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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石方工程施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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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施工方案

施工方案是根據一個施工項目制定的實施方案。其中包括組織機構方案(各職能機構的構成、各自職責、相互關係等)、人員組成方案(項目負責人、各機構負責人、各專業負責人等)、技術方案(進度安排、關鍵技術預案、重大施工步驟預案等)、安全方案(安全總體要求、施工危險因素分析、安全措施、重大施工步驟安全預案等)、材料供應方案(材料供應流程、接保檢流程、臨時(急發)材料採購流程等)

土石方工程施工方案

為確保事情或工作高質量高水平開展,預先制定方案是必不可少的,方案可以對一個行動明確一個大概的方向。我們應該怎麼制定方案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土石方工程施工方案,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土石方工程施工方案1

一、施工準備

1、交接線路中樁,複核GPS點,進行路線貫通測量,內容包括導線、中線及高程的複測,水平點的複查與增設,橫斷面的測量與繪製等,然後送交監理工程師核查,核對無誤後進行現場放樣測量,放出路基中樁、邊樁,並標註路基挖填高度,以及取土坑、借土場、棄土場等的具體位置,並提交監理工程師檢查批准。

2、填料試驗:取土場的填料取有代表性的土樣進行試驗,試驗方法按《公路土工試驗規程》(JTJ051-93)執行。試驗項目如下:

(1)液限;

(2)塑限;

(3)顆粒大小分析試驗;

(4)含水量試驗;

(5)土的承載比試驗(CBR)值;

(6)有機質含量試驗;

(7)易溶鹽含量試驗。把調查和試驗結果以書面形式報告監理工程師備案。如所調查和試驗的結果與圖紙資料不符時,提出解決方案報監理工程師審批。

3、調查施工範圍內的地質、水文、障礙物、文物古蹟的詳細情況。

4、調查沿線電纜、光纜及管線位置、埋深,按設計要求進行改移或埋設明顯標誌。

5、修建臨時排水設施,做到永臨結合,以保證施工場地處於良好的排水狀態。

6、場地清理:施工前將路基用地範圍內的樹木,灌木、垃圾、有機物殘渣及原地面以下10-20cm內的草皮和表土清除。對妨礙視線、影響行車的樹木、灌木叢等進行砍伐或移植及清理。將樹根全部挖除,清除的垃圾由裝載機配備汽車運至指定堆放區,場地清除完後全面進行填前碾壓,使密實度達到設計要求。

7、拆除工程:根據現場的實際情況、施工、交通需要,制定確實可行的拆除方案,經監理工程師批准後,按設計和規範要求進行拆除工作,拆除一些鋼筋砼結構物、磚石砌體結構物、攔水壩、急流槽等。

8、規化作業程序、機械作業路線,做好土石方調配方案。

二、鋪築

試驗段開工前,在熟悉設計文件的基礎上,進行現場核對和施工調查,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試驗後,把試驗結果以書面形式報告監理工程師,待監理工程師審批後,按照監理工程師給定的各種土質參數如:鬆鋪係數,壓實厚度等,根據不同的地質條件,分別選擇有代表性的路段,鋪築面積不小於20m×20m作為試驗段,試驗時記錄:壓實設備的類型、最佳組合方式;碾壓遍數及碾壓速度、工序;每層材料的含水量等。繪製填料厚度、含水量、壓實方法、壓實遍數與設計指標相關的規律曲線,確定施工最佳參數。在現場試驗時直到該種填料達到規定的壓實度,各種質量檢查達到標準為止。將試驗結果報監理工程師批准後,確定標準化施工工藝以指導施工。施工過程中如填料、壓實機械發生變化時,重新做試驗,取得準確參數。

三、施工方法

(一)施工原則施工時,按照《公路路基施工技術規範》(JTJ033-95)組織安排。

1、路基施工,集中力量連續快速施工,分段完成;

2、冬季施工時,不安排路基填築施工,雨季儘量不進行路基填築施工。

3、作好截防排水措施,填築面橫向設置3%左右流水坡度,雨前碾壓,路堤兩側做好排水溝及坡面防護;

4、對施工用水、生活用水嚴格管理,防止地表水滲入和沖刷邊坡。

(二)路堤填築

1、填土路基施工中採取橫斷面全寬、縱向分層填築方法施工。填料採用挖掘機配合自卸汽車運輸,推土機、平地機進行攤鋪,分層填築,振動壓路機碾壓。按“四區段、八流程”作業法組織各項作業均衡進行,合理安排施工順序、工序進度和關鍵工序的作業循環,做到挖、裝、運、卸、壓實等工序緊密銜接連續作業,儘量避免施工干擾,做到路基施工的正規化、標準化。詳見《路基填築施工工藝框圖》

(1)填方路基按路基平行線分層控制填土標高,分層進行平行攤鋪,保證路基壓實度。每層填料鋪設的寬度每側超出路堤設計寬度的30cm,以保證修整路基邊坡後的路堤邊緣有足夠的壓實度。不同土質的填料分層填築,且儘量減少層數,每種填料層總厚不得小於50cm,路堤填築至路牀頂面最後一層的壓實層厚度不小於10cm。

(2)路基填土高度小80cm(包括零填)時,對於原地清理與挖除之後的土質基底,將表面翻鬆深30cm,然後整平壓實,其壓實度不小於95%。路基填土高度(不包括路面厚度)大於80cm時,路堤基底整平處理並在填筑前進行碾壓,其壓實度不小於90%。

(3)地面自然橫坡或縱坡陡於1:5時,將原地面挖成台階,台階寬度不小於1m,用小型夯實機具加以夯實。台階頂作2%的內傾斜坡,且台階保持無水。

(4)加寬舊路堤時,沿舊路堤邊坡挖成內傾2%、高1m、寬2m的台階。所用填料與舊路堤相同或選用透水性較好的材料。

(5)路基填築分幾個作業段施工時,兩個相鄰段交接處不在同一時間填築,則先填段按1:1坡度分層留台階;如兩段同時施工,則分層相互交疊銜接,其搭接長度不小於2m。

(6)用透水性較小的土填築路堤時,將含水量控制在最佳含水量±2%範圍內,當填築路堤下層時,其頂部做成4%的雙向橫坡,填築上層時,不覆蓋在由透水性較好的土質所填築的下層邊坡上。

(7)路基填土要求灑水至最佳含水量碾壓,對路基填土的土質嚴格按設計要求取用,對土質不滿足CBR值要求的進行換填,在指定的取土場取土進行路基填築。

(8)填方高度小於8米時邊坡率為1:1、5,大於8米時,每8米設2米寬的護坡道,邊坡率為1:1、5、

(9)雨季填築路堤時,保證隨挖、隨運、隨填、隨壓,每層填土表面築成2~3%的橫坡,並在雨前和收工前將鋪填的鬆土碾壓密實。

(10)零填頂面以下0-30cm範圍內的壓密度,不小於95%。如果不符合要求,翻鬆再壓實,使壓實度達到規定的要求

(11)舊路改造主要利用舊路路段,填方段根據舊路基填土及病害和程度不同採用不同的工程措施,密實度及CBR值達不到要求的段落,將舊路基按要求部分挖除,並換填CBR值滿足要求的填料;有層間水的挖方段落,底基層以下換填60cm砂礫墊層並設盲溝;土質不良地段,將舊路基全部挖除,然後填築滿足CBR值的填料。

2、填石路堤

(1)修築填石路堤,將石塊逐層水平填築,分層厚度不大於50cm。石塊最大粒徑不得超過壓實厚度的2/3,大面向下擺放平穩,緊密靠攏,所有縫隙填以小石塊或石屑,在填築的同時,邊坡用硬質石料碼砌,厚度不小於1m,在路牀頂面以下50cm的範圍內鋪填有適當級配的砂石料,最大粒徑不超過10cm。超粒徑石料應進行破碎使填料顆粒符合要求。

(2)填石路堤使用振動壓路機分層灑水壓實,壓實時繼續用小石塊或石屑填縫,直到壓實層頂面穩定,不再下沉(無輪跡)、石塊緊密、表面平整為止。

(3)施工中壓實度由現場試驗確定的壓實遍數控制。

3、路堤填築時的注意事項:

(1)河溝路堤填土,連同護道在內一併分層填築,可能受水浸淹部分的填料,應選用水穩性好的土料。

(2)路堤修築範圍內,原地面的坑、洞、墓穴等,用原地的土或砂性土回填,並按規定進行壓實。

(3)路堤基底原狀土的強度不符合要求時,進行換填。

(4)路基施工中為防止雨水沖刷邊坡,在路基兩側20m左右做臨時泄水槽,槽底鋪塑料布,路肩做擋土埝,以利於雨水排出。

4、結構物處的回填施工

(1)進行結構物處回填施工時,配備專職質檢人員,增加自檢頻率,確保工程質量。

(2)結構物處的回填,回填時圬工強度的具體要求及回填時間,按《公路橋涵施工規範》(JTJ041-89)有關規定執行。

(3)回填材料選用透水性材料如砂礫、碎石、礦渣等,或半剛性材料等,填料的最大粒徑不超過5cm。台背採用砂礫摻灰填築,石灰劑量需根據試驗數據確定,其壓實度不小於JTJ051-93重型壓實標準確定的最大幹容重的95%。

(4)涵背填土順線路方向長度,頂部距翼牆尾端不小於台高加2m,底部距基礎內緣不小於2m,涵洞填土長度每側不小於2倍孔徑。

(5)結構物處的填土分層填築:每層鬆鋪厚度不超過15cm。結構物處的壓實度從填方基底或涵洞頂部至路牀頂面均為95%。

(6)當工作面較大時用重型機械按規範操作碾壓,局部區域輔助小型夯實機具進行壓實。結構物處回填土分層壓實後隨機抽檢壓實度,壓實度不低於《技術規範》中規定值95%。

(7)台揹回填時,派專人負責,使用專門的機具掛牌劃線施工,每層填築進行照相,並附檢測資料存檔。

(三)路塹開挖

1、土方開挖:

(1)施工前按圖恢復中線,複測斷面、測設出開挖邊線,並鑑定即有邊坡是否穩定,如不穩定,採取必要的加固防護措施。

(2)做好塹頂截排水,並隨時注意檢查。臨時排水設施與永久性排水設施相結合。

(3)土方開挖以機械為主,分段進行。每段自上而下分層開挖,並及時用人工配合挖掘機整刷邊坡,對不便機械施工的地段採用人力開挖。

(4)開挖過程中,派專人仔細調查開挖坡面穩定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加固處理,同時做好地下設備的調查和勘察工作。

(5)土方地段的路牀頂面標高,考慮因壓實而產生的下沉量,其值由實驗確定。路牀頂面以下30cm的壓實度不小於95%。

(6)加強測量控制,邊坡隨開挖隨成型,保持邊坡平順。

(7)冬季施工時,開工未挖完的土質路塹、基坑時,將開挖面表層翻鬆30-40cm,耙平作為保温層防凍;已開挖完的,表層預覆鬆土或草袋上覆鬆土,待繼續施工時再清除。土方開挖完畢,立即施工上部結構,防止基底凍結;如有工藝間歇,按冬季防護辦法處理。凍土的一次鬆碎量,應根據挖去能力和氣候條件確定,連續挖掘清除,隨挖隨運,避免重新凍結。基坑回填作好土質保温,防止地基周邊和基坑四周的土受凍。

(8)雨季開挖土路塹時,分層進行開挖,每層底面設大於1%的縱坡,挖方邊坡沿邊坡預留30cm厚,待雨後再整修到設計邊坡線,開挖路塹在距基頂面30cm時停止開挖,待雨季後再挖到設計標高。

(9)土方開挖時,對地下管線、纜線、文物古蹟和其他構造物做好妥善保護。

(10)在居民區附近開挖土方時,採取有效措施保證居民及施工人員的安全,併為附近居民的生活提供有效的臨時便道或便橋。

2、石方開挖依據設計圖紙,根據取土場距離既有線及居民區位置的遠近,石方開挖採用兩種方法。

(1)取土場距離既有線和居民區較遠時,石方爆破作業以小型及台階法鬆動爆破為主,邊坡地段預留2-3米採用光面爆破。石方路塹的'路牀頂面標高必須符合設計圖紙要求,高出部分輔以人工鑿平。超挖部分按監理工程師批准的填料,回填並碾壓密實穩固。

①爆破施工

a、開鑿作業面,清除地表雜物和覆蓋土層。

b、布孔:根據設計要求放出開挖輪廓線和各炮孔孔位,並予以編號,插木牌逐孔寫明孔深、孔徑、傾斜角方向及大小。

c、鑽孔:鑽孔是爆破質量好環的重要一環,嚴格按爆破設計的位置、方向、角度進行鑽孔,先慢後快。鑽孔過程中,必須仔細操作,嚴防卡鑽、欠鑽、漏鑽和錯鑽。裝藥前必須檢查孔位、深度、傾角是否符合設計要求,孔內有無堵塞、孔壁是否有石塊以及孔內有無積水。

如發現孔位和深度不符合設計要求時,進行補孔或透孔。嚴禁少打眼,多裝藥。清除孔口周圍的碎石、雜物,對於孔口巖石破碎不穩固段,進行維護,避免孔口形成喇叭狀。鑽孔結束後封蓋孔口或設立標誌。

d、裝藥:嚴格按設計的炸藥品種、規格及數量進行裝藥。

e、炮孔堵塞:炮孔堵塞長度大於最小抵抗線,堵塞材料採用2/3砂和1/3粘土堵塞。

f、爆破網路敷設:網路敷設前檢驗起爆器材的質量、數量、段別並編號、分類,嚴格按設計敷設網路敷設,嚴格遵守《爆破安全規程》中有關起爆方法的規定,網路經檢查確認完好,起爆點設在安全地帶。

g、起爆:網路檢測無誤,防護工程檢查無誤,各方警戒正常情況下在規定時間,指揮員即可命令起爆。起爆採用非電起爆。

h、安全檢查爆破完成間隔規定時間後,安全檢查無誤,即可進行機械施工。

i、總結分析:爆破後對爆破效果進行全面檢查,綜合評定各項技術指標是否合理,進一步確認已暴露巖石結構,產狀、地質構造、巖石物理力學性質,綜合分析巖石單位耗藥量,作好爆破記錄,聘請有經驗的爆破專家進行分析、總結,對下一循環爆破作業進行優化。

②保證安全、質量的技術措施

a、用塑料導爆管非電起爆技術,起爆系統不受雷電干擾,安全可靠。

b、採用微差爆破技術,改善破碎質量和控制爆破振動,在環境複雜的地段,為了確保附近的建築設施不受振動的影響,採用孔內、孔外相合的微差起爆形式,做到孔與孔、排與排之間都有一定的時間間隔,最大限度地降低爆破振動,使爆區附近的建築設施振動速度控制在國家爆破規定安全範圍內。

c、採用先進的爆破技術,對於石質堅硬,整體較好的巖石進行爆破時,應用寬距離爆破技術,通過增大孔距、減小排距,充分利用炸藥能量,在單孔爆破面積和單位耗藥量不變的情況下,可以改善破碎質量。

d、為了確保邊坡的穩定和平整度,除堅持採用光面爆破外,根據實際情況,適當增大邊坡保持層。在石質較差地段,進行深孔爆破時,要減小梯段高度,實行微差爆破,儘量減少爆破藥量和分段藥量,以免擾動山體。

e、從開始裝藥,即設置安全警戒,防止非作業人員進入現場。網路連接後,工作人員逐漸撤離,警戒員、防護人員在指定地點就位,實行區段臨時封閉,防止人、車等進入施爆區。

(2)當取土場距離既有線和居民區較近時,爆破斷面臨近既有線,安全施工要求高,難度大。為確保既有線行車安全,施工中採取淺孔鬆動爆破和雙層排架防護。

①爆破施工方法

a、雙層防護排架搭設施工作業時在臨近既有線一側,按要求選擇適當位置鑽孔埋設φ32地錨,錨杆長度為1、5米,埋設深度為1米,間距為2米。排架立管套住地錨杆,縱向管距1米,前、後排管距40釐米,排架橫管間距2、0米,內側掛竹排,同時設剪刀撐、水平支撐杆。水平支撐杆設錨杆與邊坡錨固,錨杆長1、3米,埋設深為1米,間、排距為4米×4米,拉筋為φ12鋼絲繩。開挖作業面的形成及爆破方法:將開挖斷面分成若干個梯形三角台階,縱向從兩端向中間控爆,橫向台階的工作面一般與線路方向形成60-70度夾角,以使最小抵抗線方向背離既有線方向。根據邊坡設計要求,光爆地段採取間隔裝藥、微差爆破等方法進行施工。

b、炮位覆蓋措施炮孔覆蓋:購置廢舊車胎編制柔性炮被覆蓋於炮位上。

這種覆蓋材料有較高的強度、彈性和韌性,不易折斷,並有一定的重量,不易被爆炸氣浪拋起,而且這種材料可反覆使用、易修補、經濟實惠。要求膠皮炮被厚度不得小於1釐米,編織要嚴實,四面用鋼絲紮緊加固。土袋覆蓋加壓:在柔性炮被上方加壓土袋,並對有可能出現危險滾石的地段加設鋼絲繩網或布魯克網防護,鋼絲繩網或布魯克網四周設錨杆拉緊。以防止滾石危及既有線行車安全。土袋均採用工地廢棄水泥編織袋裝土,嚴禁裝石子,以免飛石傷人。炮孔阻塞:炮孔阻塞長度應大於或等於最小抵抗線,阻塞材料採用沙土堵塞。

c、布孔形式孔眼佈置採用淺眼、深孔、預裂及多排微差擠壓爆破四種方法佈置炮孔。

d、爆破方法採用邊坡縱向台階與橫向台階形成約70度夾角的三角槽式爆破方法。其方法為先在開挖路塹橫向從上至下形成若干個梯形台階並與邊坡光爆面形成一個約70度的三角形溜槽,豎直角應大於60度,台階寬度高度均為2米,台階布孔方式為雙排布孔。靠既有線一側採用預留防護牆微差爆破的方法,防護牆高為1、5米左右,厚度為2米左右,微差分段為:前排1段,後排3段,單排炮孔使用同段;

設計邊坡一側為了達到光爆效果前排為5段,後排為7段,此台階為縱向台階,在起爆時可與橫向台階同時起爆。在台階形成過程中縱向台階不應過長,縱向台階的尾部一定要超過垂直既有線方向橫向台階的頭部防護。爆破後的爆碴順三角溜槽清至底部,用小型運輸車人工裝卸棄除。設計邊坡隨工作面向前推進而形成,外邊防護牆也隨工作面向前推進逐漸消失,防護排架也隨工作面向前推進逐漸拆遷重搭。

e、爆破工作程序每一輪爆破施工前,先由技術負責人編制施工設計,並在現場作好對各工序施工負責人的交底工作。各工序施工負責人在施工中嚴格按此設計操作,每一道工序完畢後應履行簽字手續,做到責任到人。現場技術負責每一道工序的監控工作。在鑽孔與裝藥施工中,發現與設計不相符,工序負責人可與現場負責人及現場技術負責人討論,確定最佳施工方案,並在爆破工作記錄表的變更説明中註明。裝藥工序施工前,由現場負責人對炮孔進行抽查,並認真填寫“炮孔檢查記錄表”,如符合要求,方可進行裝藥,否則嚴禁裝藥。當各工序都進行完畢後,由現場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安全負責人及相關旁站人員作最後檢查,確認可以施爆後,履行簽字手續。

現場負責人向防護人員發出開始警戒指令,並鳴笛,對人員進行清場。由現場負責人向防護人員詢問情況,確認安全後,由現場負責人向起爆員發出“起爆”指令(注意:起爆網路與起爆器此時方能進行連接),同時鳴笛並向防護人員發出起爆指令。起爆後,由技術負責人與安全負責人到現場進行檢查,確認安全後,由現場負責人向兩端防護人員發出解除警戒命令。如出現險情,現場負責人應立即組織搶險工作,在相關旁站人員確認安全後,方可由現場負責人向防護人員發出解除警戒命令。同時,由現場負責人組織出碴施工。現場負責人組織技術負責人、安全負責人、各工序負責人及相關旁站人員參加在現場討論會,對此次爆破的效果進行分析,總結經驗,並作爆破工作記錄。技術負責人進行現場勘察,進行下一輪爆破的施工準備工作。

f、控爆施工注意事項嚴格控制爆碴的破碎程序:要求爆破後的巖石達到“碎而不拋”、“鬆動而不散”或“預裂無飛”的效果。嚴格控制爆破鬆動範圍:要求施工放樣要準確無誤,爆破後的斷面尺寸與設計尺寸相符。光爆地段在爆破作業過程中光爆效果要滿足設計要求,爆破後的邊坡平順而穩定,半孔率不小於90%。

嚴格控制爆破四害:爆破地震波、空氣衝擊波、噪聲和飛石。控制滾石:該控爆段山體上部存在危石,在施爆前,必須對其進行加固或處理,確認安全後方可進行爆破施工。控制飛石:爆破飛石是炸藥爆炸後的多餘能量對石頭產生作用的結果。為控制爆破飛石,在施工中主要採用取優孔徑、孔深、孔數、孔距、排距和炸藥單耗,採用合適的裝藥方法和起爆方式,提高炮孔的阻塞質量,以達到每個炮孔所產生的爆破能量與炮孔周圍介質所需能量相等,達到鬆動而無剩餘能量造成飛石。加大裝藥的分散合理性:將炸藥理進行分散化和微量化處理,採取“密佈孔,淺打眼,少裝藥”的方法將總裝藥量“化整為零”,合理地、微量地分佈在多孔之中,以達到降低爆破地震波、空氣衝擊波、噪音和飛石的危害。選擇最優抵抗線方向:在最小抵抗線方向,爆破地震強度最小,反方向最大,側向居中。然而,在最小抵抗線方向上,又是碎塊飛散的主導方向。

為了綜合減震和控制飛石,應使被保護的構造物或邊坡居於最小抵抗線兩側位置,分四個控爆作業面若干個台階沿山體兩端向中間推進。

②施工安全防護措施

a、防護排架在搭設過程中要設專職質檢員親臨現場指導施工,並設專職安全員解決搭設過程中可能會出現的安全問題。當排架分段搭設完畢後要經技術負責人檢查評定驗收後方可投入使用。

b、防護排架任何一個斷面的高度保證高出爆破作業面至少3米。

c、塹坡頂部爆破邊坡坡面形成後,按間距約5米設置攬風繩,攬風繩採用鋼絲繩製作,並用φ32鋼筋錨固於邊坡坡面上。

d、在爆破施工現場按規定選擇適當位置設置爆破標誌牌。

e、炮位覆蓋柔性炮被,上另壓一層土袋,並對有可能出現滾石的地段加設鋼絲繩網或布魯克網防護。

f、為防止出現意外事故,爆破作業現場準備搶險接觸網杆、鋼釺、大鐵錘等必備材料並在起爆之前組織足夠的搶險人員待命。

g、為防止爆破作業過程中意外險情影響車輛運行安全,在施工爆破作業現場設防護人員,防護員配備一面紅色信號旗,信號旗要求用塑料膠帶粘接,在出現特殊意外險情時攔停車輛。

3、棄方

(1)運至指定的棄土場進行棄土,並按要求確定合理的堆放形式和坡腳加固處理方案,以及排水系統的佈置方式。

(2)做到棄土堆堆置整齊、美觀、穩定、排水順暢,對其周圍的建築物、排水及其它任何設施不產生干擾和損壞。

(3)棄方時,採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使運輸和堆放對環境皆不造成污染。

4、邊溝的開挖

(1)邊溝開挖的位置、斷面尺寸和溝底縱坡必須符合設計圖紙要求,按照從下游出口向上遊的順序進行開挖。

(2)在超高路段,邊溝溝底縱坡與曲線前後溝底銜接良好,保證曲線內側沒有積水和外溢。

(3)路塹與路堤連接處,邊溝要緩順引向路堤兩側的自然溝,保證路基附近不產生積水。

5、填挖過渡段施工全線填方與挖方交界處全部鋪設50×15、3m2的土工格柵,規格為25、4×25、4mm,經向及緯向抗拉強度50KN/M2,土工格柵鋪在土基與砂墊層之間。

(1)施工方法

①施工時先平整場地,清除基底,鋪設砂墊層,含泥量小於3%。確保地面平整及地下水順利流出堤外。

②沿路堤底部橫向滿鋪土工格柵。鋪設時注意鋪設方向和搭接寬度,滿足規範要求。土工格柵每層應包裹填料,其長度不小於1、0m。

③格柵鋪完後,及時填築填料,避免陽光長時間直接曝曬,一般不大於48h。從溝部開始向中間填土,碾壓機械、工程車輛不直接走行在格柵上。每層的垂直位置,嚴格按設計圖紙鋪設,誤差不超過規範碾壓層厚的1/2,填土按1m每週的速度上升,當孔隙承壓力達到臨界值時,停止填土。

(2)注意事項

①使格柵最大強度方向與最大受力方向一致。

②避免浪費。

③格柵的切割量與縫接量嚴格控制。

④溝內曲線處鋪設佈局要合理。

(四)路基整修

1、按設計圖紙要求檢查路基的中線位置、寬度、縱坡、橫坡、邊坡及相應的標高。

2、土質路基用機械刮土補土,人工配合機械碾壓的方法整修成型,深路塹邊坡整修按設計要求的坡度自上而下進行刷坡,嚴禁在邊坡上以土貼補。

3、在整修需加固的坡面時,預留出加固位置,對填土不足或邊坡受雨水沖刷形成小沖溝的地段,採取邊坡挖台階,分層填補,仔細夯實的方法處理。

4、填土路基兩側超填的寬度予以切除,邊坡缺土時,要挖成台階,分層填補夯實。

5、掛線進行邊溝整修,路基整修完畢後,堆於路基範圍的廢棄土料棄置指定的棄土場。

土石方工程施工方案2

一、適用範圍

適用於一般工業與民用建築物、構築物的基槽和管溝以及大面積平整場地等土方工程c但人工挖掘的勞動強度高、效率較低,只適用於工程量小、分散或缺乏挖掘機械時才採用。

二、施工準備

2.1 技術準備

1.熟悉施工圖紙,編制土方開挖施工方案並經審批,對有關施工人員進行技術交底。

2.組織有關人員現場勘察地形、地貌,實地瞭解施工現場及周圍情況。

3.組織測量人員進行樁位交接驗收及複測工作,測設土方開挖控制點。

2.2 主要機具

推土機、鏟運機、挖掘機(包括正鏟、反剷、拉鏟、抓鏟等)、裝載機、測量儀器、鐵鍬(尖頭與平頭兩種)、手推車、手錘、梯子、鐵鎬、撬棍、龍門板、小白線或20#鉛絲、鋼捲尺、坡度尺等。

一般講,深度不大的大面積基坑開挖,宜採用推土機或裝載機推土、裝土,用自卸汽車運土;對長度和寬度均較大的大面積土方一次開挖,町用鏟運機剷土、運土、卸土、填築作業;對面積較大較深的基礎多采用0.5m或1.0m鬥容量的液壓正鏟挖掘,上層土方也可用鏟運機或推土機進行;如操作面狹窄,且有地下水,土壤濕度大,町採用液壓反剷挖掘機挖土,自卸汽車運土;在地下水中挖土,可用拉鏟,效率較高;對地下水位較低採取不排水挖土時,亦可分層用不同機械開挖,先用正鏟挖土機挖地下水位以上土方,再用拉鏟或反剷挖地下水位以下土方,用自卸汽車將土方運出。

2.3 作業條件

1.土方開挖前,應詳細查明施工區域內的地下、地上障礙物。對位於基坑、管溝內的管線和相距較近的地上、地下障礙物已按拆、改或加固方案處理完畢。

2. 根據給定的控制座標和水準點,按建築物總平面要求,引測到現場。在工程施工區域設置測量控制網,包括控制基線、軸線和水平基準點;做好軸線控制測量的校核。

3.夜間施工時,應有足夠的照明設施;在危險地段應設置明顯標誌,並要合理安排開挖順序,防止錯挖或超挖。

4.施工機械進入現場所經過的道路、橋樑和卸車設施等,應事先經過檢查,必要時要做好加固或加寬等準備工作。

5.在機械無法作業的部位,修整邊坡坡度以及清理槽底等均應配備人工進行。

6.當開挖深度範圍內遇有地下水時,應根據當地工程地質資料採取措施降低地下水位。一般應降至開挖面以下0.5m,然後才能進行土方開挖。做好施工場地防洪排水工作,全面規劃場地,平整各部分的標高,保證施工場地排水通暢不積水,場地周圍設置必要的截水溝,排水溝。

7.選擇土方機械,應根據施工區域的地形與作業條件、土壤類別與厚度、總工程量和工期綜合考慮,發揮施工機械效率。

8. 在施工現場內修築供汽車行走的坡道,坡度應小於1:6。當坡道路面強度偏低時,路面土層應填築適當厚度的碎石或渣土;挖土機械所佔土層當處於飽和狀態時,應當填築適用厚度的碎石或渣土,以免施工機械出現塌陷。

9.根據土方和基礎工程規模、工期長短、施工力量安排等修建簡易的臨時性生產和生活設施,同時敷設現場供水、供電、供壓縮空氣(爆破石方用)管線路,並進行試水、試電、試氣。

10,基坑邊緣堆置土方或建築材料或沿挖方邊緣移動運輸工具和機械,一般應距基坑上部邊緣不少於2m,棄土堆置高度不應超過1.5m。重物距邊坡距離:汽車不小於3m,起重機不小於4m。

三、施工工藝

3.1 工藝流程

3.2 操作工藝

1.開挖坡度的確定

基坑開挖,應先進行測量定位,抄平放線,定出開挖寬度,按放線分塊(段)分層挖土。根據土質和水文情況,採取四側或兩側直立開挖或放坡,以保證施工操作安全。

(1) 在天然濕度的土中,開挖基槽和管溝時,當挖土深度不超過下列數值規定時,可不放坡,不加支撐。

1 密實、中密的砂土和碎石類土(填充物為砂土):1.0m。

2 硬塑、可塑的粘質粉土及粉質粘土:1.25m。

3 硬塑、可塑的粘土和碎石類土(填充物為粘性土):1.5m。

4)堅硬的粘土:2.0m。

(2) 當土質為天然濕度、構造均勻,水文地質條件良好(即不會發生坍塌、移動、鬆散或不均勻下沉),且無地下水時,開挖基坑亦可不必放坡,採取直立開挖不加支護,但挖方深度應按表3-1規定;基坑寬應稍大於基礎寬。如超過表3-1規定的深度,但不大於5m時,應根據土質和施工具體情況進行放坡,以保證不塌方,其最大容許坡度按表3-2採用。放坡後基坑上口寬度由基礎底面寬度及邊坡坡度來決定,坑底寬度每邊應比基礎寬出30cm~50cm,以便於施工操作。

2.在工程施工區域設置測量控制網,包括控制基線、軸線和水平基準點;做好軸線控制測量的校核。控制網應該避開建築物、構築物、土方機械操作及運輸線路,並有保護標誌;場地整平應設10×10m或20×20m方格網,在各方格點上做控制樁,並測出各標樁處的自然地形、標高,作為計算挖土方量和施工控制的依據。

基坑(槽)和管溝開挖,上部應有排水措施,防止地面水流人坑內沖刷邊坡,造成塌方和破壞基土。

3.開挖基坑(槽)或管溝時,應合理確定開挖順序、路線及開挖深度。然後分段分層均勻開挖。

4.採用挖土機開挖大型基坑(槽)時,應從上而下分層分段,按照坡度線向下開挖,嚴禁在高度超過3m或在不穩定土體之下作業,但每層的中心地段應比兩邊稍高一些,以防積水。 5.在挖方邊坡上如發現有軟弱土、流砂土層時,或地表面出現裂縫時,應停止開挖,並及時採取相應補救措施,以防止土體崩塌與下滑。

6.採用反剷、拉鏟挖土機開挖基坑(槽)或管溝時,其施工方法有下列兩種:

(1) 端頭挖土法:挖土機從坑(槽)或管溝的端頭,以倒退行駛的方法進行開挖,自卸汽車配置在挖土機的兩側裝運土。

(2) 側向挖土法:挖土機沿着坑(槽)邊或管溝的一側移動,自卸汽車在另一側裝土。

7.挖土機沿挖方邊緣移動時,機械距離邊坡上緣的寬度不得小於基坑(槽)和管溝深度的1/2,如挖土深度超過5m時應按專業性施工方案來確定。

8.機械開挖基坑(槽)和管溝,應採取措施防止基底超挖,一般可在設計標高以上暫留300mm一層土不挖,以便經抄平後由人工清底挖出。

9.機械挖不到的土方,應配以人工跟隨挖掘,並用手推車將土運到機械能挖到的地方,以便及時挖走。

10.修幫和清底。在距槽底實際標高500mm槽幫處,抄出水平線,釘上小木橛,然後用人工將暫留土層挖走。同時由兩端軸線(中心線)引樁拉通線(用小線或鉛絲),檢查距槽邊尺寸,確定槽寬標準。以此修整槽邊,最後清理槽底土方。槽底修理剷平後進行質量檢查驗收。

11.開挖基坑(槽)的土方,在場地有條件堆放時,應留足回填的好土;多餘土方應一次運走,避免二次搬運。

12.季節性施工

(1) 土方開挖不宜在冬期施工。如必須在冬期施工時,其施工方法應按冬期施工方案進行。 採用防止凍結法開挖土方時,可在凍結以前,用保温材料覆蓋或將表層土翻耕耙鬆,其翻耕深度應根據當地氣候條件確定,一般不小於300mm。

開挖基坑(槽)或管溝時,必須防止基礎下的基土遭受凍結。應在基底標高以上預留適當厚度的鬆土,或用其他保温材料覆蓋,如遇開挖土方引起臨近建築物的地基和基礎暴露時,應採取防凍措施,以防產生凍結。

(2) 土方開挖一般不宜在雨期進行,如必須在雨期開挖時,開挖工作面不宜過大,應逐段、逐片分期完成。

雨期施工在開挖的基坑(槽)或管溝,應注意邊坡穩定。必要時可適當放緩邊坡坡度或設置支撐並對坡面進行保護。同時應在坑(槽)外側圍以土堤或開挖水溝,防止地面水流人。經常對邊坡、支撐、土堤進行檢查,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

四、質量標準

1.土方開挖前應檢查定位放線、排水和降低地下水位系統,合理安排土方運輸車的行走路 線及棄土場。

2.施工過程中應檢查平面位置、水平標高、邊坡坡度、壓實度、排水、降低地下水位系統,並隨時觀測周圍的環境變化。

3.臨時性挖方的邊坡值應符合表3-3的規定。

4.土方開挖工程的質量檢驗標準應符合表3-4的規定。

五、成品保護

1. 挖運土方時應注意保護定位標準樁、軸線引樁、標準水準點,並定期複測檢查定位樁和水準基點是否完好。

2.土方開挖時,應防止臨近已有建築物或構築物、道路、管線發生下沉和變形。必要時與設計單位或建設單位協商採取防護措施,並在施工中進行沉降或位移觀測。

3.施工如發現有文物或古墓等,應妥善保護,並應及時報請當地有關部門處理後方可繼續施工。如發現有測量用的永久性標樁或地質、地震部門設置長期觀測點等,應加以保護。在敷設有地上或地下管線、電纜的地段進行土方施工時,應事先取得有關管理部門的書面同意,施工中應採取措施,以防止損壞管線,造成嚴重事故。

4.挖土時應對邊坡支護結構做好保護,以防碰撞損壞。

六、應注意的質量問題

1.防止基底超挖:開挖基坑(槽)、管溝不得超過基底標高,如個別地方超挖時,其處理方法應取得設計單位同意,不得私自處理。

2.基底保護:基坑(槽)開挖後應儘量減少對基土的擾動。如果基礎不能及時施工時,可在基底標高以上預留300mm地層不挖,待做基礎時再挖。

3.合理安排施工順序:土方開挖的順序、方法必須與設計工況相一致,並遵循"開槽先撐,先撐後挖,分層開挖,嚴禁超挖"的原則,宜先從低處進行,分層分段依次開挖,形成一定坡度,以利排水。

4.防止施工機械下沉:施工時必須瞭解土質和地下水位情況。推土機、鏟土機一般需要在地下水位0.5m以上推剷土;挖土機一般需在地下水位0.8m以上挖土,以防機械自身下沉。正鏟挖土機挖方的台階高度,不得超過最大挖掘高度的1.2倍。

5.控制開挖尺寸,防止邊坡過陡:基坑(槽)或管溝底部的開挖寬度和坡度,除應考慮結構尺寸要求外,應根據施工需要增加工作面寬度,如排水設施、支撐結構等所需寬度。

6.在地下水位以下挖土,必須有相應的施工方案:對於地質資料反映有粉細砂、粉土、中粗砂等土層的工程項目,必須有截水、降水等有效防止流砂的措施,制定有效的降排水方案。

7. 防止地下設施受損:使用機械挖掘,在開工前應核查公用地下設施(管線、電纜等)的位置。不容許挖掘機在還要保留的地下設施附近作業。剩餘地段,由工人挖掘來完成。

8.挖掘機在挖比較深的基槽、地溝時,機身離邊口應不少於3m,並用堅木墊實機身,方可進行作業。堆土離邊口不得少於1m,但也不能拋到工區的通道上或其他作業區域。也可用薄板或低矮的建築物把挖掘的土石圍起,以防進入鄰區。冬天要防止凍土融化造成的塌方。挖掘機在挖掘大的石塊等物件時,會使機身失掉平衡而翻倒。因此,挖掘機在遇到較大的石塊、混凝土塊、鋼渣或其他障礙物時,應採用正確措施處理後,方可繼續作業。

9.施工機械進入施工現場所經過的道路、橋樑和卸車設備等,應事先做好檢查和必要的加寬、加固工作。

10.在雨期開挖基坑,應距坑邊1m遠處挖截水溝或築擋水堤,防止雨水灌人淹泡基坑或沖刷邊坡,造成邊坡失穩塌方。

11.雨期施工時,基槽、坑底應預留0.3m土層,在打混凝土墊層前再挖至設計標高。

七、環填、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措施

7.1 環境管理措施

1.土方運輸必須使用密閉式運輸車輛,不超載,避免運輸中遺撒。

2.施工現場出入口處設置沉澱池和簡易洗車裝置,出場時必須將車輛清理乾淨,洗車污水經沉澱後可循環使用或用於灑水降塵。

3.施工現場土方應集中堆放,用密目網滿覆蓋或採取固化等措施,避免大風天氣造成揚塵。

4.施工垃圾、生活垃圾應定期清理,以免污染環境。

5.施工現場提倡文明施工,建立健全控制人為噪聲的管理制度,儘量避免人為的大聲喧譁,增強全體施工人員防噪聲擾民的自覺意識。

6.臨時食堂設隔油池,每月清理浮油雜物不少於三次,污水經過濾、沉澱、隔油後排人市政污水管線。

7.在施工中,發現不明物體或工程,應立即停止作業,待弄清情況,採取必要的措施後,才可繼續施工。

7.2 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措施

1. 基坑開挖時,兩人操作間距應大於3m,不得對頭挖土;挖土面積較大時,每人工作面不應小於6m。挖土應由上而下,分層分段按順序進行,嚴禁先挖坡腳或逆坡挖土,或採用底部掏空塌土方法挖土。

2.基坑開挖深度超過1.5m時,應按土質和深度放坡,當採取不放坡開挖,應設臨時支護,各種支護應根據地質、水文條件及基坑深度經計算確定;當不設支護,其允許直立壁高度或人工邊坡可按計算確定。

3.基坑開挖深度超過2m時,必須在邊沿設兩道護身欄杆,夜間加設紅色標誌。人員上下基坑應設坡道或爬梯。

4.基坑開挖時,如發現邊坡裂縫或不斷掉土塊時,施工人員應立即撤離操作地點,並應及時分析原因,採取有效措施處理。

5.深基坑上下應先挖好階梯或支撐靠梯,或開斜坡道,採取防滑措施,禁止踩踏支撐上下。坑四周應設安全欄杆。

6.人工吊運土方時,應檢查起吊工具、繩索是否牢靠。吊斗下面不得站人,卸土堆應離開坑邊一定距離,以防造成坑壁塌方。

7.用手推車運土,應先平整好道路,並儘量採取單行道,以免來回碰撞;用翻斗車運土時,兩車間距不得小於10m,裝土和卸土時,兩車間距不得小於1m。

8.已挖完或部分挖完的基坑,在雨後或冬期解凍前,應仔細觀察土質邊坡情況,如發現異常情況,應及時處理或排除險情後方可繼續施工。

9.在雨期開挖基坑,應距坑邊1m遠處挖截水溝或築擋水堤,防止雨水灌人淹泡基坑或沖刷邊坡,造成邊坡失穩塌方。當基坑底部位於地下水位以下時,基坑開挖應採取降低地下水位措施。雨期在深坑內操作應先檢查土方邊坡支護措施。

10.在建築工程施工區域內,公用管線(水管、燃氣管、電纜等)和下水管道等地下設施是主要危險因素,如果挖到、掘斷或破壞了這些設施,不僅使供應中斷、生產停止、污染用水,而且會使工人致傷甚至死亡。因此,在開挖之前,要調查這些地下設施的位置和大致深度,並在地下用豎杆或在地面作明顯的標記。

11.大型土方工程施工前,應編制土方開挖方案、制定土方開挖圖,確定開挖方式、路線、順序、範圍、邊坡坡度、土方運輸路線,堆放地點及安全技術措施等以保證挖掘、運輸機械設備安全作業。

12.挖掘土方應從上而下進行,不可掏空底腳,以免塌方,造成重大傷亡事故。

13.在基槽中挖掘時,使用鎬、鍬的人相互間應保持一定距離,防止相互致傷。

14.開挖工程應設置擋板,以防土塊掉落傷人。有時,還得設置警告標誌、監管人員或信號人員。夜間施工,在工作區還應設信號燈以保證作業安全。

15.多台挖掘機在同一作業面機械開挖,挖掘機間距應大於10m;多台挖掘機在不同台階同時開挖,應驗算邊坡穩定,上下台階挖掘機前後應相距30m以上,挖掘機離下部邊坡應有一定的安全距離,以防造成翻車事故。

16.向汽車上卸土應在車停穩定後進行,禁止剷鬥從汽車駕駛室上越過。

17.機械不得在輸電線路和線路一側工作,不論任何情況下,機械的任何部位與架空輸電線路的最近距離應符合安全操作規程要求(根據現場進輸電線路的電壓等級確定)。

18.挖掘機工作前,應檢查油路和傳動系統是否良好,操縱桿應置於空擋位置;工作時應處於水平位置,並將行走機構制動,工作範圍內不得有人行走。挖掘機迴轉及行走時,應待剷鬥離開地面,並使用慢速運轉。往汽車上裝土時,應待汽車停穩,駕駛員離開駕駛室,並應先鳴號,後卸土。剷鬥應儘量放低,不得碰撞汽車。挖掘機停止作業,應放在穩固地點,剷鬥應落地,放盡貯水,將操縱桿置於空擋位置,鎖好車門。挖掘機轉移工地時,應使用平板拖車。

19.推土機啟動前,應先檢查油路及運轉機構是否正常,操縱桿是否置於空擋位置。作業時,應將工作範圍內的障礙物先予清除,非工作人員應遠離作業區,先鳴號,後作業。推土機上下坡應用低速行駛,上坡不得換擋,坡度不應超過25°,下坡不得脱擋滑行,坡度不應超過35°。在橫坡上行駛時,橫坡坡度不得超過10°,並不得在陡坡上轉彎。填溝渠或駛近邊坡時,推鏟不得超出邊坡邊緣,並換好倒車擋後方可提升推鏟進行倒車。多台推土機在同一作業區推土時,前後相距應大於8m,左右相距應大於1.5m。停車作業,推土機應停放在平坦穩固的安全地方,放淨貯水,將操縱桿置於空擋位置,鎖好車門。推土機轉移時,應使用平板拖車。

20.鏟運機啟動前應先檢查油路和傳動系統是否良好,操縱桿應置於空擋位置。鏟運機的開行道路應平坦,其寬度應大於機身2m以上。在坡地行走,上下坡度不得超過25°,一橫坡不得超過6°。剷鬥與機身不正時,不得剷土。多台機在一個作業區作業時,前後距離不得小於10m,左右距離不得小於2m。鏟運機卜下坡道時,應低速行駛,不得中途換擋,下坡時嚴禁脱擋滑行。禁止在斜坡上轉彎、倒車或停車。工作結束,應將鏟運機停在平坦穩固地點,放淨貯水,將操縱桿置於空擋位置,鎖好車門。

21.在有支撐的基坑中挖土時,必須防止碰壞支撐,在坑溝邊使用機械挖土時,應計算支撐強度,危險地段應加強支撐。

22.機械施工區域禁止無關人員進入場地內。挖掘機工作回轉半徑範圍內不得站犬或進行其他作業。土石方爆破時,人員及機械設備應撤離危險區域。挖掘機、裝載機卸土,應待整機停穩後進行,不得將剷鬥從運輸汽車駕駛室頂部越過;裝上時任何人都不得停留在裝土車上。

23. 挖掘機操作和汽車裝土行駛要聽從現場指揮;所有車輛必須嚴格按規定的開行路線行駛,防止撞車。

24.挖掘機行走和自卸汽車卸土時,必須注意上空電線,不得在架空輸電線路下工作;如在架空輸電線一側工作時,在110~220kV電壓時,垂直安全距離為2.5m;水平安全距離為4m~6m。

25.夜間作業,機上及工作地點必須有充足的照明設施,在危險地段應設置明顯的警示標誌和護欄。

26.冬期、雨期施工,運輸機械和行駛道路應採取防滑措施,以保證行車安全。

27.遇七級以上大風或雷雨、大霧天時,各種挖掘機應停止作業,並將臂杆降至30°~45°。

土石方工程施工方案3

一、編制依據:

1、結構施工圖紙;

2、《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50204—2002);

3、《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2001)。

二、工程概況:

本工程為XXXX,建設地點位於XXXXB地塊,總建築面積28960 m2,地下主體一層;地上主體十七層, 1-4層為商業用房,5-17層為賓館;地下層設電梯機房、水箱間及鍋爐房等;建築高度為61.1m,建築結構形式為框架剪力牆結構,抗震設防烈度為6度,耐火等級為一級。本工程地下層層高為3.9m;一層層高為6.900m;二~四層層高為4.20m;五~十七層層高均為3.20m;屋頂層:屋頂層高3.40m,屋面構架層高6.60m。XXXX樑最大跨度為10.10 m,樑截面最大高度為1300×2500,1200×2000;樓板最大厚度180㎜厚。抗震設防烈度為6度,耐火等級為一級,工程設計建築耐久年限為50年。

三、施工組織:

本工程基礎為樁基承台基礎,基礎埋深-5.500m、工程±0.000相當的絕對標高為61.1m。根據現場情況,擬採用反剷式挖土機進行整體開挖,開挖時由東向西進行施工開挖,開挖長度及寬度為基礎承台邊向外1m,坡比為1:0.3,以便做排水明溝和埋設軸線龍門樁。如有特殊情況再加大放坡。根據設計基底標高以及施工範圍內的土方平衡嚴格控制其土方的超挖與少挖,把基礎回填的土方堆放場地內,其餘多的土方採用泥頭車外運出去。為方便施工,我施工方將這部分進行大開挖至-5.4m後再按龍門樁定位軸線進行承台,基礎的基槽開挖。在基槽開挖期間,測量人員密切配合,隨時施測基坑邊線及基底標高,確保土方到位和不超挖,預留20cm待人工清理,防止挖機撞擊管樁與擾動基底持力層。在深基坑旁挖設集水井,井內集水用泥漿泵抽至周圍排水溝。在基坑四周用紅白花鋼管扎欄杆一圈做安全圍護,以防行人跌入坑內,基礎工程施工期間,扎路架供人員上下作業。大開挖土方6天完成,基坑基槽5天完成。基坑排水採用明溝排水、集水坑積水、潛水泵抽水,保證基坑底部無明水,以防基坑被水浸泡。

挖土機開挖至樁頂面設計標高,向上20cm處後,人工開挖餘土,開挖的土方就近堆放於基坑內的空地,以便於以後的基坑回填。多餘的土方採用泥頭車外運出去。

機械開挖時,人工跟進清理基坑底及邊坡、開挖排水溝。

基坑開挖後,安排專人負責排水。

四、施工要點:

1、機械挖土前先繪製詳細的土方開挖圖,規定開挖路線、順序、範圍、排水溝、集水井位置及流向、棄土堆放位置等,避免混亂,造成超挖、亂挖、應儘可能的使機械多挖,減少人工挖方。

2、機械開挖土方時設有專人負責指揮,嚴格控制挖土標高,因該建築物是由樁承載;機械開挖深度控制在距樁頂100mm處,不得超挖。待樁施工結束在由人工清土地。人工清土應與機械挖土同時進行,以便利用挖土機將清理出的土方清出基坑,減少人工清工的工作量。

3、測量人員必須在坑底設置標高控制樁,以控制坑底標高,防止超挖。清土時坑底標高控制樁採用短木方,要求每隔2m×2m設置一個標高控制樁。同時要求測量人員及時將邊軸線放出,以便清土人員開挖排水溝、集水井。

4、人工清土時,必須根據測量人員所測的標高控制線,拉線清土找平。第一步,可用尖頭鍬將餘土清至基坑設計標高向上2~5cm左右,第二步清土時,必須保證基坑內無明水,且清土必須採用平口鍬進行,保證坑地平整、標高準確,且不得擾動基層土。嚴禁在基坑內採用手推車運土。

5、基坑採取明溝排水,集水井集水,真空泵排出基坑外,確保坑底無明水,以防地下水和雨水浸泡,保證土方工程的質量。基坑內四周設300×300排水溝,採用多孔磚側向砌築,孔口便於基坑內的積水流入排水溝。基礎墊層部位縱橫方向每隔6~8m設置200×250~400(深)排水暗溝,內填40-70mm石子。開挖排水溝必須拉線進行,確保橫平豎直、整齊美觀。集水井磚砌,深度為基坑底向下1m,直徑600~800mm。基坑表面的積水通過排水暗溝流入周邊排水明溝,再由明溝流入集水井,通過潛水泵或污水泵排出基坑外。

6、為防止地表水流入基坑,根據現場實際情況的需要,可在距離基坑邊1.5m處設擋水溝,溝通截面尺寸300mm×300mm,採用紅磚砌築,坡度1‰~2‰,表面採用1:3水泥砂漿抹光。

7、基坑挖土期間,應收聽天氣預報,一旦出現雨水天氣,應將基坑底部及邊坡及時用塑料薄膜或彩條布覆蓋,以防坑底土層及邊坡被雨水侵蝕,影響工程施工質量或造成邊坡失穩。

8、當基坑底部有軟弱土層時,應及時請監理到現場確認,並採用人工開挖,並及時辦理簽證。超挖部位根據設計要求作如下處理:

用砂石回填至基礎底標高,砂石墊層頂面寬度超出基礎邊300,每落深500,砂石墊層寬度底面增加300。

五、質量要求

1、認真控制土方的'開挖深度,確保基底標高的準確,嚴防基底土層被擾動。人工清土時必須分層進行,嚴防超挖,一旦基底土層被擾動,應及時彙報,必須將擾動的土方清出,請監理驗收後,採用級配砂石回填至設計標高。

2、土方工程質量標準:

(a)保證項目

基坑基底的土質必須符合設計要求,並嚴禁擾動,地基處理符合設計要求。

(b)允許偏差項目及檢驗方法

項次 項 目 允許偏差(mm) 檢驗方法

1 標 高 +0 、-50 用水準儀檢查

2 長、寬度(由設計中心向兩邊量) -0 尺量檢查

3、成品保護

(a)開挖時應注意保護定位樁、軸線樁、水準基樁、防止被挖土和運土機械設備碰撞或行駛破壞。

(b)基坑四周應設排水溝、集水井、以防雨水浸泡基坑。

(c)夜間施工應設足夠的照明,並有專人負責指揮,防止地基超挖。

(d)基坑內排水溝、集水井中的積水應及時排出基坑。

(e)基坑開挖後,應及時澆築素混凝土墊層,避免暴露時間過長而被雨水、地下水浸泡,影響坑底持力層的土質。未能澆築混凝土的基坑底土層,在雨天應及時採用彩條布或塑料薄膜覆蓋,防止被雨水浸泡。

六、安全措施:

1、機械施工區域禁止無關人員進入場地內。挖土機工作回轉半徑範圍內不得站人或進行其它作業,卸土時應待運土汽車停穩後進行,不得將剷鬥從運輸汽車駕駛室頂部越過,裝土時任何人不得停留在裝土車上。

2、挖土機操作和汽車裝土行駛要聽從現場指揮,所有車輛必須嚴格按規定的行駛路線行駛,防止撞車。

3、夜間作業,機上及工作地點必須有充足的照明設施,在危險地段應設置明顯的警示標誌和護欄。

4、雨期施工,運輸機械和行駛道路應採取防滑措施,以保證行車安全。

5、基坑開挖時四周的圍護要及時跟上,不要留有安全上的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