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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心公益協會管理制度(通用5篇)

欄目: 專業資料 / 發佈於: / 人氣:1.52W

愛心公益協會管理制度

一、管理制度主要特徵

1.權威性

管理制度由具有權威的管理部門制定,在其適用範圍內具有強制約束力,一旦形成,不得隨意修改和違犯;

2.完整性。

一個組織的管理制度,必須包含所有執行事項,不能有所遺漏,如發現或新的執行事項產生,應相應的制定管理制度,確保所有事項“有法可依”;

3.排它性。

某種管理原則或管理方法一旦形成制度,與之相牴觸的其他做法均不能實行; 特定範圍內的普遍適用性。各種管理制度都有自己特定的適用範圍,在這個範圍內,所有同類事情,均需按此制度辦理;

4.可執行性。

組織所設置的管理制度,必須是可執行的,不能偏離組織本身事務,成為一紙空文;

5.相對穩定性。

管理制度一旦制定,在一般時間內不能輕易變更,否則無法保證其權威性。這種穩定性是相對的,當現行制度不符合變化了的實際情況時,又需要及時修訂。

6.社會屬性。

因而,社會主義的管理制度總是為維護全體勞動者的利益而制定的。

7.公平公正性。

管理制度在組織力對每一個角色都是平等的,任何人不得在管理制度之外。

二、愛心公益協會管理制度(通用5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為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擬定製度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愛心公益協會管理制度(通用5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閲讀。

愛心公益協會管理制度1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承認《調兵山市愛心公益協會章程》,廉潔自律無私奉獻;

2、自覺維護協會及“志願者”形象;不得在網站、論壇、QQ羣或志願服務活動中做出有損害“協會”和“志願者”形象的言行。不得將具有“協會”權限的網站、論壇、QQ羣管理權限提供給他人使用或與他人共享;

3、未經“協會”主管領導同意,任何部門、志願團和個人不得代表協會承諾和辦理與協會有直接或間接關係的事宜,;

4、嚴守保密原則,未經協會領導或服務對象同意,不得隨意泄露服務對象的背景及資料;違者對所造成的不良法律後果,由其自行承擔;

5、未經協會主管領導同意,不得以任何名義直接接受,單位和個人給予金錢或物資,屬於個人行為;協會接收金錢或者物資,需要開具公益事業捐贈統一票據。

6、參加公益慈善活動佩帶統一的“調兵山市愛心公益協會”標誌,不得佩帶“協會”或“志願者”標誌從事非公益慈善活動及謀求私利;

7、積極參加協會公益慈善活動,參加活動要準時,因故無法參加時需提前一天告知負責人;

8、在參與公益慈善活動期間,志願者發生意外事故,或者和他人發生與活動無美的法律糾紛的,由其自行承擔相應責任,但志願者團隊應當及時進行義務救助,或者出面進行協調,其間涉及志願者個人正當權利的,“協會”有義務協助其主張權力;

9、不得隨意濫用協會給予的服務資料、工作權利或利用與服務對象的關係來作非法、欺騙或謀求私利的行為;

10、志願者內部成員要互相團結,互相合作,勇於接受批評和自我批評並作出改善。 坦誠提出對“協會”的意見或建議,積極參與團隊建設,竭力維護集體榮譽;

11、尊重服務對象,嚴禁對服務對象態度惡劣,言語不文明,甚至索要報酬等,不得與服務對象發生糾紛;

12、協會所屬部門、志願團、志願者間的任何糾紛僅限在協會內部解決,不得泄露於協會外的其它任何個人或組織,造成不良後果的由其泄露者負責;

13、志願者離開協會後,仍需對其在參與協會活動時取得的資料保密,不得泄露給第三方,造成不良後果及法律責任由其泄露者負責;

14、理事會保留在特殊情況下合理擴張管理制度以及即時終止志願者身份的權力。

愛心公益協會管理制度2

為有效加強對協會工作的領導,根據《xxxx愛心公益協會章程》和工作實際,特制定本條例。

一、協會決策及研究工作的方式,根據實際情況,可以是召開會議,也可以是在專門微信羣或是QQ羣表決。

二、協會領導和理事會成員共同辦公,高效快捷作出決策。

三、凡是需要審定的協會各類管理制度(草案〉,在專門羣和微信羣發佈,公示時間為5天。公開徵求會員代表和理亊的意見和建議,根據實際情況酌情修改,不發表意見和建議者視為同意。5天后,以協會名義公開發布實施,具有法律效力。

四、專門QQ羣和微信羣(xxx愛心公益協會〉原則上只談工作,研究工作的過程和細節,不對外傳播,定稿後,以協會名義統一發布實施。

五、按照協會《章程》有關規定,會員如果一年不交納會費或不參加本團體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自動退會的代表及理事同時失去代表及理事身份。

六、一年以上(含一年),無正當理由不參加會議和專門QQ羣或微信羣討論以及線下活動的代表及理事,自動失去代表及理事身份。

七、本團體領導及理事,不可兼任社會上具有類似業務團體的領導職務,如發現當時協會領導研究決定宣佈免職。

八、有嚴重違反協會《章程》、損壞協會名譽者,經協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九、為協會及理事日常服務的管理部門為協會綜合部。

愛心公益協會管理制度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是在民政部登記註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非營利性社會公益組織,為促進志願服務活動的規範發展,保障志願者的合法權益,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志願者是指按照本辦法規定的程序登記,不以物質報酬為目的,利用自己的時間、技能等資源,自願參與組織的公益活動並提供服務和幫助的人員。

第三條 綜合管理部是志願者的登記管理部門,為志願者登記、培訓、考核、表彰等方面提供服務。

第二章 登記

第四條 申請成為志願者的基本條件:

一、 熱心社會公益事業,具有奉獻精神;

二、 年滿十八週歲,或低於十八週歲但經監護人書面同意;

三、 具備參加志願服務活動相應的基本能力和身體素質;

四、 認同的宗旨與理念;

五、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的相關規定。

第五條 志願者招募與登記

一、 招募需求

有志願服務需求的部門,應提前一個月提出招募需求,內容包括:

(一) 部門崗位設置説明

(二) 志願者職責描述

(三) 志願服務期限

(四) 志願者到崗時間

二、 招募程序

志願者招募流程主要包括:發佈招募信息、申請人報名、材料審核、面試、背景審核、發出錄用通知等步驟。

凡符合志願者申請基本條件者,通過以下兩個步驟登記確認:

(一) 申請

申請者可直接到提出申請並填寫《志願者註冊登記表》; 通過網絡、電話等方式提出申請的人士,可在網站下載《志願者註冊登記表》,填妥後寄送。

(二) 材料審核

綜合管理部初步審閲志願者資料,並將符合志願服務要求的人員資料交由需求部門確定。

(三) 面試

綜合管理部與志願者需求部門一起與申請者面談,確定符合申請條件的申請人為“志願者”。

(四) 背景調查

綜合管理部本着“尊重、保密”的原則對擬錄用人員的情況進行了解、核實,並及時對背景調查的結果進行彙總,報領導審閲。

如在資料審查或背景調查過程中發現情況不屬實者,一律不予錄用。

(五) 確定志願服務工作

志願者須根據自身願望和條件至少選擇一個項目從事一定時間的志願服務工作。

綜合管理部負責向未能成為志願者的`申請人説明原因。

第三章 權利和義務

第六條 志願者享有以下各項權利:

一、 參加志願者相關培訓;

二、 獲得志願服務的真實、準確、完整的信息;

三、 獲得志願服務必需的條件和必要的保障;

四、 請求幫助解決在志願服務活動中遇到的問題;

五、 優先獲得和志願者提供的服務;

六、 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成為正式員工;

七、 對志願服務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八、 相關法律法規所賦予的其他權利。

第七條 志願者承擔以下義務:

一、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的相關規定;

二、 自覺維護和志願者形象;

三、 履行《志願服務協議書》約定的義務,完成志願服務工作;

四、 退出志願服務活動時,履行合理告知的義務;

五、 保守在志願服務活動過程中獲悉的個人隱私、祕密和其他受保護的信息;

六、 自覺維護服務對象的合法權益;

七、 杜絕任何以志願者身份從事的贏利活動或其他違背社會公德的活動或行為;

八、 相關法律法規及要求的其它義務。

第四章 志願服務對象和內容

第八條 志願者服務對象:

一、 社會弱勢羣體;

二、 公益組織。

第九條 志願者服務範圍:

一、 日常事務;

二、 公益活動及項目。

第五章 組織與管理

第十條 綜合管理部負責建立志願者信息管理系統,健全登記、管理培訓、考核評價、激勵表彰等制度,實現管理工作科學化、制度化、規範化。

第十一條 對志願者實行分類登記:

一、 專家志願者:指在扶貧開發、公益事業研究、公益組織培訓、傳統文化教育等相關領域的專家學者;

二、 普通志願者:有一定工作經歷和經驗、能獨立完成志願服務工作內容的志願者;

三、 實習志願者:指大學生或研究生等以學習為主要目的志願者;

第十二條 綜合管理部根據對志願者的需求情況統一協調志願者資源,隨時安排相關部門對申請者進行面試,在雙方認可的情況下,由綜合管理部安排申請者簽署《志願服務協議書》並辦理入職手續。

第十三條 《志願服務協議書》的內容包括但不限於:

一、 志願服務內容、時間和地點;

二、 權利和義務;

三、 志願服務的津貼標準和風險保障措施;

四、 責任的免除;

五、 協議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六、 爭議解決方式;

七、 雙方約定需要明確的其他事項。

愛心公益協會管理制度4

為了加強青年志願協會的管理,完善青年志願者協會組織的建設,使青年志願者協會各項工作能夠順利開展,也為了規範志願者活動,增強青年志願者協會內部成員的紀律,提高各成員的工作質量與效率,使工作有章可循、有規可依特擬定如下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協會定名為滄州職業技術學院青年志願者協會,隸屬於院團委社會實踐部,接受院團委老師的領導。

第二條本協會是由熱衷於社會公益事業,不為物質報酬,自願為社會公益事業和弱勢羣體提供服務和幫助的學生組成的自發性學校團體。

第三條本協會的宗旨:致力於為社會弱勢羣體服務,倡導“自願、奉獻、友愛、互助、進步、平等、負責、關懷、理解”的志願者精神,為具有特殊困難以及需要幫助的社會成員提供服務。

第四條 本協會在憲法和法律允許的範圍內開展工作,接受上級領導的指導。

第二章 任務

第五條 關心社會弱勢羣體,使更多的弱勢羣體樹立起生活的自信心。

第六條 規劃、組織義工參加志願者活動,推動校園義工服務體系的建立和完善。

第七條 開展與各學院志願者組織和團體的交流,組織會員間的有關活動。

第三章 會員

第八條 本協會實行註冊會員制,會員資料檔案實行保密管理制度。

第九條 申請加入本協會會員需具備下列條件:

1.為滄州職業技術學院在校生。

2.具備“自願、奉獻、友愛、互助 、進步、平等、負責、關懷、理解”的精神

3.承認本協會章程。

4.有加入本協會的意願。

第十條 會員入會程序:

1.提交入會登記表。

2.經本協會管理團隊審查通過。

3.管理團隊發給統一製作的工作證。

第十一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1.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2.有根據本協會的決議精神,依法開展活動的權利;

3.有對本協會工作提出建議、批評和進行監督的權利;

4.有獲得本協會服務的優先權;

5.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十二條 會員應履行的義務:

1.遵守本協會章程,執行本協會決議;

2.參加本協會活動,完成本協會交辦的工作;

3.向協會反映情況,提供相關資料;

4.任何一名協會成員必須有強烈的責任感和義務感。自覺維護本協會的名譽和利益。認真學習相關知識,努力工作,不求回報,服務同學。

5.參加協會固定衞生打掃,維護衞生區衞生。

第十三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協會並交回工作證,如三次無故不參加任何一次活動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四條會員利用本協會名義組織活動,須上報經管理團隊批准,方可進行。未經管理團隊批准,會員不得擅自組織活動或對外宣傳及提供相關資料。

第十五條 會員如有違反校紀校規和本協會章程或有損本協會聲譽的行為,由本協會管理團隊決定撤銷其會員資格。

第四章 組織機構

第十六條 管理團隊成員由全體會員推舉產生。

第十七條 本協會管理部門,分為志願隊、財務部。

第十八條 志願隊負責進行公益活動的策劃和運轉,並進行蒐集弱勢羣體信息,進行考察與扶助。

第十九條 財務部:對志願資金進行管理,並對每次花銷事項進行開票統計。

第五章財務管理制度

第二十條本協會經費全部收入將用於開展公益活動,協會經費由財務部專人專職管理,財務公開,定期向會員及捐助者公佈賬目。志願經費必須持收據、發票交財務部負責人報銷;報銷流程由財務部制度為準。財務部必須做好每一筆財務收支帳目的記載、保存和整理相關的發票和收據,並且每月進行一次財務審核,結帳當日收支餘額交相關負責人過目。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一條 本協會如遇到特殊情況需要解散時,必須經協會管理團隊討論決定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於協會管理團隊。

愛心公益協會管理制度5

第一章總則

青年志願者協會本着“無私奉獻、友愛互助、共同進步”的口號,在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從社會道德風尚,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和諧社會的需要的提前下規劃、協調、指導、組織我院青年志願者開展活動,培養我院青年的公民意識奉獻精神和服務能力,促進青年的健康成長為社會和全校師生提供志願服務,改善學校風氣和人際關係,創造良好的育人環境,推動我院志願服務精神的傳播,為我們學院的建設做貢獻。

青年志願者協會是一個心靈的集體,參與到這個集體中來的人大都是為了一個夢,大都是捧着一顆無私的心而來的,他們無私的、不計報酬的行動着、奉獻着,但是我們青協有責任,有義務讓他們感覺。他們是快樂的、幸福的,他們的付出是值得的,他們是有所得的。一種精神,情感上的所得,我們應該讓他們感覺到夢想離他們很近,近代觸手可及,至少應該讓他們感覺到夢想的存在。如此,青協才會充滿活力,才能感召更多的人,所以營造好協會內外互助、友愛的氛圍非常重要!

無規矩不成方圓,為了規範和完善青年志願者協會的工作,加強對我們學院青年志願者協會的管理,特定此章程。

第二章青協成員的權利與義務

1、成員必須履行的義務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校紀校規;

(2)、遵守青協章程,執行青協決議;

(3)、積極參與青協組織的各項活動,努力完成青協委託的工作,維護青協榮譽;

(4)、各青協成員除履行成員義務外,必須做到作風正派,努力學習,熱心為同學服務。

2、成員必須享有的權利

(1)、在青協各級組織中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2)、對青協一切工作和決議,有質詢、討論、建議和批評的權利;

(3)、有參加青協組織的各項活動的權利。

第三章職能概述

本協會的職能:改善學校風氣和人際關係,創造良好的育人環境,配合學院領導展開工作;規劃、協調、指導、組織我院青年志願者開展活動,培養我院青年的公民意識奉獻精神和服務能力,促進青年的健康成長;建立和鞏固我院青年志願者的服務基地:推進社區援助服務,為社會發展,社區發展、建設,扶貧開發以及大型公益活動提供志願服務;培訓青年志願者並加強與其他社團的交流、合作。

第四章管理制度

1、例會制度

部門會議每月至少召開一次,主要檢查近期工作開展情況是否存在問題並商討解決對策,傳達主席團會議及部長會議精神,並研究工作的具體開展方案。

會議注意事項:

(1)與會人員須提早5分鐘到場不得無故缺席、遲到或早退。如有特殊情況不能參加會議,須提前向青協會長請假,事後請假視為缺席。

(2)會議期間,應保持紀律肅靜將手機關機或調成振動,不得接聽手機,討論非會議內容。

(3)與會人員必須穿帶整齊,不允許穿背心,拖鞋。

(4)與會人員應帶好紙筆並做好會議記錄。

(5)與會人員在例會中可自由發言,充分闡述自己觀點,但對決議務必堅決執行,不得擅自更改。

(6)、例會結束後應將關好電燈、風扇,鎖好門窗,將桌椅擺放整齊,保持周圍環境整潔後離開。

(7)、例會考勤情況作為評優憑證。

2、項目管理制度:

(1)提案:每一個成員都可以提出各種各樣的活動計劃

(2)例會討論:經例會詳細討論,通過的方可實行

(3)實施:由提案者作為項目組組長,由提案者所在組人員為成員,組成項目組。組長負責活動的計劃,實施和總結,並有權協調各相關事項。

3、檔案管理制度

管理院青協門檔案分為電子檔和手寫資料,由副部長專門管理,對成員的大小文件進行真實的記錄和細心的的保管,對成員考核資料做到公平、公正、客觀的記錄,嚴禁對書面檔案隨意塗抹破壞,違者獎按照章程內的相關規定進行嚴厲處理。

第五章辦公室成員任命、考核、評判制度

1、任命制度

(1)、為讓學生會保持活力,每年對新生舉行納新活動,納新時,由會長、副會長負責各部納新的具體事宜。

(2)、在學生會換屆前部長必須對本部接班人進行重點培養,在換界時,把本部所有工作資料交與新任部長。

(3)、如有成員提前退出學生會,必須打申請報告,説明理由。對擅自離職的成員,學生會將在徵求系裏意見的基礎上,參照有關規定給予批評教育,內部通報批評,取消其評優資格,撤消等處分。

2、幹事考核制度

(一)考核目的

為加強和健全部門組織的自身建設,提升部門幹事的工作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率,加強對幹事的考核與監督,為後備幹部培養提供依據,本會制定並實施幹事考核制度。

(二)考核內容

幹事考核分半學期與學期考核兩部分。半學期考核主要包括幹事例會出勤、活動情況、工作效率、貢獻率等;學期考核在半學期考核的基礎上進行,考核結果計入成員檔案。

1、工作態度:例會出勤、活動及工作參與度、對工作重視和負責狀況、執行任務積極性、遵守校紀校規及協會各項制度情況等。

2、工作能力:工作績效、任務完成及時性、處理問題和解決困難的能力、團隊協作能力及同事人際關係狀況、發現問題或提出問題意見及建議等。

3、學習成績:幹事必須在工作之外的時間,努力學習,不可出現掛科的情況。

(三)考核獎罰

1、本考核制度作為年終評優秀校學生會幹部的依據。

2、本考核制度作為後備幹部培養的依據。

3、根據評分的高低,評出優秀成員及不合格的成員。60以上為合格、70分以上為良、85分以上為優秀。

(4)、評優評分標準

1、總分=基礎分+加分-扣分

2、基礎分為70分。

3、評分標準如下:(附表)

3、幹事考評細則

(1)、部門幹事考評參照部長考核制度由部長、副部執行。

(2)、幹事必須按要求完成部長、副部的任務,未按時、認真完成每人每次扣1分。

(3)、幹事在考評前對自己做自我評價。

(4)、幹事工作態度得到廣泛認可,期末時候給予加1分。

(5)、幹事工作中若提出具有創新性和建設性的,1次給予加1分。

第六章副部考核制度

1、考核目的

為了加強部門領導隊伍建設及管理,對部門幹部的管理有章可循、有章必依,增強幹部的工作積極性,切實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協會的工作順利有序開展,特制定部門幹部的考核制度。

2、考核內容

會議

(1)副部長應按時參加各種會議及活動,不得無故缺席、遲到

或早退,特殊情況須提前向部長提出書面假,批准後方可請假。

(2)遵守會場紀律,自覺關閉通訊設備。

(3)會上積極發言討論,不譁眾取寵。

(4)認真做好會議記錄,會議記錄必須內容準確、詳細、書寫工整清楚,以便會後更好的開展工作。

彙報及傳達

(1)副部長必須在學期開始前根據本部的實際情況制定出可行的工作

計劃。

(2)每月月末,副部長應有書面工作總結,並及時上交部長。

(3)副部長就部內的意見或建議,客觀真實地反饋給部長,直接對部長負責。

(4)部長會議後,副部長應及時準確地傳達部長聽取的會議精神。

工作態度和執行

(1)有集體責任感和榮譽感,把部門利益放在首位。

(2)按時按質完成所佈置的任務。

(3)嚴格規範個人的言行,工作積極進取,表現良好不損部門形象。

(4)認真落實貫徹學院相關政策、方針、及部門的工作計劃。

學習及自身影響

(1)在部門中起模範帶頭作用,做好本部門幹事的思想工作。

(2)積極參與、出席各項部門系列活動,並當好部門領導者的角色。

(3)在每半學期、一整學期工作中,對部門的貢獻率。

3、考核方法

(1)部門採取半學期和期末整體考察的方式進行考核評比。

(2)由部長進行考核。

(3)考核結果將公佈於全體成員,並記入成員人事檔案,作為評優依據。每學期根據考核情況評出優秀幹部若干名,並彙報到團委學生會。

4、激勵與懲處

(1)每半學期考核結果將作為評選每學期優秀部長以及晉升的主要依據;

(2)將部門優秀部長登記材料記入副部長人事檔案,作為學院考核和評優評獎依據;

(3)對於考核不合格的副部長,視情況予以內部批評、降職或者辭退;

(4)在職期間,嚴重損害部門形象及利益者,直接與以辭退,並報給團委學生會。

第七章總結

一個部門的部門制度的完善與否,實施的力度的強弱,直接影響着部門的發展,只有認真貫徹好部門制度,認真遵守部門制度,才能培養出優秀的幹事,優秀的幹部,讓優秀成為青協的一種習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