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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隧道施工安全知識培訓

欄目: 安全知識 / 發佈於: / 人氣:2.26W

隧道是埋置於地層內的工程建築物,是人類利用地下空間的一種形式。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瓦斯隧道施工安全知識培訓,僅供參考,歡迎閲讀。

瓦斯隧道施工安全知識培訓

一、瓦斯隧道施工通風安全技術措施

1、瓦斯隧道施工前,要根據勘測設計文件提供的隧道瓦斯最大湧出量、里程段落長度、投入機械設備及人員數量等因素,考慮一定富裕係數,提前做好通風設計計算,確定施工通風風量、風速(不小於1m/s),科學選配隧道施工通風所需風機、風管的性能和規格。確保隧道空氣中的瓦斯濃度稀釋到允許濃度以下。

2、瓦斯隧道施工通風設計計算選配通風機械設備要考慮設備故障因素,配備足夠的備用設備,防止設備故障造成洞內瓦斯積聚與超限。

3、要選用防爆型風機、阻燃型防靜電風管,風機距洞口20米佈設。

4、施工過程中加強瓦斯隧道施工通風管理,對通風機械設備、通風管路要做到經常性維護保養和檢查,降低通風系統的故障率、減少通風管路的漏風量,確保施工通風系統正常和通風效果。

5、瓦斯隧道施工通風機必須設兩路供電系統,並裝設風電閉鎖裝置。當一路電源停止供電時,另一路電源應有15min啟動,保證風機的運轉。注意保證施工通風供電線路的維護、管理和檢修,必須配置自發電及備用供電系統,避免因停電或供電線路故障時造成洞內瓦斯積聚或超限。

6、因停電、通風機械設備故障等因素造成的通風系統停止運行,在恢復正常通風后,對隧道上部、坍塌洞穴、避車洞等通風不良、瓦斯易積聚的地點,瓦斯不得超過2%,當檢查超過此濃度時,應停止施工,撤出人員,切斷電流,停止電動機運轉或開啟電器開關,待進行局部充分通風處理後,由瓦斯檢測員進行再次專項檢測,證實瓦斯濃度低於規定允許濃度,確認安全後方可恢復施工。

7、工作面若採用局扇通風,由於局扇或供電故障造成局扇停風時,在恢復局扇通風前,必須檢查瓦斯濃度,證實爆破工作面附近20米範圍內的CH4濃度不超過1%,且局扇及其開關附近10米風流中,CH4濃度不超過0.5%時,方可啟動局扇通風。否則,必須先採取相應排除瓦斯的安全措施。

8、因工序銜接、施工組織等臨時停工的施工地點不得停風,不得在停風或瓦斯超限的區域進行機械施工作業。

9、對施工通風系統或通過設施等出與異常時,如通風風筒脱節或破壞等,必須及時組織修復,儘快恢復正常通風。

10、發生瓦斯湧出、噴出的異常狀況時,必須及時採取措施,首先考慮杜絕一切可能產生火源、斷電、加強通風,同時儘快撤出施工人員,對隧道進行警戒,進一步研究考慮採取抽排瓦斯的具體安全措施。

二、隧道瓦斯檢測安全技術措施

1、對瓦斯隧道施工必須制訂並實施相應的`瓦斯檢測等制度(如一炮三檢制、三人連鎖爆破制等)。

2、隧道內一般地段瓦斯濃度不宜超過0.5%,否則應加強通風和檢測;在隧道開挖工作面風流中,瓦斯濃度不得超過1%,當檢查超過此濃度時,應停止鑽眼放炮;當濃度超過1.5%時,應停止施工,撤出人員,切斷電源,停止電動機運轉或開啟電器開關,待採取措施處理後進行再次檢查,確認安全後方可施工。

3、要指派3名專職瓦斯檢測員,實行“三班制”24小時不間斷巡查檢測。檢測頻率每小時檢查一次,瓦斯濃度的測定應在隧道風流的上部。

4、低瓦斯隧道要配置便攜式瓦斯檢測儀;高瓦斯隧道或可能瓦斯突出的隧道還要配置高濃度瓦斯檢測儀和瓦斯自動檢測報警斷電裝置。

5、對瓦斯檢測儀器、裝置要經常性檢查和校準,確保其精準和有效性。

6、加強對洞內死角,尤其是隧道上部、坍塌洞穴、避人(車)洞等各個凹陷處通風不良、瓦斯易積聚的地點,嚴格進行濃度檢測,如瓦斯濃度超過2%以上時,應立即採取局部加強通風措施進行處理。

7、瓦斯檢查人員要做好檢查瓦斯的詳細記錄,每工班要進行交接簽字手續,瓦斯檢測員、技術員、施工員(工班長)接班時要查閲上班的檢測記錄,並向項目經理部安全專管部門彙報。

8、每天的瓦斯檢測記錄交項目經理部安全專項部門,由安全專管部門專職工程師進行數理統計和分析,提前掌握洞內瓦斯溢出的發展動態,發現有異常現象,及時向項目總工程師、項目經理提出採取措施處理的建議。

9、項目經理或總工程師每天應審閲通風瓦斯日報表,進洞時必須攜帶瓦斯檢查儀進行瓦斯檢查。

10、根據洞內瓦斯湧出或溢出情況,可考慮安裝設置自動量測警報系統。如採用GDS-2000固定式氣體自動監測記錄器。

三、瓦斯隧道機電設備管理安全技術措施

1、不準在洞內拆卸和修理設備。

2、瓦斯工區使用的光電測距儀及其他有電源的儀器設備,均應採用防爆型,當採用非防爆型時,在儀器設備20m範圍瓦斯濃度必須小於1%。

3、安裝後的機電設備,必須經過外觀、防爆性能、操作性能的檢查,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4、機電設備重點檢查專用供電線、專用變壓器、專用開關、瓦斯濃度超限與供電的閉鎖情況。供電線路應無明接頭,接頭連接應牢固、緊密不鬆散,有漏電保護及接地裝置,電纜懸掛整齊,防護裝置齊全等。

5、瓦斯隧道使用的機電設備,在使用期間,除日常檢查外,尚應按規定的週期進行檢查。

6、固定敷設的照明、通信、信號和控制用的電纜應採用鎧裝電纜或礦用塑料電纜。

7、電纜不應與風、水管敷設在同一側,當受條件限制時,必須敷設在管子的上方,其間距應大於0.3米。

8、所有洞內照明一律採用防爆型照明燈具。

9、為防止洞內施工機械摩擦火花和機械磨擦、衝擊熱源引起的瓦斯隱患,洞內施工機械應採取如下措施:⑴在機械磨擦發熱部件上安設過熱保護裝置和温度檢測報警裝置;⑵對機械動力傳動部位或機構可能產生磨擦熱處,要及時潤滑、保養、清除污物,嚴防異物進入;⑶在機械磨擦部件金屬表面,溶敷活性低的金屬銘,使之外表面形成的磨擦火花難以引燃瓦斯;⑷在鋁合金表面塗丙烯酸甲基酯等塗料,以防磨擦火花的發生。

四、瓦斯隧道消防(防火)安全管理措施

1、消防(防火)設施:⑴必須在洞外設置消防水池和消防用砂,水池中經常保持不小於200m3儲水量,保持一定的水壓;⑵設置滅火器等滅火設備或設施,並經常保持良好狀態。

2、洞內火源管理:⑴必須嚴格執行“嚴禁煙火進入隧道”的安全規定,作業人員進洞前,必須經洞口值班人員檢查,嚴禁攜帶煙草、點火物品和穿化纖衣服入洞;⑵洞內嚴禁使用燈泡和電爐等,不得從事電、氣焊等工作;⑶洞口值班房、通風機房等洞口附近20m範圍內不得有火源;⑷出碴運輸車輛要安裝尾氣排放淨化器,防止排放尾氣帶有火花。

3、易燃品管理:⑴瓦斯隧道洞內及洞口附近不得存放各種油類,廢油及時運出洞外;⑵加強油料運輸管理,嚴禁在瓦斯隧道洞內及洞口附近發生油料的“滴、漏、跑、冒”現象,留下安全隱患。

五、瓦斯隧道施工人員的管理

1、爆破工、焊工、電工和特種設備司機等特業人員和安全員、瓦斯檢測員、倉庫保管員必須經過正規安全培訓,懂得瓦斯隧道施工安全知識,保證100%持證上崗。

2、所有參與瓦斯隧道施工的作業人員上崗前必須經專門的瓦斯隧道施工安全知識培訓,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作業。

3、進入瓦斯隧道的人員必須在洞口進行登記,並均要求攜帶個人自救器。

4、嚴禁穿易產生靜電的服裝進入含有瓦斯的工區。

5、鑽工必須穿棉質服裝、雨衣和膠鞋,佩戴防塵口罩。

6、瓦斯隧道各道工序、各種作業施工前,必須對作業人員嚴格執行安全技術交底制度。

六、預防瓦斯突出或煤與瓦斯突出的安全技術措施

預防瓦斯突出可採用“探、排、引、堵”的安全技術措施,具體如下:

1、超前探明地質結構。瓦斯隧道施工,在掘進工作面前方和兩側鑽孔,探明是否存在含有大量瓦斯的斷層、裂隙和溶洞,以及它們的位置、範圍和瓦斯情況。

2、排放瓦斯。在探明地質構造後,若斷層、裂隙範圍不大,溶洞容積較小,或瓦斯不多時,則讓其自然排放,若範圍較大或瓦斯較多時,噴出持續時間可能較長,就不能讓其自然排放,應將鑽孔封堵,接入抽放瓦斯管理進行抽放。

3、將瓦斯引至迴風流,排出洞外。若噴出瓦斯的裂隙範圍小和瓦斯量不大時,可用金屬罩或帆布罩將噴瓦斯的裂隙蓋住,然後在罩上接風筒或管子將瓦斯引至迴風流排出洞外。

4、封堵裂隙。噴瓦斯的裂隙較小,瓦斯量較少時,可用黃泥或其它材料封堵裂隙,阻止瓦斯的噴出。

5、對有瓦斯噴出可能的隧道地段,應適當加大施工通風量,保證瓦斯不超限。

6、對開挖工作面進行超前地質預測預報工作。按設計文件規定打超前探孔和檢查孔,預測和判定瓦斯突出的危險性,以便採取相應措施。通過超前地質鑽孔探測,量測記錄鑽孔取芯溢出氣體濃度壓力及成份,確定可能溢出的瓦斯氣體成分和含量。

7、在超前探測孔鑽進過程中,可能會有瓦斯突出發生,且探孔直徑越大,引發瓦斯突出的概率越大,故應做好防瓦斯突出的應急救援準備措施。超前探測距掌子面一般不小於20m,探測孔一般不少於5個,孔徑界於100~200mm之間為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