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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民生的人大代表議案範文

欄目: 議案 / 發佈於: / 人氣:2.35W

以下是CN人才網小編給大家整理收集的關於民生的人大代表議案範文,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關於民生的人大代表議案範文

關於民生的人大代表議案範文1

關於提高村幹部待遇及解決離任村幹部養老問題的議案

由於經濟待遇低、工作任務重、養老後顧之憂等問題使村幹部積極性長期受挫。一些有知識、有能力、年富力強的優秀村幹部,寧願外出務工、做生意掙錢也不願留在家鄉做出力不討好的村幹部。優秀村幹部不斷流失,將削弱黨的基層組織執政基礎和執政能力、影響農村和諧和發展。為在職村幹部提供適當的生活補助,解決好離任村幹部養老的後顧之憂,將有助於提高現任村幹部的工作積極性,保證基層幹部隊伍穩定。

建議:一、由於當前對村幹部要求越來越高,甚至已要求村幹部坐班,適當提高在職村幹部補助,以彌補村幹部與村民拉大的收入差距。二、參照失地農民購買養老保險政策,解決離任村幹部購買養老保險問題;或者出台專項補助村幹部繳納新型農村養老保險金個人承擔部分政策。對已年滿60週歲的離任大小“三職”村幹部,採取一次性補助的方式。對未年滿60週歲的離任村幹部,採取逐年補助方式,按其所任職務高低順序及相應年限予以補助。對未年滿60週歲的在任村大小“三職”幹部,在離任後採取逐年補助方式,對其以往任職年限予以補助。

關於民生的人大代表議案範文2

關於提高村(社區)幹部養老待遇的議案

村(社區)級組織是黨的最基層的一級自治組織,是黨和政府各項工作的最終落腳點。作為在一線工作的村(社區)幹部,責任大,任務重,待遇低,困難多。加之辦公經費不足,同時,黨報黨刊費、差旅費和其它的應急工作等方面費用的支出存在擠佔社區幹部工資的現象,致使很多工作難以有效開展。目前,各單位的臨聘人員都要求購買社保,但由於村(社區)幹部工資低,養老待遇政策沒有落實,都沒有交納養老保險金,也沒有享受到養老保險政策,造成很多村(社區)幹部思想不安、人心不齊、隊伍不穩。為了進一步健全完善村(社區)幹部激勵保障機制,解決村(社區)幹部後顧之憂,充分調動幹部工作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懇請縣財政、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深入基層走訪調研,制定可行性方案報縣人民政府審定,切實解決村(社區)幹部的養老問題。

建議:一是縣財政籌備專項資金,為各村(社區)幹部辦理繳納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五項”社會保險,提高報酬、經費、獎勵“三個”標準,全面提升村(社區)幹部待遇水平。二是實行績效考核,提高報酬標準。對村(社區)幹部實行績效考核,其報酬按職務“基礎補貼+績效補貼”發放。三是加強監督管理,提高經費標準。建立健全確保村級組織正常運轉的經費保障和監督管理機制。四是發展集體經濟,提高獎勵標準。建立和完善村(社區)幹部業績和收益掛鈎制度,規定村(社區)組織在完成黨委、政府確定的農民人均純收入增長比例的前提下,每年可以提取部分村(社區)集體經濟收入作為幹部獎勵。

關於民生的人大代表議案範文3

關於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利用的建議

自xxx年以來,我市確定了市級第一批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九個,並在此基礎上篩選價值大、影響大、瀕危的重點項目xx善書、xx陶器燒製工藝、xx荷月進行了申報工作,目前,已成功申報了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xx善書、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xx陶器燒製工藝和xx荷月、xx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黃良輝故事。另外還有何三麻子故事、柳炳元傳説、xx民歌、xx斗笠、xxx天獅子五個xx市級名錄正逐年逐級向上申報。

從現在我市非遺保護和利用工作來看,面臨很多困難和問題亟待解決。具體表現在:一是政府部門對非遺保護工作的'專項經費投入相對不足,某種程度上制約了相關部門和單位對xx非遺的研究、保護、推廣等工作的開展;二是有關部門和單位在開展xx善書的保護工作時由於時間、經費、人力資源等因素的影響,很多具體工作還有待於強化和細化;三是傳承難以繼續。一些代表性傳承人及其他藝人靠自身家庭收入難以維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所需;有些項目傳承到現在,雖然傳承人健在,但由於市場經濟的影響和活動經費的欠缺,難以繼續傳承。因此,建議:

1、對我市非物質文化遺產要遵循“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傳承發展”的原則,防止由於經濟利益驅動造成一種建設性的破壞,使這些遺產失去本色。

2、在我市現有的非物質文化保護中心的基礎上建立一個縣(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平台,設立專門機構,保證機構有人員、有經費保障、有工作計劃、有保護措施,使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落到實處。

3、加大對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經費的投入,對為傳承發展優秀傳統文化做出突出貢獻的民間藝人給予獎勵;對民間藝人的傳承學習活動給予支持,並對省級項目和省級項目傳承人給予適當的經費支持,形成保護和傳承的一種長效機制。

4、研究制定繼承人的吸引和培養制度。針對現在繼承人後繼乏人的狀況,政府要提供優惠條件和政策,提高繼承人的社會地位和榮譽感,提高師帶徒的工資待遇和補貼標準,把傳承項目成效與獎勵掛鈎,使榮譽感和利益成為激發更多年輕人蔘與非遺傳承工作的內在動力。要鼓勵相關組織發揮好橋樑作用,推進出人才、出精品,使優秀的技藝傳承後繼有人併發揚光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