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類流通管理要點暨計劃
為貫徹商務部《酒類流通管理》,落實區政府關於開展酒類流通管理的要求。按照商務部設立3個月過度期的規定,初步擬點以下工作要點暨工作計劃。具體工作安排,根據商務部《登記表》的確定和省內貿辦有關《辦法》的出台後開始實施。
一、兩個協調
1、協調市經貿委的關係,從業務上、管轄範圍上理順,爭取市政府出台《關於對酒類流通實行管理的公告》,增強工作和執法力度。
2、協調市、區及工商分局的關係,從工作上爭取積極配合,現有酒類經營户的資料上最大限度給予提供和幫助。
二、三個先後
先宣傳後辦理,先城區後鄉鎮,先批發後零售。
1.制定宣傳方案。內容以實施酒類流通管理有關的公告、通告、標語等,通過媒體,宣傳車進行宣傳。
2.印製酒類流通管理有關的小冊子(宣傳資料),詳細介紹業務辦理的內容、工業程序。
3.按工商分局轄區為片區,具體分塊,按區分塊辦理登記。
三、學習與培訓
對工作人員和抽調人員進行集中學習與培訓。從管理的內容及意義上學習,對接待和上門宣傳、執法檢查等方面進行培訓,要求做到業務熟、態度誠懇、文明、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