器的性能及使用方法,一旦發生火情時,應按應急方案採取滅火行動,並按上級指令疏散客人,由最近的消防樓梯撤離到安全地帶。要做到逐房檢查,注意保護現場和客人的財產安全。

第三條KTV消防設施、設備、器材必須實行統一管理,由消防安全負責人負責制定辦法,組織實施。

第四條消防器材應設在使用方便的地方,不準隨意搬動或亂堆亂放,消防設施器材周圍,消防通道,走廊要保持清潔,不準堆放任何物品,確保通道的暢通。

第五條各區域對轄區內的消防設施、設備、器材要愛護,保持清潔,除發生火災外,任何人不準擅自動用。

第六條消防設施的操作使用方法除消防安全負責人掌握外,每班至少還要有兩名人員熟煉掌握,保證一旦發生火情時能迅速正確操作使用。

第七條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的維護檢測規定:

1.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的維護檢測由消防安全主管具體負責。

2.滅火器到達使用期限時,由消防主管負責聯繫更換。

第八條消防宣傳與培訓

1.每月組織一次集中教育,培訓消防安全有關知識。

2.各崗位新員工,上崗前要按工種進行消防培訓,不合格者不能上崗。

第九條消防領導小組是火災應急預案領導小組。火災應急方案一般應包括報警與接警、成立救災指揮部、通報、組織滅火、疏散與救護、安全警戒等內容。

第十條當消防報警系統發出警報信號後,值班人員應立即查清報警地點、位置,如確認起火,要立即撥打“119”報警。報警時口齒要清晰,詳細説明起火地點、起火部位、燃燒物品、火勢情況以及自己的姓名、服務部門、工號、電話號碼等。同時立即報告KTV經理。

第十一條火災應急預案領導小組立即投入救火指揮工作,主要職責是:

1.根據火勢情況組織人員疏散。

2.掌握火勢發展情況及時調集力量,佈置救人,疏散物資和滅火、排煙等任務。

3.消防隊到達後,及時向火場總指揮報告情況、服從統一指揮。

第十二條疏散和救護:

1.疏散就是按事先規定的道路,將人員疏散到安全地帶。要使疏散有條不紊地進行,就必須明確分工,把責任落實到樓層服務員和義務消防隊隊員。

2.包廂服務員和義務消防隊員在帶領客人疏散時,必須逐房清理,不讓一人遺漏。

3.在包廂內等人員較多區域,管理人員應分工負責,按照不同出口,儘快將客人疏散到安全區域。

4.疏散中,前台管理人員應攜帶好電腦提供的當天每間包廂客人情況,認真清點客人人數並看護安慰好客人。

5.員工集結後要清點人數,財務部門攜帶現金和貴重物品轉移到指定地點。

的每一名員工,必須掌握科學的疏散次序。要先疏散着火房間,後疏散着火房間相鄰房間;要先疏散着火層以上層面,後疏散着火層以下層面;要護送行動不便人員疏散。

第十三條在消防隊未到現場前,火災應急預案領導組要根據火情組織滅火或滅火有關工作:

1.根據火勢情況指揮切斷電源、可燃氣源。

2.派出人員關閉着火層防火分區的防火門,阻止火勢蔓延。

3.疏散、搶救傷員,指揮參戰人員實施滅火。

4.組織偵察火情,掌握火勢發展情況。

5.及時彙報火情。

第十四條應急預案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演練,使之成為在緊急情況下能夠迅速實施、配合默契的消防程式。演練工作由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計劃,報KTV消防安全責任人批准後組織實施。

關於消防安全管理制度8

1、認證貫徹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方針,在消防工作的指導思想上要把預防火災始終放在首位,採取有效措施,防患於未然。

2、必須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健全組織和各種規章制度,積極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充分發動羣眾,嚴格依法管理,科學管理,有效保障油庫安全。

3、加強油庫人員消防安全教育訓練,對新入庫的員工嚴格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熟練掌握各崗位應懂得的消防安全知識,提高其消防管理水平。增強識別火災隱患能力,熟悉本崗位滅火器材的正確操作和維護。

4、建立油庫的專職消防隊伍,制定滅火作戰方案,對本油庫的重點保護不為,進行實地演習,要加強滅火戰術、技術訓練,不斷提高業務素質和滅火戰鬥能力。

5、對油庫的要害部位和重要崗位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和建立消防安全檢查制度,即“日常性檢查、季節檢查、節假日檢查、專業性檢查”。時刻保持高戒備。

6、制定油庫消防器材、設備、設施分佈圖,實行掛牌定員,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沒有消防主管人員的批准,任何人不得挪用、佔用消防器材和設備。

7、油庫全體員工對油庫的消防安全有義不容辭的責任和義務,熟悉油庫消防知識、消防預案、報警信號、消防區域的劃分及庫區道路、水源情況。發生險情和火災時要發揚“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革命精神,勇敢撲救。

8、對違規指揮、違章操作、消防安全意識淡薄人員嚴肅處理,造成嚴重後果的移交司法機關部門處理。

關於消防安全管理制度9

1、保持營業、辦公現場安全出口的疏散通道暢通無阻。

2、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度,綜合辦為防火責任人。

3、堅持三個月和不定期檢修用電設備及線路、開關,切實杜絕和避免電氣設備和線路故障引起火災。

4、加強教育和培訓,逐步建立起定期對各班組進行消防防火教育。

5、各班組發現火災隱患及時處理或上報,對違反消防條例,玩忽職守造成火災的或發現火災隱患不及時消除和通知的班組和個人給予處罰。

6、消防工作實行“預防為主,消防結合”的方針和“誰主管,誰負責”的消防管理原則。

7、成立消防安全委員會,監督班組消除火災隱患,設立具有消防專業知識消防監督安全員。

8、任何班組和個人不得堵塞消防通道或者損壞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

9、任何班組和個人不得違反消防安全規定,冒險作業。

10、在宿舍區內,嚴禁燃燒容易引起火災的東西。

11、不準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公司。

關於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0

一、員工入職需經崗前消防安全培訓,合格後才能上崗,茶樓關於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定期組織員工進行消防安全培訓,員工必須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識,懂“四懂四會”,瞭解本單位滅火器材的位置及性能。

二、實行每日防火巡查、檢查制度,崗位員工對本部門每兩小時檢查一次,並做好記錄。

三、保障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暢通,對安全出口指示燈、應急照明燈要及時進行檢修,確保正常運轉。

四、對營業場所的消防設施、消防器材必須定期進行檢察、維護,以保證其靈敏度和應有功效。

五、對存在火災隱患的部門,要及時整改,消除隱患。

六、建立用電、用火管理制度,重點工種(電、氣焊工等)作業時需持證上崗。

七、嚴禁攜帶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進入單位,如發現危險情況,立即報告妥善處理。

八、組建義務消防隊伍,並定期進行消防安全培訓。

九、根據滅火、應急疏散預案,定期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

十、定期進行消防安全考評工作,對不合格的員工進行整改。

附:消防安全四懂四會

四懂

一、懂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

1、防止觸電;

2、防止引起火災;

3、可燃、易燃品、火源。

二、懂預防火災的措施

1、加強對可燃物質的管理;

2、管理和控制好各種火源;

3、加強電氣設備及其線路的管理;

4、易燃易爆場所應有足夠的、適用的消防設施,並要經常檢查,做到會用、有效,管理制度《茶樓關於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三、懂滅火方法

1、冷卻滅火方法;2、隔離滅火方法;3、窒息滅火方法;4、抑制滅火方法。

四、懂逃生方法

1、自救逃生時要熟悉周圍環境,要迅速撤離火場;

2、緊急疏散時要保證通道不堵塞,確保逃生路線暢通;

3、緊急疏散時要聽從指揮,保證有秩序的儘快撤離;

4、當發生意外時,要大聲呼喊他人,不要拖延時間,以便及時得救,也不要貪婪財物;

5、要學會自我保護,儘量保持低姿勢匍匐前進,用濕毛巾捂住嘴鼻;

6、保持鎮定,就地取材,用窗簾、牀單自制繩索,安全逃生;

7、逃生時要直奔通道,不要進入電梯,防止被關在電梯內;

8、當煙火封住逃生的道路時,要關閉門窗,用濕毛巾塞住門窗縫隙,防止煙霧侵入房間;

9、當身上的衣物着火時,不要驚慌亂跑,就地打滾,將火苗壓住;

10、當沒有辦法逃生時,要及時向外呼喊求救,以便迅速的逃離困境。

四會

一、會報警

1、大聲呼喊報警,使用手動報警設備報警;

2、如使用專用電話、手動報警按鈕、消火栓按鍵擊碎等;

3、撥打119火警電話,向當地公安消防機構報警。

二、會使用消防器材

各種手提式滅火器的操作方法簡稱為:一拔拔掉保險銷,二握握住噴管噴頭,三壓壓下握把,四準對準火焰根部即可。

三、會撲救初期火災

在撲救初期火災時,必須遵循:先控制後消滅,救人第一,先重點後一般的原則。

四、會組織人員疏散逃生

1、按疏散預案組織人員疏散;

2、酌情通報情況,防止混亂;

關於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1

消防工作是學校安全工作的重點,對中學生加強消防安全教育,尤為重要。為抓好學校消防安全工作,加大學校消防知識宣傳力度,預防消防安全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加強學校消防安全教育,針對學校的特點,對師生員工進行消防安全和火災逃生教育。讓學生了解各種常見火災類型,知道火警電話(119)和其他報警方式。教育學生懂得在公共場所和山林不玩火,瞭解起火原因,能認識和使用一般的滅火器,初步掌握輕微火情的撲滅方法和逃生自救常識。

2、制定消防安全操作規程。學校需要焚燬的資料和物品,不得隨便亂燒;要選擇遠離建築物的空地,並有專人負責焚燒,須等餘燼完全熄滅後方能離開。

3、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4、禁止學生攜帶煙花、爆竹、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進學校或其他公共場所。學校用於做實驗的易燃易爆物品、藥品,要專人分管,有專用庫房存放,嚴格保管制度,及用及領,用後立即清理,全部歸還,做到不漏不失。

5、按照消防管理規定配備一定消防設施和器材,並加強管理,愛護消防設施設備,要經常檢查學校水、電、氣等設備。經常檢修電路和各種電器,保證學校不因電路老化和用電器故障等引導火災。

6、嚴禁在學校空屋或其他房檐邊堆放易燃柴草和物品,嚴禁在學校庫房、實驗室、微機室、廚房等地吸煙和亂扔煙頭。

7、學校要組織進行消防演練,瞭解不同公共場所的消防設施設備,在火災中能迅速組織學生逃生避險,不組織未成年學生參與救火。

8、做到安全用電,嚴禁在學校內違章亂搭用電線路,注意提醒教職員工經常檢修自己家庭的用電器和用電線路,預防因電線老化而導致火災。

9、嚴禁在學校教室、辦公室使用蠟燭、油燈等照明。

10、設置消防安全標誌,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保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並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誌。

關於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2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每年以創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門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5、對新員工進行崗前消防培訓,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

6、因工作需要員工換崗前必須進行再教育培訓。

7、消控中心等特殊崗位要進行專業培訓,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二、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每日對公司進行防火巡查。每月對單位進行一次防火檢查並複查追蹤改善。

3、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並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4、檢查部門應將檢查情況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各部門負責人應每日消防安全檢查情況通知,若發現本單位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5、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獎懲制度給予處罰。

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單位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佔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規範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於正常狀態,並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4、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誌關閉、遮擋或覆蓋。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並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性能,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準確迅速。ft>2、做好消防值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處理消防報警電話。

3、按時交接班,做好值班記錄、設備情況、事故處理等情況的交接手續。無交接班手續,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4、發現設備故障時,應及時報告,並通知有關部門及時修復。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內線電話,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員禁止進入值班室。

6、上班時間不準在消控中心抽煙、睡覺、看書報等,離崗應做好交接班手續。

7、發現火災時,迅速按滅火作戰預案緊急處理,並撥打119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門並報告部門主管。

五、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衞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和定期技術檢測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設專職管理員每日按時檢查瞭解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況。查看運行記錄,聽取值班人員意見,發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

3、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定期測試:

(1)煙、温感報警系統的測試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保安部參加,每個煙、温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2)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檢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壓送風、防排煙系統每半年檢測一次。

(4)室內消火栓、噴淋泄水測試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設備的測試,根據不同情況決定測試時間。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2)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於完好狀態。

(3)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並上報領導。

(4)各部門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門管理,並指定專人負責。

六、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1、各部門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

檢查中,應對所發現的火災隱患進行逐項登記,並將隱患情況書面下發各部門限期整改,同時要做好隱患整改情況記錄。

3、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各部門應當落實防範措施,確保隱患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及時向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並由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或當地政府報告。

4、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並寫出隱患整改的覆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關於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和規範學校消防安全管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護師生員工生命財產和學校財產安全,保障學校教學、科研、生產的正常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和《高等學校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應當嚴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規和規章,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履行消防安全職責,保障消防安全。

第三條本規定適用於全校各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二級單位主要負責人是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二級單位應當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逐級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確立各級、各崗位、各場所、各部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

第四條學校消防管理職能部門檢查、監督和指導二級單位開展消防安全工作;單位和師生員工應當依法履行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和撲救初起火災等維護消防安全的義務。

第二章消防安全責任

第五條學校法定代表人是學校消防安全責任人,全面負責學校消防安全工作,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貫徹落實消防法律、法規和規章,批准實施學校消防安全責任制、學校關於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批准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計劃、年度經費預算,召開學校消防安全工作會議;

(三)提供消防安全經費保障和組織保障;

(四)督促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和重大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五)與二級單位負責人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

(六)促進消防科學研究和技術創新;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職責。

第六條分管學校消防安全的校領導是學校消防安全管理人,協助學校法定代表人負責消防安全工作,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組織制定學校關於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組織、實施和協調校內各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組織制定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計劃;

(三)審核消防安全工作年度經費預算;

(四)組織實施消防安全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

(五)組織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六)牽頭組織開展師生員工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

(七)協助消防安全責任人做好其他消防安全工作。

其他校領導在分管工作範圍內對消防工作負有領導、監督、檢查、教育和管理職責。

第七條學校保衞處為學校消防管理職能部門,是學校日常消防安全工作的業務主管機構,對全校消防安全管理實施檢查、監督與考核,下設安全科(南北校區分設),配備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人員,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擬訂學校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計劃、年度經費預算,擬訂學校消防安全責任制、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等關於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並報學校批准後實施;

(二)製作並組織簽訂消防安全責任狀,監督檢查校內各二級單位消防安全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三)監督檢查消防設施、器材的使用與管理、以及消防基礎設施的運轉狀況;

(四)加強和完善公共消防設施、器材的配置,處理校內消防設施、器材的報警,組織對公共消防設施、器材進行維護;

(五)確定學校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部位)並監督檢查其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六)定期或者不定期組織消防安全檢查,發現火災隱患,及時下發整改通知書;

(七)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與培訓,組織消防演練,普及消防知識,提高師生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撲救初起火災和自救逃生技能;

(八)組織管理志願消防隊等消防組織,並對其人員進行消防知識和滅火技能培訓;

(九)監督有關單位做好易燃易爆等危險品的儲存、使用和管理工作;

(十)推進消防安全技術防範工作,做好技術防範人員上崗培訓工作;

(十一)建立健全學校消防工作檔案及消防安全台賬;

(十二)按照工作要求上報有關信息數據,定期向學校主管領導報告消防安全情況,及時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十三)與公安消防部門進行對接,並協助其調查處理火災事故,協助相關單位做好火災事故處理及善後工作;

(十四)學校消防安全管理人委託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八條學校二級單位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熟悉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情況,貫徹執行消防法規,落實學校消防安全責任制,保障本單位消防安全工作符合消防法規和學校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二)組織制定本單位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計劃,按照學校預算規定研究確定本單位年度消防經費預算;

(三)建立和完善本單位消防安全領導小組和專(兼)職消防安全員隊伍,並將專(兼)職消防安全員的具體工作計入其年度總工作量,組織召開消防安全工作會議;

(四)確定逐級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組織與下屬機構和崗位、場所、部位負責人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組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制度,並督促其落實;

(五)組織制定本單位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並實施演練,組織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各類問題;

(六)組織開展消防法規、消防知識的宣傳教育和培訓。

第九條學校二級單位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領導是本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具體實施和開展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一)負責擬定本單位年度消防工作計劃、消防安全制度及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組織實施單位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負責擬定年度消防安全工作經費預算和組織保障方案;

(三)具體負責組織本單位防火檢查、火災隱患整改以及消防安全工作台帳和檔案資料建設工作;

(四)具體負責組織本單位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誌的維護保管,防止丟失、防止遭人為破壞,確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的暢通;

(五)具體負責組織建立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員隊伍、義務消防員隊伍,並組織做好其培訓工作;

(六)具體負責在師生員工中開展消防法規、消防知識、消防技能的宣傳教育,制定並組織消防預案的實施與演練;

(七)及時向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消防安全情況,協助單位消防責任人做好消防安全責任事故的善後處理工作;

(八)接受學校消防管理職能部門的檢查監督,根據學校消防管理職能部門提出的整改意見及時做好消防隱患整改工作。

學校二級單位其他領導在分管工作範圍內對消防工作負有領導、監督、宣傳、教育和管理職責。未確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單位,前款規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實施。

第十條學校二級單位須明確消防安全專職或兼職管理人員,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落實學校及本單位消防安全制度及規定;

(二)具體做好本單位消防安全工作台帳和檔案資料建

設工作,並根據情況變化及時更新和完善;

(三)具體負責本單位日常消防安全檢查,負責對本單位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的使用與管理,同時對消防安全工作開展情況如實做好記錄並妥善保管備查;

(四)及時發現消防安全隱患,及時報告本單位主管領導,並按照要求整改到位;

(五)組織開展消防安全知識宣傳教育相關活動,組織初始火災的撲救;

(六)聯絡學校消防安全管理部門,做好消防安全信息的上載下達,積極配合學校組織開展的日常檢查、督促工作;

(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做好本單位易燃易爆等危險品的儲存、使用和管理工作;

(八)協助公安消防以及學校有關部門做好消防安全責任事故的調查。

第十一條消防安全責任範圍和區域的劃分,按照“誰管理、誰負責”及“誰使用、誰負責”等原則,學校各二級單位對本單位使用、管理的樓棟(層)或房間負責,公用週轉住房由學校房產管理職能部門負責,學生宿舍由大學生園區服務中心負責,公用教學樓由教務處和後勤服務總公司共同負責、其他公用樓棟(層)或房間由使用單位和後勤服務總公司共同負責;凡是消防安全責任劃分不清的樓棟(層)或房間,由使用方提出,相關職能部門和學校消防管理職能部門參與,召開協調會,明確樓棟(層)或房間具體消防責任範圍和責任人。

第十二條學校後勤管理部門負責全校輸電線路、供電設備、設施的防火工作,負責消防地栓、壁栓等的維修、保養工作。

第十三條學生宿舍的防火安全是學校防火安全工作的重點,學生宿舍主管部門應當加強管理,確定專人負責,履行下列職責:

(一)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確定本單位和所屬各部門及其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學生宿舍管理部門應與學生及宿舍管理人員簽定消防安全責任書;

(二)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安全操作規程、防火工作方案、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建立健全防火檔案;

(三)建立有學生參與的義務消防組織,進行消防安全知識教育,組織消防演練;

(四)開展防火檢查,消除火災隱患,嚴格用火、用電管理,禁止違章使用明火,禁止違章私自接拉電線,禁止使用熱得快、電磁爐等高功率電器,禁止超負荷用電;

(五)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並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車通道的暢通;

(六)加強夜間宿舍防火巡查,發現火災立即組織撲救和疏散學生。

第十四條教職工住宅區由居民委員會管理,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實消防安全責任,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二)開展防火檢查,消除火災隱患;

(三)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

(四)保障公共消防設施、器材以及安全標誌完好有效。

關於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4

1、加強全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內的各種滅火設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證設備完好率達到100%,並做檢查記錄。

3、教學樓、辦公樓、學生宿舍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明顯、應急照明完好。

4、學生聚集場所不得用耐火等級低的材料裝修。

5、易燃、易爆的危險實驗用品、做到專門存放、由化學實驗員兩人同時加鎖開、關負責保管,在室內必須有沙池、滅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學藥品做實驗時,教師必須在做實驗前向學生講清楚注意事項,並指導學生正確使用,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6、圖書館、化學實驗室、物理實驗室、木工房、機房等場所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下班後工作人員要及時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設施,要人人愛護。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違者要嚴肅處理。

8、加強用電安全檢查,電工必須經常對校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進行檢查,如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9、學生宿舍內嚴禁使用明火,禁止燒電爐、熱得快,點燃蠟燭、蚊香,嚴禁吸煙,嚴禁私拉亂接電線。不準私自接用任何家用電器。

10、校內居住的教職工,必須以身作則,並且教育家屬及子女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11、校內住户使用煤氣,要掌握正確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氣、防爆、防火,使用後要關好氣閥,確保安全。

12、食堂必須使用合格的壓力容器、鍋爐,每年要檢測,要定時檢查,鍋爐工要持證上崗,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液化氣罐與灶頭應有1.5米的安全距離,嚴防事故發生。

關於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5

為了更好地落實《消防法》,防止火災危害,保護財產和人身安全,特制定本規定:

一、建立防火安全責任制。

每學年初食堂責任人與各承包點責任人簽定消防安全責任書,明確責任,落實到人。

二、使用液化氣安全管理規定

1.凡配有液化氣灶具的承包點從業人員,必須掌握液化氣灶具正確使用方法後方可上崗操作。任何人員在使用過程中不得違返操作規程,以免意外事故發生。

2.液化氣灶具點燃後操作人員不得離開,避免液化氣意外、泄漏。

3.對液化氣灶具、鋼瓶、膠皮管、減壓閥等部件,應做到每餐開飯前徹底檢查一次,發現漏氣等現象應立即停止使用,及時進行維修。

4.嚴禁隨意傾倒液化氣鋼瓶中的殘液。

5.對配備的滅火器要妥善保管,防止丟失、損壞。滅火器應放在拿取方便的位置。

三、用電安全管理規定

1.任何人不得私接電路,不得私自改動、遷移各種供電設施。

2.不準盜電使用,不得在公用供電線路用電或繞過電錶用電。

3.未經允許不得私自使用大計量電器。

4.嚴禁偽裝或啟動電錶鉛封。

四、凡違反本制度

處以100——1000元罰款。

關於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6

一、門衞人員要加強學習,不斷提高思想覺悟與自身素質,進一步增強為校為生奉獻的精神,增強為生服務意識,正確處理管理與服務的意識,正確處理糾紛和矛盾,愛崗敬業,認真、負責、努力工作。

二、門衞人員要着裝上崗(試用期無制服的用袖標即可),精神抖擻,堅守工作崗位,崗上不得躺卧、溜達,不得看書、看報、玩手機或干與工作無關的事,不得吸煙、吃東西。

三、學生、老師及工作人員憑證進入校區,要嚴查證件。

四、大件物品出門要持“物品攜出證”。

五、學生晚上超過入校時間回校要做好登記。

六、大膽管理,文明用語,禮貌待人,態度和諧,舉止文明得體,尊重他人人格,不得使用侮辱性語言和肢體動作。

七、做好交接班工作,不得出現值班空檔。

八、門衞值班人員要對外來車輛進行嚴格檢查(警車、消防車等公務車除外),查清去向,出校園時要查看是否私自拉有學校物品。

九、門衞值班人員要積極配合公安、消防工作,努力做好校園安全防範和服務管理工作,積極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搞好值班室及值班點的衞生,東西排放有序、整潔,登記內容清楚齊全。

十一、所有人員必須愛護公物、裝備,如無故損丟應照價賠償。

編後語:安保處懇切希望廣大教職工、學生配合並監督安保,為共建美好和諧校園,我們一起努力。

關於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7

一、安排責任心強並經過消防安全培訓的人擔任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會所內所有工作人員要加強消防安全知識學習,提高消防意識,會使用消防器材。

三、經常檢查用電設備是否老化,損壞,液化氣是否外漏,發現問題及時解決,當維修的維修,當更換的要及時更換。

四、不得超負荷使用電器,會所內不得使用電爐,電熱毯。

五、電視機,空調使用後一定要關閉電源開關,不得長時間處於待機狀態。

六、及時檢查滅火器是否過期,對過期的滅火器及時更換。

七、時刻提醒顧客不得隨意亂丟煙頭。

八、消防通道不得堆放雜物,經常保持暢通。

關於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8

為了加強倉庫消防安全管理,保護倉庫免受火災危害。因此制定了倉庫關於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一起來閲讀學習以下倉庫關於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吧!

第一條為了加強倉庫消防安全管理,保護倉庫免受火災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則。

第二條倉庫消防安全必須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倉庫消防安全由本單位及其上級主管部門負責。

第三條本規則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消防監督機構負責監督。

第四條本規則適用於國家、集體和個體經營的儲存物品的各類倉庫、堆疊、貨場。

儲存火藥、炸藥、火工品和軍工物資的倉庫,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第二章組織管理第五條新建、擴建和改建的倉庫建築設計,要符合國家建築設計防火規範的有關規定,並經公安消防監督機構審核。倉庫竣工時,其主管部門應當會同公安消防監督等有關部門進行驗收;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條倉庫應當確定一名主要領導人為防火負責人,全面負責倉庫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條倉庫防火負責人負有下列職責:

一、組織學習貫徹消防法規,完成上級部署的消防工作;

二、組織制定電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邏等制度,落實逐級防火責任制和崗位防火責任制;

三、組織對職工進行消防宣傳、業務培訓和考核,提高職工的安全素質,

四、組織開展防火檢查,消除火險隱患;

五、領導專職、義務消防隊組織和專職、兼職消防人員,制定滅火應急方案,組織撲救火災;

六、定期總結消防安全工作,實施獎懲。

第八條國家儲備庫、專業倉庫應當配備專職消防幹部;其他倉庫可以根據需要配備專職或兼職消防人員。

第九條國家儲備庫、專業倉庫和火災危險性大、距公安消防隊較遠的其他大型倉庫,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建立專職消防隊。

第十條各類倉庫都應當建立義務消防組織,定期進行業務培訓,開展自防自救工作。

第十一條倉庫防火負責人的確定和變動,應當向當地公安消防監督機構備案;專職消防幹部、人員和專職消防隊長的配備與更換,應當徵求當地公安消防監督機構的意見。

第十二條倉庫保管員應當熟悉儲存物品的分類、性質、保管業務知識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維護保養方法,做好本崗位的防火工作。

第十三條對倉庫新職工應當進行倉儲業務和消防知識的培訓,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作業。

第十四條倉庫嚴格執行夜間值班、巡邏制度,帶班人員應當認真檢查,督促落實。第三章儲存管理第十五條依據國家《建築設計防火規範》的規定,按照倉庫儲存物品的火災危險程度分為甲、乙、丙、丁、戊五類(詳見附表)。

第十六條露天存放物品應當分類、分堆、分組和分垛,並留出必要的防火間距。堆場的總儲量以及與建築物等之間的防火距離,必須符合建築設計防火規範的規定。

第十七條甲、乙類桶裝液體,不宜露天存放。必須露天存放時,在炎熱季節必須採取降温措施。

第十八條庫存物品應當分類、分垛儲存,每垛佔地面積不宜大於一百平方米,垛與垛間距不小於一米,垛與牆間距不小於零點五米,垛與樑、柱間距不小於零點三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於二米。

第十九條甲、乙類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發生化學反應或者滅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須分間、分庫儲存,並在醒目處標明儲存物品的名稱、性質和滅火方法。

第二十條易自燃或者遇水分解的物品,必須在温度較低、通風良好和空氣乾燥的場所儲存,並安裝專用儀器定時檢測,嚴格控制濕度與温度。

第二十一條物品入庫前應當有專人負責檢查,確定無火種等隱患後,方准入庫。

第二十二條甲、乙類物品的包裝容器應當牢固、密封,發現破損、殘缺,變形和物品變質、分解等情況時,應當及時進行安全處理,嚴防跑、冒、滴、漏。

第二十三條使用過的油棉紗、油手套等沾油纖維物品以及可燃包裝,應當存放在安全地點,定期處理。

第二十四條庫房內因物品防凍必須採暖時,應當採用水暖,其散熱器、供暖管道與儲存物品的距離不小於零點三米。

第二十五條甲、乙類物品庫房內不準設辦公室、休息室。其他庫房必需設辦公室時,可以貼鄰庫房一角設置無孔洞的一、二級耐火等級的建築,其門窗直通庫外,具體實施,應徵得當地公安消防監督機構的同意。

第二十六條儲存甲、乙、丙類物品的庫房佈局、儲存類別不得擅自改變。如確需改變的,應當報經當地公安消防監督機構同意。第四章裝卸管理第二十七條進入庫區的所有機動車輛,必須安裝防火罩。

第二十八條蒸汽機車駛入庫區時,應當關閉灰箱和送風器,並不得在庫區清爐。倉庫應當派專人負責監護。

第二十九條汽車、拖拉機不準進入甲、乙、丙類物品庫房。

第三十條進入甲、乙類物品庫房的電瓶車、剷車必須是防爆型的;進入丙類物品庫房的電瓶車、剷車,必須裝有防止火花濺出的安全裝置。

第三十一條各種機動車輛裝卸物品後,不準在庫區、庫房、貨場內停放和修理。

第三十二條庫區內不得搭建臨時建築和構築物。因裝卸作業確需搭建時,必須經單位防火負責人批准,裝卸作業結束後立即拆除。

第三十三條裝卸甲、乙類物品時,操作人員不得穿戴易產生靜電的工作服、帽和使用易產生火花的工具,嚴防震動、撞擊、重壓、摩擦和倒置。對易產生靜電的裝卸設備要採取消除靜電的措施。

第三十四條庫房內固定的吊裝設備需要維修時,應當採取防火安全措施,經防火負責人批准後,方可進行。

第三十五條裝卸作業結束後,應當對庫區、庫房進行檢查,確認安全後,方可離人。第五章電器管理第三十六條倉庫的電氣裝置必須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電氣設計和施工安裝驗收標準規範的規定。

第三十七條甲、乙類物品庫房和丙類液體庫房的電氣裝置,必須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爆炸危險場所的電氣安全規定。

第三十八條儲存丙類固體物品的庫房,不準使用碘鎢燈和超過六十瓦以上的白熾燈等高温照明燈具。當使用日光燈等低温照明燈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燈具時,應當對鎮流器採取隔熱、散熱等防火保護措施,確保安全。

第三十九條庫房內不準設置移動式照明燈具。照明燈具下方不準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與儲存物品水平間距離不得小於零點五米。

第四十條庫房內敷設的配電線路,需穿金屬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護。

第四十一條庫區的每個庫房應當在庫房外單獨安裝開關箱,保管人員離庫時,必須拉閘斷電。

禁止使用不合規格的保險裝置。

第四十二條庫房內不準使用電爐、電烙鐵、電熨斗等電熱器具和電視機、電冰箱等家用電器。

第四十三條倉庫電器設備的周圍和架空線路的下方嚴禁堆放物品。對提升、碼垛等機械設備易產生火花的部位,要設置防護罩。

第四十四條倉庫必須按照國家有關防雷設計安裝規範的規定,設置防雷裝置,並定期檢測,保證有效。

第四十五條倉庫的電器設備,必須由持合格證的電工進行安裝、檢查和維修保養。電工應當嚴格遵守各項電器操作規程。第六章火源管理第四十六條倉庫應當設置醒目的防火標誌。進入甲、乙類物品庫區的人員,必須登記,並交出攜帶的火種。

第四十七條庫房內嚴禁使用明火。庫房外動用明火作業時,必須辦理動火證,經倉庫或單位防火負責人批准,並採取嚴格的安全措施。動火證應當註明動火地點、時間、動火人、現場監護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內容。

第四十八條庫房內不準使用火爐取暖。在庫區使用時,應當經防火負責人批准。

第四十九條防火負責人在審批火爐的使用地點時,必須根據儲存物品的分類,按照有關防火間距的規定審批,並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到人。

第五十條庫區以及周圍五十米內,嚴禁燃放煙花爆竹。第七章消防設施和器材管理第五十一條倉庫內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消防技術規範,設置、配備消防設施和器材。

第五十二條消防器材應當設置在明顯和便於取用的地點,周圍不準堆放物品和雜物。

第五十三條倉庫的消防設施、器材,應當由專人管理,負責檢查、維修、保養、更換和添置,保證完好有效,嚴禁圈佔、埋壓和挪用。

第五十四條甲、乙、丙類物品國家儲備庫、專業性倉庫以及其他大型物資倉庫,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技術規範的規定安裝相應的報警裝置,附近有公安消防隊的宜設置與其直通的報警電話。

第五十五條對消防水池、消火栓、滅火器等消防設施、器材,應當經常進行檢查,保持完整好用。地處寒區的倉庫,寒冷季節要採取防凍措施。

第五十六條庫區的消防車道和倉庫的安全出口、疏散樓梯等消防通道,嚴禁堆放物品。第八章獎懲第五十七條倉庫消防工作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由公安機關、上級主管部門或者本單位給予表彰、獎勵。

第五十八條對違反本規則的單位和人員,國家法現有規定的,應當按照國家法視予以處罰;國家法規沒有規定的,可以按照地方有關法規、規章進行處罰;

觸犯刑律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第九章附則第五十九條儲存丁、戊類物品的庫房或露天堆疊、貨場,執行本規則時,在確保安全並徵得當地公安消防監督機構同意的情況下,可以適當放寬。

第六十條鐵路車站、交通港口碼頭等晝夜作業的中轉性倉庫,可以按照本規則的原則要求,由鐵路、交通等部門自行制定管理辦法。

第六十一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國務院有關部、委根據本規則制訂的具體管理辦法,應當送公安部備案。

第六十二條本規則自發布之日起施行。一九八0年八月一日經國務院批准、同年八月十五日公安部公佈施行的《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即行廢止。

關於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9

一、員工入職需經崗前消防安全培訓,合格後才能上崗,茶樓關於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定期組織員工進行消防安全培訓,員工必須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識,懂“四懂四會”,瞭解本單位滅火器材的位置及性能。

二、實行每日防火巡查、檢查制度,崗位員工對本部門每兩小時檢查一次,並做好記錄。

三、保障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暢通,對安全出口指示燈、應急照明燈要及時進行檢修,確保正常運轉。

四、對營業場所的消防設施、消防器材必須定期進行檢察、維護,以保證其靈敏度和應有功效。

五、對存在火災隱患的部門,要及時整改,消除隱患。

六、建立用電、用火管理制度,重點工種(電、氣焊工等)作業時需持證上崗。

七、嚴禁攜帶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進入單位,如發現危險情況,立即報告妥善處理。

八、組建義務消防隊伍,並定期進行消防安全培訓。

九、根據滅火、應急疏散預案,定期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

十、定期進行消防安全考評工作,對不合格的員工進行整改。

關於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0

一、為貫徹公司《關於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針對餐廳的環境特點,特制定本規定。

二、職工餐廳的消防安全責任人為餐廳負責人,負責餐廳消防工作的督促檢查和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教育。

三、餐廳內不得私接亂拉電源、電線,如確實需要,需報總公司批准,由機電課辦理,用後及時拆除。

四、餐廳內要留有足夠的通道,並保持暢通,不得堵塞。

五、對操作間內易燃氣罐、管路、接頭、閥門必須經常檢查,防止泄漏。發現泄漏時先關閉閥門,切斷電源並及時通風,嚴禁出現明火和啟動電源開關。

六、使用機械設備不得過載運行。

七、保證電源電路處乾燥,防止因受潮而短路。

八、當日工作結束前,應檢查操作間內所有閥門、開關、電源是否斷開,爐灶是否有明火,確認安全無誤後方可離開。

九、煙道要每半年清掃一次。

十、熟練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消防器材要定點放置,定期檢查,保證完好有效,隨時可用。

十一、發現火災險情要積極撲救,並立即向企管部報告。

關於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1

一、總則

(一)門衞管理是企業管理的一個縮影,是體現管理水平的標準之一,為強化門衞管理,特制訂本制度。

(二)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員工和保安人員。

二、管理辦法

(一)保安人員要嚴格遵守執行《保安工作條例》、《保安服務協議書》等規章制度,恪盡職守、文明執勤、禮貌待客。

(二)保安人員要做到二十四小時輪留值勤,每兩小時巡視巡邏全公司一次。發現違紀、偷竊等行為,要及時制止和向上級彙報並作好記錄。發生治安事件和災害事故,應採取積極有效的應變措施,並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發現員工違紀違規行為,要及時向主管部門彙報,協助處理。

(三)保安人員必須出門站崗值勤。

(四)警衞室要保持乾淨和安靜,物品放置應定位規範,不能在警衞室內吸煙。無關人員不得在警衞室逗留、閒聊、嬉笑、打鬧、藉故刁難、糾纏執勤人員。違者,視情節輕重,嚴肅處理。值勤人員態度粗暴,不文明不禮貌,故意刁難員工或外來人員,一經發現,將按照雙方協議書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五)嚴格執行員工出入制度。當班員工原則上不得離開公司(含工程建設工地),確需外出,應如實填寫員工出入證或憑出車單出入。部門經理以下員工外出,須由所在部門經理審批;部門經理以上員工外出,須經總經理室審批;不符合上述手續者,保安不準放行。強行外出者,應立即上報人事行政部。外來人員因公務需進公司,經被訪人同意,憑有效證件,準確填寫會客單後,佩戴"來賓證"方可進公司;會客結束後,憑被訪人簽字的會客單,歸還"來賓證"後,方能離開公司。外來人員一時沒有聯繫上被訪人,可在警衞室內的會客室或指定地方等候。嚴禁閒雜或與公司工作無關人員進入公司。

(六)公司員工上班時間不得進行私人會客,特殊情況須經所屬部門領導同意,但只能在警衞室內的會客進行。

(七)衣冠不整、穿拖鞋、穿背心、短褲者,不得進入公司內。

(八)嚴格執行物資管理規定,任何物資出入公司均需辦理有關手續。凡協作單位、施工單位的非本公司物資,進入公司時,需在警衞室登記,末經登記的物資不得放行;凡購買、加工、借用的材料、半成品、工具等物資運出公司須持有財務部出具的出門證,經核對無誤後方可放行;凡節假日、上班前、下班後,因工作急需外出加工的物資,須經部門經理以上領導簽字同意後方可放行。

(九)嚴格執行車輛出入制度,外來車輛進公司需嚴格檢查,作好登記。摩托車、自行車(食堂購菜、送水車除外),一律不得入公司。本公司車輛外出須憑出車單,如無出車單,保安有權拒絕放行。副總經理以上領導除外。車內人員一律憑出門證(副總經理以上車輛除外),否則不予放行。

(十)嚴禁代人打卡或仿造考勤或打完卡又藉故離開公司。保安要作好違紀違規人員的登記,並及時向人事行政部上報。

(十一)對違反本制度又不服從保安管理者,執勤人員有權強制執行,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三、附則

(一)本制度的解釋權屬人事行政部。

(二)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執行。

關於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2

動火作業:

1.防火、滅火措施沒落實的不動火作業。

2.周圍雜物和易燃品、危險品未清除的不動火作業。

3.附近難以移動的易燃結構未採取安全措施的不動火作業。

4.凡盛裝過油類等易燃、可燃液體的容器、管道,用後未清洗、未乾燥的不動火作業。

5.儲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倉庫、場所未採取安全措施,危險性未排除的不動火作業。

6.在進行高空焊割作業時,未清除地面的可燃物品和採取響應的防護措施的不動火作業。

7.未配有滅火器材或器材不足時不動火作業。

8.現場安全負責人不在場時不動火作業。

9.現場安全負責人要堅守崗位,加強觀察,發現不安全苗頭立即停止動火作業。

10.一旦發生火災或爆炸事故時,要立即報警和組織撲救。

11.動火作業人員要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12.完成動火作業後,動火人員和現場責任人要徹底清理動火作業現場後才能離開。

13.嚴禁燃放煙花、炮竹和燃燒廢料廢品。

明火使用:

1.工業樓宇內正常使用明火的設計及工藝必須符合消防法規定,必須配足有效的消防器材,要有足夠的應變措施。

2.正常使用明火燃料要嚴格按規定儲存、發放和使用。對油管、煤氣罐、儀表、接頭、閥門等關鍵部位必須符合安全要求。對用火環境、用火裝置及工藝設備要定期檢查及時排除失火隱患。

報備審核:

1.凡在工業園區內進行動火作業之前和承擔作業的單位、個人,必須向管理人(物業部、保安部、工程部)申報審核。大型動火作業須經消防支隊防火科同意。

2.凡使用燃料能源進行機械設備驅動、加工、生產的企業單位必須經消防部門審核許可。

關於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3

1.目的

我公司是重點防火單位,必須切實做好防火工作,保護企業財產和員工生命財產的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濟南市有關消防規定而制定,嚴格執行:“關於城市消防管理工作的規定”確保企業財產和員工生命的安全。

2.適用範圍有限公司

3.職責:

消防工作要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成立消防安全小組,總經理為消防安全小組組長,生產部經理為副組長,財務部經理、各車間主任、行政部經理、辦公室主任為消防安全小組委員。將消防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同生產經營一起同計劃、同佈置、同檢查、同總結、同評比。

4.工作程序

4.1消防安全組組長和消防安全委員的職責是:

1)認真貫徹執行消防法規和上級有關消防工作指標,開展防火宣傳,普及消防知識。

2)經常檢查防火安全工作,糾正消防違章,整改火險隱患。

3)管理消防器材設備,定期檢查,確保各類器材和裝置處於良好狀態,安全防火通道要時刻保持暢通。

4)根據各車間的設備放置的具體情況,制定消防措施,制定緊急狀態下的疏散方案。

5)接到火災報警後,在向消防機關準確報警的同時,迅速奔赴現場,啟用消防設施進行撲救,並協助消防部門查清火災原因。

4.2配齊滅火器、消防栓、消防桶等消防器材,專人保管,定期檢查,全體員工要愛護消防設施,禁止毀壞、偷盜消防設施,不能將消防設施挪作他用。除發生事故外,任何人不得私自動用。

4.3每季度對全體員工進行一次安全、防火教育課,新員工入廠一律先培訓上崗,以免違規作業,發生事故。由消防安全小組組織消防小分隊,熟練掌握消防規則,消防技術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並組織演習,提高員工的消防觀念,鍛鍊員工的消防技能。

4.4樓梯走道和出口,必須保持暢通無阻,任何部門或個人不得佔用或封堵,嚴禁在設定禁令的通道上停放車輛。

4.5不得損壞消防設備和器材,妥善維護樓梯、走道和出口的安全疏散標誌和事故照明設施。

4.6車間內嚴禁吸煙,點火,吸煙可到吸煙室或其餘指定地點,煙頭及火柴餘灰要隨時弄熄。

4.7安全使用各種易燃物品,設備要經常保持清潔,切勿留有油漬。

4.8遵守安全用電管理規定,嚴禁超負荷使用電器,以免發生事故。

4.9需要增設電器線路時,必須符合安全規定,嚴禁亂拉、亂接臨時用電線路。

4.10發生火警,應立即告知管理處或撥火警電話119,並關閉電閘,迅速離開着火地點。

4.11各車間分管本部門的消防安全設施的維護和清潔工作,由消防安全小組不定期抽查車間消防安全設施。

4.12把消防工作列入經濟責任制考核。每月對班組、機台、車間進行一次全面大檢查,發現火災隱患,限期整改。廠、車間、班組、機台要形成一張嚴密的安全防火網絡,哪個部門和環節出現問題將嚴厲追究。

4.13每個季度由消防安全小組組長組織召開消防安全會議,對該季度的安全情況進行總結,評比表現較好的部門給予獎勵。

4.14由消防安全小組負責組織檢查消防設施並做好記錄,《消防設施檢查記錄表》和《防火安全檢查記錄表》。

關於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4

一、專人專灶,啟動前認真檢查水、電、燃汽是否正常,確認無誤後方可動用食品機械,燃汽灶點火時要火等汽,用完後及時關閉電源及燃汽開關。

二、各種機電設備操作人員需經專業培訓,合格後方能上崗。

三、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廚房工作間隙期間應有專人值班,廚房內嚴禁吸煙,嚴禁存放易爆和有毒的危險物品。

四、開油鍋過程中,注意控制油温,廚師不得隨意離開,防止油鍋着火,保證安全,發現險情立刻做出相應處理,並及時彙報行政總廚,由行政總廚報至店級領導。

五、廚房內有規模相適應的消防設備和消防器材要精心愛護、定期檢查、擦試,保證清潔有效。

六、定期組織員工進行安全消防知識的學習及培訓。

七、每日工作結束後,認真檢查設備的油、電、燃汽開關是否關閉,清除火災隱患。

關於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5

1.落實“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單位倉庫關於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實行倉庫防火責任人全面負責倉庫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倉庫保管員必須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維護保養方法。

4.倉庫內各類貨物的堆放嚴禁阻擋各種消防器材設備使用。

5.倉庫內嚴禁吸煙,不準燒焊(割焊),要動用明火的人員必須到安全部辦理申請手續,方可作業,管理制度。

6.各類危險物品不準堆放在一般貨物倉庫內。

7.物品入庫前應有專人負責檢查,確實無火種等隱患後,方可入庫。

8.倉庫內電器設備必須由持有合格證的電工進行安裝、檢查和維修,電工應嚴格遵守各項電器操作規程。

9.各類機動車裝卸物品後,不準在庫區內停放及維修。

10.倉管人員離開倉庫之前必須要關好門窗及一切電源,並嚴格檢查是否有其他火災隱患。

11.倉庫內儲存的貨物,按不同性質、類別分堆,堆垛之間應留出安全通道距離。具體規定如下:主要通道2.5—3米,牆距1—1.5米,堆距0.6—1米,垛距0.8—1米、柱距1米,堆垛距消防滅火器材1.5米。

12.倉庫內不準住人(包括午休),不準搭建擱層,不準使用電燙鬥、電爐、電鐘、電烙鐵、電視機及交流收音機等電器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