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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工作通知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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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區(市)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工作通知範文

根據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印發〈四川省20xx年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活動方案〉的通知》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就做好20xx年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工作等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積極開展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進校園活動

(一)開展就業宣講進校園活動。中國成都人才市場管委辦和各區(市)縣人社局、人才中心要加強與本地高校聯繫,在深入瞭解高校實際需求的基礎上,主動深入校園開展活動。區(市)縣人社局主要負責同志要帶頭向高校畢業生宣講就業形勢、就業政策和就業服務安排,解答相關問題。同時,要組織本地有影響力的企業開展企業人力資源經理校園行活動,向高校畢業生介紹企業文化、崗位需求、求職技巧和職業環境。

(二)開展送崗位信息進校園活動。各區(市)縣人社局、中國成都人才市場管委辦要依託“成都人才網”、“中國成都大學生就業網”,繼續保持與42所在蓉高校就業網的鏈接暢通,有針對性地收集適合高校畢業生就業特點的崗位信息,並在網上公開發布,方便高校畢業生在校園內直接查詢用人單位需求信息和相關政策信息,降低求職成本。加強區域合作,推動區域間就業信息共享,積極開展區域聯合招聘活動,或組織本地園區、企業到高校開展招聘活動。要收集整理一批就業見習崗位信息提前送進校園,方便有需求的高校畢業生畢業後參加就業見習。在組織實施“三支一扶”等高校畢業生基層服務項目時,應及時發佈基層服務崗位和考試活動信息。

(三)開展創業指導進校園活動。各區(市)縣人社局要與當地共青團委、婦聯等部門共同組織高校畢業生創業導師團進校園,積極開展創新創業教育,進行就業創業指導,為高校畢業生創業提供政策諮詢、項目評估、開業指導、跟蹤扶持等服務,引導更多高校畢業生走上創業道路。

(四)開展職業培訓和技能鑑定進校園。各區(市)縣人社局要加強與當地教育部門和高校,特別是文科專業較多的高校的聯繫。及時將職業技能培訓和創業培訓政策、信息送進校園,鼓勵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掌握一門技術,引導高校畢業生根據市場需求和自身專業特點,選擇參加適合的培訓項目,提高職業技能水平。對鑑定合格的,按規定頒發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或專項職業能力證書,並落實好相應補貼政策。

(五)提升高校就業指導人員服務能力。各區(市)縣人社局要加強與當地教育部門和高校的合作,為高校就業指導人員開展就業法律法規政策培訓,提高其政策水平。要積極與高校就業創業指導人員聯繫,建立定期座談制度,充分聽取高校就業創業指導人員對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的意見和建議。要探索組織高校就業指導人員到企業進行短期鍛鍊,幫助其加深對就業環境的體驗,提升其就業指導能力。

二、進一步提高就業創業服務工作質量和水平

(一)落實高校畢業生到小微企業就業扶持政策。今年,重點是全面落實小型微型企業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社會保險補貼政策。同時,各地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要為到中小企業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做好人事代理、檔案保管、社會保險辦理和接續、職稱評定、權益保障等服務。

(二)紮實推進高校畢業生實名制就業服務管理工作。各區(市)縣人社局要主動與教育部門及高校聯繫,共同做好畢業生離校前後的信息銜接和服務接續。要按照市人社局《關於做好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實名登記和就業服務工作的通知》要求,要進一步創新工作方法,多措並舉,深入調查、摸清底數;建立台賬、動態管理;分類幫扶、細化服務。要進一步加強對高校畢業生服務窗口功能建設,完善報到接收手續,切實做好政策諮詢、職業指導、崗位信息、培訓信息、職業介紹、檔案保管、人事勞動保障代理等“一站式”服務。對實名登記的每一名未就業高校畢業生至少開展1次電話訪問或家庭訪問,對有就業創業意願的.高校畢業生提供相應的就業創業服務。各區(市)縣人社局要通過辦理就業報到、人事檔案託管、求職登記、就業失業登記等渠道,力爭在

xx月底前基本掌握本地20xx屆高校畢業生就業信息。同時,做好數據彙總、統計和上報工作,提升數據和信息質量。

(三)認真組織實施就業服務專項活動。各區(市)縣人社局要加強對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專項活動的組織領導,會同教育、婦聯、工會、工商聯等部門精心組織實施“民營企業招聘周”、“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月”、“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周”和“高校畢業生就業網絡招聘周”等就業服務專項活動,促進供需對接。要結合市場需求,發揮市場配置人才的主渠道作用,大力開發適合高校畢業生就業的崗位,加強崗位信息收集。要積極舉辦特大招聘會、專題招聘會、網絡招聘會、校園招聘會、校企供求洽談會等公益性活動,採取現場和網絡、常規和專場招聘相結合等方式,積極為高校畢業生和用人單位搭建對接平台,提供全方位的就業服務。

(四)開展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工作。各區(市)縣人社局要以幫助高校畢業生積累工作經驗、提升就業能力為目的,繼續組織有見習意願的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參加就業見習。要通過“成都市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管理系統”和網絡、報刊等渠道,及時向各見習基地和高校畢業生髮布見習信息,搭建高校畢業生和見習單位互選平台。同時,要進一步完善就業見習制度,加強對見習單位的管理,完善各項規章制度,進一步建立健全見習單位考核評估和激勵淘汰機制。

(五)紮實推進高校畢業生創業服務。各區(市)縣人社局要繼續深入推動實施“大學生創業引領計劃”,組織有創業意願的高校畢業生其參加創業培訓和創業實訓,提高其創業能力。要充分發揮省級高校畢業生創業專項資金的作用,落實好一次性創業成功補貼、吸納就業獎勵等政策。要會同有關部門切實落實好小額擔保貸款及貼息、税費減免等創業扶持政策。要完善創業指導服務措施,為高校畢業生提供政策諮詢、項目開發、創業培訓、融資服務、開業指導、跟蹤扶持等“一條龍”創業服務。要推動大學生創業園建設,為高校畢業生提供創業孵化服務,提高創業成功率。今年,在我市現有的15個省級高校畢業生創業園(孵化基地)的基礎上,力爭再創建更多的省級高校畢業生創業園(孵化基地),吸納更多高校畢業生到我市創業,確保完成全市促進1100名高校畢業生創業的目標任務。

(六)切實做好睏難高校畢業生就業援助工作。各區(市)縣人社局要加強對離校未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的摸底排查,將困難高校畢業生作為重點對象,優先提供就業幫扶。同時要結合各區(市)縣實際,大力開發服務基層項目、社會管理、公共服務等公益性崗位,確保就業困難家庭的應屆高校畢業生年底前100%實現就業。

(七)依法保障高校畢業生就業權益。各區(市)縣人社局要加強對人力資源市場的監管,進一步規範職業中介機構行為。對勞動密集型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企業執行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的情況,勞動保障監察部門要加大執法力度,督促企業規範用工,依法簽訂勞動合同,繳納社會保險,依法維護高校畢業生合法權益。對女性高校畢業生、殘疾人高校畢業生、少數民族高校畢業生以及大城市高校畢業生低收入聚居羣體,要會同有關部門開展有針對性的就業服務,落實好相關就業扶持政策,特別是在落實就業體檢中取消乙肝項目檢測規定上,要確實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的平等就業權利。

三、工作要求

各區(市)縣人社局要將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放在就業工作的首位,加強與相關部門的協調溝通,加強系統內的組織領導,加強就業政策與社會保險、職稱評定、人員流動、勞動關係等政策的銜接與貫通,充分發揮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和人才服務機構的作用,切實提高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服務的質量與效率。本《通知》安排的各項活動,有明確時間規定的除外,其餘活動均貫穿全年。請各區(市)縣人社局於xx月xx日、xx月xx日前將今年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服務工作的開展情況書面報送市人社局就業處。報送情況將納入全年目標工作進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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