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義詞】:自訴 辯護 指控
【解釋】:
辯護: biàn hù
①為了保護別人或自己,提出理由、事實來説明某種見解或行為是正確合理的,或是錯誤的程度不如別人所説的嚴重:不要替錯誤行為~ㄧ我們要為真理~。②法院審判案件時被告人為自己申辯或辯護人為被告人申辯:~人 ㄧ~律師。
指控: zhǐ kng
自訴: zì sù
“公訴”的對稱。被害人提請法院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訴訟。在我國,適用於下列案件:告訴才處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被害人有證據證明對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財產權利的行為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不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案件。
公訴: gōng sù
刑事訴訟的一種方式,由檢察機關代表國家對認為確有犯罪行為、應負刑事責任的人向法院提起的訴訟(區別於‘自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