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全稱:深圳大學
學校代碼:10590
學校地址:廣東省深圳市南山區南海大道3688號,郵政編碼:518060
辦學層次:本科
辦學性質: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辦學類型:全日制
證書頒發:凡具有我校正式學籍的本科生,在允許的修業期限內獲得規定的學分,達到本科畢業生基本要求時,准予畢業並頒發深圳大學普通本科畢業證書。對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畢業生,授予深圳大學學士學位並頒發學位證書。
一、招生項目及計劃
深圳大學運動訓練專業2016年面向全國(不含港、澳、台地區)招生40名(含優秀運動員免試生)。各項目招生人數暫定為:
序號 | 項目 | 擬招生人數 |
1 | 乒乓球 | 4 |
2 | 高爾夫球 | 6 |
3 | 圍棋 | 4 |
4 | 帆船(帆板) | 2 |
5 | 排球(女子) | 9 |
6 | 籃球(男子) | 6 |
7 | 游泳 | 5 |
8 | 田徑 | 4 |
各項目最終招生人數視項目需求及上線生源情況而定。
二、專業介紹
(一)培養目標:培養適應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需要的德、智、體、美全面發展,具有現代教育理念和創新意識,具備良好的運動訓練專業素養和技能,勝任運動訓練實踐、管理和科學研究的競技體育人才。
(二)主幹學科:體育學、教育學、生物學等;主要課程:運動解剖學、運動生理學、體育保健學、教育學、運動訓練學、運動生物化學、運動心理學、體育概論、主修項目理論與實踐、體能訓練理論與方法、運動選材學、運動訓練管理學。
(三)授予學位:教育學學士。
三、收費標準
(一)學費(不含書費):按學分制收費,由課程學分學費和專業學費兩部分組成。課程學分學費為100元/學分,專業學費為2150元/年。
(二)住宿費:800-1500元/學年。
以上收費以深圳市物價局批准數為準。
四、報名
(一)報名條件
1.符合2016年高考報名條件,並已參加生源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組織的高考報名;
2.考生必須具備招生所列項目之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技術等級資格,其中圍棋、帆船(帆板)項目的考生必須具有運動健將技術等級資格;高爾夫球、游泳項目必須具有國家一級運動員(含)以上技術等級資格(截止2016年2月29日“運動員技術等級綜合查詢系統”公示的數據信息);
3.廣東省生源必須參加廣東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文科類考生必須參加物理、化學、生物三門學科學業水平考試,且至少有兩門學科成績均達到D級及其以上等級;理科類考生必須參加政治、歷史、地理三門學科學業水平考試,且至少有兩門學科成績均達到D級及其以上等級。其它省如對考生高中學業水平有相應要求,則按當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有關規定執行;
4.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按照教育部、衞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佈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教育部辦公廳衞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的`有關規定執行;裸眼視力任何一眼低於4.8者,請慎重報考;色弱不予錄取。
5.籃球(男子)、田徑項目不接收目前屬於或曾經是國家、省(自治區、直轄市)、特別行政區運動隊註冊的職業運動員。
(二)報名辦法
1. 網上報名
(1)考生須於2016年3月1日12:00至3月15日12:00,統一在“中國運動員文化教育網”()體育招生信息中普通高等學校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招生管理系統進行考試報名。考生應根據招生學校體育專項考試時間,合理選擇不超過2所招生院校進行報名,並排好所報院校的先後志願順序,錄取依據報名填報志願順序執行;報名以考生確認數據為準,錯過報名時間或未提交數據的考生將不予以確認。
(2)第一志願報考我校且符合我校報考條件但因運動員技術等級系統等原因(含2009年7月1日前的證書)無法正常報名的考生,須在2016年3月15日12:00前聯繫我校招生辦公室,並將填寫好的《報名申請表》(見附件1,需考生本人親自手寫簽名,請留有效手機號碼)通過中國郵政特快專遞(EMS)郵寄到我校招生辦公室、電子郵件發至我校招生辦公室電子郵箱,經我校報送國家體育總局科教司審核通過後進行補報名,逾期不予受理。
2.網上繳交報名考試費
(1)考生在普通高等學校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招生管理系統中完成繳費事宜,費用包括:體育術科考試費200元/人;文化考試費按生源所在省份標準執行,其中廣東省標準為25元/科/人,共計100元/人。繳費日期:2016年3月1日12:00至3月15日12:00。不接受現場繳費。
(2)逾期未繳費考生我校審核將不予以通過;考務費用一經繳交概不退回,請考生報名時務必確認是否符合我校報名條件。
3.查詢資格審查結果
考生於2016年3月22日8∶00後可登錄系統查詢審核結果並打印報名表。
(郵寄地址:廣東省深圳市南山區深圳大學師範學院A座辦公區416 聯繫電話:0755-26733353 聯繫人:林老師 E-mail: )
4.交驗報名材料
時間:2016年 4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4:00)
地點:深圳大學招生辦公室(廣東省深圳市南山區深圳大學師範學院A座辦公區420室)
交驗以下報名材料原件和複印件,並確保材料真實。如材料虛假或不全,一切後果由考生自負。
(1)身份證與户口簿的複印件(正反面複印);
(2)高中畢業(同等學力)證書複印件(或應屆高中畢業證明);
(3)高考准考證複印件(或高考報名表複印件);
(4)廣東省生源及對考生高中學業水平有相應要求的外省生源,需提交本人“高中學業水平成績單”複印件;
(5)近期在縣級以上醫院檢查的“體檢結果”(附肝功能化驗單)(一律採用《深圳大學運動訓練專業招生體檢表》(見附件2),《體檢表》正反面打印,貼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相片,並加蓋體檢醫院公章;要有體檢結論和體檢醫院公章);
(6)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色相片2張。
五、考試
(一)文化考試
1.考生於2016年4月15—23日登錄普通高等學校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招生管理系統打印文化考試准考證;
2.參加户籍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組織的文化考試,考試時間:2016年4月23—24日,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政治、英語四科,各科試卷滿分為150分,總分600分。考試地點見准考證上的考點安排。
時間 | 9:00-10:30 | 14:00-15:30 |
4月23日 | 語 文 | 數 學 |
4月24日 | 政 治 | 英 語 |
3.2016年5月16日12:00後可登錄普通高等學校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招生管理系統查詢文化考試成績。
(二)體育專項考試
1.體育專項考試滿分100分。專項考試方法和評分標準執行國家體育總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體育專項考試方法與評分標準(2016版)》(相關項目見附件3)。
2.高爾夫球、圍棋項目由國家體育總局科教司組織全國統一專項考試,我校不再單獨組織專項考試。請報考高爾夫球、圍棋項目的考生留意國家體育總局的相關考試通知。
3.其他項目的體育專項考試由學校負責組織實施,考試時間:2016年4月9日(週六);各項目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4.考生赴考往返交通、食宿等一切費用自理。
六、錄取規則
(一)擬錄取考生的體育專項考試成績須達到合格(60分)及以上(按四捨五入保留整數)。
(二)文化成績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為180分。對具備一級運動員技術等級資格的考生,可在文化成績最低錄取控制線下降低30分錄取;對具備運動健將技術等級資格的考生,可在文化成績最低錄取控制線下降低50分錄取。
(三)考生的綜合總評成績將根據考生的文化考試成績(30%)及體育專項考試成績(70%)進行綜合評價(綜合分=(文化考試成績/6)*30%+體育專項成績*70%),擬錄取考生的綜合總評成績須達到合格(60分)及以上(按四捨五入保留整數)。
(四)實行學校志願優先的錄取原則,即優先錄取第一志願報考我校的考生,若第一學校志願考生生源不足,再錄取第二志願考生。
(五)綜合考慮本校招生項目發展和計劃的要求,同時結合招生項目生源情況,按考生的綜合總評成績排序,分項目依據考生填報的志願順序擇優錄取考生。同一項目綜合排名相同者,先按運動等級再按以往比賽成績排序擇優錄取。
(六)2016年6月1日後考生可登錄中國運動員文化教育網的普通高等學校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招生管理系統查詢錄取情況。
七、優秀運動員免試入學申請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